「兩隻手中的右手食指上,有黃色的顏料。巴士的窗戶上貼著膠帶,是用石頭打破的。」
「是那樣的嗎?」我說完後,亞文立刻發問:「對了,兩手的切面情形如何?」
「好像很整齊。」
教授說。於是亞文雙手抱胸,百思不解地說:「佩琪的情況和別人不同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呢?」
「不知道。」教授回答,然後說:「或許擁有神力的耶和華,發現用斧頭比較輕鬆吧!」
教授心有不甘似的,又說:「簡直是把我們當傻瓜在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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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格利·丹弗斯局長一面看著從我的右手採下的指紋,一面對我說:佩琪·卡達死亡的現場,有著和你相同的指紋。這意謂著我——洛多尼·拉西姆是兇手。
可是,丹弗斯局長又說:根據屍體胃內的食物來判斷,在尼斯湖的小船中被發現的屍身,應該就是佩琪·卡達,她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點左右被殺死的,也就是說,佩琪·卡達死亡的時間是十二月二日的深夜。還有,這個屍身與後來發現的佩琪的頭部,兩者的傷口切面吻合;此外,兩者的皮膚組織與血型,也是一致。
另外,昨天晚上找到的手和腳也一樣。不僅手腳的傷口切面與頭部、身軀的傷口切面一致,血型或皮膚組織也一樣。局長還說教授現在正在調查兇手的指紋和兇手殺人的手法。
綜合以上的說法,佩琪·卡達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點左右被殺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頸部被勒致死。根據指紋的對照,我——洛多尼,於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點左右,在佩琪·卡達的家裡,殺死了佩琪·卡達。可是,我從二日黃昏五點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裡,一步也沒有離開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鐵窗外,警察分秒監視著我的行動,他們可以證明這一點。
所以說,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點左右,去佩琪·卡達家殺死佩琪·卡達。因為那個時間我在拘留所的鐵窗裡。從這一點來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殺死佩琪·卡達的兇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長因此非常頭痛。
可是,我一點也不頭痛。那筆記本是來自未來的東西,不會有錯。警察雖然不敢確定我是殺死佩琪·卡達的兇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達是我殺死的。因為那本筆記本上寫著佩琪是我殺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樣沒錯。我一點也不懷疑自己曾經殺死佩琪·卡達這件事。只不過我不是在這個世界裡殺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時間的同一個村子裡殺的。
我在未來的坎諾城裡,殺死了佩琪·卡達。我不只殺死佩琪,還殺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達。在白茫茫的、被濃霧深鎖的未來記憶裡,我把她們一個一個殺死了。因為她們都是該死的女人。她們愛說謊,是品行邪惡的低等動物,我強烈渴望可以殺死她們,這應該也是我母親的願望吧!這當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標,就是實現神的希望。
不用懷疑,也不必懷疑,她們確實是我殺的。我執行的是正義的行為,因為神的行為絕對是正當的。有時,我會被這樣的想像畫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諾城,殺死了那些邪惡的女人。那時的我,手腳與耶和華相通,因此擁有無比巨大的力量。當我來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時,我也一樣擁有那樣強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體。巨神耶和華以神力輕鬆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後用像機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樣地,冷酷地撕裂女人們的身體。我與耶和華合體,我們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華是偉大的,所以,我也是偉大的。我在耶和華的體內,和祂一起維持地面上的秩序。當我在耶和華體內舉起右手時,耶和華也會舉起祂那擁有萬倍於人類力量的右手;當我要抓起女人的身體時,耶和華便用祂那萬倍於常人的力量,輕鬆地扯開女人的肢體。我們確實能這樣,因為我們是偉大的。以色列的神是偉大的。
丹弗斯局長拿起身邊的紙,用奇異筆在上面畫圖。畫完後,他把紙豎起來給我看。他畫的是「大衛之星」。這是以色列的象徵。
「你知道這個圖案嗎?」他問。我點頭了。這是很明白的事情,是隱瞞不了的事情。他是明知故問,所以我很快就點頭了。
「這是猶太教徒的大衛之星嗎?」
我又點頭,並說「是的」。我們這個民族在「大衛之星」這個圖案下,長期過著忍受著痛苦的生活。
局長放下那張紙,繼續問:「你是猶太教徒嗎?」
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雖然在「我是猶太教徒」這個意識下生活是很辛苦的事,但是要隱瞞這個事實,則是更辛苦的事。
局長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5
十二月四日早上九點半,御手洗教授和湯姆·格蘭西斯兩人,在葛利夏醫院裡。他們在與解剖室相連的分析室中,正用小鉗子夾著紗布,小心地擦拭沾在石頭上的血痕時,響起了敲門聲。
手上正忙而不便發出聲音的教授,用眼神示意湯姆,於是湯姆便出聲說:「請進。」一位名叫魯克的警察走進來,他手裡有個小小的粉紅色信封。教授和湯姆都認識魯克。
「剛才在醫院的玄關,有個女孩子拿了這東西,說要交給教授。她放下這東西后就走了。」
魯克說著,便要把信封遞給教授。教授把沾著一點點血跡的紗布,放在玻璃器皿上後,才轉頭面對魯克,並收下那個信封。
「你說是個女孩子?」教授說。他翻轉手裡的信封,裡裡外外看著。
「是的。那女孩大概十歲左右。她說她在前面的馬路那邊,遇到一個陌生人,那人付錢要她把這封信交給你。」
「信封上只寫著御手洗教授,沒有寄信人的名字。有沒有問那個女孩子,叫她送信的是怎樣的人?」
「問過了。她說是個大約三十幾歲,高個子的男人。」
教授邊想邊點頭,然後說:「大約三十幾歲,高個子的男人嗎?……這個男人找在附近玩的小孩,然後要小孩把這封信交給在葛利夏醫院裡,叫做御手洗的男人嗎?」
「是的。就是這樣。」魯克說。
「為什麼指名給我呢?」教授非常不解地說。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等一下再看信。」教授說著,把信塞進白色工作服的口袋裡。
「教授,您從昨天晚上起,就一直在這裡嗎?」魯克問。
「嗯,我一直和他在這裡。」教授用手指著湯姆說。「幾乎整個晚上都沒睡,正想到休息室小睡一會兒。」
「在那個化妝品的筆上找到指紋了嗎?」
「找到了。是佩琪的指紋。」
「那個猶太教徒的圖案,確實是佩琪畫的沒錯吧?」
「嗯,保證是她畫的。」教授說著,拿起玻璃器皿,對著魯克與湯姆無言地點頭示意之後,離開分析室。
床頭的電話響了,拿起聽筒,聽到的是像海狗般粗啞的嗓音。「巴尼,你還活著呀!真是可喜可賀。」
真是個無禮的傢伙!我說:「你是誰呀?」
我想知道現在幾點了,便把手伸到枕頭下找時鐘,卻摸不到。時鐘這種東西總是要用時,就偏偏找不到。不過,從我頭痛的情況來推斷,現在一定還相當早。一大早就打電話來騷擾,況且言語無狀,這人到底是誰呀?我應該沒有這種朋友。
「我覺得還是叫一下你比較好。」
「巴格利嗎?」我問。如果我認識的人裡,有這種無禮的傢伙,那就是這位警官了。
「是我沒錯。嘿,你沒喝醉吧?竟然不知道是我。真是奇蹟!」真是個沒常識的男人!他以為我得了夢遊症,會邊睡覺邊喝酒嗎?還有,就算我現在喝得醉茫茫,還是認得出這傢伙是葛利夏警局的那頭海驢。
「我剛起床才想要喝酒而已。沒想到局長會親自打電話給我這種醉鬼、廢物、普通老百姓。」
「用不著這麼謙卑啦,你也有你的優點。」巴格利竟然也會說這種安慰人的話,真是難得。
「總之,你沒死就好,我還有點擔心你。」巴格利說話的口氣和平常有點不太一樣。
「你想知道我有沒有被分屍嗎?」我說。
「你以為我會說:有一條上面有你的頭髮的腳,被掛在樹枝上。饒了我吧!」巴格利說。
真是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現在幾點了?」因為找不到時鐘,我只好問巴格利,沒想到他卻說:
「呵!你竟然會問我時間!如果你還有時間觀念,就應該可以去上班工作。」
「你不要再廢話了。到底有什麼事,趕快說。我還想再睡一會兒。」
「我還以為你對今天是幾月幾號,現在是幾點幾分這種事情沒興趣。好吧,現在是十二月四日,時間是早上十點十五分。嘿,你還想再睡嗎?別想了,現在不是睡覺的時候。」
「又發生什麼事了嗎?」我的心情惡劣起來,直覺又有悲劇發生了。
「你好像已經清醒了。」
「是清醒了。」聽到巴格利這種令人不快的聲音,任誰都會想睡也睡不好。
「我要告訴你一個不好的訊息。你現在立刻來我這裡。」
「什麼不好的訊息?又有人被殺了嗎?」我懷著不安的心情問。
「琳達被殺了。在迪蒙西小旅館後面的林白廣場。」
「什麼?」這個刺激太大了。琳達被殺了?不久前說話還很有精神的琳達被殺了?
