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這人名,完全是用黑墨水寫的,寫出後自行陰乾。其餘的字呈灰黑色,說明這是在寫後是用吸墨紙吸過的。如果是一氣寫成,再用吸墨紙吸過,那麼就不會有些字是深黑色的了。這個人先寫人名,過了一會兒,才寫地址,這就說明他不熟悉這個地址。這雖然是件小事,但是沒有什麼比小事更能說明問題了。現在讓咱們來看看信。哈!隨信還附了東西呢!"
"是的,有一枚戒指,他的圖章戒指。"
"您確信這是您丈夫的筆跡嗎?"
"是的,這是他其中的一種筆跡。"
"一種?"
"是他匆忙寫就的草書,和平時的筆跡不一樣,可是我完全認得出來。"
親愛的:別害怕。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已鑄成大錯,也許糾正它需要費些時間。請耐心等待。
奈威爾"這信是用鉛筆在一張八開本書的扉頁上寫的,紙上沒有水紋。嗯!今天從格雷夫森德寄信的人大拇指很髒。哈!信封的口蓋是用膠水粘的,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封這封信的人還一直在嚼菸草。太太,您敢肯定這是您丈夫的筆跡嗎?"
"我敢肯定,這是奈威爾寫的。"
"信和戒指還是今天從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喏,聖科萊爾太太,事情很清楚了,雖然我還沒把握說危險已經過去了。"
"那麼他一定尚在人間了,福爾摩斯先生。"
"是的,除非有人精心偽造了筆跡,來引誘我們走入歧途。但那戒指並不能說明什麼,它可以從他手上取下來!"
"不,不,這是他的親手筆跡!"
"那就好。不過,它或許是星期一寫的,直到今天才寄出來。"
"這倒有可能。"
"這麼說,在這段時間裡也可能發生了許多事。"
"您可別淨打擊我,福爾摩斯先生,我知道他準沒出事。我們兩個之間,有一種敏銳的感應。萬一他遭到不幸,我應當會有感覺的。就在我最後見到他的那一天,他在臥室裡割破了手,而我在餐室裡,就感覺到出了什麼事,所以馬上跑上樓去。您想我對這樣一樁小事都反應得這麼快,那麼對於他的死亡,我又怎麼會沒有感應呢?"
"您說的我見過很多,而且我也知道婦女的直覺或許會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論斷更有用。在這封信裡,您的確為您的看法找到了一個強有力的證據。不過,如果您的丈夫還活著,而且還能寫信,他為什麼還待在外面不回家呢?"
"我想不出原因,這很讓人費解。"
"星期一那天,他離開您時,沒有說些什麼嗎?"
"沒有。"
"您在天鵝閘巷望見他時是不是非常吃驚?"
"是的。"
"窗戶是開著的嗎?"
"是的。"
"那麼,他應該有可能叫您了?"
"是的。"
"但據我所知,他僅僅發出了不清楚的喊聲。"
"對。"
"您認為他是在呼救嗎?"
"是的,他雙手揮舞著。"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種吃驚的叫喊——他出乎意料地看到了您,所以很驚奇,舉起了雙手,是嗎?"
"有這種可能。"
"您認為是有人硬把他拽回去的嗎?"
"他很突然地一下子就不見了。"
"他也可能是一下子跳回去了呀。在房裡您沒有看見其他人吧?"
"沒有,但是那個可怕的傢伙承認他曾在那裡,還有那個印度阿三在樓梯腳下。"
"您當時看到,您的丈夫穿的還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嗎?"
"是的,但沒了硬領和領帶。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露著脖子。"
"他以前有沒有提到過天鵝閘巷?"
"從來沒有。"
"他有沒有抽過鴉片的任何跡象呢?"
"從來沒有。"
"謝謝您,聖科萊爾太太,這些要點正是我希望弄得清楚的。先讓我們吃點晚飯,然後睡一覺,因為明天也許要整整忙一天呢。"
她為我們準備了一間寬敞舒適的房子,兩張床鋪。經過這一夜的奔波之後我已經筋疲力盡了,所以很快就鑽到被窩裡了。歇洛克·福爾摩斯卻沒有——當他心存疑難時,就會連續數天、甚至一個星期,廢寢忘食地反覆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種情況,從各個角度來分析問題,直到水落石出,或是深信自己蒐集的材料已充分時才肯罷休。我馬上意識到:他準備通宵達旦地坐著。他脫了上衣和背心,換上一件寬大的藍色睡衣,然後就在屋子裡到處亂找,把床上的枕頭以及沙發和扶手椅上的靠墊收攏到一起。他用這些東西鋪成一個東方式的沙發,盤腿坐在上面,面前放一盎司味道很衝的板煙絲和一盒火柴。他嘴裡叼著一隻歐石南根雕成的舊菸斗,端坐在幽暗的燈光裡,兩眼茫然地凝視著天花板一角。藍色的煙霧在他嘴邊盤旋繚繞,冉冉上升。他一聲不響,一動不動。忐忑的燈光,正照在他那山鷹般堅定的臉上。我不久就睡著了,而他就那樣坐著。有時我從夢中驚醒,看見他還是這樣坐著。最後,我睜開雙眼,夏日的朝陽射進屋子裡。那菸斗依然叼在他的嘴裡,輕煙嫋嫋。屋裡瀰漫著濃重的煙霧,昨晚看到的一堆板煙絲,全都不見了。
"你醒了嗎,華生?"他問道。
"醒了。"
"想不想早上駕車出去玩玩?"
