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四日,星期天。早晨,一面用md聽著卡拉.托馬斯和奧蒂斯。雷丁的音樂,一面跑了一小時十五分鐘。下午在體育館的游泳池裡遊了一千三百米,傍晚時分去海濱游泳。然後在位於哈納雷小鎮入口處的「海豚餐廳」喝啤酒,吃魚,是一種叫「挖路」(walu)的白肉魚,請店家用炭火烤熟了,灑上醬油。配菜則是土耳其式的烤蔬菜串兒,配以大盆的色拉。進入八月以來,到今天正好跑了一百五十公里。跑步進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準確說來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時候我三十三歲。
稍早於此,我在千馱谷車站附近經營一家類似爵士俱樂部的店。大學一畢業(因為打工太忙,有幾個學分還沒拿到手,該說仍然在學),立刻在國分寺車站的南口開了一家店,經營了三年左右,由於大樓改建,遂遷至市中心。店面算不上大,然而也不算太小。放了一架三角大鋼琴,店裡勉強可以容納五重奏樂隊演奏。白天供應咖啡,晚間改作酒吧。佐餐佐酒的菜餚也一應俱全,週末還安排現場演奏。這種店當時比較少見,客人順利地增多,經營還算不錯。
周圍很多人似乎預測,這種業餘愛好般的買賣註定不會成功,不諳世故的我不會有經營才幹,然而這預測落了空。老實說,連自己都不覺得自己有經營才幹,只不過覺得一旦失敗了便是窮途末路,才不顧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勞、不惜體力,從前也罷現在也罷,都是我僅有的可取之處。倘若比作馬匹,我恐怕不是專事比賽的賽馬,而更接近於從事雜役的駑馬。我本是工薪階層家庭出身的孩子,對做生意可謂知之甚少,不過太太卻是商家出身,她身上那種類似悟性的東西幫了大忙。任憑我多麼優秀,僅靠一介駑馬,也註定一事無成。
工作很是艱苦。清晨就開始幹活,一直得幹到深夜,累得筋疲力盡。也曾遭遇種種嚴峻的局面,也曾抱頭苦思卻痛無良策,也曾多少次飽嘗失望的滋味,然而我廢寢忘食地拼命工作,漸漸地收支趨向平衡,還僱上了幫工。在即將迎來三十歲的時候,好容易能喘口氣兒了。當時從能借錢的地方借足了錢,償還債務一事大致有了頭緒,我終於感到算是告一段落。之前,我一心考慮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將臉探出水面,幾乎無暇分心旁騖。現在好歹算是爬過了人生中一段陡峭臺階,來到一個稍稍開闊些的場所,心裡也生出了自信:既然已經安抵此地,今後就算路途多舛,大概也能對付過去。做一做深呼吸,緩緩地環視四周,回顧走過來的路,就該採取的下一步進行思考。三十歲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為青年人的年齡。於是乎——連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決心:寫小說!
我可以具體說出下決心寫小說的時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點半前後。那一天,在神宮球場的外場觀眾席上,我一個人一邊喝著啤酒,一邊觀看棒球比賽。神宮球場距離我居住的公寓僅僅一步之遙,而我當時是個熱情的「養樂多燕子隊」支援者。天空中一絲兒雲也無,風兒暖洋洋的,是個無可挑剔的陽春佳日。那時候的神宮球場外場上還沒有設定坐椅,只是一面斜坡,長著一片綠草。我躺在草地上,啜飲著啤酒,不時仰面眺望天空,一邊觀看比賽。一如平日,觀眾不多。養樂多燕子隊在主場迎戰本賽季開幕戰的對手——廣島鯉魚隊。記得養樂多燕子隊的投手是安田。他是個五短身材、胖乎乎的投手,善投一手極難對付的變化球。安田第一局輕輕鬆鬆叫廣島的進攻線吃了個零蛋。接著,在第一局的後半場,第一擊球手、剛從美國來的年輕的外場手迪布·希爾頓,打出了一個左線安打。球棒準確地擊中了速球,清脆的聲音響徹球場。希爾頓迅速跑過一壘,輕而易舉地到達二壘。而我下決心道「對啦,寫篇小說試試」,便是在這個瞬間。我還清晰地記得那晴朗的天空,剛剛回復了綠色的草坪的觸感,以及球棒發出的悅耳聲響。在那一刻,有什麼東西靜靜地從天空飄然落下,我明白無誤地接受了它。
我並沒有野心要當一個小說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寫一篇小說,甚至連個具體的構思都沒有,卻覺得「現在,我大概能寫出個像樣的東西來」。回到家裡,坐在書桌前——好,動手寫啦!這時候才發現,我連一支正兒八經的鋼筆都沒有,於是去了新宿的紀伊國屋書店,買回一沓稿紙,和一支一千多日元的水手牌鋼筆。一筆小小的投資。
那是春天的事兒。到了秋天,一部二百來頁、每頁四百字的作品寫完了。覺得心情甚是舒暢,但還不知道如何處理為佳,於是順勢投稿應徵文學雜誌的新人獎去了。甚至連影印件都沒有複製一份,由此可知,我當時一定覺得如果落選,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無所謂。這,就是後來那部以《且聽風吟》為名出版的作品。而當時我關切的,說是作品能否得見天日,毋寧說能否寫完。
那年秋天,常敗之將養樂多燕子隊居然獲得聯賽冠軍,進入總決賽,並且擊敗了阪急勇者隊,勇奪全國總冠軍。我緊張難捺,幾度前去舉行總決賽的後樂園球場觀戰——養樂多燕子隊不曾預料真會奪冠,竟然將主場神宮球場的使用權轉讓給了六大學棒球聯盟。那年秋天的事情我記憶猶新。晴好的天氣日復一日,真是個美麗的秋季。天空澄澈高遠,繪畫館前夾道成排的銀杏樹,比歷年更顯鮮豔明麗,閃耀著金色的光澤。對我來說,那是人生二十年代的最後一個秋天。