「她被分屍了嗎?」
「琳達很完整。她臥倒在廣場的中央,現在正在等車子來把她載走。你快點來吧!不過,路上要小心,外面霧很濃。」為什麼不快點說這件事呢?剛才浪費時間說了那麼多廢話。我跳下床,隨手拿起一件外套就衝出門。一走到門外,嚇了一跳。霧濃得驚人,天地間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十碼外的事物。
霧中的我,全力在雪地上奔走。全新的雪地上沒有別的人踩踏過的痕跡。雖說我全力地奔走,但我的身體飽經酒精與歲月的侵蝕,加上雪地很不好走,我實在快不起來。我的頭又開始痛了。
濃霧之中分不清楚東南西北,即使平常非常熟悉的地方,在霧中也會變得非常陌生,好像是個完全不熟悉的場所。這種感覺很奇怪,很沒有真實感。從我的住處到廣場這段路並不遠,在沒有霧的日子裡,大約只是五分鐘左右的路程,但是今天卻花了相當多的時間才走到。
林白廣場是長方形的廣場,四個方向都有路可以通到這裡。當初建造這個廣場的人,或許想把這裡打造成公園吧!因為從上往下看(其實這附近並沒有可以從上往下看的高層建築),廣場的形狀有點像飛機,所以才以此命名10。廣場的周圍是花圃,本來好像是要種花的,可是在我的記憶裡,即使是春天,也不曾見過這裡有花。廣場的地面鋪著紅磚,紅磚上有幾張椅子,但是在白雪的覆蓋下,已看不出紅磚地面了。
編注10:林白是第一位駕駛單人飛機飛越大西洋的飛行英雄。
我賣力地走著,心想應該就是這一帶了。於是我向前跑,終於看到霧中有人群的影子。廣場周圍有一群人,那群人的後面好像還有一輛醫院的車子。我在那群人中找到巴格利和亞文的背影。失去多年的夥伴,亞文的背影顯得特別孤單。但是,最感到悲傷的人,或許是我吧!對我而言,琳達是這個村子裡與我最親近的人。在琳達死了之後,她們的五人小團體,就完全從我面前消失了。
「嘿,巴尼,你來了。」巴格利和亞文站在一起,他們面前有兩個白衣男子正在移動擔架,準備將琳達送入車內。我和他們站在一起,也靜靜地看著眼前這一幕。不過,霧很濃,我們的視界並不是那麼清楚。
這悲劇已經不是言語可以描述的了。我怔怔站著,覺得自己好像在作夢。我的眼睛直視著白茫茫的濃霧世界。如果沒有「寒冷」這真實的感覺刺激著我,我會認為這裡不是現實世界。昨晚還好端端在佩琪家裡說話的琳達,今天卻已去了另一個世界。這是真的嗎?我真的很難相信。
「琳達沒被分屍。這點起碼讓人覺得安慰點。」亞文說。
「這事真的太奇怪了。」巴格利忿忿不平地說。我也有同感。在那麼嚴密的警戒下,照理說琳達不可能被殺的;然而琳達明知外面有危險,為何她還會離開房間,到危險的戶外呢?乖乖待在屋子裡不是比較安全嗎?
「是什麼事情奇怪?」我問。
「你過來這邊看。」巴格利舉起右手,走到人群后面,然後站在紅磚堆砌的花圃矮牆上之後,才叫我過去。在警方的維持下,人群和警方人員間有一定的距離,那些看熱鬧的人群,是不可能靠近琳達的。
我站在巴格利身旁。從我們站的地方放眼看去,整個林白廣場都在迷霧之中,看起來朦朦朧朧。載著琳達的擔架,剛離開廣場中央,慢慢地爬上只有數層的石階。
「你看,沒有腳印。抬擔架那兩個男人的來回腳印,是剛剛才印上去的;而這道腳印,是早上我偶然發現琳達時,所留下來的痕跡。巴尼,你再看那邊!那邊的腳印是琳達來這裡時的痕跡。注意哦,只有她來時的腳印。我發現她的時候,就只有那一道腳印,沒有別的腳印了。」
「不是來回走的腳印,只有來時的腳印。」
「是的。只有來時的腳印。她獨自來廣場,走到廣場中央,就倒了下來。現場除了她的腳印外,沒有其他人的腳印,也沒有來回走的腳印痕跡。還有,雪地上除了她來時的腳印外,也沒有類似掙扎或其他行為的紊亂痕跡。這片雪地可以說是無瑕的、自然的處女雪地。」巴格利說到這裡時,彷彿是魔神嘆息的聲音又出現了。那聲音由微弱逐漸轉強,慢慢地變成令人害怕的吼聲。這是魔神的咆哮。晨霧之中,圍觀的人群因為害怕而騷動,紛紛轉頭看著四周,或抬頭看天空。
琳達經常戲稱她們五人小組是老太婆版的滾石合唱團。真正的滾石合唱團五位成員也是老男人,年紀也和琳達她們差不多。總之,琳達等五人都是惡魔的目標,所以才會發生這個令人毛骨悚然的連續命案。這個命案始於出現極光的那個晚上,現在在魔神的奇怪咆哮聲中結束了。
殺人的事情雖然結束,但這個事情卻留下滿滿的謎題。這個像狂人的午茶派對般的事件,每死一個人,就多出許多令人不解的謎題。任何正常人都想像不出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當然也就找不到謎題的答案。
我靜靜地站在魔神的咆哮聲中。一旦靜下來,竟覺得眼前這個冰冷的世界,其實是場惡夢。這個感覺愈來愈有真實感。人類的力量太薄弱了,只是站在濃霧的世界裡,就等於失去視力,什麼也看不清楚,所以哪有能力去了解惡魔的作為呢?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只能在胡亂猜測之餘,等待或許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我覺得我的腦袋愈來愈混亂了。這一定是惡魔的意志,祂想征服地上的世界,所以要讓人類變得瘋狂或精神衰弱。不行這樣,一定要打起精神,不能輸給惡魔!我暗自鼓勵自己。我要說點什麼話才行,否則我就要瘋了。
「琳達是被刺殺的嗎?」
「不是,是頸部被勒,窒息而死的。」巴格利毫不猶豫的說。
「什麼?」我嚇了一跳,再次看著巴格利的臉。魔神的聲音愈來愈大,我大聲地說:
「你說是被勒死的?」這麼說來,她是當場死亡,而不是帶著受傷的身體走到這裡,或爬行到這裡。
「是的。她的脖子上還有繩索,也有勒痕,並且喉骨骨折。從這些跡象看來,她是立即死亡,不可能還有走路的能力。」我覺得全身虛脫。這又是個什麼樣的情形呀?我完全無法理解。
「是異樣的怪力……」巴格利慾言又止。我知道他想說的是什麼,他想說:這不是人做的。連他那樣的現實主義者,面對這種情形時,也免不了地要變成神秘主義者了。
「也就是說,這裡找不到兇手的腳印?」
巴格利沒有說話,只是點點頭。我茫然了。眼前的情形很清楚:現實上這樣的命案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抬頭看天空,又環顧四周。這是個空曠的場所,四周唯一有高度的建築就是迪蒙西小旅館。不過,旅館離這個廣場相當遠,而廣場周圍又連棵高一點的樹也沒有,因此不可能在這裡設下什麼機關勒死琳達。
琳達·史汪森。我突然想到:琳達·史汪森對林白廣場,正好是l·s對l·s。琳達的屍體已被搬運上車,車子就要開走了。車子大概會開到御手洗教授那邊吧。
「或許調查過琳達的身體後,教授會有什麼發現。」我說,但是巴格利卻用力地搖著頭,說:「琳達不會被載去葛利夏醫院,而是去尹凡梅斯皇家醫院。」
「尹凡梅斯皇家醫院?為什麼?」
「琳達身上有奇怪的地方……」巴格利說這句話時,載著琳達的車子從霧裡消失了。
「什麼奇怪的地方?」我問。琳達的死已經夠奇怪了,還會有什麼更奇怪的嗎?
「琳達的臉上有許多紅色的溼疹粒或小水泡,很可能是惡質的傳染病。有必要進行隔離與進行專門處理,所以必須送到大醫院。」
「水泡?」我說。
「是的。」
「琳達嗎?」
「沒錯。」
真是讓人愈來愈不懂了。昨天晚上還什麼事也沒有,為何幾個小時不到,就長出什麼水泡之類的東西。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件事太奇怪了,我舉白旗投降。還有這個聲音,我也輸給它了。」巴格利無可奈何地指著天空說。
「這到底是什麼?是什麼東西的在叫?我沒有遇過這麼奇怪的事!我們冒犯了神,以至於神明大發雷霆嗎?是嗎?巴尼,你覺得呢?舊約聖經中有類似的故事嗎?」
「唔……」我低頭沉思。天空裡的咆哮持續著,完全沒有停下來的意思。這種旁若無人的吼聲,好像在向軟弱的人類示威: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麼樣?
