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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奧德上尉的功勳(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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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心也是,」我回答,「上尉,答應我在未打到獵物之前絕不空著兩手回去!好嗎?」

「太好啦!」奧德大聲答應,「寧死勿食言!」

「當然。」

「您知道嗎,莫克雷,不管怎樣,逮只田鼠或刺蝟也比兩手空空強!」

奧德上尉、古米和我都裝著同一門心思,在我們的眼裡,什麼都行。於是我們極其固執地又重新開始搜捕。但不幸的是連那些最不傷人的小鳥也似乎覺察出我們的敵意,跑得一隻也不剩。

就這樣我們一直在稻田間穿來穿去,一會兒在路的左邊,一會又到右邊,不時往回走以免離營地太遠。但徒勞無獲。到晚上六點半時,還一顆子彈也沒被動過。我們本可以拿根竿子在手裡跑來打獵。結果肯定是相同的。

我看了看奧德上尉,發現他緊咬著牙自顧自地走著。額頭上兩條眉毛之間豎起一道深深的皺紋,正暗自地發怒。緊閉的嘴唇間我不知道在徒勞無益地嘀咕著什麼詛咒那些在這片平原上連個影子也看不見的野禽和獵物的話。顯然,他馬上就要隨便衝著什麼東西放上一槍,樹或岩石——用這種方法來發洩一腔怒氣。我看見他拿在手裡的武器彷彿真地變得滾燙了一樣。無意之間,他一會兒用胳膊吊著槍帶,一會兒又把它斜掛在肩上,一會兒再用肩扛著。

古米也和我一樣始終注視著他。

「再這樣下去,上尉會發怒的!」他搖著頭對我說。

「是,」我回答,「我真想花三十先令讓一個好心腸的人把一隻最小的家鴿子放在他的面前!那樣,他就會平靜下來了!」

但在這個時候,即使拿三十先令,哪怕是雙倍於它,甚至三倍於它的價錢也弄不到一隻最不值錢也最普通平常的小獵物。眼前的鄉野空空蕩蕩,既無村莊也無農田。

事實上,如果當時真有這種可能的話,我會讓古米不論花多少錢也要設法買到一隻家禽,什麼都行,哪怕是隻禿毛母雞呢,然後把它交給已經氣急敗壞的上尉手裡任他怎麼報復!

但天漸漸變黑了。大約一個小時之後,我們將不可能再繼續這次徒勞無獲的遠征,因為到那時,天已經黑得什麼也看不見了。雖然我們曾允諾絕不空著獵袋回營地,但眼下看來只能如此了,除非是在平原上露天睡一覺。可莫羅上校和邦克斯要是不見我們回去,該有多麼著急啊!所以不能讓他們為此擔心,再說這一夜還會有下雨的危險。

奧德上尉的眼睛睜得奇大無比,像小鳥一樣,目光迅速地從左掃到右,又從右掃回左,朝著遠離蒸汽屋的方向往前又走了十步。

我正要加緊步子去追他並勸他還是放棄這場與黴運的爭鬥,這時,從我的右面突然傳來一聲扇動翅膀的聲音,我定睛一看。

原來是一大團白乎乎的東西慢慢地飛在一叢灌木上。

不待奧德上尉轉過身來,我立刻舉起獵槍,接連放了兩槍。

被我打下來的那隻不明飛行物落在一塊稻田的邊上,笨重的身體掙扎作一團。

範恩一躍而起,撲向我剛打的那隻野禽,把它帶回來交給上尉。

「終於如願啦!」奧德大聲喊道,「難道帕拉扎爾德先生看見這東西一頭鑽進他的大鍋裡會不高興嗎?不過一定得頭先下鍋!」

「但至少,它總能吃吧?」我問。

「要是沒別的什麼好吃的……當然可以啦!」上尉回答。

「莫克雷先生,您剛才沒被人看見,真是太幸運了!」古米對我說。

「難道我做了什麼壞事嗎?」

「對!您打死了一隻孔雀,在整個印度地區,孔雀被奉為神鳥,任何人都禁止打它們。」

「讓那些神鳥和把它們當作神鳥的人都見鬼去嗎!」奧德上尉叫嚷起來,「既然這隻已經被打死了,我們就吃掉它……您可以說這是褻瀆神聖,但我們照樣要吃掉它!」

在這個信奉婆羅門教的國家裡,孔雀是動物界中的神鳥這一說法早在亞歷山大遠征的年代就已經流傳甚廣了。印度人把它奉為掌管出生和婚姻的女巫薩拉瓦斯蒂的象徵。因此英國法律規定不準殺害這種鳥。

使奧德上尉重新快樂起來的這隻在生物學上屬雞形目的大鳥確實漂亮非凡。鑲著金邊的深綠色翅膀閃動出金屬的光澤,濃密而帶有精緻的眼狀斑紋的長尾巴像一把美麗的羽毛扇拖在身後。

「回去吧!回去吧!」上尉對古米和我說,「明天,帕拉扎爾德先生會用這隻孔雀給我們做一道菜,管那些印度的婆羅門怎麼想呢!孔雀只不過是些自負的公雞而已,不過這一隻要是展開它漂亮的羽毛,倒確實能給我們的飯桌增色不少!」

