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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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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以朗

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四年間,外界一般只知道張愛玲寫了些電影劇本和一篇英文散文return丁brontiel(中文版即《重訪邊城》)。就文學創作來說,這時期似乎不算碩果豐盛。

但根據張愛玲與宋淇夫婦的通訊,在五七至六四年間,她原來正寫一部兩卷本的長篇英文小說,主要取材自她本人的半生經歷。下面是相關的書信節錄,全由張愛玲寫給宋淇夫婦:

一九五七年九月五日

新的小說第一章終於改寫過,好容易上了軌道,想趁此把第二章一鼓作氣寫掉它,告一段落,因為頭兩章是寫港戰爆發,第三章起轉入童年的回憶,直到第八章再回到港戰,接著自港回滬,約佔全書三分之一。此後寫胡蘭成的事,到一九四七年為止,最後加上兩三章作為結尾。這小說場面較大,人頭雜,所以人名還是採用「金根」「金花」式的意譯,否則統統是chuchichung式的名字,外國人看了頭昏。

一九五九年五月三日

我的小說總算順利地寫完第一二章,約六十頁,原來的六短章(三至九)只須稍加修改,接上去就有不少,希望過了夏天能寫完全書一半。

一九六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小說改名thebookofchange《易經》,照原來計劃只寫到一半,已經很長,而且可以單獨成立,只需稍加添改,預算再有兩個月連打字在內可以完工。

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二日

我仍舊在打字打得昏天黑地,七百多頁的小說,月底可打完。

一九六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我打字已打完,但仍有許多打錯的地方待改。

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我現在正在寫那篇小說,也和朗朗一樣的自得其樂。

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我的小說還不到一半,雖然寫得有滋有味,並沒有到yù罷不能的階段,隨時可以擱下來。

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易經》決定譯,至少譯上半部(《雷峰塔倒了》,已夠長,或有十萬字。看過我的散文《私語》的人,qíng節一望而知,沒看過的人是否有耐xing天天看這些童年瑣事,實在是個疑問。下半部叫《易經》,港戰部份也在另一篇散文裡寫過,也同樣沒有羅曼斯。我用英文改寫不嫌膩煩,因為並不比他們的那些幼年心理小說更「長氣」,變成中文卻從心底裡代讀者感到厭倦,你們可以想像這心理。

【……】

把它東投西投,一致回說沒有銷路。在香港連載零碎太費事,而且怕中斷,要大部寄出才放心,所以還說不出什麼時候能有。

一九六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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