「巴格利,接下來要怎麼辦?」我問。巴格利一面嘆氣,一面看著逐漸散去的人群,然後說:「我肚子餓了,想去迪蒙西小旅館吃個早餐。你呢?」
我很快的搖搖頭,說:「琳達不在了,我不想去沒有琳達的迪蒙西小旅館。」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進迪蒙西小旅館吃飯,也不會再去亞文酒館,因為我現在就想喝酒喝到死。
琳達開朗的態度讓我覺得很舒服,所以我會常去亞文酒館坐在吧檯前的位置上,一面看著琳達一面喝酒。我從來沒有想過琳達會比身體有毛病的我更早離開人世。所以剛才我有著今晚要一面喝酒,一面追憶琳達聲影,然後一起到那個世界的想法。
但是現在我想:在沒有看到這案子水落石出之前,我還不想死,也不會離開這裡。如果這個案子能破案——如果有這麼一天的話,我就會離開這個沒什麼朋友的鄉下,去某個地方,因為這裡沒有什麼值得我留戀的事物了。可是,我要去哪裡呢?我想過或許可以重返倫敦。既然我已沒有什麼地方可去,倫敦至少還有幾個熟人。琳達之死帶給我的打擊太大了,這是我以前從沒想過的事。
「和瑞典來的教授聯絡上了,他說他會馬上來這裡。或許他會想到什麼事情。」巴格利說。
或許他會想到什麼吧!但是,我覺得他應該也沒有能力解決這個無法解釋的事件吧!不只他,這是任何人都無法解開的謎。
這個事件結束了,因為這是奇怪的神所創造的奇蹟,所以是無法被人類解釋清楚的,只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被人們淡忘。或許這件事就像紅海在摩西面前一分為二,讓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然後淹死了許許多多在後追趕的埃及士兵一樣,是誰也解釋不了的奇蹟。
6
御手洗教授到達林白廣場時,人群已完全散去,廣場上只剩下警察和我及亞文。可是,天空裡魔神的咆哮聲還未停止。教授站在林白廣場中央,那裡曾是琳達倒臥之處。他定定地站著,陷入沉思之中。
我也站著,但我的心情好像跌入冰庫之中,我覺得我的身體好像完全凍僵了,鞋子裡的腳也失去了知覺。我的腦子一片空白,除了「哪裡有暖和的房間」這個念頭外,沒有任何念頭與想法。不是有人曾經說過嗎?人類的身體有時會處於「死亡」的狀態,我現在就處於那樣的狀態之中,好像隨時都會死掉似的。這種時候是不能喝酒的(我還能分辨這種狀態,可見我還會再活一陣子)。
雪已經停了,廣場中央清清楚楚地留著琳達臥倒時的痕跡。教授低頭看了雪地上的身形一會兒,才挪動腳步,繞著這個身形走了一圈。我和巴格利站在一起,看著教授的舉動。旁邊的湯姆·格蘭西斯、約翰·霍金斯及其他的幾個警察也和我們一樣。我們和教授之間的距離只有幾碼,但是,濃霧之中,教授的身影看起來還是有點模糊。
不久,教授偏離圓形的軌道,朝我們走來,並問巴格利:「琳達的衣服上,有彈痕之類的痕跡嗎?」
巴格利搖著頭說:「沒注意到。」
教授雙手抱胸,表情相當鬱結地站著。他的樣子看起來很孤獨。
「怎麼了嗎?」巴格利問。
「啊,我只是在想琳達怎麼死的事。」教授回答。
「教授,剛才我們正在說以後的情形。」
教授低著頭,臉朝著旁邊。我又說:「這麼奇怪的事情,解決不了……」
「你說什麼?」教授聞言,轉頭看著我說。「你的意思是這個連續殺人事件無法破案嗎?」
沒有想到教授會這麼說,我不禁笑了。
「教授,你能告訴我現在天空裡的聲音是什麼嗎?是誰能撕裂這麼多人的身體?誰能夠不留痕跡地在這裡殺死琳達?這個村子很小,如果有外人進入村子,大家都會注意到。可是,有那樣可疑的外人進入村裡了嗎?你能告訴我,什麼人有本事這樣殺人呢?」
我說,但站在我旁邊的巴格利卻一句話也沒說。
「我當然希望這個案子能被解決。」巴格利仍然沉默,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麼。我又說:「我也非常想知道兇手是誰。只要能告訴我答案,要我把靈魂出賣給魔鬼我都願意。」
「酒呢?」巴格利突然冒出這一句。
「什麼?」我一時不解他的意思而反問。
「如果要你從此戒酒,才告訴你答案呢?」
我一下語塞,旁邊的人也變沉默了。
「巴尼,你能暫時保留這種哈姆雷特式的提問嗎?」教授說。可是我仍然繼續我的問題:「教授,你的意思是你能解決這個問題嗎?你真能解釋這一連串奇怪的謎題?」
「我能。」教授立即說,讓我嚇了一大跳。
「怎麼解決?這種事情只有神才辦得到吧?」
「解決所有謎題的關鍵,就在城堡附近的莫里遜先生家裡。」教授說。
「莫里遜先生?他是誰?」
我一說完這話,就立刻想起來了。顯然我的身體和思考能力都暫時被凍僵了。
「啊,是昨天晚上琳達說過的,曾經被當成賣淫場所的那房子嗎?」
教授點頭,並說:「是的。我想只要去了那裡,一定能發現解決這個連續殺人命案的線索。」
於是我說:「可是教授,那個房子的樣子已經改變,和四十年前不一樣了。現在已經有別人住在那裡了。」
「那裡有個被封死的地下室,是沒有人住,也沒被改變的地方。」教授說。
「還是先把肚子填飽了再說吧?」
巴格利插嘴說道,他的話很離題。教授看著他,說:
「你自便吧,我不吃。你知道莫里遜的家在哪裡嗎?」
「問一下就會知道了。」
「那就麻煩你去問。一個小時後,我們在城牆前面碰頭。還有,請告訴莫里遜夫婦,警方要打掉他家裡一片牆壁——只是小小的一片牆,等命案解決以後,警方會立刻幫他們修好的。另外,請準備長繩索和五、六個燈泡,繩索最好有鉤子,才可以掛在突起的地方。還需要一具有橡膠軟管的真空吸塵器,最好是營業用,力道強的比較好。」
「要這些東西幹什麼?」
「因為要進入被封死的莫里遜家地下室呀!如果不先清除掉那裡的陳年塵土,我們的呼吸器官恐怕會生病吧?如果還有安全帽和防塵面罩,就更好了。好了,我們一個小時後再見吧!」
「教授現在要做什麼呢?」我問。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好好想想包括琳達在內的所有事情。」
聽到教授這麼說後,我便說:「教授,你可以告訴我一件事嗎?」
「什麼事?」
「佩琪家玄關的牆壁上,有個血手印,那是佩琪的血嗎?」
「是佩琪的沒錯。」教授肯定地說。
「噢,這樣呀!」我點頭,謝謝教授的回答。
我和教授一樣,也想獨自好好地思考一下這件事。我和貪吃的巴格利不一樣,此刻我完全沒有進食的慾望。和大家分手後,我在林白廣場上走了一會兒,然後踏著雪,一個人漫步到湖畔的路上。發生了連續殺人事件後,我還讓自己這樣落單,或許是很危險的事,但我現在根本不想考慮自己的安危。這條路的前面就是城堡。我想看湖,但是濃霧之下,根本看不到湖面。魔神的咆哮聲已經停止好一會兒了。
在西奈學校的山丘上第一次聽到這奇怪的聲音時,覺得這個聲音真的很可怕。但是,現在似乎已開始習慣這個聲音,甚至有種把這聲音當作這塊土地特徵的感覺。最重要的是,我們已經知道這只是單純的聲音,並不會攻擊人。之前我們不知道這點,所以會有強烈的恐懼感。
教授說這瘋狂的命案是可以解決的。可是,我不相信有人可以解決這個案子。不過,不信歸不信,我仍然期待去莫里遜家時,可以在那裡找到讓命案有所進展的蛛絲馬跡。另一方面我也相信:凡事既然有開始,一定也會有結局。這個瘋狂的午茶派對總有結束的時候吧!只是,它會以什麼方式結束呢?這是我無法想像的事情。當結束時刻來到時,天空中那令人不舒服的咆哮聲,也會遠離這個村子吧?總之一句話,我還是無法相信這個命案是用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
我在水邊走來走去,想著和這事件有關的種種事情。有件事我一直不願去想,但又無法不想。那就是剛才我向教授確認過的,佩琪家玄關牆壁上的血手印。我覺得那個血手印很不合理,實在想不通怎麼會有一個手印出現在那兒。如果佩琪是被刺殺慘死的,在被刺出血的情況下,牆壁上出現那樣的手印,老實說沒什麼好奇怪的。可是佩琪是被勒死的,玄關的地面上一滴血也沒有。
如果說兇手的手上會沾染到佩琪的血,那必定是在分屍的過程中沾上的。那麼,分屍地點在哪裡呢?是那棟房子裡的浴室?還是房子外面?不知到底是哪裡。總之肢解屍體的地方,就是會留下血手印之處,但不會是那房子的玄關。兇手是在移動屍體,把屍體抱離這裡之後,才將屍體肢解。他幹嘛在肢解屍體之後,還帶著肢解屍體時所沾到的血跡,回到玄關,留下那樣的血手印呢?既然屍體已經不在玄關,就沒有理由回到玄關,還讓手印留在牆壁上。當他扛著屍體,要把屍體帶出房子時,他的手確實有可能碰到牆壁,可是那時他手上應該還沒沾上血。
這麼說來,這個血手印,就是兇手故意弄上去的了。可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是為了告訴警方調查人員說這裡有死人嗎?我怎麼想都想不透。
