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吸血鬼黎斯特。記得我嗎?就是那個金髮灰眸,寫了一本自傳,搖身變成搖滾樂巨星,渴望現身並享受喝采的貪婪吸血鬼。你當然記得。我企圖在這個光燦奪目、讓真實邪魔毫無容身餘地的絢麗世紀,化身為邪惡的象徵。我甚至覺得自己這樣做,還算成就一些美德哩--存裝扮過的舞臺上,『扮裝』為惡魔!
在前一本書裡,當我們結束時,我正邁向美妙的前景:我們--我和我的人類樂團即將以舊金山為起點,展開一連串的、『活生生的』現場演唱會。音樂專輯十分賣座,我的自傳更是恰如其分地,同時在陰陽兩界掀起波瀾。
接著,卻發生了完全在意料之外的變局。唔,至少『我』並未料想到。待會兒,當我離開你時,不妨說我正掙扎於要命的生死夾縫。
只不過,現在一切都結束可。我熬過來了--顯而易見,如果我翹辮子,就無法在此和你談心,不是嗎?然後,全宇宙的灰燼都各自歸位;而理性信仰被割裂出的隙縫現已封印妥當。或者說,至少已經合上了。
我比以往更加憂傷,也更惡劣;同時,意識卻也更敏銳。我還無以計數地功人大增--雖然體內的那個人類前所未有地貼近皮膚表面,呼之欲出。我變成某個傷慟飢渴的家夥,對於困住我的不朽身軀感到愛憎交織。
至於血欲?加簡直是難以遏抑。雖然就生理需求而言,我已經不再需要飲血維生。然而我對於所有會走動的生物的強烈慾念告訴我,這可難說得很!
你知道的,這已經不再只是對血液的渴求,雖說血液是所有生命慾望的官能化身。但是,最蠱惑的感受就在於吸血那一刻的纏綿:吸飲、殺戮、華美的心臟交媾舞蹈。當獵物軟化潰倒時,我覺得自己彷彿飽滿起來。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間,好像燃燒得和生命等量齊觀。
然而,那只是自欺罷了。死亡從未及得上生命,這也就是我不斷地劫掠生命的理由。如今,『救贖』和我已經分道揚鑣、天人兩隔。我明白得愈清楚,情況愈糟糕。
當然,我還是可以偽裝成人類。我們都行,無論再古老的吸血鬼都有這能耐。衣領豎起,帽沿壓低,墨鏡架上眼眶,雙手插進口袋裡--詭計屢試不爽!現在,我喜歡以質料纖細的皮外套和緊身牛仔褲來打點自己,再加上一雙適合步行的純黑皮靴。只是某些時候,我會打扮得囂張些,吻合我居住的當地南方人士喜好。
如果有人類靠得太近,一陣精神感應的嘈雜波動就從我身上散逸出來。你所兒到的,是完全正常的『人類』。微笑閃現,獠牙輕易地掩藏起來。於是,人類就繼續走她/他的陽關道。
有時候,我會甩開所有的保護措施,逕自以原貌外出。狂亂的長髮、被著一件讓我想起古老時光的呢絨風衣、右手戴上一兩個翡翠戒指。我疾行過這個可愛、頹廢的南方城市中心,穿過熙攘人群,或者沿著海岸緩緩踱步,品嚐溫熱的南方微風,欣賞和月色一般潔白的沙灘。
沒有人會多看我一秒。我們周遭已經環繞太多神秘莫測的事物--恐怖、脅迫、秘辛!它們會冷不妨地揪住你,然後又無可避免地喪失魔力,把你扔回傖俗無趣的琨世。每個人只怕都心照不宣:王子早已溜掉,而睡美人大概早就死翹翹了!
