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機上顯示的來電號碼是一個陌生號碼。我心想,如果是詐騙電話,就馬上結束通話。接通後卻聽到一個熟悉的男人聲音:「啊,太好了,還好你沒換號。」
是a。上次見他還是兩年前。
「你好嗎?」a問。
「還行吧。」我回答。
「工作怎麼樣?」
「……就那樣吧。」
聽我回復得有些遲疑,a似乎察覺到了什麼,低聲笑了笑說:「看來你還是老樣子。人嘛,本性難移。怎麼樣?我這兒有份兼職,想不想試試?和上次一樣,稍微有點兒危險,但我猜,一聽報酬你肯定會答應的。」
「要我做什麼?」我問。
「其實不難。就是在指定的日期、指定的時間去指定的房間拿樣東西。僅此而已。房間的鑰匙在我這裡。」
a說得很輕巧。但往昔的「慘痛」經歷告訴我,不能把他的話當真。
a是地下中介。他曾告訴過我他的名字,但我估計那不是他的真名。十年前,我和他通過地下網站而認識。我在一個名為「介紹或從事人所不欲之事」的網站上發過幾次帖之後,a主動聯絡了我。a似乎很擅長通過網上的發帖找到能勝任他們「工作」的人。
一開始確實都是比較簡單的工作。比如去老人家裡以虛假的身份和名字領取小包裹。他們沒告訴我包裹裡裝著什麼,但我估計是現金,而且也隱隱覺得我做的是詐騙犯幫兇的勾當。但還是假裝不知道,繼續為他們幹活。
沒過多久,a就介紹我做更「複雜」的工作。也許因為他確信了我是那種為了錢什麼都肯做的人。之後,警方發現了地下網站的存在,並密切監視。所以對a來說,與其啟用來路不明的「新人」,不如把活兒交給我這種已經做出過一番「業績」的老手更穩妥。
那段時間,他讓我做的是大型行李的運送工作。比如讓我深夜去高速公路的休息區從一個陌生男人手裡接過一個冰箱大小的紙箱,然後交給在數百公里遠的交通樞紐處待命的另一個男人。其實我並非不擅長開車,但因為紙箱裡散發出強烈的惡臭,大冬天也只能一路開著車窗行駛,這讓我挺受罪的。當然,我也猜到發出惡臭的到底是什麼「東西」,但就是故意不去想。那時候a也是輕描淡寫地說:「只是送個箱子。」
有時候他還會讓我去「打掃房間」,要求我在十二個小時之內把房間打掃乾淨,處理掉所有垃圾。還要我保證,對我在房間裡看到的一切,必須守口如瓶。
當我來到他指定的房間後,不由得嚇了一大跳。房間裡全都是血,傢俱被砸壞,窗簾也被扯爛,電燈什麼的也全都碎了。很容易想象這個房間裡曾發生過什麼。但我還是什麼都不去想,只是默默地進行清掃作業。結果,足足用了十多個小時才終於打掃完畢。而事先,a對我說的也是「只是簡單的房間打掃工作」。
「怎麼樣,做不做啊?」a向我確認。
「讓我從房間裡拿的是什麼東西?」我問道,「不會又是什麼大紙箱吧?」我其實本來想說的是「散發著惡臭的大紙箱」。
「不用擔心。沒那麼大,據說只是個紅酒瓶大小的東西,裝在一個細長的盒子裡。到手後,連盒子一起交給我就行,當場給你報酬。」
a說了金額。那數目對於失業中的我來說簡直是救命錢。
「你說的房間在哪裡?」
「我也不清楚。你要是願意做的話,我就告訴上家你的聯絡方式,他會直接給你下達指令。怎麼樣?做不做?」
「做!」我握著手機說。心裡稍微安坦了些,因為有了這筆錢就不用被趕出公寓了。實際上,我已經欠了房東三個月的房租。
上個月,店長髮現我盜用店裡的錢,所以把我開除了。雖然我也想快點兒找份新工作,但每天就是提不起勁兒,渾渾噩噩地過日子。現在如果去找鄉下的父母,他們只會說:「想要錢花,就給我快點兒滾回來!」
接到a電話的第二天,我在公寓附近的公園裡和a見了面。瘦弱的a穿著一套看上去像是高階貨的西裝,和兩年前一樣,渾身依舊散發出一種危險的氣息。他交給我一把嶄新的鑰匙。
