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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輯 衙門的角兒(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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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歷史是古代歷史中少數沒有出現斷裂、一以貫之的歷史。而中國歷史的遞延在很大程度是依託衙門體制在保持它的連貫性。朝代有興替,人事有代謝,後浪雖然推的是前浪,但前浪也未必會完全被拍死在沙灘上。硬邦邦的制度、法律與柔性的道德、人性相結合,可能會導向優良的政體;也有可能會優劣並存,泥沙俱下,出現暫時的宕機,最後通過重啟才能執行如常。陳勝、吳廣說:「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五代軍閥說:「帝王本無種,兵強馬壯者為之耳。」古代歷史每過兩三百年就要來那么一次天下大亂,造成社會階層大洗盤,土地和財富近乎重新分配,衙門體制幾乎推倒重來。可推倒重來並不能代表創新和重生,也可能會陷入又一輪迴圈。

販夫走卒們,只要理想打不死,奮鬥永不止,也可能會從最底層的遊民躍升為塔尖的王者。而科舉制的出現,更是向全社會敞開大門。十年寒窗無人問,一朝成名天下知,書寫了一個個鄉野通向衙門的神話。一個有才華的人,如果不能進入衙門分享體制的便利,就可能會成為體制的反對者;一個沒有道德約束和才華支撐的人進入體制,就可能會成為體制的禍害者。一句話,衙門內的角兒,也是各站各的位,各演各的戲,唱好了都是角兒,唱不好都是要命的活計。

01座主與門生

現代人有四大鐵,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槍;後面兩項太過庸俗,不提也罷。其實古人也十分看重同窗關係和師生關係。古人薦賢有「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親」的原則,但這是一種理想境界,很難在現實中落地生根。現實世界,不避仇的少之又少,不避親的倒是比比皆是。

有人將座主和門生之間的關係,比作一棵大樹與一群猢猻,樹大則猢猻多,樹倒則猢猻散。座主對門生有提攜和保護之效用,而門生對座主也有依附和順從之責任。人畢竟是一種感情動物,人與人之間也不全是利益交換。那些在仕途上努力打拼的門生追隨有權位的座主是很自然的事,雖然他們的心思並不純粹,滿心期望能夠獲得座主的提攜,但尊師重道是知識人士做人的底線。

一個人如果和自己的老師都搞不好關係,誰還敢用你。進了我的門,就是我的人。考官因賞識考生答卷而將其錄用,雖然屬分內職責,但對那些被錄考生來說,這無異於一種天大的恩賜。科舉考試競爭空前激烈,每次考試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要遠遠大於錄取名額。雖然你筆走龍蛇寫得一手好文章,也無法保證自己能笑到最後。一個考生能不能被錄取,帶有很大的偶然性。正因為如此,那些被錄考生才會對錄取他的考官感恩戴德。誠如萬曆二年(1574年)狀元無錫人孫繼皋在給其會試座主陳蕖的信中所說:「飲水則思源,依木則思蔭;一冠、一組,安所非老師賜也!」

投以木瓜,報之以瓊瑤;任以功名,則求之以師門。門生與座主的關係不僅體現在座主在任時,更延續至座主致仕後甚至去世後。有的門生甚至為已故座主修墓、治喪,這就不是一句利益使然可以概括的。

科舉之路有著太多的不確定因素,這也使得那些將畢生精力投入科場的舉子們對前途感到茫然和焦慮。這完全不像是一場考試,更像是一場命運的賭博。明朝嘉靖年間,歸有光六十歲才中進士,他對座主、門生關係有著更為深切的認識。他發自肺腑地感嘆道:「夫士以一日之相遇,而定其終身之分,非特主司之求士欲得其人,而士亦欲得主司之賢以為歸……予久困於試,而特為先生之所識拔,天下尤以此多先生,其感恩宜倍於尋常。」

為了能夠一擊即中,一個舉子會同時向數位文官大員行卷。所謂行卷,也就是在科舉之前,舉子們將自己的詩文投贄給有關的官員或社會名流,求得他們的推薦和讚譽,使自己在眾士子中脫穎而出,最後順利登科。在明代,行卷是一種完全開放的行為。只要你有門路,那就各行其道,各找自己的主子。那些文官大員在接受行卷之時,往往也要面臨人情與公平的權衡,周旋於私人關係與公權力之間。

科舉考試放榜後,門生們要做的頭等大事,就是向座主投「門生刺」,並「拜謁」和「贄見」座主,以確認他們之間的關係。唐宋時期,主考官被稱為「知貢舉」,到了明清時期改稱「主考」或「總裁」。變換的是稱呼,不變的是利益糾結的法則。不光「座主」和「門生」在將來的官場會結為利益同盟,就連那些同榜及第的進士也會結成新的人際關係網,即所謂的同年關係。唐朝同榜及第的進士才稱為「同年」,宋朝以後以同榜登科者為「同年」。到了清代,「同年」的範圍再次被擴大,凡是秀才同時被選拔為貢生,以及鄉試同榜中舉,會試同榜取為進士,統統被拉進「同年」這張龐大的人際關係網中。

明朝以孝治天下,家家戶戶都會立一個牌位,上書「天地君親師」五字。天與地放在前頭,乃是敬畏神靈的表現。跟在後面的是君王、父母、老師三位,這是每個人必須終生依附和順從的權威。排除天與地,這裡有一個誰是大boss的問題。從皇權專制的本質來說,皇帝才是最大的座主,是天下第一大boss。唐太宗望著從四面八方會聚到長安城參加科考計程車子,不無得意地感慨道:「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每個君王都希望天下臣民絕對忠誠於他,而不是忠誠於其他什么人。正因為這樣,北宋初年才會對座主、門生關係實行禁革。但問題又來了,皇帝既不能一人獨治天下,選拔人才的科舉考試也不可能由其獨攬,他還是要通過任命不同層次、類別的官員充任各級考官才能完成這件事。榜上題名固然要感激皇恩浩蕩,但舉子們仍然視考官為自己的再生父母。沒有考官的錄取,皇恩再「浩蕩」也不會落到自己的身上。

座主與門生既是施恩與報恩的關係,同時又構成利益共同體。人世間,再親密的關係也離不開平日的互動與維繫,座主與門生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一般情形下,考生只尊主考官和直接錄取他的同考官為座主。在座主與門生關係最為緊密的大明朝,那些有資格成為最高階別座主的官員,基本上都是皇帝最信賴的股肱大臣。如解縉、方孝孺、楊廷和、夏言、嚴嵩、徐階、高拱等內閣大臣,都曾經擔任過會試的主考官。他們一旦掌握大權,便會提攜重用自己的門生。有幸成為這幫大佬的門生,既是他們的福分,也有可能成為他們的政治災難。比如效力於建文帝的方孝孺,被篡位奪權的朱棣一怒之下誅滅十族,其中一族就是他的學生。

有相認歡,自然就有相認難。嘉靖八年(1529年),朝廷任命張璁為總裁官,與霍韜一同主持當年會試。二人表現得異常低調,甚至命考生在他們面前不得執弟子禮。這與當時朝堂內外鬧得正歡的「大禮議」有著直接的關係。張璁、霍韜都屬議禮新貴,在當時朝臣和社會輿論中處孤立地位,諸多新科進士也對他們心存鄙視。與其讓新科進士在不認座主上佔了主動,還不如自己首先宣告不認門生。這樣,既可避免門生不認座主的尷尬,又可博得公正、不牟私的美名。

文人士子參加科舉考試,都是奔著金榜題名、光宗耀祖去的。他們深知在這樣的考試中,決定命運的除了他們自己,還有主考官。所以在歷朝歷代的科舉制度中有這樣一條規定:新科進士要拜謁主考官。其目的就是要明確這一層關係。雖然這種關係很多時候游離於體制之外,卻是體制內上升通道的重要環節,比官府衙門那些正式章程來得更為有效。新科進士在主考官面前自稱門生,就等於明確了自己在今後的日子裡要把個人利益與主考官的利益捆綁在一起。處於這張關係網中的每個人都希望儘可能地擴充套件自己的疆域,門生需要的是仕途上的重用和關照,因為自古以來「朝廷有人好做官」。而主考官們將這些新科進士收為「小弟」,圖的就是明日的回報。每一個被其攬入門下的考生都有可能成為他們勢力版圖中的一個支點。而支點越多,說明他們佔據的利益就越多。所以說,門生對座主無不奉事唯謹。這裡頭除了師生之間的道義,也包含了一些功利的因素。這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體制,將他們造就成一個強大的「利益集團」。

