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有本事》小說信息

人生苦短,馬拉松很長(第1頁,共1頁)

字體:

我第一次知道馬拉松是個什麼東西的時候,我就認定,這是地球上有史以來最無聊的運動。

那時候我上高中,體育老師解釋了一下馬拉松運動是如何形成的。當時他一臉悲壯。當時我做了如下思考:

第一,要跑四十二多公里。對於正常人類,意味著把左腳放在右腳前面,然後把右腳再放在左腳前面。如是,六萬多次。

第二,要跑三四個小時。旁觀的正常人類總覺得在陽光下跑三四個小時的同類恍惚像條狗,還補給,還吃喝,還口眼歪斜,還想東想西,還真不如狗。

第三,第一個跑馬拉松的人,告訴雅典的老少鄉親,打了勝仗。然後,關鍵是然後,他死了。然後,雅典的陽光依舊耀眼,狗依舊到處跑。

如果性交要如此悲劇,人類早就滅亡了,所以我在高中的時候就斷定,馬拉松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四十歲之後的某一天,我忽然遇上一個很帥的瘦子,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他說:「我是阿信啊,我們曾經同事。」

我使勁兒想:「你原來不是個齷齪的胖子嗎?」

他說:「我跑了很多馬拉松,然後我每次過海關都要解釋,護照照片上的胖子就是我。」

後來莫名其妙反覆見到阿信,他每次都說馬拉松。我實在煩了,定下一條原則,每次只給他十分鐘說馬拉松這件事兒。每次被硬性阻止的時候,阿信眼神兒迷離,不知道眼睛該往哪兒放,不知道舌頭該往哪兒去。我覺得他入了跑步教。

總結他多個十分鐘說的東西,如下:

第一,慢速長跑能讓人快樂。每次跑到不想再跑一步,潛意識都告訴自己,跑到終點,等著你的是柔美、囂張、安全的愉悅。

第二,慢速長跑能讓你獨處,效果類似參加靜修。跑了一陣之後,就不想說話了,天高地迥,就想放下心裡的一切,一步一步活著到終點。

第三,慢速長跑是人類最大的優勢之一。人是自然界最能慢速長跑的動物,人類在創造蒸汽機和網際網路之前,就是靠慢速長跑、辨認足跡、集體協作和偷喝果子酒,算計了一隻又一隻猛獸。

二〇一五年的五月,和我同一中學的朱江師弟贊助了一個「瘋子」陳盆濱,要在一百天裡連續跑一百個馬拉松,風雨無阻,從廣州跑到北京。師弟說,好多瘋子都陪他跑了,你也陪他跑一程吧。我想也沒想,就說,好。我好勝心作祟,心想,不能丟臉。我不知道陪跑可以從三公里到全程都行,以為既然跑了,就是全程。於是和阿信說,救我,我只有兩個月的時間,告訴我如何訓練。

阿信用少於十分鐘的時間給我安排了一個訓練計劃,安排快遞給我送了一塊運動手錶、幾件跑步衣服和一個需要緊貼乳頭之下的心率帶。他說:「時間短了點,但你天賦異稟,或許不會死。」

我穿了跑步衣褲,我戴了跑步手錶,我勒上心率帶。第一個五公里在北京龍潭湖,繞湖一圈兩點七公里,我跑了接近兩圈。龍潭湖西側有個袁崇煥的小廟,我跑到那裡,靜靜想了想,他被凌遲前,想了什麼。第一個十公里在廈門,竟然跑了只有一小時,我意識到,我的賤,潛能無限。第一個二十公里在紐約曼哈頓島,參加完書展,睡不著,用跑步倒時差。第一個三十公里在北京奧森公園,大圈跑了三圈,我癱在公園門口,一心想死。帶我跑的宋海峰說,你可以跑全馬了。

從河北地界開始,和陳盆濱跑了半馬,跑到延慶境內的山裡。他問:「你還跑嗎?」我說:「謝謝你陪了我二十公里,你放開跑吧,我到最後五公里陪你。」

我的第一個全馬是在法國波爾多跑完的。喝完,跑完,領完獎牌和一瓶勝利酒,我坐在馬路牙子上,慨嘆生不如死。旁邊一個小孩子拿著手機狂打電子遊戲,偶爾斜眼看我,我聽見他的心裡話:「你傻×啊。」

我忽然坦然,我心裡想和他說的是:我明白了,人生其實到處都是馬拉松,特別是在最難、最美、最重要的一些事情上。

比如,職業生涯。我第一份工作是麥肯錫管理顧問,我工作了兩年,第一次到了升專案經理的時候,沒升上去。導師安慰我說,職業生涯是個馬拉松。我知道他和所有失敗的人都這麼說,但是跑完全馬之後回想起他的話,我認為他是對的。很多時候,短暫的起伏並非人力所能控制,誠心正意,不緊不慢,做心底裡認為該做的事情,是最正確的態度。

比如,和親朋好友的關係。從我出生到今天,我老媽沒有絲毫改變,下樓買袋洗衣粉都心懷一副成吉思汗去征服世界的心情,遛個彎兒都要穿成一隻大鸚鵡般斑斕。我跑完全馬之後意識到,不必讓她修到遠離輪迴,她願意炫耀就去炫耀,我不能配合至少不要糾正,我陪她跑到生命盡頭就是了,然後揮揮手,讓她在另外的世界開好一瓶紅酒等我,等我靜靜地看她在另外一個世界像一隻大鸚鵡一樣斑斕地裝×。

比如,愛情。相遇不易,撲倒不易,珍惜不易,但是更難的是相遇之後、撲倒之後、不能珍惜之後,還是念念不忘,心裡一直祝福。

人生苦短,想不開的時候,跑步。還想不開,再多跑些,十公里不夠,半馬;半馬不夠,全馬。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