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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一個人出遠門,是去陽朔,2009年夏天。沒有理由,只是因為那年我十八歲。高三暑假,網上相中一間叫娜娜的店,想去住。根本不知道陽朔在哪兒,訂了房間。店員心也是大,跟我說,飛機到桂林,打車來就好。到了之後我才知道,從桂林機場到陽朔要一個多小時。害怕嗎?十八歲壓根不知道什麼是害怕,有的只是新鮮。雖然這麼說很粗俗,但是我們的十八歲,都懷著一種急著向世界展示自我的新鮮感。
高三升大一的暑假,我幾乎全待在那裡。交了一堆新朋友,過集體宿舍一樣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走在低矮雲彩繞著的街道,找家店寫小說。其他時間去山裡攀巖,爬不上的山路就坐在山下打牌,打到太陽落山。晚上集體喝酒,流水的遊客,鐵打的我和篩盅。那兩個月我是陽朔賭神,和住店的老闆白天在店裡打牌,贏了三天的免費房間,一週的水果。
十八歲,從來不害怕寫的十幾萬字沒地方出版,不害怕一腳踩空懸掛在半山腰,不害怕曬黑,不害怕讓青春醉倒在籍籍無名的懷裡,不害怕好運用完、靈感用完、假期用完。
開學時我離開那裡,當時有個說粵語的朋友,在軍訓時半夜打電話唱粵語歌。忘了那首歌叫什麼,但記得裡面有句詞是「桑桑賽賽」。我一直以為是生生死死。後來才知道是生生世世。我以為肯定會再回去那裡。
2011年底,我的第一本書《不留》出版了。
2016年,六年間我再也沒去過陽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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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過很多次香港,第一次是高中,去找當時在那裡工作的我媽。那時我十六歲,一個人去辦通行證,刮颶風,導致照片上的我一張臭臉。在機場碰到一個問我如何用ic卡的老奶奶,我說:「你就用我手機打吧。」老奶奶問地址,說話很慢,我在一邊用紙幫她記下來。到香港下飛機,收到一條老奶奶孫女發來的資訊,感謝我的好心,她在桃園機場工作,未來去臺灣記住她的號碼要找她。
第二次到香港的機場,和當時的男友說這個段子,他不信,說你這樣的壞女孩只懂索取,不會助人為樂。我勾住他的肩膀,湊在他耳邊:「對,是騙你的。」那是我唯一一次在香港做徹底的遊客,住在彌敦道,不出酒店就有商場逛。學大人的樣子,拎名牌手袋,踩細跟鞋,出入高檔餐廳,以為這樣就活到了亦舒的小說裡。心裡戰戰兢兢,不想讓別人看出,我第一次扮成大人。男友趁商場打烊買了一枚戒指。我不肯說「愛你」,說的是:「願太平盛世,你爹永遠這麼有錢。」
二十歲的我太想太想長大了,以為搭上順風車長大後人生便可一馬平川。幻想一夜之間有人端餐盤站床邊來叫我少奶奶,以至於做作出一副老港片裡的風騷撩人,心裡時時揣著tvb的豪門恩怨。而後好多朋友說起香港的妙處,說他們從車裡下來,脫下西裝和襯衫,赤膊出去吃海鮮大排檔。那些地方,我一處不知。我只懂每家商城的路線,和那些永遠在排隊的店。很遺憾的是,最終和他分開,沒感謝他帶我第一次踏進奢侈品商店的門;也沒說出:「我愛你,比愛錢多一點。」
·3·
