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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締姻與期待(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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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巴黎回到家裡後不久,母親得了重玻同以往一樣,幾位醫生的診斷各說不一:有的認為是盲腸炎,有的說是副腸熱病,有的認為是膽結石,還有其他幾種診斷。曾有好幾次,她都差一點被推上了手術檯。治療對她沒有起色——她的病頻頻發作,各種手術方案懸而未決。

她終於對為她診治的醫護人員失去了耐心,她說:「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到底得了什麼病,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想最好還是擺脫這些醫生的擺佈。」

她後來設法找到一名通常被人們稱作會作人情的醫生,爾後宣佈說那位醫生建議她去陽光充沛、氣候溫暖乾燥的地區療養。「我們今年冬天去埃及。」母親通知我說。

我們再次將邸宅出租了。幸虧那時去國外旅行的費用相當低,僅阿什菲爾德的高額租金就足以支付旅居國外的開銷了。

此時,我已經作好了步人社交界的準備,頭髮已經挽起,高高地盤在腦後。把髮網罩在髮髻上。在那個時代,這種希臘髮式意味著女子已進入成年。這樣的打扮極為和諧,尤其是配上晚禮服。我的頭髮留得很長一一長得過了臀部。這對—個女子來說是——種榮耀,其結果,長髮總是散落下來,叫人對它無能為力。為此,美容師設計出一種假髮罩——一個大的假髮罩。先將自己的頭髮緊貼頭皮固定住,然後把假髮髻別在上面。

對於一個女子來說,初涉社交界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

如果家境富裕的話,作母親的一般要為女兒舉辦一個舞會。

而且理所當然地該在社交忙季去倫敦住上一段時間。邀請來跳舞的都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應邀去參加的也都是自己朋友舉辦的舞會。要想邀請到足夠的男舞伴是件不太容易的事。不過這畢竟是一些非正式的家庭舞會。或者你還可以邀上一大群朋友去參加慈善捐助舞會。

然而,這些當時對我來說都是不可能的。麥琪初次步入社交界時去了趟紐約,參加那裡的宴會和舞會。當時父親出不起錢供她去倫敦參加社交忙季的活動1。如今對我來說就更是不可能的了。母親為此焦慮不安,這是女兒生來就應享有的權利,也就是說,女兒已經由一個學校裡的黃毛丫頭出落成一位妙齡女子了,理應像蝴蝶一樣自由飛翔.飛到姑娘和小夥子們中間。總之,作母親的應該為她創造尋求合適配偶的良機——

1倫敦的社交忙季:每年初夏,倫敦的社交活動最頻繁,故稱為忙季。——譯註。

由於家境不好,母親心裡明白,讓我按常規步入社交界是有困難的。她之所以選擇開羅作為她的療養地,主要是為我著想。開羅的確對我很適宜。我生性靦腆,不善交際。最好的辦法就是讓我有一些這方面的經歷,使我漸漸熟悉舞會,習慣與青年男子交談及其他一些社交方式,把社交看作日常的事情。

在姑娘們的眼裡,開羅是一個美妙的夢。我們在那裡逗留了三個月。我每星期參加五次舞會。舞會分別在幾家大旅店中輪流舉行。開羅駐有五個團的軍隊。每天都有馬球比賽。住在這些不很豪華的旅店裡.生活費用比較低廉,所以可以盡情地享受這裡的娛樂。冬季旦遊人紛至杏來,多是母女同行。我起初顯得怯生,在許多方面——直忸怩。但卻非常愛跳舞,而且跳得也好。我喜歡跟青年男子相處,不久極發現他們也喜歡我,所以,一切都一帆風順。此時,我年方十七——開羅本身對我毫無意義一一十八到二十一歲的妙齡女子除了青年男子,極少他顧,這是合乎情理的,無可厚非。

