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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母親與女兒的症(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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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洛伊德理論來解讀母女關係的最出色的著作,是竹村和子的《關於愛》(2002)一書。書中講道,嬰兒無論性別,都密切地依賴母親。父親的角色,是用「閹割恐懼」來分離母子。可是,女孩子本無陽具,無法被閹割;更準確地說,女孩子是把陽具置於母親腹中了,所以一齣世便已經是被閹割過的了。女孩子與男孩子一樣,以母親為最初的愛戀物件,但女孩子卻不能像男孩子那樣,通過與父親的同化來將母親(那樣的女人)作為慾望的物件。女孩子不但不能愛母親,也不能愛與母親同性別(即自身性別)的物件。因此,比起男孩子,女孩子的「愛戀物件的喪失」,根源更深。為了忘卻那種「喪失」,女孩子將「喪失物件」內化了。這就是「憂傷」(melancholy),即抑鬱狀態。「憂傷就是對所愛物件的忘卻」。對於女兒來說,「對母親的愛被禁止,必須將之忘卻」。所以,像母親一樣,即「女性性」,本身就是「抑鬱的」(竹村,2002:174-6)。經竹村這麼講,我發現,被視為「女人味」的要素,比如「節謹」「嫻靜」等,與「憂傷」何其相似。換言之,自我慾望的意識與實現,在出生之前便已受阻,這種存在就是「女人」。倘真若此,生為女人,多不合算!

母親與女兒的和解

日本最近接連出版了不少關於母女關係的書籍,有信田佐代子的《不堪承受的母親之重——守墓女兒的嘆息》(2008),還有齋藤環的《母親支配女兒的人生——「弒母」為何困難》(2008),壓卷之作則為佐野洋子的《靜子》(2008)。本章的執筆受到了這些著作的刺激和啟發。

齋藤環是拉康派的正統繼承人,他的母女論對於熟悉弗洛伊德理論的人而言很好懂。不過由一個男性學者來解剖母女間複雜糾纏的關係,讓我有些難以接受也無法滿足。正因為好懂,不適之感也就更為強烈。與母女關係相比,父子關係更單純。在父子關係中,兒子弒父之後,只要代替父親的位置便了事,兒子只需憎惡作為壓迫者的父親即可,但女兒對母親卻不全然如此。齋藤說,兒子有很多切斷父子關係的機會,但女兒並非如此。

「有論者將與‘厭母’相通的‘厭女症’視為近代以後的產物supsmallid="filepos242120"/small/sup,我不那麼認為。至少,按照弗洛伊德的學說,女孩子的厭母情結有更為根源性的因素。」[斎藤(環),2008:117]

如果嬰兒的「厭母」確如齋藤所言,母親本為嬰兒慾望的絕對物件,「厭母」是起源於嬰兒對與母親分離的怨恨,那麼,「厭母」應該是不分性別的。南希·霍多羅夫supsmallid="filepos242613"/small/sup也曾經論述過這個問題,她認為這僅僅是由於一個歷史性事實,即嬰兒的最初撫育者為母親。另外,「不擁有陽具」便等於「軟弱無力」的意識,也是近代家庭制度下所特有的吧supsmallid="filepos242924"/small/sup。近年來,在對弗洛伊德的研究中,一種有力的傾向是對他的理論進行歷史化的解釋,只把他的學說視為產生於19世紀末維也納的父權家庭之下、關於近代家庭中特有的性別分化機制的理論,而不是關於人類普遍心理的學說。齋藤說:「弗洛伊德的假說,對性別分化的過程機制作出了明晰而體系性的解釋,在這一點上的價值,無論如何也不可忽視。」這是事實,但我認為,需要加上「在近代家庭制度之中」這樣一個歷史條件。

齋藤的書,書名副題為「‘弒母’為何困難」,可是,「弒母」的問題,表面看來沒有時代之分,其實是當今特有的現象。在過去,結婚為切斷母女關係提供了一個社會性契機。不管怎麼哭怎麼喚,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別人家的人」,孃家母親再不能對女兒多嘴,女兒對孃家母親也不能多管。婚禮時三三九度supsmallid="filepos244023"/small/sup的最初兩杯酒,第一杯象徵與婆家雙親結親子之盟,第二杯才象徵結夫妻之約。對於女人而言,婚禮就是重結親屬關係的不可逆轉的儀式。女兒出嫁以後母親還能對其終身支配,不過是最近才出現的現象。

與之相反,信田佐代子的書名中的「守墓女兒」一詞,表面看來與歷史潮流背道而馳,其實反倒是非常現代的現象。在父權制之下,出嫁的女兒作為兒媳,所守的應該是婆家而不是孃家的墓,父母本來不能期待女兒為自己守墓。現在,不但有非婚的女兒,還有出嫁以後也切不斷與孃家關係的女兒,如果沒有她們的登場,就不會出現「守墓女兒的嘆息」了。對於這種歷史變化,信田自己也意識得很清楚,她說:「‘守墓女兒的嘆息’居然能成書名,四十多年前當我還二十多歲的時候,根本無法想象。」(2008:86)

這個詞(指守墓女兒——引用人注)要引起感同身受的共鳴,需要具備如下幾個社會條件:母親壽命延長;女兒結婚年齡隨高學歷化而上升;母親的經濟狀況比較富裕;女兒有工作,但又因非正規僱傭人口的增長導致其經濟狀態並不穩定;少子化現象導致獨生女增多;等等。(信田,2008:86)

因此,在今天談論母女關係,與不顧具體歷史條件地談論存在於任何時代的母女關係是不一樣的,也與談論二十年前或四十年前的母女關係不一樣。信田說,由於上述歷史條件的變化,現在,母親的依賴物件不是兒子而是女兒。這是女兒地位上升的證據嗎?

