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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X的日記本(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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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我艱難地走到最近的醫院,急診室的女醫生也被嚇壞了,幫我拔出那根樹枝,反覆清洗傷口。醫生要求我住院觀察,以免傷到胸腔內的臟器,但我只掛了兩瓶鹽水,就自己扯掉輸液針頭,悄悄從醫院裡逃跑了。

我怕你早上捱餓,儘管你想要殺我。

崔善,你到底有沒有殺過人?

11月23日。

我還活著。

請你不要太內疚,也不要太擔心。

為了驗證你有沒有說謊,我去了程麗君死亡的案發現場,果然跟你描述的一樣,我還發現了一張《天鵝湖》的唱片。

奧傑塔or奧黛爾

她在塔頂。

對不起,我更喜歡叫你奧傑塔,那是白天鵝的名字,也是你的英文名字odette的轉音。1981年東映劇場版《天鵝湖》,我看過至少一百遍,印象最深的那句對白是:「奧傑塔,我寧願為你而死!」

我開始瘋狂尋找關於《天鵝湖》一切,就像瘋狂地尋找你的全部秘密,包括柴可夫斯基是金牛座都被我扒出來了。

不過,千萬千萬別看那個版本的結尾——記住,你是奧傑塔,同樣被魔王囚禁在塔頂。

11月24日。

收到你的錄音,我真的非常欣慰——你不是殺人犯。

正好符合我的判斷:程麗君不是被你殺死的,真正的兇手,另外隱藏在某個角落。

而你是無辜的,只是被人欺騙與利用,可憐的崔善。

我已決定將你從空中監獄釋放,趕在冬天徹底降臨塔頂之前。

是啊,我不可能永遠這樣看下去,醫生說我只有一百二十天的生命,按時吃藥的情況下,頂多可以再多活兩三個星期。

在我最後失去記憶,徹底遺忘窗外的你之前,必須把你救出來。

否則,一旦把你忘了,你就會死。

奧傑塔,剛才我在望遠鏡裡,看到你把頭埋進被窩,就像天鵝休憩時,扭頭藏入翼下。

11月25日。

警察找到了我,雖然心裡怕得要命,但還是從容地去了公安局,那是一個叫葉蕭的年輕警官。

幸好冬天穿了厚厚的衣服,掩蓋了我團團纏在胸口的紗布,我第一次對警察說謊了。

請原諒,我說在今年6月21日,我在麗江跟你認識,也是程麗君被殺的前一天。

其實,大學畢業以來,我未離開過這座城市,更沒去過雲南。

每當深夜無聊,我會開啟google地球,點選檢視地球上每個角落的衛星圖片,包括網友們上傳標註的各種圖片。偶爾有一次,我點到麗江的白沙古鎮,意外地看到壁畫照片,還有那棵金燦燦的銀杏樹。自從見到巴比倫塔頂上的你,我無數次幻想,自己就是你的男朋友,我們在古壁畫外的老銀杏下相遇,踩著一地破碎的陽光,住進木頭窗欞的破舊小客棧,黑夜裡剪著蠟燭枕著月光入眠,哪怕從未觸控過你的身體,只是看著你……

11月29日。

很抱歉,我沒有及早地救出你,讓你在巴比倫塔頂的空中監獄,忍受將近一百二十天的煎熬。我還像個變態似的偷窺你,半夜潛入到你的身邊,逼迫你說出內心的傷痕……

我會向你贖罪,為你找到真正的兇手,並在同一個地點懲罰他(她)。

收到一份國際快遞,來自索多瑪共和國——五天前,我用國際網銀購買了一本該國護照。放心吧,這可不是假護照,而是索多瑪共和國外交部簽發的,用你的出國證件照片。

我還給你想了個新名字:張小巧。

聽起來土,卻很真實。以後,你會習慣這個名字的。

雖然,你不是殺人犯,但畢竟參與過殺害程麗君的陰謀,即便犯罪中止,恐怕也是要坐牢的。請你持有這本護照移民國外,索多瑪共和國與中國互免簽證,無論再去什麼國家,你就永遠安全了。

小善or小巧or奧傑塔——祝你在另一個半球找到你喜歡的男人,最好是華人,我可不喜歡老外哦。

忘了告訴你,索多瑪共和國唯一值得人們記住的,是地球上最重要的天鵝越冬棲息地。

11月30日。

我拿起書架上的《肖申克的救贖》,封面與書脊被磨出一層白色,我差點以為自己是第一次讀這本書。其實,關於斯蒂芬·金的這個中篇小說,是第一百二十次。

而在我的牆壁上,正好刻滿了二十四個「正」字。

小善,根據你在錄音筆裡的要求,我必須送給你一份最好的禮物——林子粹。

你還愛著他嗎?