座主、門生關係逐漸深入到自最高決策到具體施政的各個層面。翻閱明史,我們經常會見到「黨魁」門生與首輔座主相倚「把持朝局」的亂象,也會見到門生被座主拿去當槍使,成為座主攻伐異己的工具。如張居正當政時,江西巡撫王宗載「欲殺劉臺以快張居正之心,門生屬官領其密謀,嗾臺讎家誣奏」。

萬千士子皓首窮經,只有那個祖墳冒了青煙的人,才有幸擠進體制內。進入體制也只是邁出了第一步,這條路有著太多的不確定性。能夠獲取多大的利益,就要承擔多大的風險。對於那些孤身上路的人來說,風險將會更高。投身其中,每個人都希望將自己的人際關係網編織得更龐大、更嚴密,以保證自己能夠步步高昇,久居其位而不衰。一個崗位不論是張三來幹還是李四來幹,朝廷賦予的職權是不相上下的。這種職權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正式權力,主要是通過官階、品秩、俸祿、職位等來衡量。在不同階層計程車人的互動模式中,達官顯貴的積極薦舉是自上而下的一種表現。與此相反的自下而上的模式,則是中下層官員奔走於權貴之門以求提拔。

對於一個官員來說,官家體制能夠給予的生存空間畢竟是有限的。如果是在權力被關進位制度籠子的盛世,他們的生存空間將更為有限。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通過私人關係網拓展的空間卻有可能是無限的。通過科舉得來的座主、門生、同年這幾種關係,往往會決定一個官員在體制內閃轉騰挪的空間大小。也就是說,同樣的職位落在不同官員的手裡,他所產生的權力值也是有所區別的。這就好像一隻蜘蛛,它捕捉飛蟲的能力是不變的,但是讓它置身於不同的網路中,它所捕獲的蟲子也是不一樣的,網路越大,所獲得的利益也就越大。

顧炎武對座主門生關係有過概括:「朋比膠固,牢不可解;書牘交於道路,請託遍於官曹。其小者足以蠹政害民,而其大者至於立黨傾軋,取人主太阿之柄而顛倒之,皆此之繇也。」

02京官

「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不到廣東,不知道錢少。」這是現在的說法,往前三百年,同樣也這樣。在地方上,奮鬥半生,當個知縣算是到頭了,能晉升知府的少之又少。但是處在京城就不一樣,六部九卿,發展空間要大得多。

京官是相對於地方官而言的,他們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幹活兒。明清兩朝,京官以不同的官階分別隸屬中央政府的各個衙門。當時有個說法:「以天下官人之額數而計之,京省大小之職不啻二萬有奇。」也就是說,京官至少要佔去官員總額的一半以上。在這樣一個龐大的官僚群體中,一、二品的大員畢竟還是極少數,絕大多數是中下級官員和七品以下的小角色。

在京城的大、小京官,很多人都是出自翰林院。對於一個初涉官場的人來說,能夠混上一個翰林身份應該說是無上的榮耀。翰林作為皇家人才的儲備基地,成天與皇帝和高階大臣們打交道,經常出席朝廷各種重大典禮,是個讓人感覺很有面子的職業。從一個官員的資歷,吏部就可以掌握他的為官經驗以及取得功名的先後。雖然說資歷這種東西不靠譜,但至少能看出一個人的職業經歷。

在清朝,「資歷」是衡量京官最重要的一項硬性指標。尤其在一些地位顯貴、政務又不怎么繁忙的清要衙門,更是將資歷看得極為重要,比如說翰林院、都察院、內閣、軍機處、吏部、禮部等。光緒年間曾做過內閣中書的朱彭壽說:「京署各官,最重資格……對於同僚之先進者,不論年齒,皆稱為前輩。初謁時,必具紅白柬三分,登堂拜見,執禮唯謹。至其他各署,則但以同輩相稱矣。」

這種論資排輩的做法,在客觀上造就了官員晉升的公平環境。當然,這種公平也只是相對的。論資排輩雖然不能保證良幣淘汰劣幣,但至少可以讓京官們安於本分,心無旁騖地幹工作。乾隆年間有的京官根本不願意空降到地方上任職,他們寧願碌碌無為地老死在京官的任上。紀曉嵐就曾經書輓聯嘲諷道:「道不遠人人遠道,卿須憐我我憐卿。」當然,在這些重資歷的衙門中,官員的升遷速度也要比其他衙門來得快。

說到明清時期的京官,給人的第一印象是「窮」。比如說翰林,他們的收入與地位極不相稱,當時有「窮翰林」的說法。在清朝的俸祿體系中,一個七品京官的年俸把錢糧放在一起,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幣也就兩萬五千多塊錢。那么他一年需要花去多少錢呢?

張之洞在《請加翰林科道津貼片》中為七品京官們算了一筆賬:「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餘金,始能勉強自給。」也就是說,一個很會過日子的七品京官每天也需要花一兩銀子,一年算下來要花銷三百多兩銀子。收支對比,一個七品京官每年要欠下二百多兩的債務。如果真是這種境況,做京官真就成了一樁賠錢的買賣。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朝廷任命張集馨為四川按察使(省高院院長)。在赴任之前,他晉見了皇帝。皇帝無非是交代些勤政廉潔的話,算是敲敲警鐘。見完皇帝,張集馨並沒有拍拍屁股走人,他還要履行官場應該遵守的潛規則。按照當時的官場規矩,他需要向各部門的官員道個別,打個招呼。招呼並不是空口說白話,而是有講究的。一個官員去向昔日的同僚打招呼,是需要帶上禮物的,稱為別敬。不要小看了這「臨別一敬」(別敬),京城各部門裡的大小官員,落下一家,將來都可能給自己的工作帶來麻煩。

當時新官赴任前的別敬有個標準,張集馨在他自敘性質的傳記《道咸宦海見聞錄》裡有記錄:軍機大臣,每人四百金;軍機章京,每位十六金,其中有交情,或者有較大實權的,則八十到一百金不等;六部尚書、總憲一百金;侍郎、都御使五十金;同鄉、同年及年家世好,一個都不能少。張集馨在赴任之前,把京城裡但凡有些權力的官員都敬了個遍,僅此一項,就花去銀子一萬五千餘兩。

張集馨就任的按察使是正三品。在他送禮的京官中,軍機大臣雖然沒有品級,但是作為皇帝的機要秘書,其地位也是不可小覷的。六部尚書、總憲、侍郎都是三品或者三品以上的大員。而軍機章京只是正四品。這說明地方高官在赴任前,送禮並不僅僅侷限於級別比自己高的官員。別敬雖然中間有一個「敬」字,但從官員的內心來說,這與「敬」沒有半點兒關係,與人品、感情、級別統統沒有關係。如果非要和這個「敬」字拉上關係,那么張集馨所「敬」的只是官場中人遵守的規則。這種「敬」是圈子裡的約定俗成。你不願意進入這個圈子也可以,那就只好請你靠邊站,候補隊員多的是。

作為一個京城官員,在得到自己將要到地方赴任的訊息後,想的一定不是喝酒慶賀,而是想辦法湊錢來度過這臨別一「敬」。當然這湊來的錢並不指望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去償還,那樣的話,全家人就是把嘴巴都縫起來,也難以償還。曾國藩當時也在北京做了整整十三年的京官,借貸和哭窮一直是他居京經濟生活的主旋律。因為「胸中無學手無錢」,連家裡的僕人都看不起他,捲鋪蓋另尋高枝。雖然中了進士,但與其感情最為親密的大舅依然「陶穴而居,種菜而食」,過著一種半野人的生活。而他的二舅也是貧病交加,直到去世,也沒能沾到外甥一點好處。

