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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共同生活(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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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寫作犯罪小說的緣故,我對犯罪學研究產生了興趣。我尤其喜歡看那些與罪犯打交道的人寫的書,特別是那些試圖教育罪犯或是想辦法對罪犯進行所謂「改造」的人寫的書,我想現在人們會用更堂皇的字眼來形容他們。那些罪犯大概中了魔,就像彌爾頓筆下的撤旦的所作所為:他渴望顯赫,渴望權勢,渴望像上帝那樣地高貴。他內心沒有愛,也就不知謙卑。我自己常說,通過觀察生活而得出結論:不懂謙卑就意味著毀滅。

寫偵探小說的一大樂趣就在於有諸多體裁可供選擇。

輕鬆型的驚險小說,這種小說寫起來特別舒心;撲朔迷離的偵探小說,其情節複雜,頗費心思,值得回味;還有一種包含激情,我也只能叫它偵探小說,它充滿幫助拯救無辜的激情,因為人們關心的是無辜者而不是罪犯。

我可以對那些殺人犯哲暫不作判決,但是我認為他們是社會的蠹蟲,他們製造仇恨,隨心所欲。我情願相信他們生來就是廢人,或許因為這個緣故,人們會可憐他們,但即使如此,也不會寬宥他們。因為寬宥他們,無異於寬宥那些從中世紀瘟疫流行的村莊中逃出而混進鄰村無辜村民和活潑孩子中的人。無辜者必須受到保護,他們應該能在平靜和博愛中和睦相處。

使我震驚的是似乎沒有人關心無辜者。當讀到一起謀殺案時,看上去人們對悲慘情景——譬如說一家小煙鋪的顫巍巍的老婦,正轉身為一年輕的惡棍拿盒煙時,卻被打死了——無動於衷。人們似乎對這種恐怖行為,對她的痛苦,對她終於辭別人世不在乎。誰都對死者的痛苦不以為然,人們只是對年輕的殺人犯不勝同情,因為他年輕。

為什麼不把他處以死刑?在這個國家,我們捕殺豺狼,並不試圖讓豺狼和羊群和睦相處。我們進山捕殺野豬,以防它下山在溪邊咬死孩子。它們是我們的敵人,我們就捕殺它們。

我對那些被殘忍仇恨的黴菌所侵蝕而視他人生命為草芥的人怎麼辦呢?這些人常常有良好的家境,良好的機遇,受過良好的教育,可他們說白了就是不走正道。對這種人有什麼辦法呢?怎麼處置殺人犯?不是終生監禁,這要比古希臘一杯毒芹汁處死更殘酷。我們所找到的最好辦法是流放。

廣漠的曠野上,只有土著居民在那生息,在那隻能生活在更加鄙陋的環境中。

讓我們看一看這種觀念:今日之短曾是昔日之長。如果不是心狠手毒,如果不是嗜殺成性,如果不是全無憐憫之心,也許人類就難以生存下去。也許早就絕種了。當今的惡人也許是昔日的強者。那時他有這種必要,但是今天卻沒有這個必要了,他成了危險分子。

在我看來,惟一希望是強制這種人為整個社會的利益有所貢獻。例如,可以允許這種人在一杯毒芹汁或是獻身於試驗性研究之間作出選擇。

這似乎從偵探小說扯遠了,但是即可能說明了為什麼我對受害者比罪犯更有興趣。受害者被描寫得愈逼真,由此而產生的憤慨就愈加強烈,那麼,當我們把他從死亡的幽谷中拯救出來時,心裡也就充滿著愉快的勝利感。

3

第二年三月,我按計劃去了烏爾。馬克斯到車站接我。

我曾想自己會不會害羞,畢竟,我倆才結婚就分開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我倆好像昨天就在一起了。馬克斯給我寫的信很詳細,我感到我對當時考古挖掘地進展情況像一個考古工作者那樣瞭解。回家之前,我在考古隊營地住了幾天。萊恩和凱瑟琳熱情地招待我,馬克斯還帶我去挖掘地點看了看。

天不作美,突然颳起了暴風。這時我才注意到馬克斯的眼睛已習慣了風沙。我踉踉蹌蹌地跟在他身後,狂風吹得我睜不開眼,而馬克斯眼睛圓睜,給我指這兒說那兒。我惟一的念頭是躲到房子裡去,但是我還是勇敢地堅持下來了,因為儘管很難受,我對馬克斯在信中說到的一切卻極為感興趣。