然而,在開羅時,我的春情並未萌動。要做的事情太多。

每日的交往應酬不暇,還有許多討人喜歡,風度翩翩的小夥子。能使我動情的都是一些四十歲左右的男人。他們不時地走上前來,友善地邀請我跳舞,像對待小姑娘那樣逗弄我,但僅此而已。根據社交習規,每個晚上至多與同一男子跳兩次,否則陪娘那敏銳的目光就會盯上你。

一位年輕的叫特里勞尼的康沃爾郡人和他的好友是我的主要舞伴。他們都在第十六步兵團服役。有位年齡稍大一些的上尉叫克雷克,他已與一位漂亮的美國姑娘訂了婚。

一天晚上,我跟他跳完一個舞后,他把我送到母親面前對她說:「這是您的女兒吧,她學會了跳舞,而且跳得非常好,不過您還得教會她說話。」我跳舞的時候一句話也不說,難怪他責備我。

我很快就成了馬球迷,每天下午的比賽逢場必到。母親為了開拓我的視野,偶然帶我去博物館參觀、她還提議我們倆順尼羅河而上,到盧克蘇爾遊覽名勝。我滿眼淚花,激烈地反對:「不,媽媽,不去,我們別現在去那裡。星期一要舉行化妝舞會,我還答應人家星期二去卡納克野餐……」我羅列出一大堆藉口。在當時,古代奇觀是我最不感興趣的事情。

幸虧母親沒有硬拽著我去。盧克蘇爾、卡納克等埃及名勝,引起我強烈的興趣還是大約二十年後的事了。在當時,我要是帶著這種興味索然的眼光去遊覽這些名勝,豈不是對偉大藝術的褻瀆。

埃及之行對我大有稗益。有些事情可以一舉多得。現在看來,那年冬天住在埃及解決了我們生活中的一系列問題。母親當時陷入無力支付女兒進行社交活動費用的窘境,她競找到了解決的辦法。我克服了自己的侷促。用當時的話說,「我懂得了怎樣舉止得體。」如今的生活方式與從前已經大不相同,所以在此對過去的行為規範作出解釋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埃及之行使我獲益匪淺。我想不出什麼其他的方式能使我如此快地克服了生來就有的笨拙。這三個月對一個姑娘來說自然是絕妙無比的。我結識了至少有二三十個青年男子,只是由於我年齡還小,只顧盡情享樂而沒有愛上任何人。我雖然也曾向兩位古銅色臉膛的中年上校遞送秋波,但是他們卻已被俏麗的少婦們—他人之妻——迷轉,對我們這些不會賣弄風韻的姑娘們並不感興趣。我曾受到一個一本正經的澳大利亞年輕伯爵的困擾。他總是盯住我不放。我儘量迴避他,但他總能在人群中找到我,邀請我跳華爾茲舞。我說過我是不喜歡跳華爾茲的。這位伯爵跳的是難度最大的一種華爾茲——以高速度的長時間左旋為主。每次都轉得我頭暈眼花,總感到自己要摔倒在地。在希基小姐的舞步學習班裡,左旋步並不受歡迎,所以我也缺乏這種舞步的訓練。

我新結識的朋友中,大多是年輕的中尉和少尉。我們之間的友情是親密的,但並非認真的。我觀看他們賽馬球,他們受挫時為他們鼓勁加油,得勝時,為他們歡呼喝彩。他們也在我面前爭先恐後地表現自己的強悍。我發覺要想跟年齡稍大一些的男人搭上話是困難的。他們的名字如今大多已被遺忘了。只記得當時有一位叫海勃德的上尉,他常邀請我跳舞。在我們母女倆乘坐的從開羅到威尼斯的輪船上,母親若無其事地對我說:「你知道吧?海勃德上尉想跟你結婚。」