來看一看張集馨上任後,他的工資標準應該是多少。按照當時的工資標準,作為一個正三品官員,張集馨的合法收入為:歲俸銀一百三十兩,米一百三十斛。清廷從雍正年開始發放大約為歲俸十倍的養廉銀,張集馨一年的合法收入在兩千兩銀子左右。就這兩千兩銀子既要負擔全家人的生活,又要為僱用的幕友支付薪水。也就是官家支付給張集馨的年薪只有一千多兩銀子。他臨別一「敬」花去的一萬五千餘兩銀子,單靠自己合法收入,不知道要還到猴年馬月。由此可見,張集馨「別敬」花去的費用是薪水之外的灰色收入,也就是他在地方上撈到的好處。

作為一個省級官員,張集馨進京出公差的頻率還是相當高的。每一次回京,張集馨都要將京城裡的那些大小官員們打點一番。這些真金白銀還是要從自己的灰色收入裡拿。這樣一來,「張集馨們」在地方刮地皮的任務就很重。這就好像一個輸血管道,地方官肩負著為京城官僚集團輸血的任務。要保證整個權力管道不因為失血而堵塞,那些地方大員也是想盡一切辦法,提高自己權力管道的造血功能。

03鄉黨

鄉土中國,沾上一個「鄉」字,就讓歷史的觸角直接伸向底層。

古之五百家為黨,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合稱為「鄉黨」。《論語》中有「孔子之於鄉黨,恂恂如也」。學者梁漱溟說,近代中國歷史,其實就是一部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對鄉村的破壞史。而鄉村的破壞史,同樣也是一部「鄉黨消亡史」。

古代官僚體系的一大特點是「皇權不下縣」。由此,那些處於社會根基的鄉黨們,他們的社會關係自然也就不接受官府的直接干預。既然官府不得干預,那么鄉黨的執行規則就由自己來定,正所謂「鄉人自治」。當然鄉人自治,也不是說他們各自為政,由著自己的性子胡來。

所謂自治,是由鄉黨中那些進過貢院、考過功名,或做過官的,有知識、操行、人格背景的「斯文人」主導。對於鄉黨間的糾紛,一般由里甲長、鄉約來主持調解。在鄉村社會的舞臺上,這「關鍵少數人」是主角,是頭牌,是民意的代言人。每逢喜事,他們往往會衣冠楚楚地站在村口,臉上掛著職業性的微笑,露出八顆牙,打躬作揖迎送貴賓;祭祀時他們帶領宗親,抑揚頓挫、語速徐緩地念著祭文;若鄉黨有訴(訟),他們就端坐祠堂中央,耷拉著眼簾、沉默不語,聽完雙方痛訴後大喝道:「你們都是不肖子孫,如何面對列祖列宗?」

一個普通人想要科舉高中,除了天生聰穎,還需要祖上積攢下來的陰德,成功率實在低得驚人。如果一個人能識文斷字,諳熟「鄉黨應酬」,鄉黨們肯定會委託他辦他們辦不了之事,簡單如過年書寫對聯,繁複如上通下聯、左右逢源。他一旦被鄉黨們認可這方面才能,就會晉升到基層斯文人之列,也就有資格成為鄉黨的領袖——鄉紳。

官府中人喜歡結交鄉黨,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趨於親情化。原本你我就是鄉里鄉親,如今又有緣成為官府衙門裡的同僚,真是緣分比天大。而在這其中,位高權重者長一輩,仰仗權勢者自然也就矮上三分。無事走訪純屬里人往來問候,登門造訪算是老鄉互相走動;納敬只歸於鄉情交流,賄賂也劃為鄉誼往來。送者堂而皇之,受者也心照不宣。對其中尊貴顯赫者,年紀輕的直呼乾爹,平輩的就尊稱一聲老大。同鄉之間,或認了乾親,或拜了把子,或結了兒女親家,或攀了岳丈東床;同鄉圈裡,張三是李四小舅子的叔叔,王五又是趙六大伯家的連襟。玩的雖然是鄉情鄉誼,走的卻是不折不扣的裙帶路線。

公門結拜鄉黨,使得權力庇護完全呈公開化趨勢。官高位尊者猶如一棵參天大樹,而那些有資格置身於大樹底下乘涼的往往是其鄉黨。體制內滲透鄉黨勢力,人身依附摻雜著裙帶關係。到了民國時期,此風未消反長。當年的閻錫山用人原則也是「會講五臺話,就把洋刀挎」。正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以血緣、地緣為紐帶打造出來的社會結構,最根本的一條就是以鄉土觀念作為人情的黏合劑。對於晚清時期的體制社會而言,但凡能夠與官府衙門沾上一絲半點兒的關係,都會深深地打上鄉土觀念的烙印。費孝通先生說:「中國鄉土社會採取了差序格局,利用親屬的倫常去組合社群,經營各種事業。」在貌似溫情的熟人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事實上成了一種社會交易行為。作為個體的社會人通過在這張關係網中認關係、拉關係、套關係獲取社會資源,並以「及報」作為人情法則的基礎。

就拿主宰晚清沉浮命運的「湘系勢力」來說,曾國藩本來只是想在政治上尋求儘可能多的支援力量,沒想到那些識於微時的故交舊友會成為湘軍的主要將領和幕僚。這些人物本就不是安於平淡之人,他們中的大部分都是湖南的拔尖人才。曾國藩的湘軍核心層就是由這些老鄉中的傑出人物組成。不光是高層,就連「湘軍」隊伍中的中層和底層也基本上都來自湖南、湖北兩省。而湘軍本來就是打著血緣與地緣旗號組建起來的民間武裝組織。

中國人有著極重的鄉情意識,湖南人更不例外。湖南鄉村社會有個傳統,就是當地人習慣將自家居所前後方圓十餘里內的鄉親都稱之為「屋門口人」,平日守望相助、互通有無。如果遇上「屋門口人」與外鄉人發生爭鬥,他們不管是非曲直都會上前助拳,就算流血破財也要維護「屋門口人」的利益,所以當時在這一地區經常發生大規模的鄉民械鬥事件。

湘軍將領生於斯長於斯,長期受到這種地域文化的薰陶,他們將這份鄉情看得很重。曾國藩就堅定地認為「同縣之人易於合心」,一個地方的人能夠同心協力。而他的九弟曾國荃在用人上比曾國藩更為決絕,他奉行「不獨盡用湘鄉人,且盡用屋門口周圍十餘里之人」。也就是說,曾國荃將自己可信可用之人圈定在屋門口十餘里。

在湘軍發展過程中,這種「唯鄉人是舉」的用人觀念的確起到了凝聚人心、提高戰鬥力的作用。以曾國藩為首的湘系,就是靠著濃厚的鄉土觀念集結在一起的。湘軍,兵源來自湖南,遍及三湘四水,以湘鄉籍最多,人們以「湘軍」稱之。曾國藩幕府的八十餘人中湘籍佔四分之一,作為基本陣營是不可忽視的。湘軍將帥,從創始到第二代如劉坤一等,基本上都籍屬湖湘。湘軍將帥隨著軍事發展,遍佈天下,後來成為督撫提鎮,由軍而政,形成龐大的湘系軍事政治集團。

04師爺·幕

晚清官場中有這樣一個特殊的群體——「師爺」。《文明小史》曾說到紹興師爺在衙門中的情況:紹興府人有一種世襲的產業,叫作「幕」,或是「師爺」。何為「幕」?也就是各省的官府衙門裡,總有一位刑名老夫子,一位錢穀老夫子。所謂老夫子,其實並無年齡限制。他們中的一位負責處理刑事判牘,一位負責錢糧。

無論是斷案的,還是負責錢糧的。他們都來自一個地方——紹興。

在明、清兩代,紹興這個地方人傑地靈,出了很多進士,其數量分別位於全國各府的第二位和第六位。讀書人多,可是朝廷對一個地方的人才錄用是有限額的。朝廷採取的是「北人別考」,使得紹興文人學子通過科舉進入仕途的希望變得渺茫,「讀書不成,去而讀律」。讀書人又幹不了粗重的活兒,他們就從事另一種雖然名聲並不顯赫,但比較實際的職業,這就是在各級官府中充當幕僚。

