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森警官最初應格蘭德尤尼思超級商場電話之召,前來會見老太太普里希拉·雷亞,這時他感到自己處理的這件事十分嚴重。他在心裡把眼前所有的情形理了一遍。
當他詢問商場裡的其他人時,好幾位目擊者證明,他們看見一位顧客忽然神色不安地離開了商店,其中有兩個人還認出那是克勞福德·斯隆夫人。和她一起離去的有她年幼的兒子和另外兩名男子,一個30歲左右,另一個上了年紀。
另有一位住在斯隆家附近的旁觀者,把他家的地址告訴了詹森。詹森一得到地址,看看超級商場這邊再無什麼事可做,就進行了無線電通話,要求一名偵探前去派克大道66號與他會合。然後駕車前往派克大道,那只是幾分鐘的路。
他剛剛進了66號的車道,第二輛警車也就接踵而至,這輛車沒有標記,不過同樣閃著袖珍式警燈,鳴著警笛。埃德·約克偵探下一車,他是警察裡的老手,詹森與他很熱。他們簡短地交換了一下意見,就一起朝房子走去。兩位警官向斯隆家的日間女傭弗洛倫斯說明了身份,並向弗洛倫斯瞭解了斯隆夫人等離家時的情況之後,回到了門外。剛剛出米,又來了兩輛巡邏車,一輛下來的是一名著制服的中尉,另一輛中是拉奇蒙特的警察局長。四位聚在一起,在車道上急急商量起來。
快結束時,局長問約克偵探:「你認為這是起真正的綁架嗎?」
「到日前為止,」約克說,「一切跡象都表明是這樣的。」
「詹森?」
「是的,先生。是真正的。」
「你說那輛被人看著離去的尼桑車掛了新澤西的牌照,是嗎?」
「據一位目擊者說,是這樣的。先生。」
局長沉思了一下。「如果真是綁架,而且他們又過了州界,那就成了聯邦調查局的許可權。這是《林德伯葛法》規定的。」他又加了一句,「倒不是聯邦調查局會記著這種細節。」
最後一句話憤然而出,反映了許多地方警察的看法:聯邦調查局一旦願意,就會接到任何影響重大的案子,而對那些不樂意接手的,就會找出各種理由拒之門外。接著局長決斷地說:「我現在要通知聯邦調查局。」
他轉身返回自己的車旁,拿起了無線報話機。
一兩分鐘後,他又來到其他人身邊,命令約克偵探重返房子裡去,並呆在那裡。「你首先讓女傭幫你和斯隆先生聯絡上,親自跟他講話。把你知道的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訴他,說我們正在全力以赴。這以後,接聽打進的所有電話。把一切都記錄下來。很快就會派人來幫你。」
中尉和詹森受命留在外面,擔任警戒。「很快,這裡的人就會比茅坑的蒼蠅還多。除了聯邦調查局的人外,準也不許放進這個大門。新聞界來提問,叫他們去總部。」
就在這時,他們聽到一輛車轟轟轟地開了過來。他們轉過頭。是一輛破舊的白色大眾小汽車,局長陰沉沉地說。「第一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