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我想起了nangya的事,再發簡訊問對方到底把她怎麼樣了,對方回覆:「不知道。」我再發簡訊問,對方再也沒回過。我心裡懸著,乾脆回撥過去,沒想到已經關機,從此再沒打通過那個號碼。
那些天我躺在床上思考,每天早上醒來,我都覺得應該是在做夢,會用手機撥打方剛的電話號碼,希望那頭有人接聽,並且傳來方剛那熟悉的、或隨意或不耐煩的聲音,但方剛的手機一直關機。
既然鬼王也害怕我們繼續和他作對,那我也就不用再怕他找我的麻煩。我用手裡僅有的錢買了去曼谷的機票,再到芭堤雅,來到方剛住了幾年的那個舊公寓。半夜,我坐在公寓路口,含著眼淚燒了些紙錢和一副撲克牌,還擺了兩瓶啤酒。低頭看到胸前的五毒油項鍊和那條雙刀坤平,我全都摘下來,把五毒油項鍊踩碎扔進垃圾桶,坤平佛牌也扔在火裡。
從曼谷回到廣州,我給老謝打電話,但居然已經是空號。看來這個老狐狸已經換了號碼,可能是膽小怕事。我心想,不管怎麼說,也得把這些事告訴給他,就從廣州買了去武漢的機票,又轉乘來到仙桃。
我去過老謝的家,按記憶找到那棟樓,敲門後卻出來一個年輕女孩,告訴我這房子已經在半個月之前賣掉了,房主是姓謝沒錯,一個又矮又胖的中年男人。我問是否知道他的聯絡方式,女孩給我抄了電話號碼,我一看就笑了,那已經是空號。再問有沒有聽老謝說搬去哪裡,女孩說:「好像聽他說是在xx路那邊吧,不太清楚。」
來到這個叫xx路的地址,我心想這怎麼找?真可笑。老謝又換號碼又搬家,看來還是怕鬼王找他的麻煩。看看錶,已經是下午五點多鐘,附近有家大農貿市場,很多人進進出出,相當熱鬧。我站在路邊招手叫計程車,這時,忽然看到老謝從市場裡出來,挽著一箇中年婦女的胳膊,兩人拎了幾個大塑膠袋,有說有笑,老謝臉上帶笑,就像剛結婚那樣。
我喜出望外,剛要招手叫他,老謝眼尖,已經看到了我。我微笑地看著老謝,老謝先是笑容收起,愣了兩秒鐘,看看旁邊的女人,然後又對著我呵呵笑。當他們倆快走到我身邊時,我還在想這老狐狸第一句話是什麼,是先問我怎麼找到這,還是先介紹這個女人。
沒想到,老謝仍然只是看著我笑,然後擦肩而過,連頭也沒回。
我一時沒反應過來,半驚愕半生氣地看著老謝的背影。兩人越走越遠,拐個彎就消失在人群之中。我想了半天,難道他沒看到我?不可能,這麼近的距離,而且老謝明顯已經認出我,只是故意不想跟我說話。
第1076章一切都成空
我這時才知道,老謝應該是不想再跟我有聯絡,也許他不想參與我們的事,也許他覺得現在的生活很好,不想打破這個平靜,也許他早就不想做牌商,也許……有太多也許了,我忽然覺得釋然,我已經沒必要再去猜老謝的心思,也許老謝現在的心態,正是我早就應該有的吧。
有輛計程車經過,我連忙招手把它叫住,讓司機帶我去火車站。
從這之後,我徹底告別了當牌商的日子,因為有老和尚警告,我登出了所有與牌商有關的聯絡方式:手機卡,qq號碼和郵箱,也把手機中所有客戶和跟佛牌有關的電話號碼全部刪除,包括費大寶和小楊的,再刪除一切相關圖片、影片和交易資料,生怕留下半個字,都會對我不利。
最初那段時間,我經常覺得自己是在做夢,每天早上,我仍然還要打方剛的手機號碼,直到那個號碼從關機變成泰英雙語的空號提示。
壞事傳千里,親朋好友們也漸漸知道了我「投資失敗」的事,有的惋惜,有的生氣,有的嘲笑,有的譏諷。但我已經都無所謂,我終於明白,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活著,能困了就睡、餓了就吃,才是最大的幸福。
我開始徹底吃素,所有人都不理解,我告訴他們這是某高僧算出來的,說我要是吃素,以後還有財運,否則沒戲。大家都笑話我,父母也說和尚都會騙人,但我仍然堅持。好在時間一長,也沒就人對這事有興趣了。那段時間我仍然會經常在夢中看見那些已經死去的客戶,總在夢中驚醒,渾身冷汗。但奇怪的是,我一次也沒有夢到過方剛。
除了老謝再也沒有聯絡之外,也沒有過nangya的訊息,不知道她在哪裡,遇到了什麼。當然,我從心底希望她只是隱居在某個地方,平平淡淡地度過後半生。而費大寶和小楊,我也再沒聯絡過,雖然有的時候很想找他們,但還是忍住了。
不當牌商,我只好再去操老本行賣手機。但我實在不想給人打工,畢竟之前我也是年收入幾十萬的人,於是就向父母借了幾萬塊錢,投資做二手的手機生意。沒到一年,居然全都賠進去了,同行都笑話我,稱手機生意這麼好做,想故意賠這麼多也不容易。
我開始反思,是不是因為業障難消,導致我運勢極低,做生意也不行。談了幾個物件,但都吹了,瀋陽女孩對男方的要求相當多,我這種沒長相沒錢的男人,基本都是人家挑剩下的。而王嬌倒是運氣不錯,在她老公舅舅的幫助下,夫妻都進了營口某事業單位任職,現在兒女都有,住著高檔小區,開著不錯的車,可能看到我後來混得不好,所以跟我的聯絡也越來越少。
第二年,也就是2008年末,我經朋友介紹去北京,在某小影視公司做一名劇組人員。沒想到,在某次朋友聚會的時候,我認識了一名湖南女孩,也就是我現在的老婆。她年輕漂亮,交往半年多後,我帶她回家看過兩次父母,他們也很滿意,於是,我們就結婚了。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她看上我什麼,因為我在瀋陽的朋友和同學中,我老婆是最漂亮的。她不嫌我窮,只是跟我過著最簡單的生活。
後來我們有了女兒,現在已經快七歲,當年剛提筆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她才五歲,時間真快,已經過了兩年。我很多女讀者那時還沒懷孕,而現在孩子已經一歲多。我再也不敢去東南亞任何國家,香港也不想去,一是心虛,二也是因為沒錢。
數年之後,我仍然經常想起他們。我會猜測nangya並沒有遭到毒手,只是臨時決定去了別的地方,我會猜測方剛並沒有死,而是在我們逃走後,也從火海中逃掉了,我會猜測登康以後在唱歌的時候就會想起我,我會猜測於先生仍然在中國的某個地方開舊書店……但也許正如那句話,這些人只是我生命中的過客,只能存在於回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