幕僚人才除了老鄉之間的互相提攜推薦之外,也有來自各地紹興會館的推薦。這些會館大多打著「準師爺之鄉」的旗號,有的還專門舉辦幕學訓練班。許多家庭成員或子承父業世代為幕,或是通過同一家族中充當幕僚或官吏者的引薦,步入師爺生涯,從而在官場上佈下一張張光怪陸離的社會關係網路。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兒女聯姻等血緣關係,是師爺群體中最重要、最親密、最有用的親緣關係。師爺不是誰都能勝任的,一個游離於體制之外的知識精英想要當好「師爺」,絕非易事;要想成為大師爺、名師爺,更是難上加難。做好師爺不僅要拜師實習,還要文筆好、記憶好,有一張能言善辯的利嘴,善於應酬,處理好各種案子和官場中的微妙關係。應該說,「師爺」這一職業完全稱得上覆合型人才。

作為晚清幕僚行當的「頂級品牌」,「紹興師爺」抱團形成的關係網也是最為嚴密的。他們或以親戚或以世誼或以同鄉形成幫夥,互相關照,互相牽引,互通聲氣,通同作弊,枉法營私。他們通過在一個省的上下級衙門裡當師爺,從而形成一個龐大的鄉人網路,藉此操控官府。對幫夥之外的師爺,他們想盡辦法加以排擠。如果下級署官不聘用上級官府或師爺推薦的師爺,所辦的上行公文就有可能會被駁回或積壓不辦。

紹興師爺與其幕主的聘任關係,是一種你情我願的雙向選擇,即幕主可以自由選擇幕僚,幕僚也可以自由選擇幕主。雙方任何一方決不強迫另一方,都可以朝秦暮楚。雙方之間不羈主客關係,不羈時間長短;幕僚有入幕的願望,但幕主會婉言推脫;幕主有聘任挽留幕僚的意圖,但幕僚也會婉言辭謝。

這種雙向互動的關係類似於男女之間你情我願的關係,或為他們以後更好的合作共事奠定基礎,或為找到更為理想的對方而權衡比較擇優而定。在人才的流動上,紹興師爺是一股活水,不斷流動。橫的方面可以朝秦暮楚,縱的方面可以上下浮動,且幅度極大。今天是師爺,明天你就有可能成為京官,後天也許被革職還鄉。關於紹興人從事幕業的盛況,紹興籍幕友龔萼說:「吾鄉之業於斯者,不啻萬家。」由於紹興人外出遊幕的太多,本地的人都快走空了。「吾鄉之業於斯者,不知凡幾,高門大廈,不十稔而墟矣!」可見做幕是紹興人從事的主要職業。在當時,「紹興師爺」風頭無兩。晚清官場中流行一句話:「無紹不成衙。」說的就是這種現象。

哲學家馮友蘭回憶少年時代隨父在縣衙生活的經歷時談到,清代縣官上任,沒有不帶上自家「班底」的,其中有師爺、長隨等。上自總督、巡撫,下至知州、知縣,都要在正式的行政機構及屬官之外,另組私人智囊及助手,稱為「內衙」。「內衙」是幕主的親信,故被倚為左右手,「委以重任,襄辦一節,不可或離」。《〈老殘遊記>續集》中就有一段嘲罵師爺的話:「近來風氣可大不然了,倒是做買賣的生意人還顧點兒體面,若官幕兩途,牛鬼蛇神無所不有,比那下等人還粗暴些!」在清朝初期,師爺中有不少是有德有才之人,他們中大多數人都能「以賓師自處,自曉至暮,常據几案治文書,無博弈之娛,無應酬之費,遇到案件,援引律義,反覆辯論,偶有一二不自重之人,群焉指目而訕笑之」。這種亦師亦友相處,在一起探討業務,修身自律的風氣並沒有維持多長時間。隨著清王朝的逐漸衰敗,幕風也越變越壞,師爺的品學也越來越劣,以致到了凡幕皆劣的地步。到了晚清,師爺搖身一變,成為不學無術,盤踞衙門,仰主人鼻息,入則奴顏婢膝,出則狐假虎威的徇私鑽營、狼狽黨援之輩。

手頭有一個現成的案例,或可窺見一斑: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在湖北地界發生了一起蹊蹺的案件。在上一年,湖北地界的官府捉拿了兩個盜賊,張洪舜和張洪炎。兩個案犯的名字與乾隆二十六年歸州知州趙泰交抓捕歸案的張紅順、張紅嚴兄弟字音相同。由此,刑部懷疑眼前拿獲的張氏二犯與兩年前的歸州案的犯人系同一案犯。

如果這個說法成立,兩年前歸州抓捕的兩人目前尚在獄中,又怎么會跑出來繼續作案呢?按照乾隆年間的司法管轄許可權,疑案應該提交刑部來定奪,但當時湖北的官員並沒有按司法程式往下走。

如今刑部在梳理案件過程中發現了疑點,就直接向乾隆皇帝奏報。乾隆獲知情況後,立即著派刑部侍郎阿永阿為欽差大臣前往湖北複審兩案。經過複審,得出的結果與刑部前面的推斷相一致:此張氏兄弟就是彼張氏兄弟,兩案為同一案犯。

案件卷宗裡的內容大致如下:乾隆二十五年,張氏兩兄弟於本鄉李作棋家盜竊一百六十兩銀子及部分衣物,隨後被官府拿獲。但這個案子在審問擬罪的時候,張氏二人當庭翻供,最後居然被無罪釋放。既然案犯無罪,那么罪就轉移到執法者的身上。於是劇情發生了根本性的逆轉,知州趙泰交因為「濫刑妄斷」被流放,事主李作棋、保正袁志芳等人也因為誣陷栽贓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於是,無罪釋放的張氏兄弟依然清風明月任逍遙,並且重操舊業。

善惡終有報,張氏兄弟居然在盜竊趙啟賢家九十兩白銀後被抓獲。這時候原任按察使沈作朋此時已經升任布政使,他擔心翻改前案會讓自己背上處分,堅持只將後案審結,而置前案於不顧。由此才造成了案中案的複雜局面。

乾隆皇帝獲知真相後,大為震怒。他下令將張氏兄弟立即就地正法,被冤枉的李作棋、袁志芳等人也被釋放,趙泰交也得到了赦免。這個案子還牽涉一個省部級高官,交由乾隆皇帝親自審問。審問的結果是沈作朋立斬,原任湖北巡撫周琬、總督愛必達改絞監候(後兩人發往伊犁效力贖罪)。

這個案子還不算完,因為它被紫禁城裡的萬歲爺盯上了。乾隆皇帝在審問過程中,越審越感到在高官涉案的明線背後肯定有著一條更為隱蔽的線索。他隱約覺得,這個案子不簡單,有可能是一樁拔出蘿蔔帶出泥的窩案。他對湖北大吏這種上下通氣、抱團犯罪的做法感到無法理解。在隨後的調查取證中發現,案件背後的灰色線索是由官員僱用的幕友串聯形成的。涉案的總督、巡撫、按察使司這幾名高官僱用的幕友都和徐掌絲兄弟及其姻親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徐掌絲是紹興人,他本人在按察使沈作朋署內做幕,而他的弟弟又在總督愛必達的手下做幕,他的妹夫盧培元在巡撫湯聘的手下做幕友。這么一個幕友家族依附著湖北省權力高層多年,他們之間互通訊息,與地方官員來往密切。

在這個案子中,各衙門之間互相串通的公文和訊息,都要經過師爺們的手。這幫師爺在這裡玩了一齣現實版「無間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於是上下通氣,在傳遞之間就形成了一個龐雜的情報網路,正是這個網路左右了案情的發展,也正是這個網路讓本來一樁簡單的民間盜竊案,發展成為政府高官縱盜冤良案。

如果說,官家制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代表著皇權,那么湖北發生的這起民間盜竊案,就是官僚集團內部聯合起來對抗皇權的妄為之舉。乾隆在瞭解內情後,震怒萬分,他命湖廣總督李侍堯等速將涉案的幕友徐掌絲兄弟拿獲交由刑部處理。乾隆藉此案為各級官員敲響警鐘,他著令各省督撫要徹查幕友上下交通、干預政令的事,並禁止新任督撫藩臬續用舊任幕友,以切斷他們與幕友之間的聯絡網路。

