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家前面不遠的地方,我租了一個房間,搬了一些裝置進入那個房間,開始對萊莉的家進行監視。
我原作好了長期抗戰的準備,設想到,我的運氣特別好。僅僅只是在那間房子裡守了五天,我搬進冰箱的東西才只是吃了三分之一,就有了情況。關於這五天的情形,實在是一種非常乏味的體驗,對於讀者來說是無法忍受的,但我卻必須經歷,所以略過不提。
卻說第五天的傍晚時分,我正躺在床上看著桌上的電視機。我當然不是在看什麼新聞或者電視劇,要看這些東西,我就會回到家裡與白素一起看。我看的是通過一套非常特殊的裝置攝錄的那幢公寓的畫面。
這套裝置同樣是戈壁沙漠的傑作,有一個很小型的攝錄鏡頭、一個接收轉換器以及其他一些很小的裝置,本來,為了預防萬一,這套裝置中有一個很小的顯示器,這房間裡既然有大螢幕的電視機,我當然就接上了大螢幕,是以我可以躺在床上監視那幢公寓。
就是在這時候,我看到一輛紅色跑車停在那個小院的門外,一個紅髮女郎從車上下來,開了門,將車開了進去,停在院中一個搭著頂篷的車庫中,然後走進了房間。
我看到那輛汽車時,便從床上一躍而起,連忙拿起一隻望遠鏡,看清楚了那個紅髮女郎,因為我沒有見過萊莉,不知她長得什麼模樣,但她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徵,那就是雙耳垂上有疤痕,我找到了那特徵,那確然是兩個不那麼讓人舒服的疤。
認推這一點,我立即帶了些東西出門,趕到那幢房前,我想找個機會接近那輛車,然後將一件戈壁沙漠的作品安放在那輛車上。但我剛剛下樓,便見那輛車衝了出來,停在門口,女郎下車將門鎖上。那時,我真是大大的後悔,如果我早下來十分鐘,或許此時已經到了她的門前,然後我裝著不經意地走過她的汽車,順手便可以將那個小玩意放在汽車後面的玻璃上。
待我加快腳步趕過去時,果然已經來不及,她鎖好門後駕車離去。
我只好招了一輛街車,尾隨在她的後面。
謝天謝地,她的行動很容易跟蹤,因為十分鐘後,她到達了一間餐廳,車子就停在餐廳門前,而她則下車走了進去,我估計是用餐去了。
我連忙下了車,拿著那個小零件,走近那輛車。
餐廳前面有一個保安,他見我走向停車的地方,目光一直都盯著我,彷彿我是個偷車賊似的。我走近了那輛紅色跑車,選了一個最合適的位置,安放好那個小玩意,那個保安已經走了過來,問我:「你在這裡幹什麼?」
我答:「這輛車子很像是我一個朋友的,我正有事找她,所以過來看一看,非常遺憾,我看走眼了。」
說著,我走了開去,可那個保安似乎還不肯放心,圍著那輛車轉了好幾圈。
幹好這件事後,我接著去租了一輛車,開到我租下的房子前面,將裡面的東西全都搬到車上來,退了房間。然後開啟接收裝置,知道那輛跑車現在離我的距離是五公里,已經離開了那家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