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很後悔自己聽了這些事。原本以為自己根本不在乎蛭川有沒有後悔或反省,沒想到內心深處還是希望他有償還自己罪行的意識,得知他毫無悔意,內心深受傷害。他再度體會到,遺族會因為各種不同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受到傷害。
小夜子對和平井之間的談話沒有做出任何結論,直接進入了下一章。下一章是關於再犯的內容。有道理。中原忍不住拍著大腿。蛭川是在假釋期間殺害了愛美,也就是再犯。
小夜子首先指出,受刑人在出獄五年以內,再度回到監獄的比例將近五成。如果將範圍縮小到殺人,有四成兇手都有過前科。
如果只是關進監獄,無法矯正犯罪者的心——這是本章的論點。
小夜子採訪了近年發生的幾起殺人案,這幾起殺人案的共同點,就是兇手之前曾經因為殺人罪而服刑,只是並非像蛭川那樣是在假釋期間,而是服刑完畢出獄後犯案。也就是說,他們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在二〇〇四年之前,有期徒刑的上限是二十年,如果只有殺人,通常是十五年。即使在服刑期滿出獄之後,年紀還很輕,還有體力再度殺人。
再犯的動機幾乎都是為了錢財,而且大部分都和初犯的內容相同。小夜子對此敲響了警鐘,認為這個事實證明了監獄的更生制度完全沒有發揮作用,受刑人再犯的可能性相當高。因為出獄之後,他們幾乎毫無例外地面臨經濟窮困的問題。統計資料顯示,受刑人服刑期滿後,有七成以上找不到工作。
目前,有期徒刑已經從二十年增加到三十年,但小夜子認為並沒有意義。日本人的平均壽命大為增加,只要想到二十多歲殺人的兇手在五十多歲就可以出獄,就無法安心過日子。
況且,長期服刑,就可以讓受刑人洗心革面嗎?看到小夜子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列舉的幾個案例,中原倒吸了一口氣。因為他看到了蛭川和男的名字。小夜子在文章中寫道:
正如在前面已經多次提到,殺害我們女兒的蛭川和男當時正在假釋期間,他在案發半年前在千葉監獄關了二十六年。他到底犯了什麼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因為是四十多年前的事,很多相關者都已經離開了人世,但在和幾位遺族見面後,終於瞭解了整起事件的全貌。
中原看到這裡,又倒吸了一口氣。小夜子調查了蛭川犯下的第一起殺人案。當初在開庭審理時,他們只聽說了大致的情況。
中原很想知道詳情,立刻聚精會神地看了起來。根據小夜子的調查,那起命案的情況如下。
當時,蛭川在江戶川區的汽車保養廠工作。他那時候喜歡賭博,只要一下班,就去打小鋼珠賭博。如果只和同事打也就罷了,但他不久之後,就去柏青哥店和陌生人一起打,其中也有黑道兄弟。當他清醒時,已經欠下了鉅額的債務。
剛好在那時,有一輛高階進口車被送到保養廠。當時很少有進口車,車主是一位穿著打扮很有品位的老人。小夜子在文章中用a先生稱呼他,a先生是當地的大地主,經營停車場和大樓,是保養廠的大客戶,廠長對他也很禮貌恭敬。
那天,廠長指示蛭川把保養好的車子送回a先生家,於是,蛭川開著車子去了a先生家。
按了門鈴後,a先生來開門,叫他把車子停在隔壁車庫。a先生家有一個很大的車庫,還裝了屋頂。蛭川按照a先生的指示把車停好。
a先生請他進屋,蛭川在客廳向a先生說明了保養的專案和金額。a先生叫他等一下,走出了客廳。
在等a先生回來時,蛭川打量室內,從客廳的擺設和掛的畫中,察覺a先生家境優渥,猜想應該有不少存款。
不一會兒,a先生回來了,蛭川接過錢之後,把收據交給a先生。a先生心情很好,似乎看到車子保養之後還洗得一乾二淨,感到很滿意。
蛭川說,是他洗的車子。a先生問他,是不是老闆叫他洗的。蛭川回答說不是,因為覺得既然要把車子送回客人家裡,就應該把車子洗乾淨。
a先生聽了,心情更好了,稱讚他說,時下很少有這種年輕人,甚至還說,有他這種年輕人,日本的未來充滿希望。
蛭川聽了a先生的稱讚,忍不住有了非分之想。既然a先生這麼喜歡自己,只要開口拜託,應該願意借錢給自己。於是就老實告訴a先生,自己正在為錢發愁,可不可以幫自己一下。而且,他向a先生坦陳了借錢的理由。
a先生聽了之後勃然大怒,指責蛭川說,如果是窮學生的話還情有可原,他絕對不會借一毛錢給沉迷賭博的人,這種人簡直是人渣,也不想開這種人保養的車子,揚言要把那輛車子賣掉。小夜子在文章中謹慎地提醒,當時的情況都只能靠蛭川的供詞還原,無法排除他誇大其詞的可能性。
總之,蛭川聽了a先生的話惱羞成怒,拿起桌上的巨大水晶菸灰缸打向a先生。驗屍報告指出,屍體遭到正面毆打。當a先生倒地後,蛭川騎在他身上掐死了他。
就在這時,a先生的太太b夫人端茶進來。蛭川以為家裡只有a先生,但其實b夫人在裡面的房間。她看到蛭川正在攻擊a先生,放了兩杯茶的托盤從她手上滑了下來。蛭川撇下a先生,撲向b夫人,把逃向走廊的b夫人撲倒在地,用手掐死了她。