從未想過去西藏。我自我認知很清醒,我是一點苦都吃不下的人。若不是當時失戀,最好的朋友在那邊,這輩子估計不會去。決定很快,買了機票立刻飛過去。到了西藏,他們說除了出公差的人,很少有人坐飛機來。好友讓我四處走走,我卻終日窩在酒店。我腦子裡想的全是,如果他來找我,就是真的真的很愛我,我們還可以重頭來過。我還是可以回去在五百平方米的大床醒來當tvb少奶奶。最終好朋友以「那裡拍照片很好看」連哄帶騙讓我一起去了最方便的景點——納木錯。因為要趕日落,一路車不能停,全車的文藝青年都強忍著尿,一言不發看著窗外。只有我在不停地哭,一開始哭應該是有主題的,哭到後來真的全是被尿憋的。到了那裡我也無心拍照更無心看風景,心生自責,掃了朋友的興致。到了夜裡,我哭缺氧了,覺得失戀而已,最差最差不能死在這兒。和朋友圍著一條毯子,她抱著一壺奶茶,我抱著一罐氧氣,一起看星星。身後此起彼伏是野狗的叫聲。
當我對著嘩啦啦的流星許願時,什麼都沒有,只說,讓我回去,我一定好好做人。突然我就很平靜了,二十一歲,我認清一個現實:生活的困難還很多,再也不會有任何人來接我了。過去的人已走開,未來的人趕不及。大多數時候,只能靠自己死撐。我是如此,亦無例外。
不知道是不是從那一刻開始,我不害怕離開任何人了。再也沒有能打敗我的失戀和無法癒合的心碎。後來她去珠峰大本營,我返回上海。
二十一歲,我開始不再逃避所面對的事了。我不再以失戀為藉口蓬頭垢面,拒絕工作、拒絕社交、不去上課。我學著規劃生活,繼續去公司實習,再也沒有開會到一半跑出去哭,建立起了一個人完整的生活圈。
很快,工作給我回報,生活也給我回報。我也明白一件事:感情中我們都太注重誰愛誰多一點,其實最重要的,是學著曲終人散,新仇舊恨都燒掉,迅速翻篇兒。被人說薄情寡義都沒關係,委屈自己活在陰霾裡才是真傻。
·4·
馬耳他是一個地圖上都找不到的地方。去那是為了工作,那大概是我迄今因為工作去過最遠的地方。當時在迪拜轉機,怎麼也找不到一個航班的目的地寫著去馬耳他。我在機場兜兜轉轉,想著最壞的打算就在迪拜待到回家吧。後來知道只有經停那裡的飛機,並且不寫經停。據說因為太少人去那裡,機場已經要被取消了。
一個人去寫劇本,住一套房,房間沒有網路,待了將近一個月。那是一個小到只有兩條街的一座城市,過個馬路幾乎能穿越半個國的地方。但是有距離銀河最近的懸崖,不同風格的城堡,兩側長滿仙人掌的公路,空著的彩色房子和透明到見底的海。
開始半周,我都快瘋了,不知道為什麼可以被老闆騙到這裡。沒有人說話,沒有一張地圖,對這個地方沒有任何瞭解。每天除了寫劇本,就是蹲在陽臺上啃著橡皮糖看路人,找周圍沒密碼的wi-fi。
我從來沒逐字逐句看完一本雜誌,除了那次在機場隨手買了一本《收穫》。裡面有三篇小說:一篇是七堇年的《平生歡》,一篇是閻連科的《炸裂志》,一篇是陳河的《在暗夜中歡笑》。
後來因為工作認識了小七姐,我說我應該是市面上《平生歡》最早的讀者,並且幾乎內容倒背如流。她一定覺得我在客套。
半周後我學著去當地接待我的地陪家蹭飯。一週後,我熟悉了周圍的路線,知道哪裡買水果,哪裡吃冰激凌。斜對面有個老頭經營的小賣部,我起先去買電源,買了三次都買錯。他脾氣很糟糕,說我英文好差,卻願意步行指路告訴我怎麼回家。後來我買東西都去他家,跟他聊了一次:「你是馬耳他人,我是中國人,咱們是英文都差,不是我一個人差,ok?!」
兩週後,我完全不想走了。甚至想著,如果就這樣生活下去,在人間銷聲匿跡,在一個沒有朋友,沒有戀人,沒有家人,什麼都離我很遙遠的地方生活下去。用緩慢的速度生活下去。跑步去幾家餐廳吃東西,找一家下午有歡樂時光的店喝兩杯酒,曬太陽或看書,太陽下山就回家工作,每天一百個仰臥起坐,洗澡時想一個有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