「什麼?」我萬分驚訝,「他從未向我求過婚,也未跟我提起過這事。」

「是的,可他對我說了。」母親答道。

「對您說了?」我詫異地問道。

「是的,他說他非常愛你。問我是否認為你還太年輕。他說,也許他不該直接向你提起這門親事。」

「那您是怎麼答覆他的呢?」我問。

「我告訴他,我敢肯定你不愛他,最好還是放棄此念。」

「唉呀,媽媽!」我忿忿地嚷道,「您真不該說這些!」

母親駭異地望著我問道:「你的意思是說你愛他嗎?你會考慮嫁給他嗎?」「不,當然不是了。」我說,「我壓根就沒想要嫁給他,我不愛他。可是我想,媽媽,您該讓我來給自己的求婚者作出答覆。」

母親為之一震,接著,她爽快地承認自己錯了。「要知道。我當姑娘的時候畢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是的,人們喜歡讓人直接向自己求婚。」

為此我慪氣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渴望體驗到別人向我求婚的滋味。海勃德上尉是個英俊的男子,不討人嫌,舞跳得也不錯而且富有。可惜我沒能想到要嫁給他。事情往往是這樣:一個小夥子愛上了你。而你並不喜歡他,他馬上會變得乖順可笑——男人們墜人情網時,總是設法讓自己看上去像一隻生病的綿羊。假如姑娘喜歡上這個小夥子,看見他這樣就會受寵若驚,而且在他面前按按不住自己的興奮之情,要是她不喜歡他,就不會容他在自己的心裡有片刻停留。生活就是如此不公正。戀愛中的女人看上去比以往好看十倍:兩眼炯炯有神。雙頰泛著紅暈,連頭髮都放出異樣的光彩。她們的談吐也變得措詞巧妙.情趣橫溢。

這就是我經歷的第一次求婚,對此感到大為不滿意。第二次求婚來自於一位六英尺五寸高的年輕人。我十分喜歡他,我們曾是好朋友。他更明智些,並不想通過母親向我求婚,這使我很高興。他設法與我們乘同一班由亞歷山大港到威尼斯的客輪。很遺憾,當時我對他僅僅是抱有好感。我們曾在短時間裡有通訊來往,後來他被派往印度。我要是再過幾年以後還能見到他的話,也許會認真考慮他的求婚。

2

我這樣描述自己的生活會使人感到我和我周圍的人都相當富有。如今,只有有錢人才能享受這些樂趣。其實,我的朋友幾乎都出身於中等收入的家庭,家中大多沒有馬車.更不會有當時剛問世不久的汽車或摩托車。這些只有富翁家裡才配備得起。

青年女子的晚禮服通常不超過三件、而且一穿就是幾年,每過一個季節就得花上一先今買一瓶帽子油,把帽子重刷一遍。我們步行去參加社交聚會、遊園會和打網球。如果是去鄉下參加晚上舉行的舞會,倒是可以租一輛馬車。在託基,人們不常舉辦家庭舞會,聖誕節和復活節期間例外。八月間,人們多喜歡留客人住下,結伴去參加賽船會上舉辦的舞會,或者在當地某間大房子裡舉辦的舞會。

鄉下的邸宅裡也舉行聚會,我頭一次去沃裡克郡幾位友人那裡作客還有些拘束不安。他們都嗜好狩獵。康斯坦斯,萊斯頓·帕特里克太太自己不打獵,只是趕著一輛小馬車往來於各個集合地點。我也陪她同行。母親嚴格禁止我騎馬。「你騎馬的技術不高,」她說,「萬一把人家珍貴的馬摔傷了,後果將是不堪設想的。」然而,也沒有誰邀請我乘他們的坐騎,恐怕也是出於同樣的顧慮。