「具體細節會用郵件聯絡,你照指令行事就行。拜託了。」a說完就匆匆離去。他留給我一個背影,似乎在說「我不過是個中間人」。
和a分開後過了一個小時,我收到一封郵件,名為「來自客戶」。
郵件通知我在兩天後的下午五點到七點間行動。我估計這段時間正好屋裡沒人。場所是東京市內某高層公寓裡的一戶,要我帶走的是一尊白色的雕像,和a之前說的那樣,說是放在一個細長的盒子裡。郵件裡還附帶一張雕像和盒子的照片,還有指示公寓所在位置的地圖。雕像是穿著南美民族服裝的女人模樣。
郵件的最後寫道——就算留下翻箱倒櫃的痕跡也沒關係。要是看到其他值錢的東西,想拿就拿,最好讓人以為只是單純的偷盜案。還希望我能留下明顯的線索,讓人一下子就能確定具體的作案時間。
2
我在「客戶」指定的五點準時開始行動,用a給我的鑰匙開啟公寓門口的門禁後,故意低著頭進入公寓大門。為了不被監控攝像頭拍到面部,我還特地戴了一頂帽簷很大的帽子。但似乎沒有太大必要,畢竟是超大型的高層公寓,每天有數百人進進出出,就算被監控拍到臉應該也沒太大問題。需要注意的是電梯裡的攝像頭,因為可以通過出電梯的樓層數找到特定的人物。因此,雖然我的目的地是三十三樓,但我故意在三十樓就出了電梯,然後走樓梯上去。
我明白這次工作的真正意義。雖然表面的指令是讓我去一個房間拿一件雕像,但其實就是讓我去偷東西。估計他們事先弄到鑰匙,然後做了把備用的,但這肯定沒經過戶主的同意。
客戶提出兩個希望。其一,當然就是拿走那尊雕像;其二,就是不在場證明。郵件裡說讓我留下明顯的、可以確定作案時間的證據。當警方事後按偷盜案件進行調查的時候,我所留下的線索應該可以成為那個客戶的不在場證明。
我一邊在走廊裡走,一邊從運動服口袋裡拿出準備好的手套,雙手都戴好。絕不能留下指紋。我因為違反交通法規,被採過好幾次指紋,在警局都有記錄。
我在房間門口停下腳步,看了一眼周圍,確認沒有別人後,用a給的鑰匙插進鑰匙孔。輕輕一轉,聽到清脆的「咔嚓」金屬聲。
剛開啟門,玄關處一下子亮了起來,我稍稍有些被嚇到。估計是自動感應的照明系統。雖然最近的新公寓很多都自帶這種系統,但對我這種住慣了廉價公寓的人來說,這玩意兒對心臟可不太好。
我想著反正要做成入室盜竊的模樣,乾脆不脫鞋直接走了進去,開啟正對我的房門,用戴著手套的手按下照明開關,房間裡頓時亮堂起來。
客廳有十張榻榻米那麼大。沙發和餐桌並排,還有一臺電視機。餐桌是大理石材質,戶主應該就是在這張桌上用餐的吧?桌上放著一個四方形的空塑膠盒,看著像是從便利店買來的盒飯。
移門半開,可以看到隔壁的房間,看上去應該是臥室。
我站在客廳中央,朝四周打量。房間裡沒有任何裝飾品,放眼望去,只有單調的畫面,而且似乎很久沒有打掃了,地上的牆角已經積灰,是典型的單身男人的房間。
我掃了一眼,並沒有看到雕像或細長的盒子。我翻了翻箱包和收納盒,也沒有找到。
房間裡還有幾個小櫥櫃,我一個個開啟櫃門,發現裡面塞滿了東西。雖說為了偽裝成入室盜竊必須找一些值錢的東西帶走,但在那之前,我得先找到客戶要的東西。
櫥櫃全都找過,還是沒發現雕像。於是我將搜尋場所轉移到隔壁的房間。臥室裡放著一張單人床和書桌,旁邊還有一隻書架。
臥室裡也有櫥櫃,所以我先從這裡著手。裡面掛著衣服,還有不少箱子和容器,雜亂地堆在一起。我把箱子和容器一個個開啟,卻發現裡面裝的都是些不值錢的東西。
結果,我在這個房間裡也沒找到雕像。我看了一眼手錶,已經六點。我開始有些著急,因為時限快到了。
我拉出床下的和書桌的抽屜,仍一無所獲。我坐在床上,雙手抱臂,猶豫著要不要給a打電話。我又看了一眼手錶,已經六點二十分。事先說過,如果發生萬一,就要聯絡a。我心想,沒能找到客戶需要的東西,這也算「萬一」吧?