"好的!"
"那麼趕快穿上衣服吧。雖然誰都還沒起,可我知道那小馬僮住的地方,我們很快就會把馬車弄出來。"他邊說邊咯咯地笑了起來,眼睛裡閃著光芒,和昨夜那個苦思冥想的他判若兩人。
穿衣服時我看了一下表。難怪還沒有人起身,才四點二十五分。我剛剛穿好衣服,福爾摩斯就回來了,他說馬童正在套車。
"我要檢驗一下我的理論,"他邊說邊拉上他的靴子,"華生,告訴你,你現在正站在全歐洲的最笨的糊塗蟲面前!人們應該一腳把我從這兒踢到查林克羅斯去!不過我認為現在我已經找到了破案的鑰匙了。"
"在哪裡?"我微笑著問道。
"在盥洗室裡,"他回答說,"我不是在開玩笑。"看見我將信將疑,他就繼續說下去。"我從那裡出來,已經把它拿出來放進格拉德斯通製造的軟提包裡了。走吧,夥計,去瞧瞧這把鑰匙能不能開得開鎖。"
我們輕步慢行走下樓梯,一齣房間就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套好的馬車停在路邊,那個衣服尚未穿好的馬童在馬頭一側等著我們。我們躍身跳上車,順著倫敦大道飛奔而去。路上有幾輛運載蔬菜進城的馬車在移動,可是路旁兩側的一排排別墅仍然悄無聲息,彷彿夢中的城市一樣死氣沉沉。
"從某些方面來看,這是一樁奇案。"福爾摩斯說著,順手一鞭馬車跑得更快了,"我承認我曾經像鼴鼠一樣盲目過。不過晚些知道總比不知道強。"
當我們驅車經過薩里一帶的街道時,城裡最早起的人也才剛剛睡醒,探頭到窗外看一眼曙光。馬車駛過滑鐵盧橋,飛快地經過威靈頓大街,然後向右急轉彎,來到布街。警務人員都和福爾摩斯很熟,門旁兩個巡捕向他敬禮。一個巡捕牽住馬頭,另一個便引我們進去。
"誰值班?"福爾摩斯問。
"是佈雷茲特里特巡官,先生。"
"啊!佈雷茲特里特,你好!"一位巡官走下石板坡的甬道,他身材高大魁偉,頭戴鴨舌便帽,身穿帶有盤花紐扣的夾克衫。"我想同你單獨談談,佈雷茲特里特。"
"好的,福爾摩斯先生,請到我屋裡來。"
這是一間類似辦公室的小房間,桌上放著一大本厚厚的分類登記簿,一架電話掛在牆上。巡官挨著桌子坐下。
"我能幫上什麼忙嗎?福爾摩斯先生?"
"我來是因為乞丐休·布恩。有人指控他與李鎮奈威爾·聖科萊爾先生的失蹤一案有關。"
"是的,他因此被押到這裡來候審。"
"這我知道。他現在還在這裡嗎?"
"是的,在單人牢房裡。"
"他搗亂嗎?"
"不,一點也不搗亂。不過這壞蛋髒透了。"
"很髒?"