羅爾斯頓·帕特里克一家待我十分友善,他們稱我「小桃花」,也許是因為我總愛穿一件粉紅色的晚禮服。羅賓動不動就逗「小桃花」,這時康斯坦斯太太就像保護人似地悄悄向我使眼色,為我出主意。他們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兒。我第一次去的時候,她才三四歲。我在那兒的大部分時間裡都在跟她一起玩耍。康斯坦斯生來就愛為人作媒,我現在才意識到、在我幾次拜訪她們期間,她給我介紹了幾位適齡的好小夥子。我時而也偷偷地騎馬。記得有一天我跟羅賓的兩個朋友在外面騎馬,由於這是一次偶然的機會,我還沒有騎馬的習慣,身上仍穿著粉色的長裙,頭髮又沒有紮緊,仍舊像當時所有的姑娘那樣戴著假髮。回來時,我騎著馬穿過街道,頭髮完全散開了。假髮不時地掉落在地上,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跳下馬走回去拾起來。

記得帕克萊利先生和太大在他們租賃的一幢鄉下別墅裡舉行過一個大型的家庭舞會——帕克菜利先生被人們稱作「蔗糖大王」。我們在開羅的時候曾經遇見過帕克菜利太太。她當時大概已經五六十歲了,但如果離得稍遠一點看,她就像一位二十五歲的美麗少婦。

在那裡,有一位小夥子頗得我的好感——後來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犧牲了。儘管他沒有特別注意到我,我曾企望能與他進一步相互瞭解。與此同時,我受到了另一位士兵的糾纏。他似乎總是跟在我的身前身後,在打網球和板球,或者其他活動中,死皮賴臉地要我跟他結伴。日復一日,我對他愈來愈惱恨,可他似乎並未意識到,老是不斷地問我是否讀過某某著作,主動提出寄給我一些書籍,問我去不去倫敦,想不想去看馬球比賽。我那一連串的否定的回答對他絲毫不起作用。我離開帕克萊利別墅的那天,不得不趕早班火車,因為要在倫敦轉車,以便趕另一班火車去德文郡。吃過早餐,帕克萊利太太對我說,「那位先生打算用車送你去火車站。」

幸虧去火車站的路不長,我真希望能乘帕克萊利的車去車站,她自己的車夠得上一個車隊。我猜想一定是s先生主動向女主人提出送我,使她以為這也是我的意願。她對我的心思毫無察覺。我們來到車站,去倫敦的快車進了站,s先生把我安頓在一個空著的二等車廂的角落裡。我客氣地向他道別,心中如釋重負。可就在列車啟動的瞬間,他突然抓住了扶手,拉開車門跳上車來,把門關上了。「我打算去倫敦。」他說。我驚駭得目瞪口呆。

「可您沒有帶行李呀:」

「是的,是的,這沒關係。」他在我的對面落座,上身前傾,雙手搭放在膝上,貪婪地盯著我。「我原想過些時候去倫敦拜見您,可我無法等待,不得不現在就告訴您,我愛您愛得發瘋了,您一定得跟我結婚。自從那次晚餐我第一眼瞧見您,我就意識到在這個世界上您正是我所追求的女子。」

過了好長時間,我才得以打斷他那滔滔不絕的表白,冷冰冰地對他說:「我確信您是位好人,先生,我很感激您對我的一片真心,可是我不得不告訴您,我的答覆是否定的。」

他又堅持了大約五分鐘,最後退一步,勸我暫且不談結婚一事,保持我們的友誼.可以再見面。我說我認為我們最好不再見面。我是不會改變自己的決定的。話說得非常肯定,他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他仰靠在長椅子上,臉上流露出惆悵和沮喪。可以想象得出,這哪是向姑娘求婚的場合,談話陷入了僵局。就這樣,兩人默然無語地在這空蕩蕩的車廂裡坐了至少兩個時辰。

3

我們有一位叫梅的美國朋友定期到倫敦來。她是我的教母莎利文太太的侄女。梅酷愛繪畫、音樂等各類藝術,她是一個飽嘗苦惱的好人——一長期患甲狀腺腫大。在她年輕的時候,甲狀腺腫大還是不治之症:手術被認為是很危險的。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她差不多四十歲了。有一年,梅來倫敦時告訴我母親,說她將去瑞士的一個診所作手術。