隨著挖掘季節的結束,我倆決定經波斯回國。這時有個小型航空公司(是德國人辦的),開辦了巴格達至波斯的航線,我們搭乘了飛機。這是一種單引擎的飛機,只有一個駕駛員。我倆都感到這太冒險了。

飛機抵達設拉子,我還記得那兒的景色多麼令人嚮往,它就像是嵌在灰褐色曠野上的一頗深綠色寶石。飛機愈飛愈近,綠寶石愈加光彩奪目;飛機降落後,我們終於發現這是——座由綠洲、棕櫚和花園組成的綠色城市。我不知道波斯究竟有多少沙漠,可我明白了為什麼波斯人那麼珍視花園,這是因為有座花園是多麼地不易。

我們從設拉子乘車去伊斯法罕。馬克斯和我打算,如果護照、簽證、旅費等等不成問題的話,就取道俄國繼續旅行。

為此.我們去了伊朗銀行詢問。銀行經理嘆了口氣說:「有不少困難。」

「是這樣?」馬克斯預料到會有困難,但肯定不致於難以成行吧?「要知道,」銀行經理解釋說,「他們的法律常變來變去,總不固定,況且法律之間也常自招矛盾。某條法律說不能把某種外幣帶出境,而另一條則說這是惟一允許出境的外幣。」

馬克斯對此表示理解。銀行經理來了精神,他告訴我們旅途會很愜意的:「讓我想想,你們想坐汽車去裡海?是嗎?坐汽車走挺好。先到雷什特,從那兒乘船去巴庫。那船是俄國人的,我對它一無所知,可人們都去坐船。」

這就樣,我們如期踏上了旅途,帶上了大量的伊朗金幣,懷揣著俄國領事開的證明。

坐車去裡海真是美極了。汽車先爬上巖山裸露的山崗,然後越過山頂,下山時,我們發現到了另一個世界:和風煦煦,飄著雨絲。終於到了雷什特。

我們被帶上了那艘令人不快的俄國船,神經相當緊張。

一切都與波斯和伊拉克截然不同。首先,船出奇地乾淨,簡直像醫院一樣乾淨。窄小的客艙裡擺著高高的鐵床,硌人的草褥子。乾淨的粗布床單,一把馬口鐵水壺和一個臉盆。船員們都像機器人一樣,看上去都有六英尺高,金黃色的頭髮,面無表情。他們待我們彬彬有禮。馬克斯和我覺得就像《公開的界限》劇中那對自殺夫婦一樣,倆人在船上像鬼魂一樣四處遊蕩。誰也不和我們講話,也不看我們一眼,對我們根本不加註意。

我們到了巴庫。一位蘇聯旅行社的代表來接我們。他人不錯,通曉古今,講一口流利的法語。他問我們是否想去歌劇院看看《浮士德》的演出。我並不想去。於是他說會給我們安排其它娛樂活動。我們被帶著參觀造型各異的建築物和未竣工的公寓。

我們去黑海時一路順風。我記得最清楚的是在伊內博盧港停泊,在那裡,有人把幾隻可愛的棕色小熊帶上船,聽說是運往馬賽動物園的。如今想起當時一個五大三粗的法國水手拿著奶瓶一本正經地挨個給小熊餵奶就好笑。

4

對馬克斯來說,到尼尼微的意義就在於對那兒的土丘進行挖掘。坎貝爾-湯普森夫婦對此並不十分熱心,但是他們事先已同意馬克斯可以試一試。史前文化在考古上突然成了熱門,因為當時幾乎所有出土文物都屬於有史時期。

他們到野外不為人所注意的小土丘上尋覓。每到一地都要撿些彩繪陶片,貼上標籤,分門別類地裝進袋子,再審檢視案,這事其樂無窮。儘管它們年代已久,但仍有新鮮感。

由於這些陶片上沒有文字,所以確定它們的年代是異常困難的。很難說清楚某種型別的陶片的年代是在另一種之前還是之後。我們在尼尼韋的挖掘結果確實激動人心,因為不久就證明,那座九十英尺高的大土丘,有四分之三屬於史前時期,這以前從未引起過注意,僅僅知道地面部分屬於亞述時代。