蛭川擦掉菸灰缸上的指紋,開始在屋內尋找,但並沒有找到任何特別值錢的東西。他擔心逗留太久會被人發現,於是從客廳內的女式皮包裡拿出皮夾,抽走幾萬元後逃走了。
雖然蛭川的犯罪手法很拙劣,但他似乎並不認為自己會被抓到。翌日仍然正常上班。
案發後兩天,a先生的朋友夫婦去a先生家,發現他們已經面目全非,立刻報警,事情也就曝了光。
蛭川很快就遭到逮捕。刑警去了工廠,蛭川聲稱的確和a先生見了面,但收了錢之後立刻離開了。他以為菸灰缸上的指紋已經擦掉,所以就高枕無憂了,卻沒有想到自己不小心在皮夾上留下了指紋。也許他以為皮革製品不會留下指紋。當刑警告訴他指紋一致時,他馬上承認自己殺了人。
審判時,爭論的焦點放在是否有殺意這件事上。b夫人的情況很明確,蛭川為了殺她才追上去掐死她,但辯方認為a先生的情況應為傷害致死,而且法院採納了律師的意見。因為a先生的直接死因是顱內出血,也就是說,在蛭川惱羞成怒地舉起菸灰缸第一次打向a先生時,a先生就已經死了,法院認定蛭川當時並沒有殺意。
他只殺了b夫人,並沒有想殺a先生——四十年前,兩者的差別很大。而且,蛭川並非有預謀殺人,也讓檢方下不了決心求處死刑。
於是,蛭川和男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小夜子的手記,a夫婦的外甥女告訴了她這些情況。a夫婦雖然有一個兒子,但在十年前罹患癌症去世,媳婦從來沒有從她丈夫口中聽說過這件事。
那位外甥女是a先生妹妹的女兒,當時她二十多歲,對那起命案記得很清楚,對於審判卻完全沒有記憶。她從父母口中得知了判決經過。但她的父母似乎也不是很清楚,是事後聽人轉述的。
小夜子在文章中寫道:
遺族中沒有人知道殺害a夫婦的兇手被判了怎樣的刑責,不要說親戚,就連a夫婦的獨生子也一無所知。
a夫婦的兒子和親戚希望判處兇手死刑,也深信審判的結果會如此,但不知道為什麼,兇手並沒有被判處死刑,在判決做出後很久,他們才知道其中一起殺人罪變成了傷害致死罪。
報社記者曾經採訪a夫婦的兒子,請他發表感想。「強烈希望兇手在監獄好好反省,絕對不可再犯相同的錯誤。」
當時,他並沒有接到蛭川的道歉信,之後也沒有收到。
小夜子似乎去千葉監獄調查了蛭川服刑的情況,但一個默默無聞、又沒有人脈關係的自由撰稿人,能夠採訪到的內容有限。「我努力尋找當時的監獄官,很可惜並沒有找到。」
於是,她著手調查了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如何才能獲得假釋。根據刑法第二十八條,「……有悛改之狀……無期徒刑服刑滿十年時……始得假釋」,「悛改之狀」是深刻反省、悔悟改過,沒有再犯疑慮的意思,小夜子想要了解如何判斷受刑人有「悛改之狀」。
小夜子採訪了一名僧侶。他曾經在千葉監獄擔任教誨師,監獄每個月會舉行一次教誨,讓受刑人為在該月去世的被害人的在天之靈祈福。鋪著榻榻米的教誨室只能容納三十人,每次都人滿為患。僧侶說,參加教誨的大部分受刑人看起來都很真摯,但無法斷言是否為了爭取假釋偽裝出悔改的態度。
小夜子採訪了千葉監獄的前職員,那個人對蛭川沒有印象,但告訴小夜子:「既然能夠獲得假釋,就代表在監獄內表現出反省的態度,在決定是否能夠獲得假釋的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面試時,委員也認為他已經悔改。」小夜子也想要採訪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的人,想要確認以怎樣的基準決定假釋,可惜無法如願。因為她一說出採訪目的,對方就拒絕採訪。她改用寫信的方式,也都石沉大海。
小夜子在手記中難掩憤怒地寫道:
在我們的女兒遇害事件的審判中,蛭川表達了道歉和反省之意,但他的演技拙劣,不光是我們,在場的所有人都知道那些話言不由衷。蛭川入獄期間應該沒有犯什麼大錯,也參加了教誨,但只要稍微仔細觀察,就知道他是偽裝的。然而,這種人竟然讓他出獄,只能說,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的委員有眼無珠。說到底,所謂假釋只是為了解決監獄爆滿問題的不負責任的行為。
如果蛭川在第一起殺人案件中被判處死刑,我們的女兒就不會遇害。雖然是蛭川動手殺了我女兒,但是政府讓他活命,讓他再度回到社會,所以可以說,是政府殺了我女兒。無論殺人兇手是事先有預謀的計劃殺人,還是在衝動之下殺人,都可能再度行兇,但在這個國家,對不少殺人兇手只判處有期徒刑。到底有誰可以斷言,「這個殺人兇手只要在監獄關多少多少年,就可以改邪歸正」,把殺人兇手綁在這種虛無的十字架上,到底有什麼意義?
從再犯率居高不下,就可以瞭解無法期待服刑的效果,既然沒有完美的方法可以判斷受刑人是否改邪歸正,重新做人,就應該以受刑人不會改邪歸正為前提重新考慮刑罰。
小夜子在最後總結道:
只要殺人就判處死刑——這麼做的最大好處,就是這個兇手再也無法殺害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