"對,我們只能強迫他洗了洗手。他的臉簡直黑得像個補鍋匠一樣。哼,等案子結了,他必須得按監獄的規定洗個澡。真的,如果您見了他,就不會認為我誇大其詞。"
"我很想見見他。"
"您想見他?那簡單,請跟我來。這提包您就撂在這裡吧。"
"不,我想我最好還是拿著。"
"好吧,請跟我來!"他領著我們走下一條甬道,開啟一道上閂的門,從一條盤旋式的樓梯下去,下面就是一處牆上刷了白灰的走廊,走廊兩側各有一排牢房。
"靠右邊第三個門就是他的牢房。"巡官說著往裡瞧了瞧。
"他睡著了,"他說,"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們兩人從隔柵往裡望,那囚犯臉朝我們躺著,正在呼呼大睡,呼吸緩慢而又深沉。他中等身材,穿著和他的乞丐身份相稱的粗料子衣服,貼身穿的一件染過色的襯衫從破爛的上衣裂縫處露了出來。正如巡官所說,他骯髒得令人難以置信。可是他臉上的汙垢還是掩蓋不了他那令人生厭的醜陋的面容:從眼邊到下巴有一道寬寬的舊傷疤,這傷疤收縮後把上唇的一邊往上吊起,露出三顆牙齒,像是一直在嗥叫,一頭蓬鬆光亮的紅髮低低地蓋著兩眼和前額。
"很帥吧,是不是?"巡官說。
"他的確需要洗一洗,"福爾摩斯說,"我倒是有一個主意,而且還帶了些傢伙過來。"他一邊說,一邊開啟那個格拉德斯通製造的軟提包,取出了一塊很大的洗澡海綿,這讓我大吃一驚。
"嘻,嘻!您真愛開玩笑!"巡官輕輕地笑了。
"如果您肯幫我個忙,悄悄開啟這牢門,咱們很快就會讓他變得體面一些。"
"行,這有什麼?!"巡官說,"他這樣子對於布街看守所實在是有礙觀瞻。"他把鑰匙插進門鎖裡面,我們悄悄地走進牢房。那睡著的傢伙翻翻身子,又睡著了。福爾摩斯彎下腰,把海綿在水罐裡蘸溼了,使勁地在囚犯的臉上上下左右擦了幾下。
"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介紹,"他喊道,"這位是肯特郡李鎮的奈威爾·聖科萊爾先生。"
當時的那種場面,我想我還是頭一次見到,就像從樹上或是海綿上剝了一層皮一樣,這人臉上那粗糙的棕色不見了!他臉上橫縫著的那道難看的傷疤也不見了,同時那顯出一副可憎的冷笑的歪唇也消失了。福爾摩斯使勁一揪,他那頭蓬鬆的紅髮一下子掉了。這時,從床上坐起來的是一個很清秀的人,他皮膚光滑,一頭黑髮,但是臉色蒼白、愁眉不展,似乎心事重重。他揉了揉眼睛,定定神,打量了一下週圍,仍然睡意矇矓,不知所以。忽然他意識到被人識破了,不由得一聲尖叫撲到床上,把臉埋進枕頭裡。
"天啊!"巡官驚叫道,"真的,他就是那個失蹤的人!我看過他的相片。"
聖科萊爾轉過身來,一副聽天由命、滿不在乎的架勢,說,"是我又怎樣?"他說,"請問,你們能控告我犯了什麼罪呢?"
"控告你殺害奈威爾·聖……哦,除非他們把這案件當作自殺未遂案,否則還真不能控告你犯了這個罪。"巡官咧嘴笑著說,"哼,我幹了二十七年警察了,這次可真該得獎了。"
"如果我是奈威爾·聖科萊爾先生,那麼我就沒犯什麼罪。所以,我受到非法拘留。"
"你是沒有犯罪,但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福爾摩斯說,"要是你對你妻子有更多信任的話,你也許會幹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孩子,"聖科萊爾呻吟道,"願上帝保佑,我不想讓他們為我做過的事感到羞愧。天哪!這講出去多讓人難為情啊!我該怎麼辦?"