但是這種情況並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到了嘉慶、道光年間,甚至出現一個家族將一個地方各級衙門的幕友崗位全部壟斷的現象,幕友網路在地方官場成為一道難以逾越的溝壑。

清代名幕汪輝祖在其所著《佐治藥言》中記述,以州縣而論,清代全國共有一千五百多個州縣,絕大多數州縣都聘有師爺,每一州縣的師爺少則二三人,多則十數人,合計全國州縣師爺不下萬人。《劍橋中國晚清史》記載,隨著官員在省一級或地方一級職責的加大,幕友的規模和人數也跟著增加,到十八世紀末,這些助手的總人數估計已達七千五百人……他們的人數在十九世紀繼續有所增長。可見數量之可觀,師爺隊伍之龐大。

05官親·三爺

官親,如果我們單純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官員的親人或親戚。

中國人講究熟人社會的差序格局,費孝通先生還專門為此打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他說,這就像是將一枚石子丟在水中,波紋總是圍繞著核心向外一層層地擴散開去。如果一個人是石子落水砸出的核心,那么他的親人就是最靠近他的那一圈波紋。親疏遠近,往往就表現在紋路到核心的距離。

清人外出做官,往往有親屬隨任或前來投靠,其中有不少人被委以職務,如司徵比(徵用人力和考校服役成績)、掌筆墨案牘、管倉庫等,其中作為至親的「三爺」最易受到委任。這些離家隨官或投靠的官親,多是家中無恆產恆業和羨慕官勢的人,多不善理事。他們來到官府中,大多是想借當了官的親屬的官威牟求私利,因而多心術不端,任性妄為。

官親在衙門中的地位比較高,甚至可以指揮官幕吏役等衙中各類人員。《牧令須知》說,官親「在家鄉,畏官人;在署中,管官人,猶之乎以羊(喻衙中各類人員)將(送給)狼(喻官親)」。一般來說,官親在官員手下諸類人中的地位和幕友差不多,高於書吏、長隨、差役等。《官場現形記》曾寫到某寺廟中的客位按官場中人的地位分為三等:上等是提、鎮、司、道及督撫衙門的幕友、官親;二等是實缺、候補府班以下人員,至首縣止,以及闊商家、洋行買辦、錢莊匯票等字號;三等是候補州縣、佐貳各官及隨常買賣人等。這裡的官親是督撫衙門中的,故地位列為第一等,在第一等中又與幕友並稱。

道光年間,既當過京官,又當過地方大員的張集馨認為,官親「犯事不能懲辦,非如家人(指家丁、長隨)可以驅逐而嚴治之」。在當時的官場上流行著這樣一句話:「莫用三爺,廢職亡家。」這裡所說的「三爺」指的就是官親。也就是說,官員用人時不要用自己的兒子(少爺)、女婿(姑爺)、妻兄弟(舅爺),否則會招致丟官敗家的結果。所謂官親,並不只限於「三爺」;官員的遠親近戚,乃至乾親,都屬於官親的範圍。因為在各種「官親吏戚」中,當屬「三爺」最難搞定。

曾經當過師爺和知縣的汪輝祖深有感觸地說:官親滋事,「以法則傷恩,以恩則傷法」,「治婿則礙女,治舅則礙妻」。女婿幹了違法的事,依法處理就會傷害到與女兒之間的感情;孩子舅舅幹了違法的事,如果依法處理就會傷害夫妻感情。官員在處理官親的利益方面,真是左右為難。

一個人在官府衙門裡供職,往往就有口銜天憲的能耐。古語有云「宰相家人七品官」,說的是高官的家人(僕人),其威勢尚不低於七品官,何況其近親屬。張集馨曾說到官親倚仗官勢,招搖撞騙,勾結胥吏、差役,共同作弊:「每思官親背井離鄉,依託宇下,無非為利,稍不遂意,便生怨懟,甚有倚勢招搖,勾同丁胥作弊。」

在古代官僚體系中,官親所享有的庇護值應該大於他所帶來的傷害值。唯有如此,他們才能真正實現權力的庇護。當然也有例外,一個官員如果犯了罪,可以兌現利益的血緣成本也就成了一樁賠本的買賣。明成祖朱棣舉兵搶了自己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的江山之後,就因為方孝孺一句「便誅我十族又奈我何」,就造成歷史上絕無僅有的十族之誅。在中國傳統的親屬關係中,最多也就是九族相連。但是,憤怒的朱棣史無前例地將方孝孺的門生故舊也算作一族,全部殺掉。因此事而被殺者達到數百人之多,受牽連被髮配的更有數千人之眾。儘管他們中的很多人連彼此是誰都還沒有弄清楚。

所以在古代社會,官親也不是隻享受體制所帶來的庇護及衍生權力,他們有時也需要分擔自己親人為官所帶來的風險。官親與其他人相比較,在使用權力制度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血緣優勢。但是這種優勢如果利用不當就有可能會轉化為劣勢。而這種劣勢通常是權力的濫用所造成的。

誤用官親,對於一個官員來說往往獲得的不是權力帶來的個人價值,很多時候,帶給自己的是傷害值。嚴重的話,有可能會讓官員丟官破家。曾國藩在京為官期間,曾多次寫信勸告在家鄉的父親低調行事,不要干預司法,不要對地方官指手畫腳,不要跟鄉人打官司。他在給父母的信中說:「我家既為鄉紳,萬不可入署說公事,致為官長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願吃虧,萬不可與人構訟,令官長疑為倚勢凌人。」身為京官的曾國藩要求親屬不以官親自居,不干預地方司法、行政。這種戒用官親的思路,與帝國相承已久的「流官」(異地為官)、「迴避」制度以及批判「任人唯親」的政治哲學,是基於同樣邏輯之上的。其邏輯出發點都是:官場上的熟人關係無可避免地會結成一張巨大的網路,從而會對官家的制度體系造成破壞,也會對自己造成傷害。

在這一點上,「利不容情」的商界顯然要看得更為透徹一些。利是自家的,想要禍害我的家業,門兒都沒有。親兄弟還要明算賬,更何況沾親帶故的舊相識。很多像晉商企業「六必居」那樣的百年老字號,就明確地把「不用三爺」列入自己的店規。明令禁止主管者家族中的少爺、姑爺、舅爺參與票號中內部管理。原因很簡單,他們認為在中國這樣一個人情社會里,人的理性往往要屈從於自己的感性,要管理自家的親人並非易事,畢竟有著血濃於水的關係在其中;一旦事情處理方式與血緣關係發生衝突,人的理性思維就會讓位於血緣關係引發的感性思維。而在一個人的感情世界裡,所有的規則和章程都有可能化為烏有。

晚清官場諷刺小說《檮杌萃編》中,主人公賈瑞甫說過一段漂亮話。他說:「我賈崇方,託眾位福庇,得中兩榜,通籍朝端,便是一個朝廷的命官、儒林的表率了,在國就要想做一個正色立朝的臣子,在鄉就要想做一個守正不阿的紳士。但是要做名臣正紳,自然先從立品行起,凡有替人說事薦官等事,那是最干礙品行的,我可發誓不為,恐怕各位親友不知,看見我做了京官常與地方官來往,有些事體要託我向官府關說關說,或是要謀個徵收厘金之類的官的,要找我推薦推薦。那時,我要答應呢,壞了我的品行聲名,那是我斷斷不肯的。若要回報,豈不叫來託的人下不去?所以,今日當著大眾說明,望諸位高親貴友,總要原諒,免得臨時見怪。還有一說,我如今是個京官那不必說,將來提了員外,做了郎中,得了京察,放了府道,那時是做外官了。外官衙門最壞事的,就是官親。你們不看見那時報裡論的么,可謂將官親的弊端發揮淨荊,將來我放了外官,我那衙門裡可一個官親也不用,倘各位高親貴友以俗情相待,到那時遠道見訪,不要怪我賈崇方無情,不但衙門裡不能破例找位置,就是盤纏也分文不能送的,寧可將來回家盡情負荊請罪,在官的時候,可不能不惜守官箴呢!」