還有一件我沒對人說起過的想法。我曾經想過要如何尋找兇手,認為應該調查村裡的每一個人。做法是:先推算出遇害者的死亡時刻,然後清算出村子裡誰在那段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
感覺上這好像是個好辦法,可是仔細考慮之後,就會發現這個方法行不通。除了最後死亡的琳達還沒有推算出死亡時刻外,其餘幾位受害者的遇害時間都是深夜,午夜零時到天亮前的那段時間,村裡的所有人幾乎都在睡覺,誰也無法證明誰在哪裡。或許夫婦之間可以互相證明伴侶就睡在自己身邊,可是這種證言是不會被採用的。所以我說這個方法行不通。
我的腦筋不適合做犯罪推理的思考。明明想再努力地想想看有什麼可疑之處或線索,思緒卻老是跑到對死者的回憶上,波妮這女人的嘴巴很不好,說話尖酸刻薄,有時讓人很生氣,然而她的心地並不像她嘴巴那麼壞,她不是壞心眼的人。菲伊的外表很安靜,看起來是個文靜的女人,但是她說話的時候,會讓人很受不了,因為她很會說教。她是個不會獨自上酒吧,相當家庭主婦型的女人。我不太會和菲伊交際,和波妮也說不上兩句話。
還是和琳達那種個性的人相處比較舒服。我愛喝酒,對自己剩餘的人生不抱任何希望,根本上已經放棄追求幸福。大多數的女人們總是生活得很用心,也很謹慎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琳達不會太堅持那些事情,所以我喜歡琳達。
女人多是那樣,她們會張大眼睛比較周圍的男子,看到好的男子,就心存納為戀愛物件的想法;看到不好的,就暗自嘲笑,瞧不起人。但是琳達不是那樣的女人。如果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我的人生,那麼我的人生就是那些女人嘲笑的物件。我喝酒的原因,是為了忘記被瞧不起時的不愉快,結果卻因此更加被瞧不起。我所遇到的女性,只有琳達不會瞧不起我,不論我再怎麼吊兒郎當或遊手好閒,她都把我當成朋友,不用世俗的眼光看待我。她對待我的態度,是我人生裡的最大安慰。因為有她這樣的朋友,我才會在這什麼也沒有的鄉下待了四年之久。可是,琳達死了,我在這裡的時代也要結束了。
琳達有時候也會像一般女人那樣,對我嘮嘮叨叨,叫我去郵局找個工作。或許我確實應該找一份工作,可是,既然住的是這樣的村子,我就不想工作。想工作的話,就應該去大都市,這樣安靜的鄉下,是靜養的地方。我對生活的要求不高,靠著養老金也可以過日子,在死期來臨之前,應該還不至於餓死。這是這個國家的好處。只要有硬麵包可以啃,有罐頭湯,有酒可以喝的日子,我就沒什麼好抱怨的了。我對自己剩餘的人生,真的沒什麼要求了。
我思考著這次的事件,推敲這次的事件是否給了我什麼人生的啟示。可是,人生的啟示或教訓,應該在年輕的時候、人生剛要開始的時候來到,才有意義,否則就沒有什麼意思了。再怎麼有用的啟示或教訓,如果是死前一星期才來到,那有什麼用呢?因為已經沒有時間去實踐了。像我這樣無用的老頭,就算神也懶得給我教訓或啟示了吧!不過,做牧師的人或許還是會叫我要好好的向神祈禱。
老實說,這次事件給我的感覺相當負面。我說不清楚那是什麼負面的感覺,只能大略地說我對信仰產生疑問,並且認為祈禱是件沒有意義的事吧!還有,看到琳達那樣死了,我更加覺得人生隨便過過就好了。我這些懶散、不負責任的想法,其實是我在為我自己的人生態度辯護,不值得對別人提起。可是這次的事件,更加讓我覺得我這種不負責任的生活態度,沒有改變的必要。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是新教徒。不,應該說我「曾經」是新教徒。事實上,我老早就捨棄宗教了。我從不上地方教堂的原因,並非因為我是新教徒,而是我早就捨棄信仰這種東西。美國某一州有個可笑的判決,一位老師被判刑的理由是他在學校裡教達爾文的進化論。如果經常思考伽利略曾經被打壓,或中世紀教會的獵巫運動等愚蠢行為,就會覺得信仰是很可笑的事。
我並不否定神的存在,也認為宗教的開創者很偉大的。但是後來傳遞宗教的人,卻把教會弄成世界性的組織,並以此勸募金錢,他們不僅把宗教世俗化,還製造出權力鬥爭,並與骯髒的政治掛鉤,完全扭曲宗教創始者的精神。
我不是在為自己辯護,雖然我經常喝得酪酊大醉,卻從來不做傷人的事。這樣的我當然是不會殺人的,而且不管怎麼被瞧不起、被打,或錢被偷了,也從來沒有想過報仇這種事。人家打我,我不會打回去;人家偷我錢,我也不會去偷回來。酒精中毒的我,既沒有那種自尊心,也沒有那種體力。
可是,我從來沒有失去對他人應該誠實的心。我也和別人一樣,保有想對社會有所奉獻的想法;也不會因為別人的社會地位不如我,而瞧不起別人。琳達在這方面和我一樣,所以我和她可以成為好友。我覺得如果每個人都做自己,這樣就足夠了。
7
離城堡最近的房子,就是莫里遜家。現在那個房子的玄關前面,停了好幾輛車,所以一眼就能知道那是莫里遜家。其中有幾輛是警車,不是警車的車子裡則放著電纜、電燈、鑿子、鐵桿、斧頭之類的工具,還有梯凳、許多安全帽和吸塵器般的機器。別以為這輛車是水電承包商的車,它仍然是葛利夏警局的車子。
巴格利忙進忙出地在那個房子內外指揮穿著制服的警察。他的早餐一定吃得太多了,所以身材顯得比平常更加臃腫。這樣的體型怎麼能與歹徒對抗呢?他是個大目標,一定很快就會被歹徒的子彈打中的。巴格利看到我來了,便傲慢地抬抬下巴,示意我進屋。
一看到白色牆壁前的暖爐,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是有暖和的地方的念頭,立刻浮上我的心頭,我的皮膚、肌肉迅速地暖和起來,僵硬的脖子也漸漸柔軟了。我鬆開外套的扣子。
沒有看到像是莫里遜先生的人,他大慨是上班去了。屋裡有個中年婦人,她一臉無奈地坐在暖爐前的沙發上。她看到我進屋子,大概以為我也是警方的人吧,便朝我笑了一笑。我也回她一笑,表示禮貌。迪蒙西村的人如今都是這樣的命運,有時會出現在電視裡,有時會出現在報紙上,有時房子會被打壞,有時還會被分屍。
亞文也來了,他看到我,便舉手打了個招呼,我也一樣。御手洗教授毫不客氣地敲打屋裡的牆壁,站在他身後的,是拿著斧頭做準備的湯姆·格蘭西斯。我走到湯姆的後面。
「教授,知道要敲哪裡比較好了嗎?」我邊走過去邊問。
「很簡單。」教授回答說。「那堵牆壁的另一邊是外面。」他手指著說:「這堵牆壁的另一邊是隔壁房間。」
教授站在交界處的門附近,探頭去看隔壁房。然後說:「我要找的是一邊有被使用,另一邊沒被使用的空間的牆。這片牆看起來好像如此,其實不然,因為這片牆的另外一邊是衣帽間。同樣的,另外一邊的空間是廁所的話也不行。萬一一打破牆壁,看到的是馬桶,那就糟糕了。用這樣的消去法來尋找那片牆的話,那片牆應該在廚房那邊才對。」
教授說著,走到廚房,一邊到處敲廚房內的牆壁,一邊說:「這邊不行。後面沒有空間。這個的話……」
教授邊敲牆壁邊說,終於在牆壁的某一處前面停下來。他把手放在牆壁上,轉頭對著我們說:「就是這裡了。敲出來的聲響不一樣。很明顯的,這堵牆壁後面有個空間。不論從哪個方向來看,這堵牆的後面,應該就是個沒有被使用的空間。這間房子裡只有這裡的後面,是沒有被使用的空間。」
「要打破這裡嗎?」說這句話的人不是站在教授後面的湯姆,而是湯姆後面的巴格利。他的頭上早已戴著安全帽,手裡拿著整捆電纜。站在巴格利後面的,是手裡抱著鐵絲網上掛了好幾個電燈泡的警察。
教授又思考了一下,判定別的地方都沒有可能性了,才說:「ok,就是這裡了。湯姆,動斧頭吧!」
於是湯姆毫不猶豫地舉起斧頭,向牆壁砍去。當斧頭碰到牆壁,響起破壞性的聲音時,我下意識地回頭看看起居室裡的莫里遜太太。她坐在沙發上不動,臉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悲傷。
斧頭破壞牆壁的時候,揚起一陣陣的塵土,我們都退後了幾步。但是,這個牆壁的結構和教授的想法好像有點出入,壁土的後面竟然還有木板。那木板已經相當腐舊,斧頭一砍下去,木屑亂飛。木板的後面黑漆漆的一片。
「太糟了,牆壁破壞成這樣……」我情不自禁地說。教授聽到了,便說:「你不要那麼說,因為我們正要送莫里遜夫人一個房間。」
數不清是第幾斧了,湯姆手中的斧頭終於完全砍穿了牆壁。當湯姆用力拔起斧頭時,拔起處的附近出現了一道龜裂的痕跡,咻咻的風聲從縫隙後傳出。「譁」的嘆息聲則從我背後傳來。回頭看,是站在我身後的警察們發出的。
一個戴著頭盔的警察走過來,他站在湯姆旁邊,也開始揮動斧頭。兩個人輪流揮動斧頭的情況下,作業的速度加快,那道龜裂很快就變成一個大黑洞。
湯姆拿著斧頭,要繼續破壞黑洞周圍的木板時,教授阻止他,表示洞口已經足夠讓人鑽進去,不必再砍了。
包括巴格利在內的警察大隊手中的手電筒光線,一齊投向黑洞中。洞穴內有條通往地下室的石階,階梯上堆積的厚厚塵土已變為褐色。