翌年初春,《群像》編輯部打來電話,告訴我「你的作品入圍最後一輪評選」,當時我已然將應徵新人獎一事忘到了爪哇國,因為每天的生活委實太忙碌。猛然一聽這話,竟一時無法明白對方在說什麼,如墜五里霧中:「啥?」總而言之,那部作品獲得了新人獎,夏天還推出了單行本。對那本書的評價也算馬馬虎虎。我年屆三十,懵懵懂懂、稀裡糊塗、毫無預料地,就成了一名新進小說家。我自然驚愕不已,周圍的人恐怕更詫異。
自那之後,我一面經營著店鋪,一面寫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長的長篇小說《1973年的彈子球》,其間還穿插著寫了幾個短篇小說,甚至還翻譯了司各特·菲茨傑拉德的短篇小說。((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獲得了芥川獎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說成奪獎熱門,然而最終均未得獎。但老實說,我覺得無甚大礙。得了獎,必然又是採訪又是約稿,沒完沒了,應接不暇,只怕影響店鋪的生意——我對這一點更為擔心。
經營店鋪——記賬,檢查進貨,調整員工的日程;自己也鑽進吧檯後面調變雞尾酒、烹製菜薦深更半夜店鋪打烊之後,再回到家裡,坐在廚房的餐桌前寫稿子,一直寫到昏昏欲睡。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將近三年。我覺得自己活過了相當於普通人兩倍的人生。當然,每個日子在肉體上都辛苦難熬。而一面寫小說一面經營服務業,形形色色的麻煩也前來湊熱鬧。服務業是一種無法挑選來客的行當。不管來的顧客是什麼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臉相迎,熱情招呼:「歡迎光臨!」出於這個緣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體驗了難以想象的事情。在這樣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積極地吸收了各色各樣的東西。大體上說,我是本著向前看的態度,享受著新的人生和由此帶來的新鮮刺激。
然而,渴望寫出一部氣勢恢弘、內容堅實的小說,這種心情卻越來越強烈。最初的兩部小說,((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基本是為了享受寫作的愉悅而為,至於質量,我自己也覺得留有太多不盡如人意之處。利用工作間隙,攤開稿紙,斷斷續續地抽空寫上半小時一小時;支撐著疲憊的軀體,彷彿跟時間競賽似的奮筆疾書,精力也無法集中。採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寫作,即便能寫出新穎有趣的東西,也寫不出內容深刻、意味幽遠的小說。既然將當小說家的機會給了我(並非人人皆會碰上這等好運氣),我便想盡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滿意的小說,一本就行——萌生這樣的慾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確有這樣的想法:「肯定能寫出氣派更大的作品來!」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店鋪暫且關門歇業,花上一段時間專心致志寫小說。在那個時候,我開店的收入遠遠高於當小說家的收入,不過,只好狠下決心忍痛割愛了。
周圍的許多人都反對我的決斷,或是深表懷疑。「店鋪好容易上了軌道,還不如交給什麼人去經營,你自個兒愛去哪兒去哪兒,寫你的小說得了。」他們忠告說。世俗地看,這想法的確合情合理。眾人當時並沒預想到我能作為職業作家生存下去。我卻沒有聽從勸告。無論做什麼事兒,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則不得安心。將店鋪隨意交託給某個人,自己躲到別處去寫小說,這種討巧的事情我做不來。竭盡全力埋頭苦幹,還是幹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開手了。然而,如果因為模稜兩可、半心半意而以失敗告終,懊悔之情只怕久久無法拂去。
所以,我不顧周遭的反對,將店鋪的權利悉數出讓,儘管有些不好意思,還是決定打出「小說家」的旗號生活下去。「姑且給我兩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兒開家小店不就行了麼?我們還年輕,可以從頭再來。」我對妻說。她答道:「好。」這個時候,還有好些欠債尚未還清,不過,總會有辦法吧。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盡力而為吧。
我專心致志地執筆寫作長篇小說。這一年的秋天,為了採集小說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約一個星期。這樣,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長篇小說《尋羊冒險記》。我已孤注一擲,因此使出了渾身解數。我甚至覺得連自己身上所無的解數也來了個總動員。這是一部遠比((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篇幅長得多、輪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強得多的作品。