這一席話聽上去冠冕堂皇,但是總讓人覺得透著虛頭巴腦。有明白人就提出質疑:「做官的正不正、清不清全在自己,哪裡會被人家帶累的呢?我不信古來那些名臣正士,難道他們都是斷絕六親的嗎?」官場上的熟人關係無可避免地會結成一張網路,對一個王朝的官僚體系造成破壞;為了防止這種網路的出現,必須將官員隔離於熟人關係之外。在官府衙門裡混日子,要做到這一點,簡直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06胥吏

「官吏」二字,在很長一段時間是被我們弄混淆的。官是官,吏是吏,兩者有著根本性的區別。說得直白些,官是管人的人,吏是被管的辦事人。官的手底下管著比他更小的官,更管著那些無品無級,甚至連一個正式編制都沒有的吏。官並不直接管事,也不直接管老百姓。吏是官府衙門裡的中間階層,他們直接管事、做事。老百姓平時見不著官,與他們打交道的往往是那些吏。

如此一來,官府衙門,甚至於朝廷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在大多數時候並不取決於官,而是取決於那些忙得如陀螺般旋轉的吏。中國有句老話,現官不如現管,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對於吃盡苦頭的百姓們來說,那些拉他們牛、扒他們屋的胥吏才是官府衙門真正的代理人。中國古代政治體系由官僚系統和胥吏系統的「雙體系」組成,官僚是權力的指導者,而胥吏是權力的執行者。兩者共同維持著中國古代官僚機構的正常運轉。很多時候,官僚擔的是權力的名,而胥吏擔的是權力的實。所以,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顧炎武才會發出「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也」的感嘆。

胥吏是各級行政機構中的具體辦事人員,所有髒活累活全由他們一肩扛,最後出了紕漏還得讓他們來擔這份責任。胥吏地位獨特,是「官民交接的樞紐」。與官相比,他們無品無權,是在官的指令下承辦衙門中的具體事務;與民相比,他們又是身處官府的公家人。如此一來,他們也就成了遊走於官與匪、黑與白之間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計算利益的方式很簡單,既然向上的通道被堵死,那就索性來點兒實惠。總之,要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能虧待了自己。

在古代的官僚體制中,胥吏具有強大的遺傳基因,官員為官一任,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五年,但胥吏是無法流動的,一干就是一輩子。有的胥吏是世襲的,一輩子的命運被這一個職業完全套牢。老子死了,兒子繼承,一干就是好幾代。鐵打的胥吏,流水的官。

雖然胥吏被官員呼來喚去,但是官員又何嘗不是被胥吏拿來當槍使的冤大頭。官府衙門事務性的雜活太多,官員根本不願意在這上面花太多精力。對於縣一級衙門,其主要任務就是催徵賦稅,也就是經常下去向老百姓搜刮錢糧、徵收軍餉、押運貨物等瑣碎之事。官員不可能挨家挨戶上門索取,他們就將手中的權力下放。如此一來,事務性的雜活就慢慢地從他們手中轉移,交到了胥吏的手上。這種髒累活是「好人幹不了,乾的沒好人」。於是乎,胥吏的流氓氣質逐漸成為人們心目中的定格印象。最大的流氓頭子朱元璋說過一句話,他說:「科舉初設,凡文字詞理平順者,皆預選列,以示激勵。唯吏胥心術已壞,不許應試。」既然流氓皇帝給胥吏定了性,想要翻身也就不可能了。

胥吏心裡苦,可又無處喊冤訴苦。雖然身在體制內,卻被排除在官家體制的上升通道之外,於是也就失去了以事功之業博取大好前途的機會。可他們偏偏又忙著官府衙門裡的事,時時處處耳濡目染。正因為前途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時間一久,活在體制內的這幫局外人就很難做到心不動、手不動。因此,他們也就合情合理地繼承了衙門習氣。更重要的是,胥吏手裡掌握著管理民間事務的權力,做些欺壓良民、魚肉百姓、盤剝鄉鄰的事情一點兒不奇怪,所以他們又繼承了遊民的流氓氣質。

張居正應該算是大明王朝能力最強的官員之一,他深知官家體制存在的種種弊端和陋規,圓熟地遊刃其間,憑一己之力完成了一個王朝的中興大業。如此高明的政治家講述大官怕小吏的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聽。

張居正說,軍隊將校升官,論功行賞,取決於首級。一顆一級,規定得清清楚楚。從前有個兵部(國防部)的小吏,故意把報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後拿著報告讓兵部的官員看,說字有塗改,按規定必須嚴查。等到將校們的賄賂上來了,這位文吏又說,字雖然有塗改,仔細檢查貼黃,發現原是一字,並無作弊。於是兵部官員也就不再追究。張居正問道:將校們是升是降,命運全掌握在這個小吏的手裡,你不賄賂他,能辦成事嗎?

這個故事有它的時代背景:當時將校們很少有不冒功的,號稱斬首多少多少,其中多有假冒。追究起來,他們砍下來的很可能是當地老百姓的腦袋,不排除惡魔附身的濫殺無辜者。如果沒人較真兒,這些腦袋就是他們領取戰功的籌碼,憑此可以升官發財,光宗耀祖。如果有人較起真兒來,他手裡拎著的無名氏的腦袋就可能成為置其於死地的罪證。所以,將校的命運不在自己手上,而是掌握在那個小吏的手裡,儘管他的職位還比不上一個把總。

張居正總結說:人們怕那些吏,一定要賄賂他們,並不是指望能從他們手裡撈到什么實際的好處,而是怕他們將來禍害自己。

漢朝的時候,官和吏並沒有明顯區別。當時每個部門的負責人是官,其他的全是吏。漢朝的官員大多是由吏轉化而來,甚至宰相從吏升上去,也不算什么稀罕的事情。到了唐朝,吏和官,就有了清濁、高下之分。造成重官輕吏的罪魁禍首是元朝的蒙古人。崇尚武力的蒙古人馬上得天下,以為只要擁有一支騎兵就可以贏得整個世界,他們不學漢字,不瞭解漢文化,自然也就無法治理一個以漢民族為主要構成部分的龐大帝國。他們廢除科舉,堵住了讀書人通過科舉做官的路。為了謀生,漢族的讀書人只好實現就業轉型。他們紛紛通過關係,走進官府裡為官家集團當起了書記、文案,也就是文吏。這樣一來,吏對於文人來說,也就成了一條不是出路的出路。但從那以後官和吏就實現了分流,官有官道,吏有吏途。

讀書人就這樣被生生逼進了吏途,這也成了他們與體制保持近距離的唯一齣路。到了明成祖朱棣執政時期,情況又發生了重大轉變。朱棣又定下了一條官家規則:取消吏員們當御史和考進士的資格。這無異於一聲霹靂炸響在吏員們的心頭,本就不寬敞的上升通道,索性被堵了個嚴嚴實實。

如此一來,吏在官場上就失去了光明的前途,形成了一種「天花板效應」。也就是說他們向上發展的空間被這塊「天花板」堵死了,青雲直上的夢想也隨之終結。結果造成了這樣一種局面,優秀的讀書人都不願意去做吏,他們感覺到沒前途。只有那些落第的秀才們願意去當,好歹算是謀了一份還算體面的工作,最重要的是有了與體制近距離接觸的機會。

於是,朝堂內外充斥著讀四書的書呆子,吏員們(包括當時的紹興師爺)則把握朝廷六部、地方州縣的行政。明代有人去紹興當官,朋友鼓勵他說,天下治亂在於六部,六部的吏基本上都是我們紹興人,所以治好紹興也就治好了天下。可見,當時吏的權力有多大。到了清朝年間,吏的權力更大了。不管多棘手的難事,到了吏的手裡都變得容易起來。由於官員的不作為,吏員的權力邊界不斷擴張。官家不管什么事情,只要交到吏的手裡,銓選(考察提拔幹部)可以早一天,也可以遲一天;處分可以輕一點兒,也可以重一點兒;賦稅可以徵,也可以不徵;命案可以破,也可以懸著;官司可以放大,也可以化小;地方工程可以增加,也可以減少。他們有著實權在手,可附著在他們身上的社會身份又讓人看不起。沒有官場前途,沒有公家發放的俸祿。既然官家拿我當奴,索性破罐破摔,撈錢使壞。政治上沒有發展空間,那就來點兒實惠的。