「真空吸塵器。」巴格利回頭對著後面吼叫。於是兩個戴著頭盔、臉上戴著防塵罩的男人走過來,他們手裡拿著吸塵器的吸嘴,舉腳跨入黑暗的洞穴中。吸塵器的開關開啟,馬達轉動的隆隆聲從我們後面傳來,吸塵作業開始了。我們稍微退後幾步,等待吸塵作業結束。
那兩個男人走下石階,不見了身影。可是,沒多久他們又出現了。一看到他們回來,負責開關的人便關掉吸塵器的電源,四周立刻安靜下來。負責吸塵的男人因為臉上戴著防塵罩,所以說話的聲音含糊不清:「下面還有牆壁。大概是被封死的門變成的牆壁。」
於是又輪到湯姆出動了。他戴上頭盔和防塵罩,跨過殘破的牆壁與門,往黑暗洞穴內的石階下走去。抱著電纜與電燈的照明部隊緊跟在他身後。不久,下面變亮,並且傳出斧頭砍在牆壁上的聲音。
照明部隊很快就回來了,我們繼續在樓梯上等待。教授取來頭盔與防塵罩,把頭盔和防塵罩發給我和巴格利、亞文。我們立刻小心地穿戴起來。
地下室的聲音停止,湯姆上來,輪到吸塵隊下去。吸塵器馬達的聲音再度響起,這次馬達的聲音響了相當久,好像要把地下室的塵土都吸乾淨才罷休的樣子。教授可能是擔心重要的證物也被吸掉,所以戴著頭盔與防塵罩率先走下階梯。電纜與電燈部隊隨他身後下去。
沒多久,教授在地下室發出聲音說:「ok,大家都下來吧!」
於是我們都跨過殘破的門牆,紛紛走下階梯。四周瀰漫著餿味,以及渾濁的空氣孕育出的黴味與潮溼塵土的味道。這是英國人的地下室特有的氣味,這味道雖不好聞,但也不令人特別討厭。
石階的最下面是一扇已被破壞的門。我們跨過門下的木片,進入一個房間。照明部隊已經在這個空間四周的地板上,以及天花板的樑上放置了電燈,所以這個房間一片通明。
房間不大,大概只有一般浴室那麼大。石子地板上的塵土已經被吸乾淨了,不過,四周的牆壁上還緊緊附著著褐色的塵土,但也有剛才吸塵器吸嘴所掃出來的條紋圖案。
房間的某個角落,有張小桌子,那是這個房間裡唯一可以稱得上傢俱的東西。整個房間看起來冷冷清清,牆上沒貼任何東西,當然也沒有什麼風景畫。此時這個房間裡站著我、亞文、巴格利、湯姆、約翰、教授和一個負責吸塵的人,一個負責燈光的警察。我們八個人都戴著頭盔,臉部有一半被防塵罩遮住。
「這裡是洛多尼·拉西姆曾經生活過的空間,而這根樑柱就是他母親上吊的地方。」教授站立著,他一手放在桌上,樣子好像站在講堂上,正在對學生講解的老師。大概是房間小的關係吧,室內充滿了教授說話的迴音。
湯姆把一直拿在手上的斧頭,橫放在腳邊的石子地面上。我環顧四周,心想:如教授所言,這裡果然有間地下室。他還說如果能進入這裡,就一定能掌握到解開事件之謎的鑰匙。他所說的鑰匙是什麼呢?這地下室什麼也沒有呀!除了發現這裡有地下室時,曾經產生的驚訝情緒外,我不覺得這裡還有什麼可以讓人感到驚訝的事物。
「說這裡是他生活的地方,或許有點言過其實。不過,當母親有客人時,他就被趕到這個地下室,這卻是事實。而且,在母親的工作結束前,他被要求一直待在這裡,如今被封死的廚房門還會被鎖上,讓他無法任意出去。因為上面做的是性交易的工作,需要的時間應該相當長,所以他確實形同在這裡生活。」大家都安靜地聽著教授的解說,誰也沒有插嘴。
「發生這次的一連串事件時,洛多尼·拉西姆就躲在這裡,進行他的殺人作業。這裡可以說是他的秘密基地。」
這回大家譁然了。大概每個人心裡都在想:這裡是被封死的密室呀!怎麼能利用這裡進行殺人作業呢?
教授的話讓我覺得毛骨悚然。因為教授的言下之意,好像洛多尼·拉西姆的靈魂一直躲藏住這裡。除此之外還可以作何解釋呢?這裡是牆壁完全被封死的暗室呀!
「各位或許會想‘這裡怎能進行殺人作業呢’?很簡單,就是利用這個地方。」
教授說著,朝我所站之處走來,讓我嚇了一跳。他在我面前蹲下,拿起我腳邊的某個東西。一看,那是一塊有開縫、生鏽了的金屬板。「這東西的下面是溝道,可說是一條非常狹窄的隧道。這條隧道很古老,是建造坎諾城時就做好的逃生通道。對這房子而言,這條隧道只是一條水溝,但是對城堡而言,是下水道,也是逃生通道。從這個隧道進去後,可以通往城堡底下。」
教授說完,放回金屬板,恢復成地板水溝蓋的樣子。但我們都圍在那塊金屬板四周,並且拿起金屬板,藉著手電筒的光線,低頭看地下水通道內的情形。
「也就是說,洛多尼雖然被母親關在這裡,卻仍能藉由這條地下水道,從城堡那邊出去。這條通道現在仍然存在,並沒有被堵起來,所以悄悄回到這裡來的洛多尼,便從城堡那邊的地下,頻繁地回到這個四十年前的老巢。城堡下的這條秘密隧道相當溫暖,即使在寒冬時,也可以把這裡當作基地,進行一些計劃。」
「什麼計劃?」
「他回到村子裡了嗎?」我和亞文分別發問。
「他的計劃,應該就是這幾日來此地所發生的一連串可怕事件。而他進行這個計劃的原因,應該就是昨天琳達說的那些事。」
「復仇的計劃。」湯姆·格蘭西斯說。
「洛多尼的母親死在這裡,她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雖然答案一直未曾證實,但母親的死確實嚴重打擊了洛多尼的心靈。後來他又在全村人的強迫下——至少他個人是這麼想的,沒有反抗餘力地被送進蒙拓斯的精神醫院,並且在精神醫院裡,過了二十三年不能和正常社會接觸,形同被幽禁的日子。母親的死,和被幽禁在精神醫院,讓他對村裡的人產生強烈的恨意,也萌發了報復心理。
「迪蒙西村從來沒有在他心裡消失過,村裡的景物轉化成他畫筆下的精細圖畫。他也因為畫這個村子,而在倫敦成名。這裡城牆的樣子、每一塊石頭的模樣,和強烈的復仇心理,都清清楚楚地烙印在他的腦子裡。」
教授看著我們,又說:「他終於等到復仇的時機了。一方面,他長大並且成名了;另一方面,當年逼迫他母親,害死他母親的人都已經六十歲,可以說都老了。他已獲得自由,既有經濟能力,又有行動能力,復仇的心意便愈來愈強烈……在種種時機成熟後,他終於來了。」
「你說洛多尼·拉西姆來這裡了?」亞文說。
「那他一定會被逮捕。」我說。可是教授很快地舉起右手,並且說:
「他已經逃掉了。」
「可是,教授,你有證據證明他就是兇手嗎?」我問。
「當然有。」教授馬上回答,又說:「可以證明他做過那些事情的證據,一定在這房間的某個地方。」
教授離開桌旁,在房間內慢慢走動。亞文走向桌子,伸手拉開抽屜。桌子是這房間裡第一個奇怪的地方,其次便是下水道了。
「啊!」亞文發出驚歎聲。桌子的抽屜裡好像有東西,亞文拿出那個東西。那是本舊筆記本。亞文先是啪啦啪啦地翻閱著,然後激動地喊道:
「這是一本殺人日記!詳細地記錄著殺死了誰、怎麼殺、什麼時候殺人的日記本。」
「念出來給大家聽聽。」教授平靜地說。於是亞文便開始念:
「日期剛進入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深夜,我勒死了剛離開亞文酒館,正要回家的波妮·貝尼。我一路跟蹤她,然後在沒人看見的地方,慢慢靠近她,並且很快地用繩索套住她的脖子,一下就把她勒死了。這麼簡單就解決了一個。殺死波妮後,我就揹著波妮,騎著迪蒙西小旅館的腳踏車,把波妮載到城堡,抬到倫敦塔上,先用斧頭在脖子及兩手手臂的肩關節處砍出裂痕……」
「什麼?」
教授叫道。教授的臉色全變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臉色因為激動而變紅,並浮現出憤怒的神情。總是很開朗,充滿自信,不論遇到什麼事都不慌不忙的教授,第一次讓人看到他激動的一面。
「給我,讓我看。」教授說著,伸手要抓亞文手裡的東西。
他的動作讓亞文嚇了一跳。亞文急忙把手中的筆記本遞出去,教授用搶的一樣,從亞文手中奪走那本筆記,然後將紙對著光線,逐一看著上面的文字。過了一會兒,他終於抬起頭。
「混蛋!」他大聲叫。「這是怎麼搞的?混蛋!」他再次狂叫,而且兩手抓著筆記本,想把筆記本撕破,幸好兩旁的警察適時阻止了他。筆記本因為教授與警察們的爭執,而被拋至半空中,然後落入我手裡。我正想看上面到底寫了些什麼時,教授一臉兇惡地把手伸到我面前。但是警察們又上前阻擋歇斯底里的教授。
「請你繼續唸吧!」一位警察對我說,於是我便惶恐地繼續念下去。
「我在波妮的脖子和兩手的手腕上,分別用繩索拴上石頭,再用繩索綁住兩腳的腳踝,接著把腳上繩索的另一端緊緊綁在塔的石壁上,然後把波妮的屍體從塔上往下扔。當腳踝上的繩索伸展開的瞬間,雙手和頭便因為石頭的重量,而脫離了身體。
「接著,我把只剩下身體和腳的屍體拉上來後,再用斧頭在大腿根部砍出裂痕,並把石頭綁在身體上,接著再把屍體往塔下扔,於是軀體也和腳分開了。
「我拿著兩隻剩下的腳,把斧頭藏在隧道里,就走去城牆下,把分散的波妮屍體收集起來,裝入袋子,再騎著腳踏車,到精肉工廠,然後把脫掉衣服的波妮屍體放在豬肉上。接著,我去教會,把兩隻腳插進教堂旁的花圃泥土裡。這個村子的人口本來就少,我又在深夜裡進行此事,所以一點也不害怕被人發現。更何況現在是寒冷的冬天,誰會在晚上離開溫暖的家呢?
