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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戰爭(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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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爆發了,英國處於戰爭狀態。我在聖誕節前同阿爾奇匆匆成婚,併到醫院參加了工作。

在醫院的藥房工作期間,我開始構思一部偵探小說。自從麥琪以話相激以來,這種創作慾望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而且目前的工作似乎又給我提供了良好的條件。藥房工作有時忙碌,有時閒暇,不像護理工作總閒不下來。有的時候,我整個下午獨自一人坐在藥房裡無事可幹。當各個儲備瓶都已經灌滿備齊之後,就可以隨心所欲,想幹點什麼都可以,只是不得離開藥房。我開始考慮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寫一部偵探小說。我的四周都是毒品、藥品,也許應該寫投毒案的題材。我構思了小說的主要情節,反覆斟酌,覺得還滿意,就最後定了下來。於是開始構思故事中的人物。誰將是受害者?投毒者又該是誰?發案的時間、地點?投毒的方式、起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問題。謀殺最好是發生在家庭內部,也就是說,是骨肉相殘。當然還要物色一位偵探。只是我筆下的偵探一定得與福爾摩斯不同:我要自己塑造一個人物形象。還要為他物色一位朋友作為陪襯。這倒是不難做到的。我轉而構思其他人物,誰該是受害者?丈夫會謀害他的妻子——這似乎是司空見慣的謀殺案。我完全可以寫一個為了不尋常的目的而進行的奇特的謀殺案。但這從寫作藝術上並不使我感興趣。一部好的偵探小說,成功的關鍵就在於把故事中的人物寫得模稜兩可。既像是罪犯,又由於某種原因使人感到不像罪犯,不可能有此罪行,儘管的確是他(她)所為。為此,我感到悵惘,只好將此擱置一邊,去配製兩三瓶次氯酸洗滌液,這樣第二天就有更多的空餘時間。

我就這樣冥思苦想著,逐漸理出了頭緒,一個謀殺者的形象日漸清晰。他看上去就該是陰險的,留著黑色山羊鬍子——那時在我看來,山羊鬍子就是邪惡的象徵。當時,我結識了一對剛搬到我們鄰近的夫婦。男的留著黑色山羊鬍子,他的妻子比他年長,而且非常富有。我覺得這一對夫婦倒是可以作為小說人物的雛形。我反覆思忖著,這樣處理未嘗不可,但是並不十分令人滿意。我敢肯定,這個男子永遠也不會殺人。我拋開了這個念頭,決心不再從現實生活中找人物的原型,一定要自己塑造人物,倒是可以在電車上、火車上或者飯館裡偶然見到的人物雛形,創造出自己的人物。

第二天,我在電車上果然碰見一個我要塑造的人物:一位下頜蓄著黑鬍子的男人,他坐在一位老婦人的身旁。老婦人喜鵲似的嘰嘰喳喳個沒完。那個女人並不中我的意,那個男的卻是再合適不過的了。離他們不遠的地方坐著一位身寬體胖、精神飽滿的女人,正在高聲談論著捲心萊。我對她的相貌很感興趣。要不要把她也寫進去?下車後三人的形象仍然縈繞在我的腦海裡。我沿著巴頓大街走著,嘴上不停地嘟囔著、就像我兒時跟基頓一家做遊戲一樣。

不久,幾個人物的雛形脫穎而出了:一位精力充沛的女人一一我甚至為她取好了名字:伊夫林。她既可以充當一個窮親戚,又可以充當一個料理園子的女人或者是家庭女傭人。不管是什麼,這個人物就定下來了。另一位就是長著山羊鬍須的人。我感到除了他的黑山羊鬍子外,我對他仍然缺乏更進一步的設計,這遠遠不夠。也許這些就足夠了,因為人們只能從外表觀察他,所以能看到他的只是他的外在表現,而無法瞭解他的真面目。至於他謀害年長於他的妻子的動機,那是為了金錢,而不是她本人有什麼不足之處,所以他的性格特徵也就無關緊要了。緊接著,我又增加了幾個人物,兒子、女兒和侄子,必須要懸念迭起。一家人要組合很自然。