後來,梅從瑞土來信,說手術成功了.她已經離開診所,正在義大利、住在佛羅倫薩附近費埃索勒的公寓裡‘她要在那兒療養個把月,然後再回瑞士複查。信中問母親能否讓我去她那兒住.遊覽佛羅倫薩,參觀那裡的藝術和建築。母親欣然同意,安排了我的行程。

母親找到了與我乘同一趟火車旅行的母女倆人,將我託付給她們。我們一同上路了。

梅的女傭斯坦葛爾趕到佛羅倫薩車站接我。二人一起乘電車到達費埃索勒。那兒的景緻出奇地美麗,時值杏花和桃花蓓蕾初綻,片片白雲和粉霞掛滿了枝頭。梅的別墅就掩映在這萬花叢中。她容光煥發地迎了出來。我從未見過如此熱情的女人。奇怪的是她的額下並沒有顯露出鬆弛下來的囊袋狀皮膚。

梅萬分高興,她想方設法讓我在義大利過得舒適愉快。

我每日都去佛羅倫薩參觀遊覽。有時是斯坦葛爾跟我同去,但更多的時候是由梅約好的一位義大利姑娘到費埃索勒來,陪我遊覽。在義大利,青年女子外出比在法國更需有人小心地陪伴,在電車上,我確也受盡了熱情奔放的小夥子們在我身上擰捏之苦——相當痛。我光顧了許許多多的美術館和博物館。我還是像從前那樣貪嘴,每日所期待的只是乘電車回費埃索勒之前,在茶點鋪中的一頓美餐。

梅在後來的幾天裡,也曾幾度親自陪我朝覲那些藝術之宮。我還清楚記得,就在我臨回英國的那一天,梅執意拉我去觀賞一幅剛清理出來的聖·凱瑟琳的佳作。我想不起來它被存放在哪個美術館了。梅和我心急火燎地挨個大廳尋找著。我對聖·凱瑟琳全然沒有興趣。那一個個聖人,一幅幅象徵圖案,還有令人不快的死法讓我打心眼裡厭倦。我也看膩了自鳴得意的蒙娜麗莎,尤其是拉斐爾的作品。如今說出來,我確為自己對繪畫藝術的鄙薄和無知而感到羞恥。

不過我還是喜歡有些藝術家的作品。我們東跑西竄地尋找著聖·凱瑟琳的那幅畫,我心裡直擔心,生伯沒有足夠的時間去茶點鋪最後一次享用那絕美的巧克力奶油蛋糕。我不住地說:「看不到沒有關係,梅,真的,沒關係。別再費心了,我已經觀賞過不少聖·凱瑟琳的作品了。」

「可是這一幅,親愛的阿加莎,這一幅可是精品,你一會兒看到它就會意識到要錯過這個機會該是多麼的遺憾。」

我知道自己是不會感到惋惜的,但卻恥於對梅這樣講。

不過,還算我運氣好,有人告訴我們這幅傑作還要再等幾個星期才能掛出展覽。我們剛好還有時間在趕火車之前去飽餐一頓巧克力奶油蛋糕——梅滔滔不絕地稱道著這裡的珍貴名畫,我一邊頻頻點頭,一邊大口大口地吞嚥著蛋糕和冰鎮咖啡。此時,我一定完全換了一副模樣,看上去像一隻眯眼鼓腮的豬,一反平日裡溫文爾雅,眉清目秀的儀容。不過,我也為聽不進梅的藝術評價而羞愧。

4

人一生中的朋友可分為兩類:一類出現在生活環境中,與你共事。他們就像舊時的絲帶舞那樣在你的周圍形成一個旋轉的圈子,你也就是他們圈子中的一分子,進進出出。

有些人你記住了,有些人被忘卻了。

另一類是經過精心挑選的朋友——為數不多——共同的志趣把雙方維繫在一起,如果條件允許的話,這種友誼會終生不衰。這樣的摯友我結交了七八個。絕大部分都是男子,我的女友們通常都僅僅屬於前一類。