馬克斯的著作擺到了我的眼前:《尼姆魯德及其遺蹟》。

我多麼為他得償夙願而高興呵。尼姆魯德從百年沉睡中醒來了,菜亞德開拓了這項工作,我丈夫將它完成了。

他還發現了更進一步的奧秘:城邦邊界上的沙爾曼奈塞爾大城堡和位於土丘上的其他宮殿。有關亞述國軍事都城卡拉的傳說由此而展開。尼姆魯德現在已還其歷史本來面目,除此之外,那些由手工製作的最美的物品被收藏到世界上許多博物館中。雅緻而考究的象牙製品則更令人歎為觀止。

看到人類用自己的雙手製作妙不可言的精品,真為自已是人類的一員而驕傲。人類是富於創造力的,他們肯定獲得了造物主的某些靈感,造物主創造了世界及其大自然,並以此為滿足。但是它留下了創造的餘地。它使人類的雙手得以發揮創造力。

人類有邪惡的一面,其邪惡比野獸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他們也可以在創造的亢奮中飄然欲仙。

我十分留戀這第一次在考古現場度過的日子。我很喜歡摩蘇爾;我寫完了《人性記錄》並且成功地揭開了謀殺之謎。我在拜訪坎貝爾一場普森夫婦時,曾給他們朗讀了全部手稿,他們非常欣賞。我想,除我的家裡人之外,他們倆大概是惟一聽我讀過手稿的人。

5

我們懷著勝利的喜悅回到了英國。馬克斯整個夏天忙於寫這次考古情況的總結。我們在大英博物館舉辦了一次考古展覽。馬克斯關於阿爾帕契亞的書在當年或者第二年出版了。該書不能再拖延了,馬克斯曾說,考古工作者們的著作往往出版得太遲,而成果本應儘快地公佈於眾。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我在倫敦寫了一本敘述我們在敘利亞生活的書,定名為《在遙遠的敘利亞》,後來我每每讀起這本書就很興奮地回憶起在敘利亞的日子。

一九三零到一九三八年那幾年特別令人心滿意足,因為沒有來自外界的陰影威脅。由於工作壓力,特別是工作成功後的負擔使得人們往往愈來愈少閒暇;但是這仍然是無憂無慮的年代,總有好多事要幹,雖然並不富於吸引力。我寫作偵探小說,馬克斯撰寫考古的著作、報告和文章。大家都忙忙碌碌,但並不很勞累。

我們就這樣悠然度日。馬克斯以極大的熱情從事考古工作,我從事寫作,這時寫作已成為我的職業了。因此,並沒有多少熱情可言。

起初,寫作是件激動人心的事,部分原因是因為我並沒有感到自已是個作家。寫的書每每得以出版都使我感到吃驚。而現在,寫作成了天經地義的事了,成了我的專職。人們不僅要求出版我的書,還催促我繼續寫下去。可是那種想幹點分外事的無休止的渴望使我坐立不安;而實際上不這樣生活也太乏味了。

這時我想做的是要寫點偵探小說以外的東西。因此,我懷著志石不安的心情,沉浸在一本名為純小說《巨人的麵包》的寫作之中。這是一本以音樂為題材的小說。嚴格說來,它時時暴露出我對這個題材的無知。讀者對這本書的評價尚好,銷路也如預期那樣不錯。我用了瑪麗·韋斯特馬考特的筆名,誰也不知道本書的作者是我。這秘密我一直保守了十五年。

一兩年後,我又用這個筆名寫了另一本書《未完成的肖像》。只有一個人猜到是我:楠·瓦茨,現在她叫楠·昆。楠的記憶力很強,我描寫孩子的某個短語和在第一本書中的一首詩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立刻自言自語地說:「肯定是阿加莎寫的。」

一天,她捅了捅我的腰肋,用一種稍不自然的聲音說:「前兩天,我看了一本愛不釋手的書,讓我想想看書名是什麼來著?《矮人的血》,對,就是《矮人的血》。」

然後她又調皮地對我眨了眨眼。我到她家後,說:「那麼你猜《巨人的麵包》是誰寫的呢?」「當然知道是你啦,我熟悉你的寫作風格。」楠說。

我有時還寫寫詩歌,多半是民謠。但是,我不想憑運氣闖一闖一個完全不同的寫作領域,也不想在這個不大容易乾點新鮮事、冒險事的年紀去幹這種事。

我想促使我動筆的原因是人們用我不喜歡的方式來把我的小說改編成劇本,我為此倍感懊惱。雖然我寫了《黑咖啡》這個劇本,可從沒認真地想去創作劇本。我對寫《埃赫那吞》很得意,但是絕不相信它會上演。我突然想到,既然我不喜歡別人改編我的作品,那麼何不自己嘗試——下改編呢。在我看來,我的作品被改成劇本之所以失敗,主要在於擺脫不了原作。偵探小說決不會像個劇本,因此改編它要比改編一部普通小說困難得多。它的情節是如此錯綜複雜,人物繁多,線索幹頭萬緒,撲朔迷離。需要的是刪繁就簡。