我取出手機準備打電話,卻突然停下,因為我發現廚房還沒找過。重要的東西一般都會藏在意外的地方。
我來到廚房,先找了冰箱。三開門大冰箱裡依然沒有我要的東西。
櫥櫃裡、水槽下也都是徒勞一場。我嘆了口氣,只剩下洗手間和浴室了,但感覺那兩個地方很難藏東西。我歪著腦袋走出廚房。
突然——
一個陌生男人出現在房間裡。
他身穿西裝,大概四十歲左右,小個子,戴眼鏡,鏡片背後是一雙瞪圓了的雙眼。他手裡提著一個紙袋,一看到屋裡的我,驚得呆愣在原地。
我也一時間驚得動彈不了。兩個人四目相對,這是一段奇妙的沉默時光。不對,其實只有一瞬間。
男人張大嘴、拔高了嗓門喊道:「你是誰?在這裡幹什麼?」
我沒回答,而是選擇率先行動——我稍稍壓低身子,像橄欖球運動員似的朝那個男人正面撞去。我對自己的運動神經和蠻力一直比較有自信。
「咚」的一聲,我倆疊在一起倒在地上。我迅速跨坐到對方身上,握緊拳頭,準備出兩三記重拳將其打暈。
然而,我卻停住了手。
因為對方已經完全不動彈了,鏡片後面的那對眼睛已經翻了白眼。
一開始我還慶幸這樣倒省事,不用再費力氣將其打暈。但很快,我就看到地上漫出了大量鮮血。
「啊啊啊啊!」我不由得大叫起來。
仔細一看,大理石桌子的角上也有血跡。原來剛才倒下的時候,這個男人的後腦勺撞上了桌角。
我戰戰兢兢地把手伸到男人的鼻子下面,發現他已經沒了呼吸;又抓起他的手腕,發現他連脈搏都沒了。
糟了!
我殺人了!
我嚇得後退幾步,一屁股跌倒在地,感覺渾身無力。必須趕快逃走!就在這時,一件物品進入了我的視線。
男人提著的那個紙袋裡面有個細長的盒子。
3
電話一下子就通了。a問我怎麼了,那聲音裡並沒有以往那種輕飄飄的感覺。
我說大事不好,想要語速很快地說明情況,卻發現自己緊張得嘴巴已經不聽使喚,好幾次都差點兒咬到舌頭。
聽我說完後,a稍稍沉默了一會兒。我很害怕,擔心他直接結束通話電話。
但a並沒那麼做,而是回答「知道了」。他的語氣非常沉著,反而讓我感到疑惑。
「那個盒子現在在你那裡嗎?」
「在。」我說著朝桌上看了一眼。裝著盒子的紙袋就在桌上,之前我怕放地上會沾到血被弄髒。不過現在那個男人好像已經不再流血。
「確認過盒子裡面的東西嗎?」
「確認過了,就是照片上的那尊雕像。」
a簡短地說了句:「好的。」然後接著說,「那就好,後面的事按原計劃進行。」
「原計劃?」
「把裝著雕像的盒子帶出來,在說好碰頭的地方交給我。就這麼簡單。」
「那麼屍體呢?該怎麼辦?」
「你什麼都不用管。直接走人就行。」
「但是……」
「幹嗎?」
「這樣不行吧?會出事的!」
電話那頭的a哼了一聲:「確實會出事,但也只是從入室盜竊案變成強盜殺人案而已。其實一開始就想好了警方會介入,現在住戶死了,報案時間也會延後,這樣反而更好。死掉的那個男人是單身的公司職員。警方最快也要明天才會接到報案。見他不去上班,有人去他家找他,然後才會發現屍體。那時候你已經在自己家裡悠閒地喝酒慶祝了。」
「不會被人發現嗎?」
「怎麼發現?」a的聲音聽上去像是在嘲笑我,「沒必要擔驚受怕。警察會在被害人的周圍進行調查,怎麼也不會查到你頭上。你不是已經避開攝像頭了嗎?」
「我照你說的避開了。」
「沒留下指紋吧?」
「一直戴著手套。」
「那就沒問題了。注意別留下讓人起疑的證據就行。趕緊走吧!」
仔細想來,a說得也許沒錯。於是我漸漸平復下來。
「那個怎麼弄?就是客戶要我留下明顯的線索,提示出作案時間。」