與我關係最密切的一位女友是艾琳·莫里斯,她與我們家是世交,我幾乎在很小的時候就與她相識了,但直到十九歲時才真正地瞭解她,真正能跟她「情投意合」,因為她比我年長几歲。她跟五位老處女一起住在海濱的一幢大房子裡。她的思想象男人一樣明晰,而不像女人。艾琳相貌平平,但才思過人,博聞強記。她是我遇見的第一位能與之交流思想的密友,也是我所認識的幾位看問題最少主觀色彩的人之一。她的言談中極少摻雜著個人的情感成汾。我認識她許多年了,但卻對她個人的生活了解甚少。我們從不談個人間的私事。但每次見面總要探討某些問題,開懷暢談很長時間。她擅長寫詩,也精通音樂。記得有一首歌我非常喜歡,尤其是它的曲子,遺憾的是歌詞相當荒唐可笑。當我向艾琳談及此歌時,她表示願意試著為這首歌重新填詞。我覺得,她填的詞為這首歌大添光彩。

我也寫詩——大概在我那個時代,人們都時興寫詩。我早期的詩歌作品水平低劣得令人難以置信,缺乏文學的才氣。到了十七八歲時,我的詩技有所長進。我以哈里奎恩傳奇為題材寫了一組詩歌,其中有《哈里奎恩之歌》和《科倫巴安之歌》。我把這兩首詩寄到《詩評》雜誌,當我榮獲了一枚金幣的獎金時真是欣喜萬分。後來我又幾度獲獎,並在《詩評》上發表一部分詩作。我為自己的成功洋洋自得。我斷斷續續地寫了許多詩。每每產生創作衝動,就即刻把縈繞在腦際的感受寫下來。我當時並沒有雄心壯志,能偶爾在《詩評》上獲獎就是我最大奢求。

我有時也試著為自己的詩譜曲,所作的曲子質量都不高,其中有一支簡單的敘事曲,寫得還算不錯;一支曲調平平,標題奇特的華爾茲舞曲:《相伴一時辰》,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以此為名。我自己為創作出這樣的一支曲子而自豪,因為一個樂隊一一喬埃斯樂隊在大多數舞會上都演奏了這支舞曲,而且也曾被列為他們專場演奏中的一個節目。如今聽來,我覺得這支華爾茲舞曲寫得極為粗拙。我本不喜歡華爾茲舞,我想不出自己為什麼競寫出這樣的曲子。

有人發明了一種新的花樣。我記不得是在《風流寡婦》還是在《盧森堡宮廷舞》中,一對舞伴雙雙旋上了樓梯又旋轉下來。我曾跟鄰居的一位小夥子麥克斯·麥勒練習這種舞。麥克斯·麥勒當時是伊頓公學的學生,比我小三歲。他的父親患嚴重的肺結核,吃住都在院中一個露天小棚子裡。

麥克斯是他家獨生子。他像愛一位成年女子那樣深深地愛上了我,常在我面前煊耀自己。他母親告訴我,他常身著獵裝,足蹬獵人的靴子,用汽槍打麻雀。他開始愛清潔了(這對他來說是破天荒的事。他的母親這些年來一直為他那髒手黑脖子操心).買了幾條淡紫色的領帶,處處表現得像個大人。我們一起練習跳舞。他家樓梯的臺階又寬又矮,比我們家的更合適,我們常在他家裡練習。是否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我不知道,只記得重重地摔了不少跤.但仍然刻苦練習。

5

一個令人不快的冬日.我患流行性感冒剛好仍臥床休息。幾天來我煩躁不安,已經讀了許多書,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玩一種牌戲,消磨時光。母親進來看望我。