不必細說,我利用了你的求救紙條,而他認得你的筆跡。最終,我把他吸引到巴比倫塔頂——初雪子夜,林子粹帶著有毒的蛋糕,正準備投入空中花園,被我一把推了下去。

這個男人兩手空空墜落,撞在三米深的天井地上昏迷了。

後半夜,我和衣坐在巴比倫塔頂,墊在枯黃的草根與塵土上,看著星星點點的燈光,雖然沒有一片光能照到臉上。一宿未曾閤眼,細小的雪片落在眼皮上,被體溫慢慢融化。

天亮了。

太陽昇起來,一夜的初雪消融,冰冷刺骨。

你們也醒了……我被凍僵,偷聽你們對話,直到林子粹掐住你的脖子。

於是,我撿起半塊磚頭,準確砸中了林子粹的後腦勺。

開啟雙肩包,將一長捆尼龍繩放下去,另一端繫緊在天台裸露的鋼筋上。這捆繩子已在我的包裡藏了三個月。

我把林子粹的包留在原地,轉身從巴比倫塔頂上消失。

那塊有毒的蛋糕,被我扔進了蘇州河,以免饞嘴的流浪貓吃了送命。

你自由了。

12月1日。

「如果把塔放倒在希拉平原上,從這端到那端,將要走上整整兩天時間。當塔矗立著朝向天空時,從地面爬上頂端,將花去一個半月時間──如果這個攀登者沒有額外負擔的話。而實際情形是,很少有人可以徒手攀登。絕大多數的人身後都拖著一輛裝滿磚塊的木質小車,於是,攀登的速度自然就大大減緩了。當磚塊從裝上車時起,到被運到不斷升高的塔頂那一天,這個世界已經過去整整四個月時間。」

——特德·蔣《巴比倫塔》

12月10日。

這一天,發生了許多事。

你住在巴比倫塔對面的經濟型酒店,最近物價漲得很快,我取出銀行卡里所有現金,還兌換了幾千美元,這是送給你的路費。

我還在看著另外一個女人。

根據程麗君被殺現場床頭櫃的照片,我早就開始跟蹤調查那三個女人——全曼如、章小雪,還有梅蘭。

就是她。

我發現梅蘭的電話號碼,正是8月10日死去的中年男人手機裡的唯一聯絡人——你可是看著那個大叔死的。

最近一個月,她們的四次聚會,都被我偷窺與錄音,事實確鑿無疑的……絕望主婦聯盟,把你囚禁了一百二十天,梅蘭是她們的主謀,也是第一個需要被懲罰的物件。

早上,我提前來到旋轉餐廳,幾個主婦定期聚會的地方。她們每次都選擇靠窗第四個卡座,我在座位底下藏了一支錄音筆。她們聊了一個多鐘頭,各自散去之後,我迅速拿回錄音筆。同時,我用死去的半禿頭大叔的手機,給梅蘭發了一條簡訊,約她明天見面。

我騎著輕型摩托車跟蹤梅蘭,直到巴比倫塔下——這是我盼望的時刻,趁著她去超市買水的空當,我把你寫的求救紙條,貼到了她的車窗玻璃上。

她看到救命紙條,自然抬頭看爛尾樓頂,懷疑你究竟還活著嗎?

一切都在預料之中,梅蘭小心地爬上塔頂,而我無聲地跟在背後。在她看到林子粹的屍體同時,我搶過她的手提包,將她推入空中花園。

然後,我把錄音筆放在她的包裡,留在塔頂。

我回到對面家裡,迅速收拾行李搬家,卻用望遠鏡看到了長椅上的你。

於是,我來到市民廣場公園,坐在你的身邊,而你短暫地睡著了。我將貼著門牌號的鑰匙塞入你的口袋。

再見,你將在我的牆上看到自己的人生。

你會看到巴比倫塔頂,看到剛掉下去的梅蘭。她的生死,交由你來決定,當你聽到絕望主婦聯盟的錄音以後。

12月13日。

如果世界末日來臨,只能帶一種動物上諾亞方舟——馬、老虎、孔雀、羊,你會選擇哪一種?

我能選天鵝嗎?

親愛的奧傑塔,你不覺得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結局嗎?

概況來說,遇見你後發生的所有事,以及被我發現的那麼多不可思議的秘密,都是極其典型的「黑天鵝事件」,英文「blackswanevent」。

十八世紀,歐洲人認為只有白天鵝,等到澳洲發現黑天鵝才被打破。「黑天鵝」就是指不可預測的重大事件。我們過去的生活經驗,總會被一隻黑天鵝而顛覆,引發一連串連鎖反應,比如泰坦尼克號沉沒、近幾年的金融危機、2008年的大地震,還有你被囚禁在巴比倫塔頂,再到絕望主婦聯盟,她們殺過三個年輕女孩,最令人意外的是——殺死程麗君的兇手,竟是她最要好的朋友梅蘭,只是我不清楚動機。

