窪地裡面沒有其他人,這裡要到傍晚與夜間才有人活動。
那名大亨正在等人,這點相當明顯。泰倫斯四下望了望,沒有人跟著他走上臺階。,
或許還有其他階梯通到這裡,一定還有。但不管了,他不能放過這個機會。
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說出「恕我打擾您」之前,大亨當然沒有看見他。
這句話敬意十足,可是沒有一個大亨習慣讓巡警接近,無論對方是以多麼恭敬的態度。
「搞什麼鬼?」大亨說。
泰倫斯保持著語氣中的敬意與急迫(讓他繼續說話,讓他望著你的眼睛半分鐘就好):「這邊請,閣下,為了追捕本地兇手,這是全城搜尋的相關行動。」
「你到底在說什麼?」
「只要一會兒就好。」
泰倫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經鞭,那名大亨始終沒有看到。神經鞭發出一下嗡嗡聲,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隨即仆倒在地。
鎮長以前從未對付過大亨,頃刻間的噁心與內疚令他自己十分驚訝。
四下仍然不見任何人。他將這個硬邦邦的身體拖進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滯的眼睛一直瞪著他。他一路向前拖,一直拖到洞穴盡頭低淺的地方。
他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從大亨僵硬的手腳上把衣服扯下來。然後他脫掉自己身上那套沾滿灰塵、浸透汗水的巡警制服,穿上大亨的內衣褲。過去他只用手指摸過薊荋織品,身體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觸這種布料。
接下來是其他的衣物,尤其大亨頭上的無邊帽,他確實需要。在年輕一輩中,無邊帽並非十分流行,不過還是有人戴。很幸運的,這名人亨是其中之一。它對泰倫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則他的淺色頭髮會讓這個「化裝舞會」玩不下去。他使勁拉下那頂帽子,遮住耳朵。
接著,他開始進行必要的善後工作。他突然瞭解到,殺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惡極。
他將手銃調到最大彌散度,再轉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鐘後,此人只剩下一團燒焦的屍骨。這將延緩認屍的工作,令追捕者無從著手。
他又舉起手銃,將巡警制服化成一團粉末狀的白灰,再從裡面扒出燒黑的銀質飾釦與皮帶環。這樣一來,也會使得追捕更加困難。或許他只賺到一個小時,不過也是值得的。
現在他必須馬上離開,一刻也不能耽誤。他在洞口停了一下,仔細聞了聞。屍體火化得很乾淨,只有少許骨肉燒焦的味道,幾分鐘之內,微風就會將它吹散。
他走下階梯,一名年輕女子迎面上來。一時之間,他習慣性地垂下目光,因為她是一位薩克貴婦。轉念間他趕緊又昂起頭,匆匆一眼只覺得她相當年輕、漂亮,而且十分匆忙。
她拉長了臉。當然她將找不到那個男人,她遲到了,否則那男人剛才不會頻頻看錶。也許她會以為那男人等得不耐煩了,已經先行離去。於是他稍微走快一點。他不希望她回頭氣喘吁吁地追過來,問他是否看見一位年輕男子。
他離開了公園,漫無目標地走著,半小時又匆匆過去。
接下來怎麼辦?他不再是一名巡警,現在他成了大亨。
現在怎麼辦?
他來到一個小型廣場,其中一塊草坪中央有個噴泉。水中加了少量清潔劑,因而冒出許多泛著暈彩的泡沫,看來俗不可耐。
他倚著欄杆,背對偏西的太陽,將燒黑的銀片一點一點慢慢地投進噴泉裡。
他想到在階梯上與他擦身而過的那名女子,她實在非常年輕。然後他又想到下城,瞬間的悔意隨即離他遠去。
銀質殘片丟光後,他的雙手空了出來,開始緩緩搜查身上的口袋,儘量做得很不經意。
口袋裡沒什麼特別的東西。一疊鑰匙條、幾枚硬幣,以及一張證件卡。(偉大的薩克!居然連大亨也帶著這玩意。不過話說回來,他們可不必對迎面而來的每一名巡警出示這東西。)
顯然,他的新名字叫艾斯塔爾·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的男女老幼總共只有一萬人,遇到熟識狄蒙者的機會不大,卻也不是小到可以忽略。
那人二十九歲。他想到留在洞穴裡的一堆骨灰,又感到一陣反胃,趕緊努力壓制那種感覺。大亨就是大亨,在他們手中或在他們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歲的弗羅倫納人慘遭殺害?又有多少十九歲、九歲的弗羅倫納人遭到同樣命運?
他身上也有地址,但對他而言毫無意義,他對上城的地理只有基本概念。
嘿!
一個小男孩的彩色擬三維肖像,大概只有三歲。當他將它抽出來時,上面的彩色開始閃爍,一放回去,彩色又逐漸消退。這傢伙的小兒子?還是侄子?如果公園裡那位少女是跟他約會,這就不可能是他的兒子,不是嗎?
或者他已經結婚?這次會面是他們所謂的「偷情」?這種事會在大白天進行嗎?在某種情況下,又有何不可呢?
泰倫斯希望如此。如果那少女是來會見一位已婚男子,她便不會立刻為他的失蹤報案,她會假定他未能從妻子身邊溜出來。這將給他一些時間。
不,不會的。下一瞬間,沮喪的情緒又將他攫獲。捉迷藏的小孩會撞見那堆骨灰,會尖叫著跑出來。二十四小時內,這種事一定會發生。
他再度檢視口袋裡的物件。一張遊艇駕照的袖珍副本,沒什麼用。較富有的大亨都擁有太空遊艇,而且都親自駕駛,這是本世紀的風尚。最後,是幾張薩克信用條卡,這些倒可能暫時派上用場。
他這才想到,自從昨晚離開面包店後就一直未曾進食。一個人意識到飢餓的速度真快啊!