我把這些人物暫時放置一邊,開始考慮偵探。只有一個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是我永遠也不能超越和效仿的。阿塞尼·盧品——他是罪犯還是個偵探,也說不清楚,不過,他不是我要寫的那種偵探。《黃屋之謎》中有一位年輕的新聞記者魯萊塔比爾,這倒是很像我要塑造的偵探。那麼我應該物色一個什麼樣的偵探呢?學生嗎?偵破這樣的案子對他難了點。科學家怎麼樣?可是我對科學家又瞭解多少呢?我忽然想起了比利時難民。在我們那個教區僑居著一大批比利時人。他們初來的時候,當地居民很同情他們,對待他們非常熱情,紛紛將家裡的倉房佈置上傢俱讓他們住,儘可能使他們生活得舒適。可是,比利時人對這些善行似乎並不感恩戴德,抱怨這個,埋怨那個。這些可憐人身居異鄉感到惶恐,英國人不喜歡他們這樣。移民中大多是疑心很重的農民,不願意別人邀請他們出來喝茶,也不喜歡陌生人的突然來訪。他們喜歡獨處,與世人隔離。他們要蓄錢,開一塊菜園,按照祖傳的方式澆水施肥。

為什麼不讓一個比利時人來作書中的偵探呢?移民中各式人物都有,為什麼不可以是一個已退休的警官?天哪,我犯了一個多大的錯誤啊:其結果是,我作品中的這位偵探到目前為止已活了一百多歲了。

就這樣,我決定塑造一個比利時偵探的形象。我讓他逐步進入自己的角色,先是作過檢查官,懂得——些犯罪知識。

當我在清理我臥室裡的雜物時,我自言自語道,我筆下的偵探一定得是一個精明、利落的矮子。在我的腦海中已清晰地.形成一個幹練的矮子,總是在整理東西,喜歡什麼東西都成雙成對、方方正正。他足智多謀,思路明晰。給他取個什麼名字呢?埃尼爾斯?這名字倒不錯。他的姓氏讓我費了一番腦筋。最後採用了波洛這個姓。我不知道怎麼會讓他姓波洛,也許是他忽然跳進我的腦子,要麼就是在某張報紙上讀到過這個姓。後來我終於把他的名字定為赫爾克里·波洛。感謝上帝。

現在我得給故事中其他幾個人物取名字,不過他們的名字就不那麼重要了。阿爾弗雷德·英格索普斯,這名字與黑山羊鬍子挺相稱。我又加進了幾個人物。其中有一對漂亮的男女,夫妻間有些隔閡。接下來考慮的是故事主線以外的分枝——虛設的線索。和許多初學寫作的人一樣,我在故事中加進了過多的情節,設定的虛假線索太多,這不僅給作者剝離那些虛假的線索帶來困難,而且讀者讀來費解。

一有空閒,小說零零碎碎的片斷就在我的腦際徘徊。我設計好了開頭,安排妥了結尾,中間那一大塊卻不是那麼容易填滿的空白。我讓赫爾克里·波洛露面的時候顯得自然,順乎情理。可是別的人物呢?怎麼樣安排他們出場?這仍然是一堆理不順的亂麻。

我在家裡時總是心不在焉。母親不住地追問我為什麼對她的問話置若罔聞,或答非所問。我不止一次地織錯了姨婆的毛活;該做的事情都忘了去做,好幾封信都寫錯了地址。我終於自信可以動筆了。我將自己的寫作計劃告訴了母親。她像以往一樣深信她的女兒無所不能。

「呃?偵探小說?那對你的生活一定是一個美好的轉折。

那你還不趕快動筆?」母親說。

我難得有大塊的閒暇,只能擠時間。我仍然儲存著麥琪曾經用過的那部打字機,每寫完一章就用打字機打出來。我完全陷入了創作的亢奮之中,從中得到了樂趣。但是我漸漸地感到疲乏和煩躁。我發現這也是寫作引起的。書寫了一半就陷入了困境,錯綜複雜的情節搞得我不知所措,難以駕馭。就在這時,母親向我提出一個很好的建議。

「寫了多少了?」她問我。

「大概有一半吧。」

「你最好離開家去休假。這樣就可安安靜靜地寫完後半部分。」

我想了想,要是有兩個星期專心寫作,沒有人打攪,那可是再好不過的了。

「你打算去哪兒度假?」母親問道,「達特穆爾嗎?」「對,達持穆爾,就去那兒。」我興奮極了。

就這樣,我去了達特穆爾,在莫蘭德旅館訂了一個房間。這家旅館很大,許多房間都空著,客人寥寥無幾。我幾乎沒有跟任何房客來往,以免分散我寫作的注意力。我每日上午都埋頭疾書,直到手臂痠痛為止。接著是午餐,邊吃飯邊看書,然後去沼澤地散步,在那裡消磨上兩個鐘頭。從那時開始,我愛上了沼澤地。散步的時候,我口中不住地自言自語,排演著將要寫的那一章,時而以約翰的口吻對瑪麗說話;時而又扮演瑪麗跟約翰交談;時而又以艾弗琳畢恭畢敬的口氣向她的老闆彙報,不知不覺中進入了故事情節。我回到旅館,吃罷晚飯倒在床上,一睡就是十二個小時。第二天一早醒來,就又滿懷激情地投入寫作,直至午餐。