我曾寫過一本書,名叫《十個小黑鬼》(在美國出版時書名改為《十個小印第安人》),因為它太難寫了,所以就更有吸引力。十個人要合情合理地在謀殺犯不好馬腳的情況下被幹掉。我在經過充分構思之後動筆了,寫完後我很滿意。

這本書線索既清晰明快又令人迷惑不解,可解釋又合情合理;事實上,為了解釋就需要有一個尾聲部分。這本書的評論和銷路都不錯,但是真正為之滿意的還是我本人,因為我比評論家更清楚寫這本書是多麼不易。

其後,我又進了一步。我暗想,如果把它改編成一個劇本會更令人激動。乍一看這似乎不可能,因為沒有人來講故事的結局,於是我只好有所改動。我必須使其中兩個人物擺脫干係,從磨難中平安地脫身,在故事結束時再團聚。這與原來的童謠的內涵並不相悖,因為有一首「十個黑孩子」的歌謠是這樣結尾的:「他成了家,萬事大吉。」

我寫完了劇本。它並沒有得到多少讚許,斷語是「無法上演」。查爾斯·科克倫卻對它產生了強烈興趣。他為此劇的上演盡了全力,但不幸的是他無法說服他的贊助人同意他的觀點。那些人說的都是空泛之辭,什麼沒法演啊,觀眾會笑話啦,情節太緊張啦等等。科克倫堅定地說他不同意他們的觀點,可事情明擺著不行。

「希望將來這個劇本的運氣會好一點,」他說,「因為我很想使這部劇上演。」

後來機會來了。對它感興趣的伯蒂·邁耶,他曾和查爾斯·勞頓一起把《不在犯罪現場》搬上舞臺。艾琳·亨舍爾是該劇的舞臺監督,我覺得她工作兢兢業業。我對她的手法頗感興趣,因為她的手法與傑拉爾德·杜·莫里哀的手法截然不同。首先,在我這個對舞臺藝術一竅不通的人眼中,她似乎極不老練,彷彿心中沒底;但是當我看到技巧進一步發揮時,我才認識到這種手法的魄力。她開始時就在舞臺上摸索,用眼睛觀察效果,而不是用耳朵,觀察舞臺動作和舞臺燈光以及總體效果如何。隨後,她幾乎事後才想到集中演員對臺詞。這種作法卓有成效,給人印象極深。這造成了一種緊張感,舞臺燈光轉暗後,在三盞聚光燈柱照射下,演員們都正襟危坐在閃爍的蠟燭旁,這種燈光效果強極了。

隨著演員的傑出表演,你可以感到情緒愈來愈緊張,恐怖和不信任在人物間蔓延;在我看來,謀殺設計得極為巧妙,絲毫沒有什麼破綻或者顯得過分譁眾取寵。我不是說這是我的得意之作,或者自認為屆上乘,可我確實認為在某些方面,這在我的作品中是一部寫得比較滿意的。我覺得是《十個小黑鬼》使我在寫小說的同時又踏上了戲劇創作的道路。我拿定主意以後除我自己之外,不讓任何人改編我的作品。我自己決定哪些小說應該改編,並且僅僅這些小說才可以改編。

我著手改編的第二部作品《空幻之屋》是在幾年後的事了。一天,我突然冒出個想法,《空幻之屋》一定會成為一齣好戲。我把這個想法告訴了羅莎琳德。在生活中她總是扮演試圖勸阻我又屢屢受挫的角色。

