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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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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能把這種疑惑情緒傳達給客戶,就對她說沒關係,只要做入門的當晚能夢到陰靈,那以後就會有效果了。麗娜很高興,回覆道:「要是真有效果,下次我就請你吃芒果糯米飯!」

說實話,我真心希望能吃上她請的客,可惜沒有。

大概兩個月後,麗娜給我打電話,高興地說她這段時間的客人明顯增多,好多從歐洲來的「大白鵝」都願意帶她出去過夜,給的錢也大方,每次都有一兩百美元。雖然很痛苦,但畢竟已經習慣,上個月她寄回家的足足有三萬五千泰銖,哥哥非常高興,問她為什麼不回家,十幾年沒看到兒子,父母都很想念。

麗娜對我說:「田老闆,我有個想法,你幫我看看能不能行。我想回家看看,就算被父母看到我這個樣子也沒關係,相信他們會理解。近二十年沒回家,我真的很想爸媽和兄弟姐妹們。」

「當然好,你早就應該回去看看了。」我立刻表示同意,其實我的想法是,你回去的次數有限,說不定都活不過你的爹媽,看一次就少一次。

麗娜高興地說:「那我下個月就回去,爭取多賺些錢,到時候親手把錢交給他們,再給兄弟姐妹多買些禮物。」

結束通話電話,我心裡很不是滋味,總覺得麗娜似乎會在她回家之前出什麼事,因為小說電視劇裡都是這個套路。但我想多了,麗娜還是回了泰北的老家,回來之後她給我講,說父母看到她的人妖模樣,開始時很生氣,大吵大鬧,可後來又抱著她哭,說她為了賺錢給家裡,讓自己變成這樣。

她對我說,想在烏隆多住些日子,十幾年沒回家,捨不得離開。等她回芭堤雅之後就請我吃飯,感謝我對她的幫助。我問她這段時間身體如何,她說:「好像沒有之前那麼痛苦了,近十幾天居然都沒有低燒,是不是佛牌在保佑我健康?」我說當然是,心裡卻在打鼓。

數日後,麗娜給我發簡訊,稱已經回到芭堤雅,但可能是路上勞累,她又開始低燒不止,現在住進醫院,醫生說問題不大,過幾天就能出院,到時候她會給我打電話,還去那家芒果糯米飯的攤床去吃滷雞。

過了十幾天,也沒收到麗娜的電話和簡訊,我打過去也沒人接。按理說這樣的客戶利潤不大,我也沒必要放在心上,可能是因為麗娜遭遇特殊,我對她總是放不下心。那天我去芭堤雅找方剛請牌,順便去了上次那間酒吧,沒看到那名矮個女孩,就隨便找人打聽麗娜的下落。

問酒吧老闆的時候,他說:「麗娜在醫院裡,能活到現在已經是賺到!」我很驚訝,連忙問什麼意思。老闆笑著說人妖最多隻能活三四十歲,他認識的人妖,很多在三十出頭就病死了,麗娜今年已經三十五,不是賺到了嗎?

看他臉上那輕鬆愉快的表情,似乎談論的不是一個即將死去的人,而是某個剛撿了錢包的人。我問在哪家醫院,想去看看,卻被方剛拽開。

「你小子要去醫院看一個快要死了的人妖?虧你想得出!」方剛又開始訓我。我說為什麼不能看,又不是傳染病。

方剛說:「垂死的人陽氣變弱,能影響到別人,尤其我們這種經常接觸陰牌的牌商,本身就比普通人更容易受侵擾,所以你不能去。」我這才明白過來,可麗娜的電話一連幾天都打不通。

我又去找酒吧老闆,讓他幫著問問最近有沒有誰想去醫院看望麗娜,到時候想和她通個電話。酒吧老闆想了半天:「恐怕沒人願意去,和她關係比較好的幾個也都是人妖,她們最忌諱人妖病死,所以在麗娜住進醫院之後,所有人都和她斷了來往,你也不要再打聽,我不想多提這種事。」

酒吧老闆去招呼別的客人,把我晾在這裡。看到坐在旁邊方剛那譏笑的表情,我很不能理解,為什麼他似乎完全沒有感情。雖然麗娜只是客戶,但她的經歷很可憐,就算我和她不算朋友,也會覺得心裡發酸。可除我之外的所有人都沒有任何感覺,難道只有我這麼多愁善感?