未知要比已知更重要,而讓我們生存下去的,往往是無法預知的懸疑。

雖然,我的大腦生鏽了,但我還在看著你。

12月20日。

我想,那個叫葉蕭的警官,很快就要發現這一切的秘密了。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偷拍林子粹的過程中,他的目光像刀尖鋒利,似乎感覺到了我的鏡頭,令人深感恐懼。

對於程麗君的死,葉蕭始終不以自殺結案,不依不饒地調查梅蘭,果然是個出色的警官。

他唯一的失誤,是在第一次找到我以後,沒有繼續深入,比如親自到我家來看一看。不過,他能通過廣告公司的那個八婆,拐彎抹角找到我,已太令我意外了。何況在崔善與林子粹的關係曝光前,她與此案沒有任何直接關係,警方也沒必要把我拖進來。

不過,當林子粹與梅蘭都失蹤以後,葉蕭自然會聯想到另一個失蹤者——崔善。

當他發現連我都失蹤了,而梅蘭的車是在爛尾樓下被發現的,他就會來到我住過的房間,站在視窗眺望對面的巴比倫塔。

葉蕭會看到那兩個人的。

他也會發現我所發現的全部秘密。

但是,他永遠都找不到你。

12月21日。

所有往事都快忘光了,我卻無比清楚地記得十五歲那年——

我在五一中學,綠色教學樓底層的初二(2)班。隔壁班級有個女生,永遠留著一頭洗髮水廣告般的披肩黑髮,帶著神秘的香波味從走廊經過,讓我低頭嗅著空氣許久,恨不得要拿個瓶子裝起來,藏在被窩偷偷聞一夜。學生們都圍繞著她,老師也總是誇獎她,說她成績好又懂道理。她的穿著打扮很有品位,既不顯得暴發戶,更無寒酸相。她家庭條件不錯,人們都說她的爸爸是個軍官,在某某地方很有勢力。

學校周圍沒有高房子,教學樓頂上有個天台,夏天適合看星星。有一回,許多同學聚著看流星雨,我走到她身後,醞釀情緒之際,她回頭只說了一個字:「滾!」

我灰溜溜地走了,卻從沒走遠過,在操場的花壇後,在樓梯的轉角邊,在食堂門口的槐樹下,都會看著她。直到有一天,她對我說:「今晚,到天台上來找我吧。」

不清楚這是什麼意思,但我很開心,特意弄好平常亂糟糟的頭髮,穿上最為得體的衣服,晚上來到學校頂樓的天台。

但我沒等到她,只聽到身後關門的聲音——我被她鎖在了天台上。

那時學生還沒手機,我大喊救命,但值班老師睡得很死。看著還算乾淨的星空,漆黑漸被黎明取代,晨曦籠罩額頭。

恰逢十一長假,我在天台上餓了七天,奄奄一息,才被警察和家長髮現,僥倖撿回一條命。

關在天台上的日子卻不無聊,我拾到個望遠鏡,大概是別人看流星雨丟棄的。七樓頂上,很容易看清附近的秘密,包括校牆外的馬路,沿街的商店和髮廊,還有六層的居民樓。

我在望遠鏡裡看到了她。

原來,她就住在學校對面,雖然隔著兩排房子,卻可以透過望遠鏡,從樓房之間的縫隙,看到她家窗戶。那是間小得可憐的房子,必須跟媽媽擠在同一張床上睡覺。她的傢俱陳舊而樸素,只有梳妝檯的鏡子擦得鋥亮。鄰居們都是些粗俗的人,每天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吵架乃至動手。雖然,她的媽媽容貌端莊,或許曾經很漂亮,穿著卻像鐘點工,國慶長假也要出門工作。她沒有出門走親戚,更沒有人來看她們母女。她很少跟媽媽說話,假期裡獨自看韓劇,從中午起床到子夜睡覺。

而她沒有爸爸。

我知道,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偷窺,但我從未改變過,她也是。

12月22日。

冬至。

我快要死了。

昨晚,我跟著你上了火車。

我僵硬地站在車廂連線處,隔著許多個背影,看著你從座位縫隙裡洩露的頭髮。

雖然,你也在尋找我,卻從未發現我就在你身後。

在擁擠的火車裡站了一宿,我不怎麼覺得累,這是病情已到末期的症狀。

要不是還有這本日記,我已經忘記你是誰了。

事實上,當我下了火車,來到這座陌生的小縣城,都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為什麼來到這裡,甚至忘了我的名字,除了用身份證買票的瞬間,轉身又不記得。

而我唯一記住的,就是無論在什麼時候,去什麼地方,必須跟著你,並且,看著你。

此刻,下雪了,我潛伏在流花河畔,再也走不動路,最後的力氣抓著筆,寫下這一頁日記。

那個男人是誰?

奧傑塔,謝謝你,讓我活到了今天。

也謝謝這本日記——在八月的第一天,當我準備自殺,卻看到困在塔頂的你,我會徹底忘記自己,但我要永遠記住你。

當你發現這本日記,看到這行絕筆時,我已經死了。

再見,永別。

你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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