官與吏在私人關係上,很多時候相處得還算愉快。這種愉快是建立在一種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胥吏需要藉助官員的權勢立威於民間,以達到撈取私利的目的;而官員也會藉助胥吏之手來勒索鄉民,以實現共同分肥的目的。官有官的優勢,吏也有吏的長處,雙方各居其位,各司其職,互為依存。

一個官員初到衙門,胥吏就會以舊規為名,唆使官員違法,以便自己能夠從中分肥。這樣,官員也就逐步為胥吏所控制。胥吏希望自己的主官是個貪慾之人。貪慾之人容易上套,也容易被拉下水。嘉慶、道光朝在浙江、廣東等地做過地方官的王鳳生說:「長隨書役,未有不覬本官之苞苴以分肥者。」「一中其計,予奪予求,無不如志矣。」對於這一點,乾隆朝輔佐過十幾位州縣官的資深幕友汪輝祖告誡道,作為官員千萬不要收受書吏陋規,一旦收受書吏陋規,則必然為其所制。如果主官能夠拒絕饋送,那么手下的胥吏也就難以借用權力來撈取灰色利益。官與吏之間看似親密無間,其實無時無刻不在進行一場智慧和定力的較量。

07門子

「門子」,就是看門人。不要小看了這個看門人。正因為看的是門,門裡的道道比一般人都要看得真切、看得通透。更何況,他還擁有把門權,讓誰進,不讓誰進,他有一定的話語權。

有人考證,「門子」在西周時期是指卿大夫的嫡子,因為其將繼承門戶,所以稱「門子」。春秋戰國時期,人們也將弟子、門客稱為門子。在大多數情況下,「門子」是指明清時期官府衙門裡的一個職業類別。其崗位職責有兩大類:其一,看守大門以及與看門有關的登記、盤查往來人員、打更傳梆、收受禮包等;其二,從事跟班的種種雜務,如侍茶捧衣、上傳下達、訪查情形、商議事情甚至偵查案件等。

門子與其他胥吏相比較,有其工種的特殊性,他們長期追隨在官員的左右,熟悉官場的情況。讓一個涉世未深的年輕人當門子,若是他跟了一個壞官,父母難免會操心不已。因為你整天要想著,自己那個正直善良的孩子不要受其誘導,幹下諸多壞事。若是跟了一個清明之官,則是個人和家庭的造化與福分。門子看門,看不止一處的「門」。明清州縣衙門之中,大門、儀門、大堂以及六房書吏、三班差役辦公的廂房構成了官衙的「外署」;在衙門更深處,二堂、簽押房和內宅通稱「內署」,這是官員、官親、幕友、家人日常活動的地方。

在「內署」和「外署」之間,有一門相通,那就是「宅門」。外署之吏役,沒有使喚之令,不得入內。公文傳送也以此為交接的樞紐。所以,宅門乃咽喉之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紅樓夢》中,那個小沙彌就是一個業務水平很高的門子。他是一個很不起眼兒,小到連姓名都沒有,就是有姓名也沒有人叫的小人物。人們只是按他幹事的地方,或叫打工的單位來稱呼他:原來他在蘇州葫蘆廟中當小和尚,於是那時被人叫作「小沙彌」。後來跑到金陵應天府的衙門裡當差,又被人叫作「門子」,不過如此而已。

當時賈雨村因為賈家的抬舉,得以出任應天知府,剛一到任就有人來告薛蟠草菅人命,至今仍逍遙法外。新官上任三把火,賈雨村正要籤差公人前去捉拿,旁邊的門子就用眼色止住了他。退到密室,門子向賈雨村出示了那張「護官符」。自以為聰明的門子,直言不諱地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門子的主張是讓他拋棄司法的公正,背叛俠義恩情的報答,認為若是以司法公正,「自然是正理,但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豈不聞古人說的‘大丈夫相時而動’,又說‘趨吉避凶者為君子’」。其實這又何嘗不是賈雨村的想法,不過故作為難,讓門子充當了所有陰謀的始作俑者。後來,賈雨村給四大家族修書彙報此案結果,也是門子一手包辦。倘若不是因為賈雨村忌諱他了解當年卑賤之事而將其充發,這個門子的前途將不可限量。

影視劇裡出現的門子通常呈兩極分化,一種是老奸巨猾相,一種是年輕貌美相。清代史學家趙翼說:「所謂門子,就是今天在官府從事伺候官員的年輕男子。」褚人獲說:「今天侍候官府的美貌少年稱為門子。」照常理,門子經常在官長身邊侍候,年紀大了,自然不合適再幹些穿衣戴帽、鋪紙磨墨的事情;門子還要經常跟隨官長出門辦公或者迎來送往,如果相貌不過得去,也有礙觀瞻。

清朝官員謝金鑾曾說:「國家的法制非常完善,凡官府中要用的人,都設立齊全。如州縣衙門有六房書吏、門子等種種名目,只要是官府可能用到的,都應有盡有,只是可能名額有限而已,如果官府覺得不夠用,可以酌情增加一些。至於門子,那是跟隨官員左右,供官員使喚的人員,按照規定,每州縣設定門子一二人就夠了。如果官員有可靠的家人可以使用,也可以充當門子。」(《居官致用》)依照謝金鑾的說法,門子既可以是「公人」,也可以是「私人」。換言之,門子當中,有一部分系由政府從本地民眾中徵發或者招募;當政府編制內的門子不足差用,或者官員更加寵信自己的家人時,也可以家人充當門子。

俗話說:「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到衙門辦事,錢是少不了的。門子看門,自然也順便收取門包。門包之中,既有正常的辦公收費,也有徘徊於違規與合法之間的灰色收入,當然也有各種各樣的賄賂。很多門子就是靠門包過上了非常富足的生活。但需要注意,除了純粹的賄賂之外,被默許的辦公收費及其他灰色收入,並沒有全部進入門子個人的口袋。事實上,官長很清楚門子的收入,所以精明的官員蒞任時,一般都會調查清楚門子的收入,列出清單,並核定哪些應去應存,再決定存留的該怎樣分配,或者用於辦公,或者充作各種人員的津貼。

在明末淩濛初的《拍案驚奇》中講述了無錫人張記良的幾件事情。張記良是無錫一個菜農的兒子,長得眉清目秀。十五歲那年父母雙亡。無錫新任知縣何知縣就將其留在自己衙門裡當了門子。張記良這個小孩腦子非常好使,很快就熟悉了官府衙門裡頭的各種制度和環節。何知縣是個貪官,經常幹些貪贓枉法之事。既然自己是被老闆僱用的,張記良就跟在主子後面做了幫兇。

張記良行惡事的能力特別強,青出於藍勝於藍。發展到最後,無錫縣的民間流傳出這樣一句話:西山有記良,無錫無知縣。意思是,張記良在衙門裡頭肆意妄為,到了無人制約,無法無天的地步。再到後來,巡撫大人來到無錫追究何知縣的罪責,為了逃避罪責,何知縣讓張記良想辦法投奔到巡撫大人門下。這樣,張記良就能在第一時間將巡撫大人怎么蒐羅何知縣的罪狀,怎樣處理何知縣的資訊傳回何知縣的耳中。這個張記良膽子非常大,一次居然把巡撫大人的官印也給偷了出來,交給了何知縣。

這樣巡撫大人想要裁斷何知縣或者想要懲辦何知縣時,一蓋章發現自己的官印沒有了。後來才發現,是張記良私自把官印偷給了前任主子何知縣。雙方心知肚明,再加上何知縣私下裡又賄賂了巡撫大人不少好處。這樣上下級之間就沆瀣一氣,張記良成了溝通他們兩個人的「經紀人」。