在這十四天的假期裡,我寫完了後面幾章,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就此定稿了,我又將第一稿中的大部分,尤其是紛繁盤錯的中間部分重新改寫。最後終於完成了全書。自己感到比較滿意。基本上達到動筆前的設想。我覺得還可以改得再好些,但又不知道從何處下手。我將寫得比較呆板的幾章改寫了一下。書中的瑪麗和約翰因夫妻不和而離異,到了故事結尾時,我又讓他們破鏡重圓。這樣做是為了給故事染上浪漫色彩。就我本意來說,我討厭偵探小說中插入愛情故事,認為它是屬於浪漫小說的,推理性小說中摻進愛情成分未免不協調。不過在當時,偵探小說中總要有些愛情插曲——我也只好隨波逐流。我請人用打字機打出一份清樣來,當我覺得全書無可改動時,就寄往一家出版商。不久我就收到了退稿。沒有附加任何說明。退回的稿子整整齊齊,一點皺格都沒有,顯然是沒有誰閱讀過。我對此並不感到意外——這是意料之中的。我把稿子重新包奸,寄往另一家出版社。

2

阿爾奇第二次回來休假是在兩年之後。這一次我們過得很愉快。假期為時一週,我們去了大森林。時值秋季,萬木霜染,阿爾奇的心緒比以前好多了,我們對未來也不那麼擔憂了。倆人漫步在林中,共享著天倫之樂。我儘量避免談及醫院和我的工作,阿爾奇也很少提到法國的戰事。他暗示我說,大概要不了多久我們倆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

我告訴他我寫了一部小說。他津津有味地通讀了一遍.認為寫得還好。他說他在空軍裡有位朋友,曾經在梅休因出版社當過主任。阿爾奇建議,如果書稿退回來的話,他就讓他的那位朋友寫一封信,我可以將他朋友的信隨同手稿一起寄給梅休因出版社。

這樣,這部名為《斯泰爾斯的神秘案件》小說手稿又輾轉寄到梅休因出版社。稿子在那裡存放的時間比在前兩個出版商那兒長了些——大約有六個月左右。出於對前任主任的尊重,他們給我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回信。說明儘管小說情節有趣,有發表的價值,但是這種書並不屬於該出版社所出版的讀物之內。我倒覺得這不過是他們的託詞罷了。

我又試投了一個出版商,結果同前幾次——樣被退了回來。我已經心灰意懶了。這時,出版商博得利·黑德和約翰·萊思新近出版了兩部偵探小說,我覺得不妨試試,便將書稿包好寄了出去,不再去想它了。

後來,阿爾奇忽然回來了,他被調到設在倫敦的空軍司令部。戰爭已經持續四年了,我對每日醫院的工作和家庭裡的生活已經習以為常,突然要改變習慣了的生活.我真有些不知所措。

我來到倫敦,和阿爾奇在旅館裡暫時安頓下來。我開始四處尋找帶傢俱的單元房。我們找到了兩處合適的房子。經過多方面的比較。最後選中了位於北韋克高臺街上的舊式房子。租的是兩間一套的單元房。房間寬敞,傢俱陳舊。每週租金兩個半金幣。房子的事談妥之後,我回到家裡收拾行李。姨婆哭了。母親想哭但忍住了。她說:「你要跟你丈夫在一起過另外一種生活了,親愛的。祝你萬事如意。」

「如果你們的床鋪是木製的話,別忘了察看一下有沒有臭蟲。」姨婆說。

我回到倫敦,跟阿爾奇搬進了北韋克高臺街五號。我們那套房子還附設了一個小廚房和一間小臥室。我計劃著要僱一個廚子。但開始的時候是由阿爾奇的勤務兵巴特利特充當。他曾給公爵們當過僕人,戰爭爆發後才從軍。他做事非常麻利,無可挑剔。這套房子有許多不足,最糟糕的是床鋪,上面訂滿了彎彎曲曲的大鐵釘。但我們的生活是愉快的。我計劃去聽課,學習速記和會計,以填補白日閒暇。至此,我告別了阿什菲爾德,開始了新的生活——真正的婚後生活。