「你幹嘛不寫小說?」她建議道。

「寫小說?」我有點驚異。

「是的,」母親說,「像麥琪那樣寫小說。」

「我恐怕不行。」

「為什麼不行?」她問。

我似乎說不出不行的原因.除了……

「你並不知道自己行不行。你還沒有試過。」母親說道。

說著,母親像以往一樣忽然走了出去,五分鐘後手裡拿著一個練習簿進來了。「本子開頭幾頁上記著要洗衣服的清單,後面還沒有使用過,你現在可以用它寫你的小說了。」

要是母親建議做什麼事情,別人幾乎總得照辦。我坐在床上,開始小說的構思。

我記不清用了多長時間--好像時間不長,大概是在第二天傍晚就寫完了;最初是在主題遴選上躊躇再三,一一否定,後來終於興致勃勃地動起筆來,寫的速度極儀。寫作極耗費人的精力,雖然對我的康復毫無助益,但卻振奮了精神。

「我去把麥琪那臺舊打字機找出來,你就可以把它打出來。」母親說。就在昨天,我重讀了這篇名叫《麗人之屋》的小說,我認為總的來說還算不錯。這是我第一篇透露出一絲靈氣的作品。寫作技巧自然還很不成熟,能看出我在前一星期裡所讀作品的痕跡。這是人們初學寫作時在所難免的。我當時顯然在讀勞論斯的作品。他的《羽蛇》、《兒子與情人》、《白孔雀》等幾部作品都是我那時最愛讀的。我還讀了某位叫埃弗拉德·科茨夫人的作品,對她的寫作風格倍加推祟。

我的第—個小說能寫成這樣還是難能可貴的,只是讓人讀後難以確切瞭解作者所云。儘管寫作風格是笨拙的模仿,但至少小說本身顯示出豐富的想象力。

隨後,我又寫了另外幾個短篇小說--《羽翼的召喚》、《孤獨的上帝》(兩篇都受《漂亮的廢話之城》這部充滿悔恨之情的小說的影響).還寫了《聾子太太與侷促不安的男人的對白》和一個關於神降會1的恐怖小說——

1神降會又稱復話節。--譯註。

(許多年後,我重寫了這個小說)。我用麥琪的帝國牌打字機把它們全部打了出來,抱著一線希望分別寄給了幾家雜誌社。我絞盡腦汁臆造了幾個筆名。麥琪用過莫斯廷·米勒的筆名,我就用麥克·米勒,後又改為納撒尼爾·米勒(這是祖父的名字)。我當時並不抱有成功的奢望,事實上也沒能取得成功。所有投出的稿件都退了回來,裡面照例夾著一張字條:」很抱歉……」我把稿子重新包好。又寄往另外一家雜誌社。

我曾試著寫了一部長篇小說。我無所顧忌地動了筆。故事以開羅為背景。我分別構思了兩個情節線索,開始時我確定不了選擇哪一個。後來,就隨意選用了一個。在開羅的時候,我們常在旅館的餐廳裡看見三位常客坐在那裡,他們為我提供了一條線索,三人中有一位是嬌媚的姑娘——在我的眼裡,她已經算不上是姑娘了,因為她看上去已近三十歲——每天晚上舞會結束後,她就跟兩個男子一起到餐廳來吃夜宵。二位男子中,一位是第六十步兵團的上尉,腰寬體胖,頭髮烏黑。另一位是高個頭的英俊小夥子,在禁衛騎兵團中服役,大概要比那位女子小一兩歲。他們分坐在她的兩旁,她不時地跟他們打情罵俏。我只知道他們的名字,並不瞭解他們,只是聽到有人說,「她遲早要在這兩個人中作出抉擇。」這些足以啟迪我的形象思維。假如我對他們瞭解得更多些.也許也就不願意寫他們了。我根據想象創造出一個美妙的故事,也許,故事中人物的性格特徵,他們的言談舉止,及其他方面都與現實生活中的三個原型迥異。寫了一段時間後,我感到不滿意,就改用另一條故事線索。它的基調要比前一個更輕鬆些,刻劃出一組有趣的人物形象。可是,我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把故事中的女主人寫成了聾子。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做。盲人的趣聞很好寫,而寫聾子卻並非易事,因為我不久就發現,在描述她的心理活動以及人們對她的看法和品評時,無法讓她用言語作出反應。

