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讓我提出條件。」在咖啡館見面時,二郎神情僵硬地說。
「什麼條件啊?」為了緩解對方的緊張,我特意用平易近人的語氣問道。
「請告訴我,你的委託人,那個有可能是我父親的人是誰?為什麼現在來找早已遺棄的孩子?」
此前我見過的另外兩個年輕人問了同樣的問題。這是合情合理的疑問,但現階段我還不能做出回答。「很遺憾,我需要完全確定你就是他的兒子之後才能回答。如果你不是我要找的人,也不會產生多餘的麻煩。」
「只讓我單方面說我的情況,這不公平。」
「是嗎?」
「是啊。他肯定知道我的名字吧?」
「這一點你不必擔心。我的委託人只要最後的結論,不需要我中途彙報。如果你不是他的孩子,他永遠不會知道你。」
「可你知道。」
「這也沒辦法,總得有人在中間聯絡。」
二郎輕咬著下唇,似乎在考慮什麼,目光裡充滿戒備。如果沒有這樣的戒心,一個孤零零的孩子或許無法活到現在。
「如果你不能自行得出結論怎麼辦?那不就只能去和你的委託人商量了?」
「這是自然,但我不必說出裡中二郎這個名字。你的住址、聯絡方式也都不需要,我要的只是物證,能表明你被遺棄時的狀況。如果確定你就是那個孩子,我會安排你和我的委託人見面,到了那時再互相說出姓名。這樣就公平了吧?」
「前提是你沒有說謊。」
「我沒有必要說謊,而且你只能選擇相信我。」
他依然盯著我,目光銳利。過了一會兒,他微微點了點頭。「沒辦法,我就相信你一次吧。不過,就算我很可能是那人的孩子,我也不一定會和他相見。這要由我來決定,可以嗎?」
「好吧。」
就這樣,我和他的對談才正式開始。
據二郎說,他是在二十四年前的十月二十五日被遺棄的。襁褓中沒有父母的留言,也沒有任何寫有他姓名的東西。
「我的名字由福利機構來取,他們要是再用心點就好了。」
看來他對裡中二郎這個名字並不滿意。
「當時你身上的衣物還留著嗎?」
「留著,因為我想那大概是尋找父母的唯一線索了。不過,我也沒那麼想見父母。」
「是什麼樣的東西?」
「有一條毛毯,當時我是被一條米色的小毯子包著的。還有嬰兒的衣服、襪子、暖寶……」
「暖寶?」
「不是貼完一次就扔的那種,是用揮發油加熱的懷爐。」
「我知道。把油倒進一個小金屬容器裡就會發熱,對吧?」
還是做母親的想得周到。十月下旬,天氣已經轉涼,孩子又放在室外,她是怕孩子著涼吧。
「還有幾塊手巾做的尿布和一頂毛線帽,大概就是這些了。」
「毛線帽?」我又問了一遍,「確定嗎?」
「確定。」
「帽子是什麼樣的?」
「什麼樣的……就是普通的圓形帽子。被摸得有些髒了,原來應該是白色的。」
我不禁要歡呼起來,克子的信中恰好也提到了一頂白色的手織帽子。我儘量不動聲色,繼續問道:「其他還有什麼嗎?」
「沒有了。一個嬰兒身上的東西也就這些了。」
「可能吧。」
帽子算是今天的一大收穫,之前的幾個年輕人都沒有提到過,這時我已經確信二郎就是高顯先生的兒子。
「我有個請求。能否把你剛才說的那些東西拿給我看看?現在我可以說的是,根據你講述的情況,我認為你很可能是我的委託人的孩子,所以請務必配合我做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