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池登志江被勒死的屍體,於翌日上午被發現。家裡的女傭人平時住在登志江的家裡,昨天晚上正好去孃家住一晚,今天早晨回來時發現了異常。
警方一接到報案,立即開始進行搜查。據女傭人證明,案發的當天夜裡,被害者的丈夫今池光雄因工作須要借宿在東京都內的旅館裡。警方立即派人趕往東京。
光雄正在攝影棚裡拍攝裸體照片,是一些低階趣味的雜誌委託他拍攝的。為了瞭解情況,警方將他帶回了n市的搜查本部。
得知妻子的死訊,光雄對屍體進行了辨認。他失去了理智似的呼喚大哭。但是,警方冷靜地審視著他的神情。
警方從一開始就懷疑著他。
警察將光雄帶到審訊室裡,追查他在昨天晚上的去向。
光華已經看出警察對他的態度,最後只好改口說道:
「其實我是開著汽車返回n市,在河部由美子的住宅裡住了一夜,直到天亮。」
「中途沒有離開過她的家嗎?」
「是啊!不!我出去買過一次香菸。以後就一直待在房間裡,沒有離開過。」
為了證實他的供詞,搜查本部傳喚了由美子。兩人的話一致,但是,搜查本部不可能相信他們。
作案是在半夜裡進行的。對光雄和由美子,警方認為,倘若一方正熟睡著,另一方即使偷偷地溜出去也不會被人發現。何況,兩人同謀作案一說,也具有相當的說服力。也許為了應付警方的盤問,兩人已經共守同盟。
今池光雄和河部由美子,兩人處在情人的關係裡。而且,被害者是光雄的妻子。光雄和由美子合謀殺害登志江的動機是太充分了。
警方對兩人進行了十分縝密的調查。同時,刑警們對他們進行了仔細地盤問。
一連幾天,經過嚴厲地盤查,由美子已經精疲力盡。大部分疲勞是由於她與自己的心靈進行搏鬥而產生的。倘若毫不隱瞞地吐露真相,自然就不會感到如此痛苦。
由美子從登志江宅邸回到家裡的時候,時間快到凌晨3時40分。光雄依然打著呼嚕。發現屍體這一事實,她只是默默地封閉在自己一個人的心裡,沒有告訴光雄。
由美子掌握著兇手的線索。登志江在電話裡說,現在有客人來訪。那個來訪者肯定就是兇手。深夜,她一個女人獨身在家,不可能不問物件便將對方迎進屋子裡的。
警察也估計是熟人作案。
但是,倘若向警察報告此事,那麼與登志江在電話裡的爭執,還有就連登志江希望由美子去她家裡的情況,都必須如實相告。警方也許會因此而加深對由美子的懷疑。
登志江來電話一事,由美子已經對光雄說了。聽光雄的口氣,他好像還沒有向警察透露。看來光雄也是與由美子同樣的想法,擔心如果對警察說實話,會很不利。
案發以後,由美子與光雄沒有見過面。只通過一次電話,簡短地交談了幾句。兩人已經受到同謀的嫌疑,通電話時光華說,為了避開警察的嫌疑,暫時分離一段時間,這是無可非議的。
還有一件事沉重地壓在由美子的心頭。就是,光雄也許應該知道由美子外出過一次。由美子離家和回到家的時候,光雄都打著呼嚕。但是,在她外出期間,光雄如果醒來過,那麼他理應發現由美子不在家。
莫非光雄也在懷疑我?——
她覺得這樣的假設是可能的。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光雄也保持著沉默,是因為他愛著她的緣故。
由美子這樣解釋道。
但願能夠儘快地找到真正的兇手!——
由美子從內心裡這樣祈禱著。這不僅僅是因為能夠證明自己與光雄的清白。被害者登志江沒有孩子。因此,登志江的配偶光雄就能夠將登志江築起的財產和權利一切都佔為己有。而且,能夠堂堂正正地與由美子結婚。
案件的偵破,也許會稱心如意地令由美子增添光彩吧!但是,在破案之前,警察如果得知由美子在深夜去拜訪過登志江的評宅,也許無論她怎麼為自己辯解,警察都不會相信的。正因為由於被害者的死,由美子處於受益最大的處境裡,所以警察也會對她「另眼相待」的。
由美子注視著事件的發展,期望與不安瞬息萬變地在她的內心裡交織著。
自從發現屍體引起騷亂以後,已經過了5天。由美子將自己關在家裡,神思恍惚地看著電視。中午過後,朋友野中泰代來探望由美子。兩人居住得很近,自從案發以後,泰代已經不知幾次悄悄地來探望她。
「你總算回來了!刑警也到我那裡去過。」
泰代也與由美子一樣,身材底子們小的型別。但是,也許是因為高中時代是游泳選手的緣故,她的肩膀肌肉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