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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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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茲因私人要事,本人將自現在起請假四天,時間應從七點鐘開始。

已通知飯店副偵探長威·法因根辦理有關盜案,採取行動等等,等等。

1利文斯通和斯坦利兩人均為十九世紀英國探險家。1869年《紐約先驅報》派斯坦利去中非尋找已失去聯絡達二年之久的利文斯通。1871年他終於在坦噶尼喀湖畔的馬吉吉村找到了利文斯通,第一句話就說「你就是利文斯通博士吧?」此處比喻久等的意思。——譯者

其他一切事務也可由他處理。

本人將於下星期一返職。

你忠實的,

特·伊·奧格爾維

飯店偵探長

彼得憤慨地記得,在不滿二十四小時之前奧格爾維說過有一個飯店慣竊非常可能就在聖格雷戈裡飯店內活動。彼得曾經要求這個飯店偵探長搬進飯店來住幾天,而這個胖子拒絕了這個建議。那時奧格爾維肯定已經知道自己幾小時後就要離開飯店,可就是一聲不吭。為什麼?顯然,他知道彼得會堅決反對,而他不想爭辯或者耽誤。

便條上寫的是「私人要事」。好吧,彼得推測這一點或許是實話。即使奧格爾維,儘管他自誇與沃倫·特倫特關係密切,也深知在這個時候事先未打招呼就擅自離職,回來後難免會引起一場大風波。

可是是什麼私事呢?顯然不是什麼光明正大的事,可以公之於眾讓大家討論的。否則,他就不會這樣做了。飯店裡雖然有事,如果一個職工真正有私人困難,飯店也會照顧的。一向就是如此。

因此,一定是奧格爾維有什麼難言之隱。

彼得想,即使這樣也與他無關,只要事情不影響這個飯店的有效經營。事情已經影響到飯店,他就有權去追究。他決定要盡力去打聽這個飯店偵探長到哪裡去了,為什麼要去。

他按按電鈕把弗洛拉召來,她一進來,他就拿起這張便條。

她苦著臉說,「我看到了。我想一定把你氣壞了吧。」

「辦得到的話,」彼得說,「我要你找到他在哪裡。打電話到他家裡試試看,找不到的話,凡是我們能知道的地方,都去試試,問問有人今天看到他沒有,或者有沒有人跟他約好。留言轉告。如果你找到奧格爾維,我要親自和他談話。」

弗洛拉把這些話記在她的筆記本上。

「還有一件事——給車庫打個電話,我昨天夜裡碰巧走過飯店。我們這位朋友一點鐘左右開車出去——開的是一輛傑格爾牌。可能他告訴過什麼人他要去哪裡。」

弗洛拉走了之後,他把飯店副偵探長法因根叫來。他是一個瘦削、說話慢吞吞的新英格蘭人。他審慎地考慮了一下才回答彼得不耐煩地提出的問題。

不,他不知道奧格爾維到哪裡去了。直到昨天很晚的時候,法因根才得到他頂頭上司的通知,叫他代理幾天職務。不錯,昨天晚上飯店裡巡邏經常不斷,可是沒有發現可疑行動。今天早上也沒有聽到有人非法潛入房間。沒有,新奧爾良警察局那裡也沒有新的訊息。是,法因根一定按麥克德莫特先生的意見親自與警察局取得聯絡。當然,如果法因根收到奧格爾維先生的信,將立即通知麥克德莫特先生。

彼得把法因根打發走了。儘管彼得對於奧格爾維仍是火冒三丈,可暫時也沒有更多的事可做了。

過了幾分鐘,當弗洛拉在辦公室內部電話裡通知說,「瑪莎·普雷斯科特小姐來電話,在二號機」時,他的怒氣還沒有消下去。

「告訴她,我沒有空。過一會我會打過去。」彼得馬上改口說,「算了,我來接。」

他拿起電話。瑪莎的聲音清晰地說道,「我已經聽見了。」

他感到煩躁,決意要提醒弗洛拉,當內部通話機開著時,應該把電話機上的控制電鈕按下去。「對不起,」他說道,「昨晚快樂極了,對比之下,今天早上使人掃興。」

「我認為飯店經理首先要學會的事情,就是象剛才那樣迅速地轉過彎來。」

「有些人可以做到。可這是我。」

他感到她遲疑了一下。然後她說,「非常快樂嗎——昨天晚上?」

「快樂極了。」

「太好了!那麼我準備履行我的諾言了。」

「我記得你已經履行了。」

「沒有,」瑪莎說,「我答應講一些新奧爾良的歷史。我們今天下午就可以開始了。」

他準備婉謝,理由是不可能離開飯店,繼而又想去。為什麼不去呢?每星期應有的兩整天休假,他極少休息,而且近來又常常加班。今天下午離開一會兒還是易於安排的。

「好吧,」他答道,「看看從二點鐘到四點鐘我們能談幾個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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