「把《空幻之屋》改為一齣戲,媽媽?」羅莎琳德面帶懼色地問,「這是部好小說,我也很愛看。可是你無法把它改編成劇本。」

「我行。」我說,為有了對立面而激動不已。

「噢。但願你別這樣。」羅莎琳德嘆了口氣說。

不管怎樣,我興致勃勃地記下了《空幻之屋》劇本的構思。這本書在某些方面當然更像小說而不是個間諜故事。我一直認為《空幻之屋》這部作品由於增加了波洛這個人物而被我毀了。我已經習慣於作品中出現波洛,因此他也很自然地出現在這部作品中,可是他一齣現,全都亂套了。他的確大顯身手,可我總想沒有他這部作品會更好。於是在設計劇本情節時,我割捨了波洛這個人物。

《空幻之屋》脫稿了,儘管除羅莎琳德外還有些人持相反意見。彼得·桑德斯很喜歡這個劇本,他曾把我的許多劇本搬上舞臺,他相信這個劇也會成功。

《空幻之屋》獲得成功後,我開始自討苦吃了。當然,我知道小說創作是我穩定和有保障的職業。我可以繼續這樣編織情節,進行創作一直到老。我對能否再構思創作一部新的作品從未產生過絕望情緒。

當然,在一部作品動筆之前,我總得經歷極為難熬的三到四個星期的時間。這種痛苦無法形容。獨處一室,咬著鉛筆,眼睛盯著打字機;或踱來踱去,或——屁股坐在沙發裡,禁不住想大喊大叫。然後走出房間去打擾某個正忙碌著的人,通常要打擾馬克斯,因為他的脾氣特別溫厚,對他說:「真糟糕,你看我不曉得如何下筆了,我沒法再寫下去了,再也寫不出書了。」

「哦,怎麼會呢?你肯定能行。」馬克斯常這樣安慰我。他總是帶著期望的語氣邊安慰我,邊將目光轉向他的工作。

「可我知道不行了,我想不出什麼故事。我腦子裡曾有個故事輪廓,可現在看來毫無可取之處。」

「你只需闖過這個階段。類似的情況以前曾發生過。你去年就曾這樣嘮叨過,前年也一樣。」」這次不同了。」我確信無疑地說。

但是這次當然也沒什麼不同,儘管我這樣地悽慘和絕望。然而這種特殊的階段需要有所體會。這就像把雪貂放在兔穴裡,而自己在洞口守著獵物一樣。在洞穴內一片混戰之前,在無聊中度過漫長的時間,精神上得不到平衡。同樣,腦子裡對想寫的東西一片空白,隨手翻開一本書,但不久又會發現根本沒有看進去;試試做字謎遊戲,心思又沒放在解法上;全部身心都被一種痴呆的絕望情緒所佔據。

之後,由於某種難以名狀的原因,一種內在的動力使人文思如湧。大腦開始運轉,自知這時迷霧已經散去,靈感已經到來。你會突然絕對有把握地弄清楚了甲想對乙說些什麼。你會跑出房間,沿路不停地自言自語,不斷地重複著某節對話,譬如莫德和阿爾溫的一問一答,他們要去哪,另外一個人會從樹後的什麼地方盯著他倆,地上的一隻小死野鴨如何勾起了莫德早已忘卻的經歷,諸如此類的情節。回到家時滿心歡喜,雖然還隻字未寫,但是終於可以動筆了。

那時,我像是迷上了劇本創作,而這僅僅因為它不是我的本行。劇本要比小說容易寫,因為可以想象出劇情,而不會因那種苦於小說中的描寫而中斷情節的連續性。舞臺的時空限制了故事的複雜程度。你不必隨女主人公上樓下樓,或是來往於網球場,對這些情節不必絞盡腦汁進行描寫。惟一要寫的是所見所聞和所幹的事。觀察、傾聽和感受,做到這些就足矣。

我應該堅持一年完成一本書,我相信能做到這一點。劇本創作不過是冒冒風險,什麼事都是這樣,有成功也有失敗。

成功會接踵而來,隨後是不明不白的一連串的失敗。為什麼?誰也無法解釋。我發現許多創作家都這樣。我曾看過一個相當不錯的劇本,但它的演出卻失敗了,因為它沒有迎合觀眾的口味,或是因為它不合時宜,或者因為演員陣容對其演出有些影響。劇本創作是一件難以預料的事,每次都是一次有趣的賭博,我喜歡這種冒險。

寫完《空幻之屋》後不久,我明白應該再寫一個劇本。我暗想,如果可能,我要創作一個不是小說改編的劇本,一個純粹的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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