「回到迪蒙西小旅館的房間後,我把兩隻手臂放入運動旅行袋中,再把袋子拿到露臺,最後才把頭和事先準備好的佩琪的長毛獅子狗的身體縫在一起。到了二十九日晚上,我在自己房間的露臺,把梯子伸到刺葉桂花樹的樹枝上,藉著梯子把波妮的頭放在樹枝的深處……」
這個記述實在太詭異了,我不禁張大眼睛,抬起頭來看著眾人,不知道該不該念下去。教授的雙手雙腳都被警察按住,臉上充滿憤怒的表情。
「繼續念!」巴格利命令我。
「十一月三十日,仍然是剛進入三十日的凌晨時分,我趁著菲伊在自家門前看極光的時候,從背後攻擊,勒死了她。殺死菲伊和殺死波妮同樣的簡單。
「扛起菲伊的屍體,我一樣騎著迪蒙西旅館的腳踏車,把菲伊的屍體載到坎諾城。用斧頭在兩手手臂盾關節處砍出裂痕,並以繩索綁住兩腳腳踝,再把石頭綁在手上,把菲伊的屍體從倫敦塔上往下丟,她的雙手就被扯離她的身體。接著,我把屍體拉上來,再於大腿根部砍出裂痕,然後加重軀體的重量,再度把屍體往下丟。這樣的手法或許有些粗糙,會在屍體上留下繩索的痕跡,但是,反正檢驗屍體的人是我自己,到時隨便怎麼說都可以。
「我把斧頭放回地下室後,再把屍體裝進袋子,然後像聖誕老公公一樣地扛起袋子,趁著深夜時分,把屍體的手腳放置到預定的場所。我把菲伊的身體放在消防隊的院子裡,兩腳插在老虎看板的洞裡,兩隻手臂則遠征到葛利夏的機場,從機窗扔進飛機內的座位上。
「三十日天一亮,放在機場的菲伊手臂首先被發現了。接著被發現的是放在消防隊院子裡的身軀,然後是精肉工廠冷凍庫內波妮的身體,最後是插在教會旁邊花圃裡波妮的兩隻腳。」
我又抬起頭看著眾人,不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樣的紀錄為什麼會被放在這裡?我放眼看著周圍的人時,看到巴格利催促的眼神。他想知道日記上還寫了些什麼,要我繼續念下去嗎?
「十二月一日。事情的進行大致上和我計劃的差不多。不過,也有意外的情況。例如原本暫時放在露臺上波妮的兩腳,被早上打掃煙囪的人發現了。這樣的意外讓我有點棘手,幸好找個藉口支吾過去了……」
「夠了!亂寫一通,胡念一番,夠了夠了!」教授憤怒地打斷我。又說:「放在這裡的應該是洛多尼的告白手記才對。是他坦誠殺人的告白,從殺死波妮開始,到殺死菲伊、柯妮、佩琪的紀錄。」
「你說的是這個嗎?」
負責吸塵的男子從懷裡拿出一本破舊的筆記本,並高高舉起。那男子手中的筆記本,外觀上看起來和我手中的筆記本很像。教授的眼睛像要燃燒起來一樣,看著高舉著舊筆記本的男子的臉。
「我知道有人正在進行一項陰謀,但沒有想到這個人竟是……」負責吸塵的男子拿掉臉上的防塵罩,也脫掉頭盔,說:「喬治,好久不見了。」
被稱之為喬治的教授一動也不動,他的眼睛一直看著那男人,過了好一會兒,才像全身虛脫般地說:「本尊現身了嗎?」
接著,教授看看站在四周的我們,好像在詢問:大家是否早就知道這是一場戲?但是,至少我是不知道的。
「你們都認識他嗎?」教授說:「你們之中有誰早就認識他了?」
「喬治,只有警察知道我,其他人都不知道。為了讓你說出剛才的那些話,所以不能讓其他人知道我的存在。」男人說。「我已經知道你的計劃了。」
「教授,他是誰?」我問。教授瞄了那個男人一眼,然後對著男人說:「你要自我介紹?還是我幫你介紹?」
那男人聳聳肩,攤開右手手掌,好像在說:你說吧!
「他是御手洗教授,從烏普薩拉大學來……不對,是從日本來的。」
我們嚇呆了,不禁全把視線投注在那男人的臉上。仔細看,那男人果然有著東方人的面孔;而且,對西方人來說,御手洗也是怪名字,應該是東方人的姓氏。
「那你是誰?」亞文問。
「我只是個想模仿他的小丑。我也喜歡推理,偶爾也想化身噹噹名偵探。本來以為這次一切都很順利,沒想到本尊現身,我當然就沒戲可唱了。」
假教授深深嘆了一口氣。
「你叫什麼名字?」
他搖搖頭,說:「無名小卒。」
「既然你不是洛多尼,為什麼……」我忍不住發問。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地進行這麼殘忍的計劃吧?是什麼力量讓他做出這麼殘酷的事呢?
「你是洛多尼的親人嗎?」
「我和洛多尼一點關係也沒有。」假教授冷漠地回答。
「那麼你是因為同情他,所以做了這些事嗎?」
假教授再度搖頭說:「不是,」然後轉頭看著真正的御手洗教授,問:「你怎麼知道是我?並且知道我在這裡呢?」
「當然是因為我見到他了。」真正的御手洗教授伸出左手,拍拍站在他身旁男人的肩膀說。假教授盯著那男人看,於是那人也脫下防塵罩。看清楚那人的面目後,假教授說:「原來如此,洛多尼,果然是你。如果不是你的話,這件事就說不通了。」
「湯姆,最好先把喬治的手從背後銬起來。他是柔道高手,比我厲害得多。」真正的御手洗教授說。這時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便出聲喊:「等一下。」大家聽到我的叫聲,都轉頭看我。我說:「巴格利,你不是說要把兇手銬起來給我看嗎?」
於是巴格利走到喬治身邊,在旁邊兩位警察的幫忙下,好不容易才從兇手背後,將他的手銬住。雖然他實現了承諾,但顯然他對這個動作很生疏。巴格利完成銬人的工作後,就走回原來的位置。
「這樣就行了。還有,我想這把斧頭就放在這裡吧!當我想再和洛多尼見面時,卻發現這位‘記憶畫家’從倫敦失蹤了,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裡,我找了又找,終於在南多卡班克島上找到他,當時他身邊還有發電機和大量食物。」
「南多卡班克島?那是哪裡?」亞文問。
「那是一個擁有訓練用機場的無人島,是專門訓練客機駕駛員的地方。那裡有很好的管制塔,和可以讓噴射機起降的大型跑道。不過,除了這些裝置,其他的建築物都是假的。現在那個島已經停止使用了。
「讓洛多尼獨自待在那裡,是絕對安全的事。為什麼說把洛多尼放在那裡是安全的呢?因為讓人看到洛多尼,就會有危險。南多卡班克島可以說是與世隔絕的海上孤島,只有擁有飛機駕駛執照,並擁有私人飛機的人,才到得了那裡。除此以外,就是漁夫可能在偶然的機會下、或是有什麼特殊原因的情況下,才會到那裡。不過,後者的情況應該是不會發生的。
「所以說,把洛多尼放在那裡,就等於洛多尼從英國消失,不,不止英國,而是從整個人類社會消失。這件事本來無從推測起,也沒有人知道這是為什麼,可是我為什麼會知道呢?喬治,你一定很想知道為什麼吧?我是從你的名字和計劃推測出來的。
「你計劃讓洛多尼·拉西姆成為這一連串殺人事件的兇手,可是又不能讓他在殺人現場的迪蒙西村出現,所以你傷透了腦筋。於是你想到讓他與世隔絕,讓任何人都無法接觸到他。洛多尼本人並不排斥這樣的隔離,因為他只要能作畫就好了,或許他更喜歡被隔離的生活。」
「你馬上就想到在暗中進行殺人計劃的人是我?」
「是的。」
「為什麼是我?」
「和他接近的學者或研究人員當中,只有你和我擁有小飛機的駕照,而想用飛機把洛多尼藏起來的話,唯一適合的地點就是南多卡班克島。你的設想太理想化了,才會讓這個計劃演變成你向眾人大聲地宣示;會駕駛飛機的業餘飛行員喬治·漢茲,就是這個事件的兇手。」
喬治沉默了半晌,才又問:「潔,你是什麼時候來這裡的?」
「前天。二號下午,我和洛多尼一起到達這裡。當天我就和他一起進來過這裡了。如果我們早幾天到這裡,或許就可以減少被害者人數了。」
「你早就看穿我的計劃了嗎?那你為什麼不救佩琪呢?既然你二號下午就到了,應該有機會救她的。」喬治說。
「如果救得了她的話,我當然很想救她。可惜我一來到這裡,就被請進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裡。」
「為什麼?」