書中對這位梅蘭妮的描述十分平淡乏味,結果寫作半途而廢。

我又轉回到第一條線索上,發覺它不夠寫一部長篇的,最後。我決定將兩條線索合二為一。既然兩個故事都是以開羅為背景,為什麼不能捏合到一起呢?我按照這兩條線索終於寫出了足夠長的一部小說。書中的情節極其繁亂,我不得不唐突地從一組人物淬然跳到另一組人物,有時把本不應該混在一起的人物撮合到了一塊。我給這部小說取名為《白雪覆蓋的荒漠》。至於為什麼以此為名.我自己也不知道。

母親建議我去請教伊登·菲爾波茨.也許他能給我些指點和幫助。在當時,伊登·菲爾波茨名聲大噪。他創作的以達特穆爾為背景的一系列小說頗受歡迎。他碰巧住在我們的鄰近,是我們家的朋友。我開始感到難為情,後來還是同意去了。伊登·菲爾波茨相貌不凡。面孔不同於常人,倒是更像一個農牧神,長長的細眼在眼角處向上挑起。他患有嚴重的痛風,我們去他那兒時常看見他坐在那裡,一隻腳被許多道繃帶固定在一隻板凳上。他厭惡社交,極少出門。事實上,他不喜歡見人。他的妻子與他截然相反,極擅社交。結識許多朋友,是位嫵媚動人的女子。伊登·菲利波茨很喜歡我的父親和母親,因為他們很少用社交邀請來打擾他,只是時常去觀賞他庭院中的名貴植物和灌木。他答應一定要通讀我的作品。

我無法表達對他的感激之情。他完全可以信口作出一些公正的批評,這很有可能會使我灰心喪氣,一輩子也不想再提筆寫作。可他並沒有這樣做,而是打算給我一些指教。

他清楚地意識到我生性順腆,不擅言談,所以用書信的方式向我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議:「您的作品有些部分寫得還是很不錯的。您很善寫人物的對話,但對話的語言應保持自然、流暢。略去小說中所有道德說教,您太喜歡使用說教了,沒有比這些冗贅的說教更讓人讀來枯燥乏味的了。讓您筆下的人物自己去表現自己,而不要淬然插進評註.不要指點他們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或者向讀者解釋人物話語的用意。讀者自己可以作出評判。書中有兩條線索,而不是一條,這是初學寫作者易犯的錯誤。您很快就會不再犯類似的錯誤。我寫—封信把您介紹給我的出版代理人休斯·梅西。他會對您的作品加以評論,並告訴您這部小說的出版可能性有多大。恐怕第一部小說就能發表是不那麼容易的,為此,您不必沮喪失望。我願向您推薦一個閱讀書目,我想它會對您有所助益的。請讀德·昆西的《一個英國鴉片服用者的自白》,它可以大大增加您的詞彙量,書中運用許多有趣的詞彙。您還可以讀讀傑佛利的《我一生的故事》,他對大自然的感受和描寫手法可供借鑑……」其餘書籍的名字我記不得了。記得有一部短篇小說集,其中有一篇叫《皮裡的驕傲》,寫的是一把茶壺的故事。還有一部我極不喜歡讀的羅斯金的作品和另外一兩本書。我不知道讀了這些書籍後我的寫作有了多大的長進,不過,我還是十分欣賞德·昆西的作品和那些短篇小說。

後來我去倫敦拜訪了休斯·梅西。那時老休斯還健在,是他接待了我。他身材魁偉,膚色黝黑,使我感到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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