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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3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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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時的康正並不在意妹妹的話。想要見面的確很難,但並非徹底見不到。況且他滿腦子都是進入未知世界前的憧憬與不安。能不能和妹妹見面,對他來說其實無所謂。

可每次想起父母雙亡,人世間就只剩下妹妹一個親人,康正就會暗自發誓,告訴自己一定要讓妹妹幸福。如果不這樣做,自己就枉為和泉家的長子,也沒資格做園子唯一的哥哥。

儘管上門來提親的人不少,可康正一直沒動過成家的念頭。因為一旦成家,他或許就只顧得上妻兒,再難照顧園子了。

而且——

康正回想起園子背上那塊星形疤痕。當時園子還在唸小學,赤裸上身睡著了,康正一不留神,把熱水灑到了她背上,留下了那處永不消逝的印記。康正自然不是故意的,當時他想挪動盛有開水的水壺,但一不留神,熱水濺了出來。園子的悲鳴與哭聲至今縈繞在康正耳邊。

「要是沒這塊疤,我就可以穿比基尼了。」長大之後,每到夏天,園子就會幽怨地說。

「就算穿上比基尼也沒人願意看哦。」

每次聽到妹妹的抱怨,康正都會反唇相譏,可內心深處卻滿是歉意與愧疚。那塊星形疤痕必然已在園子內心留下傷痕。康正覺得,至少要等到那個能讓妹妹忘記此事的男人出現,自己的補償才能結束。

但這一天終未能到來。

康正抹了抹臉。園子死後,他從未落過淚,對此就連他自己也覺得有些不可思議。流淚的開關早已在他的腦海裡麻痺生鏽。康正瞟了一眼剛剛抹過臉的掌心,只見泛著閃閃的油光。

他再次開始推理。這次推理的起始點在兇手殺害園子之後。

如果兇手是女人,那麼就應該是在殺園子之後,再把屍體搬到床上的。然後,兇手給屍體蓋上被子,製造出園子自己躺下的假象。

至於安眠藥,也必須讓人覺得是園子自己吃下的。所以兇手把空藥袋放到桌上,又在園子身旁放了半杯葡萄酒。警方或許會從酒裡檢測出安眠藥,但因為存在安眠藥是園子自己下到酒裡的可能,所以這麼做對兇手沒有任何不利。關鍵還在於兇手用過的酒杯。如果將那個酒杯放在桌上,就等於在告訴警方曾經有人和園子一起喝酒。因此,兇手把酒杯拿到水池邊沖洗乾淨。

想到這裡,康正不由得心生疑惑。兇手為何只洗了杯子,卻沒把杯子擦乾並放回櫥櫃裡呢?如果說兇手的目的在於消滅證據,那就必須這樣做。兇手如此精明狡猾,不可能忘記這麼重要的事。

另外,葡萄酒瓶也是一個疑點。

兇手和園子兩人當時不可能喝光整瓶酒。兇手動手殺園子時,瓶裡應該還有酒。兇手為什麼要把那些酒倒掉呢?

有一種可能,即安眠藥並非是兇手在和園子一起喝酒時放的,而是來園子家之前就放入酒瓶。如此一來,為了消滅證據,兇手只能把酒全部倒掉。

康正轉念又想:兇手真會用這種辦法嗎?酒瓶是否開啟過,只要看上一眼,就能分辨出來。更何況園子對葡萄酒知之甚詳,開瓶前必定會仔仔細細打量一番。而且如果把藥下到酒瓶裡,藥效就會被酒稀釋,下的分量要足夠多才行。最重要的是,要是酒裡有安眠藥,兇手自己就絕對不能沾酒。

不管怎麼想,兇手都不大可能事先下藥。但如果兇手沒往瓶裡下藥,那為什麼要把剩下的酒都倒掉呢?

康正在記事本上寫下「葡萄酒、酒瓶」幾個字,又在旁邊打了個問號。

不管怎樣,兇手最後倒掉了瓶裡剩下的酒,把酒瓶扔進垃圾桶,隨即準備逃離現場。在逃離之前,兇手還得把所有門窗都關好。兇手絕對不能用園子的鑰匙鎖門。否則事後一旦有人報警,警方又找不到鑰匙,就必定招致懷疑。所以兇手使用了備用鑰匙。離開公寓後,兇手用備用鑰匙鎖上房門。

康正在包裡翻了一陣,拿出一把鑰匙。這把鑰匙以前是放在房門內側上的信箱裡的。兇手當時鎖門用的鑰匙應該就是它。

推理至此,康正心中又萌生兩個疑問。兇手是如何弄到這把備用鑰匙的?還有,鎖好門後,兇手為何要把它放回信箱?

那把備用鑰匙也並非無法解釋。或許鑰匙是園子配好備用的,結果卻讓兇手發現了,這種情況也很有可能。如果兇手是園子的前男友,而備用鑰匙是園子親手給他的,那就更沒問題了。

康正不明白的是兇手把鑰匙放進信箱這一點。難道兇手就沒有想到這麼做會引起警方懷疑嗎?還是兇手必須這樣做?

康正在記事本里寫上「備用鑰匙」,打了個問號,又畫上兩條下劃線。照這樣下去,有問題的地方會越來越多。事實上,康正心中也還存在許多疑問。比如殘留在盤子裡的紙灰和園子的死之間應該也存在某些關聯。

弄不懂的事的確很多,可是——

「我一定要親手解開這些謎。」康正喃喃道,向著記憶中的妹妹發誓。

正在這時,電話響了起來。

聽到原本不該響的東西忽然響起,康正痙攣般跳了起來。雖然還沒停機,康正卻猜不出到底還有誰會往這裡打電話。但仔細想想,可能有人還不知道園子已死。

無線電話的母機安裝在客廳的牆上。康正一邊把手伸向話筒,一邊在腦海中設想各種可能。如果打來電話的是園子的前男友,那就必須小心應對。對方或許並不知道園子已死,所以才打來電話。如果對方表現得一無所知,那就表明他並不是兇手。但站在康正的角度,必須確認對方是否真的不知情。該怎麼辦?

如果對方表示不知道園子已死,那就告訴對方自己是園子的哥哥;如果對方知道,那就自稱警察好了。下定決心後,康正拿起話筒。

「喂?」

「您果然在。」話筒裡傳出的聲音完全出乎預料,「我是練馬警察局的加賀,前兩天曾和您見過一面。」

「啊……」康正頓時語塞。他實在不明白加賀怎麼知道他在這裡。

「我打電話到豐橋警察局,那邊說您這星期休息,後來我又給您家打了電話,同樣沒人接,所以我想您大概來這裡了。還真讓我猜對了。」

加賀充滿自信的語氣讓康正隱隱感到不快。

「你有什麼急事嗎?」康正故意強調「急事」兩個字,想讓加賀聽出話裡的諷刺。

「我又想起一些事來,想要問您,而且我還有些東西要還給您。您來一趟也不容易,希望能和您見個面。」

「行啊。」

「是嗎?那我現在就來找您,可以嗎?」

「現在?你準備直接來這裡?」

「對。您是不是有什麼不方便的?」

「不,也沒什麼……」

站在康正的角度,他並不想讓那個警察再次觀察這間公寓,可又想不到什麼合適的藉口回絕。而且加賀手裡究竟掌握了怎樣的線索,康正也很感興趣。

「好的。我等你。」無奈之下,康正只好如此說道。

「那就打攪了。我大概二十分鐘後到。」說完,加賀結束通話了電話。

二十分鐘——

時間緊迫,康正趕忙把拿出來的那些重要證據全都塞回包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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