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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說出秘密(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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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抵擋不住女朋友的微信邀請,我穿上最後一件值錢的大衣,依然掛著水晶天鵝的鍊墜,前往參加單身聖誕派對。出門選鞋子,猶豫許久,還是穿了冬至那夜在久光百貨買的中跟鞋。

在許多絲襪包裹的大腿、高跟鞋與皮靴之間,我落寞地坐在角落,端過侍者送來的雞尾酒。貴公子們被年輕女孩團團圍住,而我像個過時的怨婦,獨自在冷宮臺階上,閒坐說玄宗。

有個喝多了的少女,看起來很小,讓人懷疑是否高中畢業,晃悠著坐到我身邊。當我要起身離開,她卻抓住我的手說:你看我這個鐲子好看嗎?

她戴著卡地亞鉑金手鐲,年輕的臉蛋越發光彩照人,簡直有韓星的感覺。女孩說在香港買的,十二萬港幣。

雖然,一看就明白她是靠什麼換來手鐲的,我卻羞愧地縮回手腕,掩飾自己從淘寶買來的便宜貨。

接近子夜,才有兩三個男人來邀請我喝酒,我委婉地拒絕了。

派對進行到縞潮,大家交替用英文和中文唱起《友誼天長地久》之時,我接到了他打來的電話。

手機顯示為賓士男——我激動地穿過整條長廊,避免被他聽到狂歡的音樂與尖叫聲,半路幾乎跌倒。

喂……我故意把這個喂拉得很長,想率先聽到他的聲音。

merrychristmas!

thankyou!

你一個人?

是。

在哪兒?現在。

我報出這裡的地址。

等我,bye!

他惜字如金地結束通話電話,而我穿回大衣奔出大樓,來到聖誕夜的街頭。刺骨寒風吹動髮梢,絲毫沒感覺冷,反而渾身冒汗。幾輛計程車在面前停下,我卻微笑著搖頭。臉頰又紅又熱,剛才的酒精與音樂,讓我有種體內深處的筷感。

零點過後,賓士s600停在我面前,車窗放下露出駕駛座裡的臉。

他毫無表情地看著我,那種特別的眼神,讓我想起早已死去的小白。

掏出一枚薄荷糖塞進嘴裡,我拉開副駕駛車門,坐在這個男人身邊,故作端莊地道謝。

沒等我說去哪兒,他已踩下油門,飛馳上聖誕夜的高架路。

他說這兩天很忙,我說男人忙不是壞事。他關心我的腳還好嗎,我回答:如果少走路,多坐車,或許會好得快一些。

他懂了,自顧自地開車,駛過跨江的大橋,遠方是高聳入雲的金融區,某棟大廈外牆大螢幕打著聖誕老人的影像。

再也不敢出聲,默默看著絢爛的江景,在車窗內噴上一團團熱氣。偶爾轉頭看他的側臉,彷彿被雕刻過的美好的男人線條。

他問我鞋子還合腳嗎。

真有先見之明,我穿著這雙他給我買的鞋子來參加聖誕派對。

更沒想到,他還記得我的名字:崔善。

他又問我媽叫我什麼小名。聽到「媽媽」這兩個字,心裡怕得要命,但我如實回答:小善。他說他喜歡這個名字!窗外的燈光掃過,他的眼裡有異樣的光。

他叫林子粹。

樹林的林,房子的子,精粹的粹?

林子粹突然加速,儀表盤超過150,讓人的腎上腺素分泌,他問了我個問題——

如果世界末日來臨,只能帶一種動物上諾亞方舟——馬、老虎、孔雀、羊,你會選擇哪一種?

怎會有如此變態的問題?我注意他的嘴唇,越是飆快車,就越發鎮定。我想了半天,選擇了羊。

逃難的時候,還可以吃烤羊肉串嘛。

他說這四種動物,每一種都代表人內心最在乎的東西,但沒說羊代表什麼。

半小時後,兜風結束,賓士車停在我家小區外,街邊深夜食堂的日餐還在經營。

他想要送我上去,但我拒絕了,理由是我家很小、很破,不好意思。這是我面對男人第一次說真話,從前我都會吹牛說自己住在某個高階公寓。

自始至終,他都像個真正的紳士,連我的手指尖都沒觸控。當我轉身離去,聽到他說——小善,感謝今晚的陪伴。

忽然,這句感謝讓我的眼眶酸澀,就在淚水滑進嘴唇前,我回頭衝到他跟前,緊緊抱住他的脖子,用嘴堵住他乾裂的唇。

他的嘴角留下口紅印子,以及我的淚水。

當我回到屋裡,趴在佈滿霜氣的冰冷窗戶上,看到樓下慘白燈光下的他,站在賓士車邊抽菸,目光傷感得像只流浪貓,我已知道自己即將告別這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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