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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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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歲的那年冬天,我獨自一人騎上馬,去殺一群狼。

我父親在法國奧弗涅(法國中部的一個大區。)擁有土地。那時正是法國大革命爆發前的最後十年。

那是我記憶中最糟糕的一個冬天。狼群從我們的農夫手上把羊偷走,晚上,它們肆無忌憚地在村裡的街道上橫行。

在那些年裡,我痛苦不堪。我父親是一位侯爵,我是他的第七個兒子,也是他三個活到成年的孩子中最小的一個。我對名分或土地什麼的並無奢望,也沒有什麼遠大抱負。

這樣的想法,即便是在一個普通的富裕家庭,對一個小兒子來說,也是順理成章的事。然而,我們的財產,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經被消耗光了。我的長兄奧古斯丁,家族財產理所當然的繼承人,剛結婚就已經開始動用他妻子的嫁妝了。

我父親的城堡、房產以及附近的村落,就是我的整個世界。我天生就是一個不安分的人——愛幻想、易動怒、多抱怨。我從不會坐在火爐邊上,談論舊時戰爭或是太陽王時代。

歷史對我來說毫無意義。

可是,在這個昏暗老式的世界裡,我成了一個獵手。為了養家餬口,我捉野雞、打野鹿,並從山問的溪流中釣來鱒魚——任何我們需要並且可以抓到的東西。那個時候,打獵就是我的生活——我也不會把這件事告訴別人。當時,打獵是一件再好不過的事情,因為在那些年裡,我們的確面臨著餓死的危機。

當然,在祖先的土地上打獵可是一件體面的事情,而且只有我們有權做到這些。在我的森林裡,即使是中產階級中最富有的人都無法向我舉槍。不過後來,他也不再需要舉槍。因為他有錢。

在我的一生中,我曾經有兩次想帶著破碎的雙翼,逃離這樣的生活。後面我會具體講述。

此時此刻,我考慮的是漫山的積雪和威脅著村民和羊羔的狼群。我想起那時的一句法國諺語:「如果你住在奧弗涅省,那巴黎對你來說,就是望塵莫及的地方。」

我是個貴族,而且是惟一一個騎馬配槍的貴族。因此,對所有的村民來說,向我抱怨狼群的危害,並懇求我除害,是很自然的事。

這是我的責任。

我也不是說對狼群毫無畏懼。在我的生命中,我從沒有見過或聽說過狼對人的襲擊。

我原本可以把那些狼毒死,然而,肉類的匱乏使我不能讓狼的肉攙上毒素。

於是,在一月的一個極度寒冷的清晨,我全副武裝,開始對那群狼個個殲滅。我有三把明火槍和一支很棒的步槍。我把它們和我的毛瑟槍,以及父親的長劍統統帶上。在我離開城堡之前,我又在我的裝備里加上幾樣舊式武器,雖然這些我以前從來不用。

我們的城堡裡有很多舊式盔甲。自十字軍聖路易斯時代以來,我的祖先曾經披著它們進行過無數次偉大的戰役。在牆上這些丁噹作響的雜物上面,掛著無數的長矛、戰斧、連枷以及狼牙棒。

那天早晨我拿了一根粗大的狼牙棒——一根被嵌入了尖頂的大棒。我還帶上一個尺寸適合的連枷,那是一條連有鐵球的鏈子,可以用爆發力向敵人揮去。

請記住,那是18世紀。那時的巴黎人,常常戴著白色假髮,穿著高跟緞子拖鞋,踮腳走路。他們常用鼻菸,然後用繡花手絹輕輕地擦擦鼻子。

將要出門打獵的我,穿著生牛皮靴子和鹿皮大衣,馬鞍上掛著古代的武器。兩隻健碩的獵犬伴我左右,它們的脖子上套著帶刺的項圈。

那就是我的生活,看上去像是活在中世紀。我很清楚,街道上那些打扮入時的遊人一定會覺得我們很奇怪。巴黎的貴族稱我們鄉下貴族為「抓兔子的人」。當然,我們可以嘲笑他們是國王和王后的走狗。我們的城堡已經屹立了千百年,即便是偉大的黎塞留大主教,都未能在戰爭中將我們的古堡毀掉。

不過,正如我前面所述,我不大關注歷史。

我騎馬往山上攀登,心情陰鬱,殺氣騰騰。

我要和狼群好好地搏鬥一番。據村民所說,共有五隻狼。我有槍,還帶著兩隻獵犬,它們的腳爪強壯有力,可以將狼的脊椎骨在頃刻之間擰斷。

花了一個小時爬山之後,我來到一個小峽谷。我很清楚地知道這裡不會有積雪的玷汙。當我正要穿過這空曠的土地向貧瘠的叢林進發的時候,我聽到了第一聲狼嗥。

幾秒鐘之後傳來第二聲狼嗥,緊接著是第三聲。它們的叫聲如此和諧,以至於我無法判定到底有幾隻狼。它們只是看見了我,然後互相傳遞著資訊以利於它們聚在一起。

而這正是我所希望它們做的。

那時,我並不覺得很害怕。然而,我似乎感覺到了什麼,它讓我手臂上的汗毛根根豎起。寬闊的村野顯得如此空曠。我準備好槍之後,命令我的狗停止咆哮,跟著我走。這時,我腦海中模模糊糊地出現了一個想法,就是要儘快離開這片空地進入樹林。

我的狗低沉地吠叫,發出警報。我回頭掃了一眼,看見狼群在我身後幾百碼的地方,正穿過雪地向我疾走而來。它們是三隻巨大的灰狼,排成一條直線。

我開始策馬向樹林奔跑而去。

在這三隻狼追上我之前跑進樹林看起來似乎很容易,可狼是絕頂聰明的動物。當我騎馬向樹林疾奔的時候,我看見狼群中的另一撥——大約五隻成年的狼,正朝著我的左側走來。這是一場伏擊,我已經無法及時進入樹林了。狼群中其實共有八隻狼,而並非村民所說的五隻。

即使在那種情形下,我也毫不畏懼。我毫不懷疑這些狼正飢腸轆轆,否則他們也不會接近我們的村子。它們與生俱來的和人分隔的天性已經徹底喪失。

我做好了戰鬥準備。我把連枷插進皮帶,端起步槍瞄準。我先擊倒了一隻在我幾碼之外的公狼,接著,在我的狗和狼群交戰的時候,我重新裝上子彈。

因為我的狗配有帶刺的項圈,狼群無法從狗脖子上下口。在第一回閤中,我的狗很快用利爪擊敗一隻狼,然後我開槍擊斃了第二隻。

可是,狼群逐漸將我的狗包圍。雖然我一次又一次地開火,儘快重灌子彈為狗開路,我還是看見一隻體格小些的狗的後腿斷了。

鮮血浸染了雪地。第二隻狗試圖離群去幫助它正在死去的同伴,可是,在兩分鐘之內,狼群撲上去把它的肚子也撕裂了。

這些狗都是強有力的動物,如我所說的,它們像山一般健碩、強大。我親自餵養它們,訓練它們。它們每一隻的體重都超過兩百磅。在我打獵的時候,它們總是伴我左右。

雖然現在我把它們統稱為「狗」,其實在我心裡,它們都有自己獨特的名字。當我看到它們在我面前死去,我第一次意識到,我在幹什麼,什麼將會發生。

所有的這一切都在片刻之間發生。

四隻狼死了,另一隻受了重傷。剩下的三隻(其中一隻剛剛瘋狂地吞噬了我的獵犬)都斜著眼睛瞪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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