a對此仍是不以為然地說:「你不是已經留下重大線索了嘛,就是被害人的屍體呀。只要確認一下監控錄影,就能知道那個男人是幾點回家的。而且按照現代科學的搜查手段,應該可以準確地推算出他的死亡時間,這樣就可以輕鬆地鎖定案件發生的日期和時間。」
「原來如此。」
「不用再動什麼手腳了,切忌刻意而為。懂嗎?」
「知道了。」我掛上電話,心想,a不愧是「老江湖」,他之前應該已經經歷過很多次類似的「危急」時刻,這讓我想想都覺得害怕。
我拿起桌上的紙袋,朝周圍看了看,確認一下有沒有漏掉什麼。
最後,我又看了一眼屍體。雖然覺得他死得冤枉,但我也是沒辦法。我不想殺他,從一開始就沒想過要殺人。雖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但提前回家就是他不好。我只是一心想要完成客戶交代的任務,為了填飽肚子,我什麼事都願意做。
我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錶,六點四十分。但男人的手錶卻慢了十分鐘。
當我仔細再看男人的手錶時,不由地大吃一驚——手錶的表面出現裂痕,手錶停了。
我想,正好可以把這個當做明示作案時間的線索,但突然又冒出另一個念頭。
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看過的一部連續劇,是個蠻無聊的推理故事,其中就出現過一個作案手法,用的剛好就是「摔壞的手錶」。殺人犯為了偽造犯罪時間,把被害人的手錶調到完全不同的時間,然後將其摔壞,讓錶停走。我覺得手錶並非易壞物品,如果壞了,反而會懷疑是不是罪犯的刻意而為。
切忌刻意而為——a說過的話彷彿又一次在我耳邊響起。
我惴惴不安地從男人手腕上摘下手錶。這是一塊老式的機械錶,時針和分針停下的位置剛好顯示為六點三十分。我搖了搖手錶,又輕輕敲了敲,秒針並沒有繼續轉動。
我開始尋思起來——如果把表留下,警方看到了會怎麼想?應該會很容易地認為手錶是案發時被損壞的,所以表上顯示的時間就是案發時間。
不對,我覺得警方不會想得這麼簡單。我越看這塊摔壞的手錶越覺得不對勁,總覺得有一種說不出的彆扭的感覺。這就是a所說的「刻意而為」吧?我覺得如果把這塊表留下,警方也許會認為:「各種證據都顯示案發時間是六點三十分左右,但這可能是兇手設的陷阱,實際的作案發生在別的時間。」
我越想頭越疼。明明不是陷阱,卻反而可能被懷疑成是陷阱。事到如今我還得擔心這種事,真的煩死了。
結果,我把那塊摔壞的手錶塞進了運動服口袋裡,想著既然不能留下,就乾脆帶走。
我站起身,提起紙袋,再一次環顧四周,然後朝門口走去。
和進屋的時候一樣,我避開攝像頭離開了公寓。邊走邊回憶自己剛才的行動,覺得應該沒什麼紕漏,唯一擔心的就是那塊手錶。
4
晚上七點半,我來到和a約好的地方——公寓一旁的公園。從盒子裡取出雕像。a看上去很滿意,不停地點頭。「這樣就行了,很完美。不愧是我看中的人,辦事就是可靠。」說完,他從懷裡掏出一隻大信封。
我接過信封,確認了一下里面的數目,心頭一熱。信封裡是厚厚一疊萬元大鈔,而且都是足以割破手指的新鈔。
「那尊雕像那麼值錢?」
a把雕像放回盒子,笑嘻嘻地說:「有些事,你不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