另一本母女關係的書,作者是佐野洋子。她說,「母親其實一直嫉妒我」。作為一位學業優秀的長女,她一直對母親心懷憎惡。佐野接受了大學教育,一直擁有工作,這在那一代人中是少有的。與世上許多母親一樣,比起優秀的女兒,她母親更溺愛病弱的哥哥。富有繪畫天賦的哥哥十一歲時突然病逝,妹妹便代替哥哥接下繪畫用具,揹負著父母的期待,升入美術大學,成為一名成功的畫家。看到女兒的華麗成功,母親滿臉不開心。

「不是你那麼辛辛苦苦地供我上大學的嗎?我不是在好好地工作嗎?你為什麼要那麼陰沉,那麼不開心?」[佐野(洋),2008:62]

佐野對母親一直抱有一個不能消釋的疑念:當哥哥死去的時候,母親一定在心中祈願,死的是女兒就好了。佐野一直無法愛上母親,一直心懷憎恨,同時又一直責備憎恨母親的自己。

憎恨父親的兒子應該不會責備自己吧。父子關係與母女關係的決定性差異或許就在此處。不管出於什麼理由,憎恨母親是不能被原諒的。僅僅因為憎恨母親,女兒就得把自己當作「非人」一般引以為恥。為什麼?因為母親既是壓迫者,又是犧牲者。在佐野的書中,比起對母親的憎恨,更多的是對自己的譴責。

在「用錢把母親扔掉了」的老人公寓裡,母親漸漸患上了痴呆症。那麼要強、那麼粗疏、從沒表揚過女兒、從沒說過「對不起、謝謝」的母親,痴呆了以後,「變得像個菩薩」。自從小時候牽著母親的手被推開以後就再也沒牽過的母親的手,佐野第一次去牽了。去撫摸一直不願接觸的母親的身體、鑽進母親的被窩裡去陪睡,這些都是母親痴呆以前佐野不可能去做的事。

佐野說:「神志清醒的母親我一次也沒喜歡過。」在母親不再是母親之後,她才與母親和解了。聽到痴呆的母親說出「對不起,謝謝」的時候,佐野放聲痛哭,「終於從折磨我五十多年的自責中解放出來了」「活到今天,真好」。她的表達是「我被原諒了」,而不是「我原諒了母親」。她的自責意識就強到了那個程度吧。

讀者是否會鬆一口氣:終於趕上了母親還活著。不,人生不是總能「趕上」的。當母親不再做母親了,女兒才終於從女兒的角色中解放出來。

我自己與母親的和解,沒有趕上母親去世之前。在我原諒母親、被母親原諒之前,她已經走了。時機已經錯過了嗎?可是,死者也會成長。女兒的母親存在於女兒的身體之中。在與她的反覆的對話中,我體內的母親在慢慢發生變化。

無論是回應母親的期待,還是背叛母親的期待,只要母親還活著,女兒就不可能逃離母親的束縛。無論女兒是順從還是叛逆,母親都想一直支配著女兒的人生,哪怕在自己死後。女兒對母親的怨恨,表現為自責和自我厭惡。女兒無法喜歡不能愛上母親的自己,因為母親和女兒互為分身。對於女兒來說,厭女症常是對帶有母親影子的自己的厭惡。

有解決辦法嗎?正如信田所言,母親向女兒,女兒向母親,相互告訴對方:「我不是你。」我們只能從這裡開始。

·作者注·

「近代家庭」,是來自歷史人口學的一個歷史性記述概念,與之前的家庭形態相比,「近代家庭」有如下特徵:(1)以夫妻為中心;(2)以孩子為中心;(3)排除非血緣親屬。從性別論角度來看,近代家庭還有兩個特徵:(4)公私領域的分離;(5)性別角色在兩個領域的分擔配置。近代家庭在歐洲形成於18—19世紀,在日本則於明治末期至大正時期在都市地區形成,進入戰後高度成長期後,急速地大眾化普及化。

此處所指「論者」,可以理解為江藤淳(1967,1988)和贊同江藤之說的上野(1994)。

南希·霍多羅夫(nancychodorow,1944—),美國女權主義社會學家、精神分析家,曾為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社會學系教授。

事實上,人類學學者馬林諾夫斯基前往母系社會特羅布裡恩島(trobriandislands)時,曾因發現彼地並無「俄狄浦斯情結」而困惑混亂。另外,我們還知道,對於在單身母親以及收養女婿的家庭里長大的兒子,與父親同化的機制很難產生。

新郎新娘用大小不同的三種酒杯三度敬酒的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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