「這下您滿意了吧,上尉?」

「滿意……是對您感到滿意,親愛的莫克雷,但對我自己一點都不!我的黴運還沒結束,但它必須結束!回去吧!」

於是我們開始往營地的方向走,這時我們距它大約有三英里遠。沿著那條蜿蜒曲折的路,我們穿梭在茂密的竹林中,奧德上尉和我並肩走在一起,古米拎著我們的獵物,跟在兩三步後的地方。太陽雖還掛在天上,但已被厚厚的雲彩遮住,我們只得在半明半暗之中摸索著前行。

突然,我們聽見從右邊的灌木叢裡傳來一聲響亮的吼叫。那聲音可怕極了,我不禁一下站在原地不敢動彈。

奧德上尉抓住我的手。

「一隻老虎!」他說。

接著又發出一聲咒罵。

「該死的印度!」他大叫,「我們的獵槍裡裝的只是打山鶉的鉛彈!」

千真萬確,奧德、古米和我的槍裡沒有一顆實彈!

再說,我們也根本沒有換子彈的時間。在發出那聲吼叫之後的第十秒鐘,老虎猛地躍出灌木叢,一跳就跳到路上距離我們大約只有二十步遠的地方。

它是那種被印度人稱為「吃人獸」的老虎,威猛而且兇殘,每年都有數百計的人和動物淪為它的犧牲品。

當時的情形恐怖極了。

我盯著老虎,但我必須承認自己只敢用眼睛吞沒著它,拿著獵槍的手卻止不住地發抖。它的身體足有九到十英尺長,金色的皮毛上鑲著黑白相間的條紋。

它也盯著我們。貓眼在昏暗之中熠熠閃光。尾巴焦躁不安地在地面上掃來掃去。它匍伏成一團,一動不動,擺出向前跳躍的姿態。

奧德依然鎮定自若,他一邊用槍瞄準那頭猛獸,嘴裡怪腔怪調地嘟噥著:

「鉛彈!用鉛彈打一隻老虎!我要是不用槍口頂著打它的眼睛,我們就會……」

上尉的話沒能說完。因為這時,那頭老虎開始慢悠悠地一步一步朝我們走來,它並沒有跳躍前進。

蹲在後面的古米也看著它逐漸逼近我們,但他的獵槍裡裝的也只是些小鉛彈。至於我的槍,連一顆鉛彈也沒剩下。

我想從彈匣裡取出一枚子彈。

「別動!」上尉低聲地對我說,「否則,老虎就要蹦起來了,千萬不能讓它蹦!」

三個人於是一動不動。

老虎仍然慢慢地往前走。剛才晃來晃去的腦袋停止了搖晃。目不轉睛,但似乎是在往下看。半張的大嘴緊貼著地面,好像是在嗅著泥土中的氣味。

不一會兒,猛獸與上尉之間只剩下十步的距離。

而奧德穩穩地站在那裡,像座雕像一般凝固不動,全神貫注地盯著那頭兇猛的野獸。對這場迫在眉睫的生死搏鬥,我們當中或許沒人能活著出去,但他居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

這時,我以為老虎肯定會一躍而上了。

但它接著又往前走了五步。我用盡全身的力氣才控制住自己不對奧德上尉大喊:

「開槍啊!開槍啊!」

不!上尉曾經說過——這顯然是唯一能使我們得救的方法——他要把老虎的眼睛打瞎;但這樣,他必須用槍口頂著它射擊。

老虎再往前走了三步,然後站起身來準備撲向……

突然聽到一聲劇烈的爆炸,緊接著又是一聲。

那第二聲正是在老虎的身上炸開,它痛苦地咆哮著,驚跳了三四下,然後一動不動地倒在血泊中。

「奇蹟!」奧德上尉高聲地狂呼,「我的獵槍裡裝的是子彈!開花彈!啊!這一次,謝謝,福克斯,謝謝!」

「居然有這種事情!」我也不禁大喊。

「看!」

奧德上尉放下武器,從左槍管裡取出一枚子彈。

它果真是一枚實彈。

謎團終於化解了。

原來奧德上尉有一把雙筒的卡賓槍,還有一把雙筒的獵槍,兩支槍口徑相同。而福克斯則在同一時間錯誤地給卡賓槍裝上了打野禽的鉛彈,而給獵槍卻裝上了爆破彈。如果說,這個錯誤在前一天救了那頭豹子的性命,這一天又使我們三個人都脫離了虎口!

「真的,」奧德上尉感慨道,「我從來沒有感覺過離死亡如此地接近!」

半個小時後,我們已經回到營地。奧德立刻把福克斯叫到跟前,告訴了他這番經歷。

「我的上尉,」勤務兵在他講完之後回答,「這意味著我並不應該被罰兩天禁閉,而是四天,因為我總共弄錯了兩次!」

「我也這樣想,」奧德上尉說,「但既然你犯的錯誤實現了我的第四十一隻,我還想把這枚金幣送給你……」

「我很願意接受,」福克斯說著就接過金幣,把它放進了自己的口袋。

這就是奧德上尉和他的第四十一隻老虎之間的奇遇。

六月十二日這天晚上,我們的火車停在一個小鎮的附近,第二天,我們又繼續駛向一百五十公里外的尼泊爾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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