忽然,他的心思回到那張遊艇駕照。慢著——現在那艘遊艇無人使用,因為主人死了,它已經成了他的遊艇。它停在九號航站,棚庫號碼是二十六。嗯……
九號航站在哪裡?他一點概念也沒有。
他將額頭靠向噴泉周圍的平滑欄杆,感到一陣冰涼。現在怎麼辦?現在怎麼辦?
一個聲音嚇了他一大跳。
「喂,」那聲音說,「沒不舒服吧?」
泰倫斯抬起頭來,是個年長的大亨,正抽著一根含有香葉的長型香菸,金腕鏈上掛著某種綠色的寶石。他的表情十分親切,一時之間,泰倫斯驚訝得說不出話。然後他才想起來,現在自己也是他們中的一分子。在他們之間,大亨當然是高尚的人類。
於是鎮長說:「只是在休息。原本決定散散步,結果時間沒算好,現在恐怕我要遲到了。」
他揮揮手,做了一個自嘲的手勢。由於長期與薩克人為伍,他能將薩克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但他不會試圖過分誇張,他不會犯那種錯誤。比起味道不足,誇張反倒更容易被識破。
那人說:「沒有火箭車代步,是吧?」年輕人的愚蠢把這位老者逗樂了。
「對,沒有火箭車。」泰倫斯承認。
「用我的吧。」那人立刻慷慨提議,「就停在外面。你用完之後,可以設定控制系統,讓它自己回到這裡。一小時之內我都用不到。」
對泰倫斯而言,這可以說是個理想的主意。火箭車像閃電一樣迅疾輕巧,速度與靈活度勝過任何一輛巡警地面車。唯一不盡理想的是,正如同他無法騰空飛行一樣,泰倫斯根本不會駕駛火箭車。
「從這兒到薩克。」他知道這句代表「謝謝」的薩克俚語,便隨口搬出來,「我想我還是步行吧,到九號航站並不遠。」
「是不遠。」那人表示同意。
這句話並沒有為泰倫斯帶來任何提示,於是他繼續試探:「當然,能更近些是最好了口不過步行到薊荋公路也有益健康。」
「薊荋公路?那和九號航站有什麼關係?」
他是否以古怪的眼光望著自己?泰倫斯突然懷疑身上的衣服是否沒穿妥當。他趕緊說:「噢!我搞混了,走路走糊塗了。讓我想想看……」他胡亂四處張望。
「看好,這裡是芮企特路。你只要走到崔菲斯大道,然後向左轉,再一直向前走,就會走進那座航站。」他自然而然伸手指了指。
「對,對。」泰倫斯微微一笑,「看來我得開始動動腦筋,不能再做白日夢了。從這兒到薩克,閣下。」
「其實你可以用我的火箭車。」
「你真好心,可是……」
泰倫斯一面揮手,一面起身離去,走得稍嫌快了點。大亨還來不及說什麼,只有望著他逐漸遠去的身影。
也許明天,當他們在巖洞中發現屍體,展開搜查之際,那位大亨會想起今天這件事。他大概會說:「那個人有點古怪,你知道我的意思。他說話怪里怪氣,而且似乎不知自己身在何處。我敢發誓他從沒聽過崔菲斯大道。」
不過那是明天的事。
他朝那位大亨所指的方向走去,不久便見到閃閃發亮的「崔菲斯大道」路標。在泛著暈彩的橙色建築物之前,那個路標顯得很單調。,
他立刻向左轉。
九號航站有好些穿著遊艇裝的年輕人,感覺十分熱鬧。那種服裝的特色,似乎在於高頂帽與緊貼臀部的短褲。泰倫斯覺得自己很顯眼,但其實根本沒人注意他。到處都是高談闊論之聲,夾雜著一些他聽不懂的詞彙。
他找到二十六號棚庫,但等了幾分鐘才接近。他必須確定棚庫附近沒有人,尤其不能碰到剛好將遊艇停人旁鄰棚庫的大亨,否則若碰到認識真的艾斯塔爾·狄蒙的人,一定會納悶這個陌生人在他的遊艇旁幹什麼。
最後,等到棚庫周圍顯然安全無慮時,他才走了過去。那艘遊艇的鼻尖露出棚庫,置身其他棚庫之間,他伸長脖子望了幾眼。
現在怎麼辦?
過去十二小時之內,他已經殺了三個人。他從弗羅倫納鎮長升格為巡警,又從巡警升格為大亨。他從下城來到上城,又從上城來到一座太空航站。他幾乎還擁有一艘太空遊艇,足以將他帶到銀河這一區任何住人世界的安全所在。
只剩下一個問題。
他不會駕駛太空遊艇。
睏倦鑽入骨髓,飢餓直透腳尖:他已經走到這裡,卻再也無法向前走了。他就在太空的邊緣,可是沒有辦法越過這個邊界。
此時,巡警一定已研判出他不在下城。一旦他們的笨腦袋想通這個弗羅倫納人也有膽上來,他們會立刻轉而搜尋上城。然後他們會發現那具屍體,進而改變方向,開始尋找一名冒牌大亨。
而他就在這裡。他爬進了一條死巷的最深處,背靠著沒有出口的盡頭。他只能等著模糊的追捕聲越來越響亮,最後那些獵犬終將來到面前。
三十六小時之前,他一生最大的機會掌控在自己手裡。現在機會已經溜走,不久他的性命亦將隨之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