眾所周知,新婚婦女往往感到寂寞。男人們都有工作,整日在外,而女人一旦結婚往往換了一個全新的生活環境,不得不一切從頭做起,與陌生人接觸。結交新友,尋找新的消磨光陰的方式。戰爭爆發前,我在倫敦也有幾個朋友,不過現在已各奔東西了。

我多少有些孤寂,懷念著醫院的生活和那裡的舊友,思戀著我那可愛的家。同時我也意識到這是在所難免的。學習速記和會計給我帶來了樂趣。同班的一些十四五歲的小姑娘們學習速記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取得很大的進步,常使我自嘆不如。可是在會計方面,我總是勝人一籌。

一天,在商業學校上課時,老師忽然中斷講課,走出教室。他回來時高聲喊道:「徹底結束了!戰爭結束了!」

這似乎令人難以置信。並沒有明顯的跡象表明戰事即將結束,人們都以為至少還要拖上一年半載。法國戰場上的形勢毫無起色,戰爭雙方處於拉鋸戰的狀態。

我茫然地走到街上,突然出現在眼前的情景使我感到館恐,至今難以忘懷。街道上擠滿了婦女,她們興高采烈地唱著跳著,英國婦女是不習慣在大街上狂舞的,那是符合法國人的性格。今天,她們一反常態,盡情地大喊大笑,又唱又跳,你推我擁,簡直是一場狂歡。那情景有些嚇人,使人不禁想到,此時附近要是有德國人的話,她們肯定會走上前把去他們撕得粉碎。

我的女兒羅莎琳德是在阿什菲爾德出生的。分娩的那天晚上,母親和護士彭伯頓跑來跑去,忙著將各種必備品準備好。我和阿爾奇不知所措,有些擔心害怕。如同兩個被大人遺忘的孩子。阿爾奇後來告訴我,他當時深信,假如我有個好歹,他應該負全部責任;我也以為自己有可能會死。要真是這樣的話,我會格外傷心的,我熱愛生活。

我嫁給了我所鍾情的男人,生了一個孩子,有了自己的居所。在我看來這種幸福的生活將會永遠地持續下去。

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我隨手將它拆開,心不在焉地讀著。信是博得利·黑德出版公司的約翰·萊思寫來的,邀我去出版公司就我寄去的《斯泰爾斯的神秘案件》一稿進行磋商。

老實說,我早把這部小說忘到腦後了。手稿在博得利·黑德出版公司壓了快兩年。自從戰爭結束,我們有了像樣的家庭。過上了甜蜜的生活,我的寫作興趣和對那部手稿所抱的希望都已經淡漠了。

我滿懷希望應約而去。他們一定是對我的手稿有些興趣,不然的話也不會請我去那裡。我被領進約翰·萊思的辦公室。他站起身跟我打招呼。他身材矮小,鬍子已經白了,舉止溫文爾雅,藍色的雙眼閃爍著狡黠的目光,這本應引起我的警覺。他有禮貌地請我坐下。我環顧四周,屋裡所有的椅子都被那些陳舊的名畫佔據,無處可坐。他忽然意識到這一點,笑了笑說:「噢,天哪,連個坐的地方都沒有。」他將一幅肖像畫從一張椅子上搬下來讓我坐。

接著,他就談起稿子來。一些讀了這部手稿的人認為還可以,也許能賣得出去。只是有些地方需要修改。比如最後一章中描寫法庭的部分,與實際的法庭相差太遠,這會鬧出笑話。他問我是否可以用其他形式作小說的收場,不然的話就得找一位通曉法律的人協助我修改,但這樣做也不是件易事。我立刻回答說我可以設法做一些改動。除了最後—章外,他還提出了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

接著,他又談了稿酬的問題,指出因為出版一個無名作家的作品,公司要擔很大的風險,出版這樣的書如何無利可圖云云。最後他從抽屜裡取出一份合同要我簽字。我當時沒有想到應該仔細地考慮一下合同的內容。只想到我的書有希望發表了。幾年來我已經失去了出書的信心,只是滿足於偶爾發表一首短詩或一個短篇小說。現在出書又有希望,叫我在什麼東西上簽字我都心甘情願。合同規定,只有當此書售出兩千本以上的時候,公司才支付給我一小筆稿酬。出版商享有長篇連載和改編成劇本的一半版權。這些對我來說都無所謂,只要該書能夠發表,任何條件我都願意接受。

我甚至沒有注意到合同中還有一款,規定我以後的五部小說也只許寄到該出版公司。稿酬只比第一部略高一點。

我欣然在合同上籤了字,將手稿帶回家,很快就改好了最後一章。

從此,我正式開始了漫長的寫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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