對於那些和我一起生存下來的吸血鬼伴侶們,一切照舊。他們和我分享這個熾熱又鮮嫩的宇宙角落:北美洲大陸的東南角,絢麗的都會,邁阿密。對於嗜血的不死者而一言,這裡真是再棒不過的狩獵場--如果真有這樣的場所。
有他們陪伴,真是大好了。這是很必要的,真的。我老早就嚮往這樣的魔窟,包含智者、堅忍的生存者、太古前輩,還有奔放純真的雛兒。
只是,變回這個匿名的不死者身份,真是讓我心痛。尤其,我又是如此貪婪的小怪物。超自然的柔情蜜語無法撫慰我,無法取代美味無比的人類歡呼與崇拜。櫥窗裡的專輯唱片、樂迷在舞臺下激情叫好!無論這些人類是否相信我真的是個吸血鬼,那並不重要。最棒的是,在那一刻,我們融合為一。我的名字是樂迷們呼喊的符咒!
現在嘛,已經沒有專輯唱片,我再也不聽那些歌曲了。我的自傳吸血鬼黎斯特,連同夜訪吸血鬼安全地偽裝成小說。或許應該如此。我已經惹太多麻煩了,如你即將所見。
災厄:那就是我那些小小的惡戲所造就的成果。我這個原本可望成為英雄或殉道烈士的吸血鬼,終於得到那瞬間的結合……
你會想,我現在多少學乖了,是嗎?嗯,是的。這倒是真的。
只是,重返陰影世界的滋味可真夠難受。黎斯特再度變成籍籍無名的惡鬼,爬伏在可憐的、對他一無所知的人類獵物身上。再度成為令人感傷的邊緣族群,永遠在角落處,困在自己古老的地獄化肉身裡面,掙扎著善惡聖邪的道德課題。
在我孤寂的此刻,我夢想著某一間浸浴著月光的密室,住著一個甜美的孩子--套用現代的謂稱:溫柔的青少年--她會閱讀我寫的書,聆聽我的歌曲,是個用薰香信紙寫信給我的理想主義小可愛。在那段惡運的榮光裡,她談論著詩情與幻境的偉大,告訴我,她希望我是真正的吸血鬼。我遐想著潛入她光線黯淡的臥室,我的書就擺在床頭几上,包里美麗的天鵝絨書套。我碰觸她的肩頭。當我們四目相視時,我微笑著。
『黎斯特!我一直相信你的存在。我知道,你一定會來找我。』
當我俯身吻她時,我用雙手撫摸她的面頰。
『是的,親愛的孩子。』我回答她,『你可知道,我有多愛你,多渴望你。』
或許,她會認為我在歷盡折磨之後,顯得更加誘人。經過我所目睹的、那些意料之外的恐怖,我所承受的無可避免的痛苦、災難使我們更有深度,擴充套件我們的心靈。這可真是天殺的真相!是的,如果這些苦難沒有毀掉我們,沒有燒光樂觀、靈性、保有異象的能力,還有之於單純但是不可或缺的事物的敬意。
如果我說得太苦澀,請原諒我。
我沒有權利以被害者自居,禍患是我掀起的。而且,正如他們所言,我好歹還保住小命,但是多得數不清的同族卻死得很慘,更甭提那些遭到池魚之殃的人類。我罪證確鑿,非得付出代價不可。
但是,你知道嗎?我還是不全然理解所發生的一切。我不知道這究竟是一場悲劇,或者只是毫無意義的瞎鬧,還是,某些晶瑩美麗的東西將因為我闖的禍而誕生,救我逃出殘敗的惡夢,將我投入灼灼燃燒的救贖光華。
我永遠都不會知道答案。重點是,已經結束了。而我們的世界--我們詭密的巢穴--變得比以前更小、更幽黯、也更安全。我們的世界再也難以回覆以往的盛況了。
令人困惑的是,我居然完全沒有料到這場災變。但是,我真的從未預知任何由我起動的事件的結局。就是那種危機蠱惑著我,那無限的可能性,使我在永恆的懷抱裡流連亡心返、難以自拔。
畢竟,我還是那個兩百多年前的黎斯特呀!那個躁動、沒有耐心、濫愛又好鬥的家夥。當我在十八世紀末奔赴巴黎、渴望成為舞臺劇演員時,我所渴慕的是起始--幕掀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