「發生了那樣的殺人事件,迪蒙西村裡當然到處都有警察。警察像尋找獵物的鷹,張著大眼注意著外來人口,看看是否有可疑人物。我們是外來的人,自然就是他們眼中的可疑人物,所以即使只有一點點與眾不同的行為,就被理所當然地被請進拘留室了。我在拘留室裡住了一晚。」
和我一樣也住過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嗎?我心裡這麼想著。
「我花了整整一晚的時間,才說服局長,讓他相信我不是什麼可疑人物。不過,我也因此能從局長所說的話裡,猜測到你的想法。」
巴格利這傢伙捉不到真兇,卻胡亂逮捕了能找到真兇的人。
「你從局長的嘴裡知道有人假冒你的名字,住在迪蒙西小旅館,並且知道這個人殺了人之後,還亂丟屍體嗎?」
御手洗教授搖搖頭,說:「局長可沒有那麼親切地告訴我這麼詳細的情節。」
「那麼,你怎麼知道我住在迪蒙西小旅館?」
「我是從佩琪屍體的傷口切面得知的。佩琪的傷口切面很平整,顯然是用斧頭乾淨俐落砍成的。不過,那樣的傷口應該不是你的本意,你的本意還是要製造出撕裂般的傷口。對吧?」
喬治一語不發,只輕輕點了一下頭。
「處理柯妮屍體的時候,你還有辦法制造出撕裂般的傷口,但是,處理佩琪的時候就不行了。原因是‘雪’。因為下雪的關係,讓你沒有辦法把屍體搬到城堡。一來因為雪地上會留下腳踏車的痕跡,二來因為雪地不好騎車,不僅容易滑倒,還很難走。我是因為這一點,推測出腳踏車是你搬運屍體的工具。而迪蒙西村能讓外來的人自由借用腳踏車的地方,只有迪蒙西小旅館。」
「不錯,御手洗君,你的思路果然很清晰。」
「等一下,等一下,御手洗教授。啊,不是你,我說的是這一位御手洗教授。我知道兇手可能是這個人,但是,剛才的事我還是不明白。」
我插嘴說。因為要先在腦子裡把問題稍做整理,所以我沒能馬上介面提出我的問題,而沉默了一下。
「巴尼,你有什麼地方想不明白?」
巴格利很不耐煩地說。還好意思說我!我敢打賭,巴格利沒有疑問的原因,是因為他根本什麼也不明白。
「首先是……南多卡班克島。不是說這位拉西姆先生之前被隔離到那個地方了嗎?那麼人們為什麼會認為拉西姆先生是兇手呢?」
「因為這本筆記本。」
「對!這也是我不明白的地方。還有,這邊的這位兇手教授剛才為什麼那麼震驚呢?除了我手上的這本筆記本外,另外那本筆記本里到底寫了什麼東西?」
於是御手洗教授便把手裡的筆記本交給我,並且說:「現在你可以看這本筆記本了。後半部尤其重要。」
我翻開筆記本,翻到後半部,並詳細地閱讀。後半部的內容是洛多尼·拉西姆殺死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的詳細紀錄。
「拉西姆先生真的殺死了柯妮她們嗎?……」
我一這麼說,御手洗教授立刻介面道:「這個連續命案與眾不同之處,就是命案的紀錄並不是殺人之後才寫下來的,而是先做了殺人的宣告之後,才按照宣告上的殺人紀錄去殺人。要執行紀錄上的殺人方式並不容易,我想喬治一定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吧!紀錄裡的殺人情節實在太怪異了,所以才會讓這個命案看起來像是惡魔之子的惡作劇。
「將人類的屍體撕裂成一塊塊,又把人頭與狗身縫在一起、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豬肉上……要按照筆記本上的紀錄依序殺人,還要如紀錄所寫的那樣,把分屍之後的肢體,放置在紀錄中指定的地方。因為萬一殺人的順序不同,或放置肢體的地方有一點點不同,兇手就可能被認定為另一個人。在不允許任何一點差錯的情況下,兇手一定得跑的地方可就多了,這真是一件讓人疲於奔命的殺人工作。對這個命案來說,未來是既定的事實,所以不可有所變更。喬治既要當兇手,也要當偵探,還得當送貨員,可以說忙得連晚上睡覺的時間也沒有吧!
「剛才你打斷了我的話,我現在要繼續說下去。這個連續殺人、分屍案件最累人的一段,就是扛著梯子,揹著裝入柯妮手腳的袋子,騎腳踏車爬坡上西奈學校。如果這一次他沒有被捕的話,以後去參加鐵人三項競賽,一定會有很好的成績。我真是佩服極了。如果能把這種勞力用在自己的研究上,那就更好了……」
「會有同樣的回報嗎?」喬治的眼光像要燃燒起來似地看著御手洗教授。他說:「把勞力放在學術研究上根本沒有意義。學術界的世界是骯髒的政治,而我現在做的這件事,卻是一人就可獨力完成的工作,而且只須短短的五天時間。五天就行了,只要辛苦、忍耐五天就行了。」
「可是,如果沒有成功而被關進監牢裡,那日子就很長了呀!喬治。」
「如果不是你,我就不會被關進監牢了。」喬治說。
「是嗎……」御手洗教授說,然後想了一下,又說:「如果你不插手倫敦‘記憶畫家’的案子,就不會遇到我了。你應該知道我會對這個案子有興趣的,因為這是我的研究領域。你為什麼還要插手這個案子呢?還有很多別的案子呀!」
「潔,我是精神科醫生,洛多尼的案子當然也會勾起我的興趣,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更何況我之前完全不知道你也在研究洛多尼的案子,我和洛多尼見面後,也看不出你在研究他的情況。」
「因為我曾經小心地不讓你知道我對洛多尼的情況有興趣。太多的關心是派不上用場的。」
「那麼,你為什麼不阻止我的計劃?」
喬治大聲說著,但是教授只是安靜地回答:「喬治,你知道我為什麼來這裡嗎?你以為我是為了把臉遮起來,來這裡打掃這個地下室的嗎?我忙得很,我正是為了阻止你而來的。可惜來不及。」
「等一下,等一下。」我說。「你們的意思是如果這位拉西姆先生被隔離在那個什麼島的話,兇手就變成是他了?……」
我還是搞不清楚。御手洗教授說:「沒錯,因為只要把殺人的事推到洛多尼身上,這個案子就等於結束了。可是實際上的他卻待在南多卡班克島,畫迪蒙西的風景。」
「是,我知道是這樣。」我說:「可是,讓他自殺不就好了嗎?他因為殺死了五個女人而自責自殺。」
「如果讓他自殺的話……啊,說得也是,假裝是自殺,其實是殺了他,事情就更簡單了。」
我終於瞭解了。其實殺死五個人和殺死六個人是一樣的。
「可是,我還有問題。」我又說。我的腦子裡有滿滿的問題。
「既然他沒有殺人,為何還要寫這樣的手記?」站在旁邊的亞文點著頭,表示同意我的問題。
「醫生!」洛多尼第一次開口說話。
「可是我確實有很清楚的記憶。我殺死了波妮、菲伊、柯妮、佩琪和琳達她們。我對她們有強烈的恨意,因此一個個地把她們殺死了。我的腦子裡確實存在這個記憶,想忘也忘不了。而且,我的感覺裡也存在著殺人之後的感觸及愉悅。我相信我寫的那些東西,不是單純想像出來的。」
洛多尼訴說這段話時,口氣非常平淡。
「喬治,你認為洛多尼為何會這樣呢?我想聽聽精神科醫生的看法。」御手洗教授對喬治說。
「因為被灌輸了強迫性記憶的關係吧!」
御手洗教授笑了笑,才說:「你的說法是可以被接受的。問題是,他是什麼時候被灌輸那種強迫性記憶的?目的又是什麼?」
「這一點應該很容易理解吧!時間是一九九五年,他剛從昏睡狀態中清醒時。當時他的腦子一片空白,在那時植入那樣的記憶,以後他猛然觸動記憶能力時,即使是被植入的記憶,也會成為他的原始記憶,而不是想像的空幻記憶。所以他會認為記憶裡的東西是確有其事。」
「嗯,那麼,讓他的腦子發生強迫性記憶作用的東西是……」
「olanzapine。」喬治說。御手洗教授先是沉默了一會兒,才輕輕地點了幾次頭。
「你的假設真讓人讚歎。我想除了想法乖僻、偏執的人外,大多數的學者一定會為你這樣優秀的推論鼓掌叫好。」
「而你這位想法乖僻、偏執的人,一定不同意我的說法吧?」
「喬治,你說話的口氣像政治人物,而且是所謂主流派的政治人物。」
「我是主流派嗎?」假教授自嘲地說。
「主流派中的人,才需要政治;孤獨的人無須政治。」
「哼!」