福爾摩斯坐到他身邊,和藹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法庭來調查這件事情的話,"他說,"當然就有可能會宣揚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務當局相信:他們沒有十分的把握控告你,我想沒必要把你案子的詳情公之於眾。我相信,佈雷茲特里特巡官會把你的供述記錄下來的。這樣,這案子就不用提交法庭審理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興奮地高喊起來,"我寧願遭受拘禁,唉,甚至是被處死,也不願使我那見不得人的秘密成為家庭的恥辱,留給我的孩子們。
你們是至今為止唯一聽到我身世的人。我是切斯特菲爾德小學校長的兒子,從小在那裡受到極好的教育。青年時我特別喜愛旅行,喜歡演戲,後來在倫敦一家晚報當了記者。有一天,總編想要組織一系列反映大城市裡乞丐生活的報道,我自告奮勇來提供這方面的稿件,這成了我一生歷險的開端——我只有自己裝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寫文章必需的素材。因為我當過演員,精通一些化裝秘訣,而且曾因化裝技巧的高超在劇場後臺引起過轟動,所以化裝對我很容易。我先用油色塗改臉的顏色,然後為了能引起人們的同情,我用一小條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個惟妙惟肖的傷疤,把嘴唇一邊向上翻卷起來,然後戴上一頭紅髮,配上適當的衣服,就在市商業區選定一個地方蹲了下來,表面上是火柴小販,實際上是當乞丐。我這樣幹了幾個小時,晚上回到家中,竟然發現總共有二十六個先令和四個便士,這讓我頗為吃驚。
寫完報道後,我就把這些事置之腦後了。直到有一天,我為一位朋友做擔保,沒想到竟因此接到一張傳票要我賠償二十五鎊。我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急得走投無路,這才忽然想起這段經歷來。我央求債主給我半個月時間籌款,又向老闆請了幾天假,然後就化裝成乞丐,到城裡去乞討。過了十天,我湊足了錢,還了這筆債。
這麼一來,我懂得了:只要往臉上抹上一點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靜靜地坐著,一天就能掙兩英鎊,而如果再要我辛辛苦苦一星期卻賺那點可憐巴巴的小錢,這怎麼可能呢?是要自尊心還是要錢,我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金錢佔了上風,我結束了記者生涯,一天天地坐在我第一次選定的那條街的拐角,藉著我那副可怕的面容打動人們的惻隱之心,掙了不少的錢。我的秘密只有一個人知道,那就是我住的天鵝閘巷那家下等煙館的老闆。在那裡我每天早晨以一個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現,到晚上搖身一變,成了一個衣冠楚楚的浪蕩公子。我出了很高的房租,所以他一直為我保密。
不久,我發現我積攢的錢已經很多了。我的意思不是說,任何乞丐在倫敦的街頭,一年都能掙到七百英鎊(當然這還夠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善於化裝,巧於應對,而且對這兩方面越來越精通。城裡的人都很關照我,整天都有各種各樣的銀幣源源不斷地流進我的口袋,如果哪天少於兩英鎊,那就算是很不走運了。
錢越多,我的野心越大。我在郊區買了所房子,結了婚成了家,沒有人懷疑過我的真正身份。我的親愛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裡做生意,卻不知道我究竟做什麼生意。
上個星期一,我剛結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煙館樓上的房間裡換衣服,無意中向窗外一望,忽見我妻子正站在街心,直視著我。我害怕極了,驚叫一聲,連忙用手臂擋住臉,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個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住任何上樓來找我的人。我聽見妻子在樓下的聲音,知道她一時還上不來,就趕緊脫下衣服,換上乞丐的裝束,塗上顏色,戴上假髮。這樣,即使我妻子也認不出我來。不過馬上我又想到也許她會在這屋子裡搜查,那些衣服可能會洩露我的秘密。於是我忙把窗戶開啟,但由於用力過猛,竟又碰破了我清晨在臥室裡割破的創口。平常我討來的錢都放在一個皮袋裡,這時我抓出其中的銅板塞在上衣兜裡,衣服因裝滿銅板而變得沉甸甸的,我把它扔出窗外,隨即就沉到泰晤士河裡不見了。本來也想把其他衣服扔下去,但是就在此時,有些警察已經衝上樓了。我承認,我很欣慰他們沒有認出我就是聖科萊爾,而是把我當作謀殺奈威爾·聖科萊爾的嫌疑犯逮了起來。
我當時已下定決心長期裝作乞丐,所以寧願臉上髒些也不願洗。我知道我太太一定很著急,所以就取下戒指,乘警察不備,託付給那印度阿三交給她,還匆匆寫了幾行字讓阿三一併帶給她,叫她不必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裡,"福爾摩斯說。
"天啊!這一個星期她一定很痛苦!"
"我們看住了那個印度阿三,"佈雷茲特里特巡官說,"我敢說,他要想把信寄出去又不被發現是很困難的。大概他把信又轉託給某個當海員的顧客,而那傢伙這幾天又把它忘得乾乾淨淨的。"
"我想是這樣的,"福爾摩斯點點頭表示同意,"肯定沒錯。可是你從來沒有因為行騙而被控告過嗎?"
"有過幾次,但是,那對我來說只是一點罰款而已。"
"不過事情必須到此為止,"佈雷茲特里特說,"如果要警察局不聲張出去,那麼必須是休·布恩從此消失。"
"我已經最鄭重地發過誓了。"
"要是這樣,我想也就不必再深究下去了。可是,如果你再犯,我們就要把事實公佈出來了。福爾摩斯先生,非常感謝您幫助我們查清這個案子!您能告訴我您是怎樣得出這個答案的嗎?"
"這個答案,"福爾摩斯說,"全靠了我在五個枕頭上,抽完一盎司板煙絲。華生,我們現在坐車去貝克街,還能趕上吃早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