當這部小說寫完時,我有了某種感觸,覺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說風格。我深切體會到,可以隨心所欲伏案寫作而不必介意時間,每日集中精力寫故事,這是多麼美好的事情,又是多麼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體內沉睡著未經挖掘的礦脈,也堅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後我也能當好小說家。」於是乎,終於未發生「再在哪兒開個小店」之類的事。雖然如今我還常常萌生這樣的念頭,很想重操舊業,在哪兒開上一家小小的、舒適的店。
我記得,《尋羊冒險記》未能獲得當時追求所謂「主流文學」的《群像》編輯部青睞,而是飽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說形態,在當時似乎相當異端,不知現在如何。讀者們卻熱情地歡迎這部作品,這是最令人欣悅的事情。我認為,自己作為一個小說家,這部作品乃是實質上的出發點。如若一邊經營店鋪,一邊繼續寫作類似《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那樣訴求於感覺的文字,早晚有一天會山窮水盡,才思枯竭。
不過,剛剛成為專業小說家那會兒,我首先直面的問題,卻是如何保持身體健康。我本是那種不予過問便要長肉的身體。由於每日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體重才控制在穩定狀態。過上了從早到晚伏案寫作的生活,體力逐漸下降,體重則有所增加。因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覺香菸便抽過了頭。那時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菸,手指燻成了黃色,渾身上下都發散出煙味,怎麼說對身體也不好。打算作為小說家度過今後漫長的人生,就必須找到一個既能維持體力,又可將體重保持得恰到好處的方法。正式開始每天跑步,記得是寫完《尋羊冒險記》,稍微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跟決意當一名專業小說家大致相差不遠。
跑步有好幾個長處。首先是不需要夥伴或對手,也不需要特別的器具和裝備,更不必特地趕赴某個特別的場所。只要有一雙適合跑步的鞋,有一條馬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興之所至時愛跑多久就跑多久。網球可不能這樣,每次都得專程趕到網球場去,還得有一個對手。游泳雖然一個人就能遊,也得找一個適宜的游泳池才行。我關店歇業之後,也是為了改變生活方式,便將家搬到了千葉縣的習志野。那一帶當時還是野草茂密的鄉間,附近連一處像樣的體育設施也沒有,道路卻是齊齊整整。因為自衛隊的基地就在附近,為了方便車輛來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備。恰好我家近處有一個日本大學理工學部的操場,大清早那兒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說擅自地)使用。因此,在眾多體育專案中,我幾乎毫不猶豫地——也許是別無他選——選擇了跑步。
此外還戒了煙。每天都跑步,戒菸便是自然而然。戒菸誠然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但是你沒法一邊吸菸一邊堅持跑步。「還想跑得更多」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菸的重要動機,還成了克服脫癮症狀的有效手段。戒菸,彷彿是跟從前的生活訣別的象徵。
我對於長跑,原本就不覺得討厭。但學校的體育課,我卻從來未能喜歡上它,運動會那些玩意兒更是讓人厭惡至極。它們是上頭強迫我們做的運動。「喏,跑起來!」逼迫我在不喜歡的時間,去做不喜歡的事情,對此,我從小就無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時間,愛做多少就做多少,我會比別人做得更加賣力。我的運動神經和反射神經並非特別出色,不擅長那些速戰速決型的體育專案,但是長距離的跑步和游泳與我的性情相符。我對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我才能沒什麼不適應,將跑步當作生活的一部分,順理成章地接受了。
下面的話題跟跑步無關,允許我扯上幾句題外話。在學習上,我的心態也相去不遠。從小學到大學,除了極少的例外,學校強制學習的東西,我大體都提不起興趣。我也告誡自己「這是非學不可的東西」,該學的也大都學了,才好歹考進了大學。然而我幾乎不曾覺得學習有趣。成績雖不致羞於拿出手,但是因成績優秀而受到表揚,或者某門功課考了第一之類的榮耀,卻是從未有過。對學習產生興趣,是在規定的教育體系大體修完,成了所謂的「社會人」之後。我明白,對感興趣的領域和相關的事物,按照與自己相配的節奏,藉助自己喜歡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極其高效地掌握知識和技術。比如說翻譯技藝,也是這麼無師自通的,說來就是自掏腰包,一點一滴地學了來。花費了許多時間,技藝才得以成熟,還反覆出現過錯誤,可正因如此,學到的東西才更加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