「如果要以一人之力和主流派較量,就不能考慮到一對一的局面。」
「哼,這就是你常說的一匹狼理論嗎?然而在學術的世界裡,這理論是不會被普遍採用的。」
「這就是你的侷限了,喬治。」御手洗教授說。「我認為不管是學術或藝術的世界,都不能用政治的方式來看待。」
「我現在想聽聽你的一匹狼理論,是否真的有一大群政治凡夫也戰勝不了的厲害假設。你剛才說的話,就是這個意思吧!希望你能證明給我看。」
「我說的是發現,不是假設。」
「你總是這麼有信心,而你通常也可以用這種態度來應付世事。老實說,我曾經很憧憬你這種態度。但是,你認為你現在也能用相同的態度,來解決這個事件嗎?表現給我看看吧!」
「你的意思是你想知道我的發現嗎?」御手洗教授說。
「發現要用語言表達。不過,不論何種場合,能夠讓人折服的發現,才是值得說出的發現。」
「你說得沒錯。喬治。」
「你承認你確實有所發現了?」喬治的語氣變得急躁了。
「是的。」
「那麼,把你的發現說出來,我要看看到底有什麼價值。」
「你真的想聽我的發現?」
「不錯,我要知道你到底有什麼發現。」
「可是我不想說。」
「怎麼?你想逃了嗎?這可不行。」喬治面有怒意地說。
「我的嘴巴不想說,但是,我手上的斧頭從現在開始會對你說一些話。」
屏氣凝神聽他們說話的眾人,聽到這句話後都嚇了一大跳。喬治也緊張地說:
「潔,莫非你想用這把斧頭砍下我的頭?」
「不行嗎?」御手洗教授冷冷地反問。
「你不是不瞭解法律的人,應該知道我有接受審判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抗拒司法。」
「村裡那些死去的女人,也和你一樣,她們也都擁有那樣的權利。」御手洗教授說。
「情況不一樣!現在才審判四十年前的事,有什麼用?」
「既然如此,那你就閃開一點!」御手洗教授話一說完,就揮動手中的斧頭,往牆壁劈去。地下室內又爆出破壞性的聲音,牆上的泥土、木片紛紛飛落,大家連忙往兩旁閃開。
「湯姆,你能幫忙嗎?請幫我打破這堵牆。」御手洗教授叫道,然後戴上防塵罩,才再度揮起手中的斧頭。
湯姆很快走到階梯那邊,拿來一把斧頭,並也戴上防塵罩遮住口鼻後,在教授指示的地方揮下斧頭。
他們兩個人並肩揮動斧頭,不久後就出現和剛才在階梯上相同的情形。牆壁上的泥土持續脫落,被砍碎的細長木片飛了出來。
兩個人的斧頭同時穿過牆壁,在牆上鑿出一個空洞。這堵牆的另一邊,好像是比我們現在站的這個房間更大一點的空間。
御手洗教授瞄準牆上兩個裂縫的中間,集中在這個點上落下斧頭。在差不多的時候,他停下揮動斧頭的動作,然後和湯姆一起用手去拉牆壁,於是轟隆一聲,有一大片牆壁應聲倒塌。接著,他們眼前出現一個可以容納一人出入的洞口。這地方從前好像也是一扇門。
「燈光!」御手洗教授隔著防塵罩喊道。警察們立刻拿著手電筒,集中到那個出入口,把光線投射到洞內。
「啊!」我輕撥出聲。
洞內的地面上有許多立體模型。火車模型的軌道遍及整個地面,軌道內外,有無數模型房屋、樹木。這些模型上還覆著一層厚厚的雪,整個模型好像處在白色的世界裡。但是,我們很快就明白了,那不是雪,而是塵埃。牆上有幾面以圖釘釘上去的三角旗,還有好幾個以畫框框住,好像宗教畫的作品。
御手洗教授跨過木片的碎屑,走進洞內,大塊頭的巴格利也隨後穿過那個剛被敲打出來的洞口。拿著手電筒的湯姆和其他警察,也紛紛從那個洞口進入那房間。被御手洗教授稱為喬治的假教授,也被帶進那個洞內。洛多尼、我、亞文,也都跟進去了。
警察們高舉著手電筒,排成一列靠牆站立。在他們的手電筒照射下,覆著塵埃的小小世界,安靜地躺在我們腳下。
「洛多尼,這就是你的坎諾村。」御手洗教授對洛多尼說。
「你的母親為了補償你而買給你的。這些都是當時最昂貴的玩具,你用這些玩具,建造了一個模型村。這個模型村就是可以讓你自由自在的‘應許之地’。」
洛多尼·拉西姆無言地注視著他四十年前生活中的精神世界。有一支手電筒的光線落在一棵樹上。一看,那是御手洗教授手中的手電筒。
「這一棵是刺葉桂花樹,樹旁的房子當然就是迪蒙西小旅館。這棵樹的樹枝深處,和狗的身體連線在一起的,就是波妮·貝尼的頭。」
教授蹲下來,我們也蹲下來。一張小小的女人的臉,浮現在教授的手電筒光線下。
「只有頭。」教授站起來,我們也站起來。「把人偶的頭插在玩具狗的身上……還有這個,這裡是西奈學校,這是鐘塔。」教授一面說,一面以手中的手電筒照射出指示之物。「看那屋頂的圓錐部分!雖然有灰塵覆蓋,但還是看得到上面放著柯妮的頭。」教授的手電筒光線下,是個已經變成白色,小小人偶的臉。我們都感到震撼,心想:原來是這樣呀!
「這是消防車。車上是失去手腳的菲伊·艾馬森。」光線落在原本是紅色的消防車模型上。因為塵埃的關係,消防車變成白色,完全看不到原本的色澤。消防車上躺著同樣被塵埃覆蓋,也變成白色的人偶。
「柯妮在這裡。」教授手中的手電筒光線遊走在這模型世界裡,然後停在牆角的一個地方。那牆角有個時鐘。那是有鐘擺的柱鍾,這個柱鐘的時針當然已經停止不動了。接著,光線移到鐘面數字盤下的玻璃櫃。那是一個可以看見鐘擺擺動的透明櫃子。
「看,這裡面可以看到佩琪的臉。被摘下來的佩琪的頭,就在這個讓鐘擺擺動的櫃子裡。」哇!大家一片譁然。玻璃櫃裡的人偶頭部看起來很模糊,這是因為玻璃櫃上也佈滿塵埃的關係。
「傑作在這裡。」教授的手電筒照著地面上的某一點。那裡有輛像是德國老虎戰車般的車輛。戰車的炮口蓋子是開啟的,但是有兩隻人偶的腳就插在那炮口上。
「是坦克車的tank,不是水槽的tank。柯妮的兩隻腳應該插在坦克車的炮口,而不是水槽。」巴格利頻頻點頭,肥滿的雙下巴因而抖動著。
「還有這個。」接著,教授把手電筒的光線移到一隻老虎擺飾上面。老虎的背上有兩隻被扯下來的腳。
「天文望遠鏡在這裡,」三角架上有具天文望遠鏡,微微向上的鏡頭上面,是兩隻人偶的手。
「大象在這裡。」擺設品的大象上,有兩隻腳。
「這是豬型撲滿,這是飛機,這是巴士,還有這個,這是載貨列車。」
教授的手電筒依序照在小男孩的玩具上。豬的上面,是赤裸的人偶身體;飛機的機翼上,是兩隻小小的手臂;紅色屋頂的巴士車頂上,也是兩隻小小的手臂;繞行這些模型的軌道上,有一輛載運木材的列車,列車上有一具沒有手腳的身體。
「這裡只有載貨列車,載客的列車則一輛也沒有……洛多尼!」御手洗教授呼叫洛多尼,然後說:「你只是把小時候惡作劇的行為記錄下來而已。而喬治在你住在蘇活區時,看到了你寫的這本筆記,便利用筆記本上寫的東西,想出了這個計劃。你在筆記本上完全沒有說你殺害的物件是人偶。你的文筆太好了,完全看不出是小孩寫的東西。可是,如果殺害的物件從人偶換成真人的話,執行起來就太累了,對吧?喬治。要撕裂人體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喬治默默聽著,沒有回答。
「那麼這本新的筆記本是……」我問。
「當然是我寫的。」御手洗教授回答。「被關在拘留室時,因為覺得無聊而寫的。」
「各位,這裡是林白廣場……」巴格利一邊說,一邊把手中手電筒的光線投射在迪蒙西小旅館的後面。那裡有具仰躺著,有頭,也有手、腳的人偶。那是琳達。
「潔,這個我就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了。琳達的事與我無關。」喬治喊道。
「是的。琳達死亡的時間比筆記本上早一天。」教授說著,很快地把視線投向剛才打破的牆壁上的洞口,然後又說:
「琳達,你也可以進來了。裡面都是灰塵,要小心。」
於是,琳達出現在洞口了。
「琳達!」我情不自禁地叫出聲,眼淚不禁奪眶而出。琳達走過來,伸手抱住我,我也緊緊地抱著她。這村子裡我最愛的朋友的性命,因為真正的御手洗教授出現,而得到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