大概又過了十幾天,我去芭堤雅找方剛喝酒,方剛譏笑著問:「你要不要再去那間酒吧,問問麗娜的情況?」說實話,我一直在想著這件事,但沒敢去,怕聽到酒吧老闆說麗娜已經死了的訊息。

方剛拍著我的肩膀,嘿嘿笑著:「田七老闆,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誰也逃不開。人妖短壽也一樣,既然選擇了做這種人,就得承受這種結果。麗娜就算已經病死,也不是你害的,沒有樹精佛牌她還是會死,說不定死得更早。但佛牌讓她多賺了幾萬泰銖,讓她家人得到實惠,你也是在做好事。」

不知為什麼,雖然還不知道麗娜是死是活,但我卻覺得鼻子很不舒服。看到我這樣,方剛也不再譏笑,自顧邊走邊抽菸。

第686章王嬌的現任男友

從那以後,我再沒得到過麗娜的訊息,而那間酒吧我也覺得比較忌諱,以後再也沒去。多年以後的現在,我對麗娜還是有著深刻的印象,雖然她不男不女,但卻不能稱為某些人眼中的「變態」,她們是泰國的一道風景,也是支撐起泰國旅遊業的重要成員,但卻承受了太多歧視和痛苦,從這點來看,她們也值得尊敬。雖然很多人比如方剛都說她們是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但我們身邊又有誰做的每件事不是自己的選擇,那世界上是不是就沒了同情這個詞。

在那之後的很多時候我都在想,人性格各異,而我最大的弱點就是同情心經常氾濫,平時在路上看到流浪貓狗沒吃的也覺得可憐,這種性格做生意,早晚得賠死。我卻還能賺錢,都是得益於方剛和老謝,還有那幾位厲害阿讚的幫助。有失必有得,可能是我人緣比較好,所以這些人就成了我牌商生涯中的貴人。

經過麗娜的事之後,無論什麼親戚朋友來泰國旅遊,我都會習慣性地提醒他們,如果想跟人妖合影,可以不多給小費,但最好別去摸她們的胸。雖然對人妖來說並不在乎,更是讓遊客樂於掏錢的手段,但在我看來,卻是很彆扭的行為。聽我說了這些話後,有少數人表示認同,但更多的是不屑,他們覺得我多此一舉,人妖自己都沒覺得有啥,你在這充什麼紳士。所以後來我已經不再提醒任何人,只能做到自己不這樣。不為別的,只為用麗娜的事讓我能經常想起她,提醒自己無論當牌商多久,賣出去多少邪牌陰物,至少還能在某些時候,讓自己保留著一些少得可憐的同情心。

那天,閒著沒事我整理了幾張銀行卡,發現存款總共能在瀋陽買個二手的單間,於是我託姐姐沒事的時候幫我留意合適的房源。後來我姐有個朋友在南塔鞋城附近的房子想賣,給我發了幾張照片,我覺得房子和價錢都可以,就匯款給我姐交了五萬的定金,談好半個月後就去房地產大廳辦手續。

這段時間不知為什麼,忽然對佛牌生意失去了興趣,很消沉。躺在床上什麼也不想幹,就連出去吃海鮮也打不起精神。表哥看到我悶悶不樂,就問是不是在老家相親又失敗了,對方沒看上我的照片。我說哪有,最近半年都沒相親。表哥說你這樣可不行,趕緊成個家才是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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