不過,張記良漸漸不滿何知縣對他的人身束縛,就勾結其他的鄉紳控告何知縣貪贓枉法的種種劣跡,最後把自己主子給告倒了。上級官員就讓張記良擔任主簿,把他從一個門子提拔成了一級官吏。後來又把他放到廣東省韶關一帶去當官。不料他長期以來形成的惡習難改,在任上幹盡壞事。結果被當地的官員彈劾,最終丟官棄職,慘死在任上。

在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孩進了官府衙門做門子,雖然他內心可能是純淨的,但是如果他受到了貪官汙吏的教唆,一個天真無邪的小孩也會轉變成貪官汙吏的幫兇。明代吳遵在他的《初仕錄》中寫道,門子當久了就會成了老油條,往往不受控制,所以,官長選擇門子,必須選擇那些老實厚道的人,並且半年一換。重要的事情,如審案,就絕對不能讓門子插手,甚至不讓他們接近。清朝的模範官僚方大湜總結了門子的十大弊端,他表示自己不用門子,並苦口婆心地勸人不要用門子,他說:「門子是官長與百姓之間的隔閡。門子處於咽喉之地,用門子好比在咽喉塞入一塊東西,真是沒有必要。如果門子無才,用了他反而給自己添麻煩;如果門子有才,則又可能作弊,必須要多加防範。為什么不以防範門子的精力,自己去辦事呢?」

在防範門子的種種措施中,明朝一個叫餘自強的基層官吏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名為「問事法」和「查事法」。明清時代,知縣以上地方官不得在本省任職,而胥吏、衙役一般都是本地人。官員初到一地,未必通曉當地方言,與人對話交流都困難,此時往往就由身邊的門子兼任翻譯,萬一門子有意矇蔽,則非常方便。對此,有官員就強調切不可令門子等人解說,以防其說謊,倘若對話困難,讓對方從容回答,仔細聆聽,或者讓對方當堂寫答問語,這就是所謂的「問事法」。

此外,門子會充分利用自己接近官長、處於衙門樞紐位置的優勢,打探訊息、窺測官員形跡。所以,官長為了訪查情形,得到真實確切的情報,就有必要撇開門子。於是,餘自強又創設了「查事法」,其做法有二:其一,官長欲喚某人、問某事、訪某事時,先將次要之人召來,詢問次要之事,如此反覆多了,門子就會以為官長昏庸,召非其人,問非所事,漸漸就會喪失警惕,待那時方召來緊要之人,詢問緊要之事。其二,官長可利用上轎下轎、上船下船之時,或者上廁所之時,假裝漫不經心,隨意支使門子去執行某項事務,待其走遠,再吩咐應差之人。

清代模範官僚劉衡就說:「做門子的,他們為的是財,哪裡知道什么禮義廉恥,哪裡會幫助官員去愛護老百姓呢!他們只會夤緣為奸,魚肉百姓而已。若想除去衙門的弊病,就得先控制住門子,沒有見過哪個當官的信用門子而能夠做好官的。」從明清官箴書看來,很多官長防範門子甚於防賊。

08酷吏

這個詞本來沒準備列進來,後來發現不行,不列不足以讓人見識到萬惡的舊社會有多么冷血和嚴酷。識別這個群體,我靠的是嗅覺,嗅出的是血腥之氣。他們停留於史書的面目,只能用面目模糊來形容。

在秩序井然的衙門體制內,酷吏無疑是一夥善於投機之人。當皇權在歷史的轉角處遇上麻煩,需要他們站出來清除障礙時,他們也就迎來了自己事業上的春天。這樣一個群體的存在,於一個王朝體制而言,猶如一柄雙刃劍。用好了可以為君王實現個人政治目的服務,用不好反為其所累,在這裡有一個度的考量與把握。

通常情況下,當鬥爭出現「白熱化」時,皇帝才會亮出這把雙刃劍。就算是傷人一千、自損八百,他也顧不了許多。西漢時期,漢武帝劉徹利用酷吏張湯誅滅豪強,並藉此推行他那一套嚴酷路線。在打擊豪強的過程中,由於程式正義的缺失,酷吏撈取政治資本心切,有時會將衝擊面擴大化,殃及平民。比如廷尉杜周每年要辦一千多個案子,大者數百人,小者數十人;遠者數千裡,近者數百里。犯人如有不服,以掠笞定之。最終「詔獄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十有餘萬」。在這龐大的犯人隊伍中,其中又有多少冤獄、多少枯骨?

《史記·周勃傳》記其感嘆「吾嘗將百萬之眾,今始知獄吏之貴」。一個領軍百萬的將軍,到今天才知道身為一個獄吏有榮耀。周亞夫在獄中不吃不喝五天,嘔血而死。不吃飯也許可致人死,但嘔血而死實在蹊蹺。這或許是黑獄的一種例行死法吧。《史記·李廣傳》記其不願對刀筆吏,自刎而死;《漢書·司馬遷傳》記其「見獄吏則頭搶地,視徒隸則心惕息」。可見西漢獄吏之尊,且大多都屬於法外之刑;從酷吏到獄卒,沒人按照法律程式走。

酷吏的下場,往往會像他們的名字一樣酷。一個非法執法者又怎能保證,自己有一天不會被另一個非法執法者法辦?比如說,當時有人告發張湯徇私枉法,漢武帝根本不給他狡辯的機會,專門派出與其情同手足的酷吏趙禹審理這個案子。張湯見了好友,自以為事情有了挽回的餘地,結果卻遭到當面痛斥。趙禹審道:「今天你覺得自己冤枉,難道被你殺的那么多人就不冤枉嗎?現在別人告你都是有真憑實據的。希望你自我了斷,不要再為自己爭辯!」事已至此,張湯如夢方醒。在諸侯、部屬、酷吏、同僚的夾擊下,皇帝也只能拋棄這個曾經為自己擺平一切違規者的戰友。

說到酷吏,我們還繞不開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那就是武則天臨朝稱帝的前期。為了對付潛在的反對派勢力,一介弱質女流居然動用了鐵的手腕,實行了十餘年的「酷吏政治」。武則天採納了侍御史魚承曄的兒子魚保家的建議,在朝堂上設定銅匭,專門用來接收天下人的投訴。通過此項制度的推行,武則天很快培養出一大批酷吏。這些人大都是一些市井無賴之徒,性情殘忍自不必說。在當時新舊勢力交鋒的轉折時期,舉報謀反或打擊武則天的政治異己,成為官場最快的升遷路徑。尤其胡人索元禮的快速提拔,大大刺激了其他酷吏,周興和來俊臣就是其中的代表。

索元禮因為告密受到武則天的召見,被直接提拔為游擊將軍(五品以下武散官)。女皇專門交給他一項特殊任務——審詔獄,也就是專門審理武則天點名的案子。當然這些案子都是事關政權穩固的大案要案。索元禮的殘忍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每審一人,一定要逼人犯供出成百上千人來。他的逼供手段花樣百出,名稱很特別,稱為「鐵籠」「曬翅」。至於兩種逼供手段具體怎么操作,今天已經無從考證。僅從收到的效果來看,可以說令聞者動容、死者復死(朝貴亦為震懼)。那些高階官吏也在他面前魂飛魄散。武則天對索元禮的治獄能力非常欣賞,經常賞錢賞物。粗略統計,在當時經索元禮之手判處死刑的官員達數千人之多。

索元禮的榜樣作用是無窮的,後來者周興、來俊臣也是有樣學樣。兩人很快也像索元禮一樣做到了酷名遠揚,從酷吏階層的中低階職務上升到高位。既然越酷越有利,那就索性將酷進行到底。酷吏的「合法傷害權」與歹徒的施暴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前者是理性的,而後者是非理性的。這種經過嚴格計算的惡行,是一種相對意義上的理性惡行。

周興、來俊臣兩人不光在官的職級上超過索元禮,就連辦案用刑的手段也超過了自己的前輩。兩人的合作使得酷吏辦案的手段得到了創新和升級:豢養幾百個流氓惡棍,只要想陷害誰,就指使這幾百人從不同的角度捏造事實。然後在種種偽證在手之後,他們就會對人犯濫使酷刑,不容不招。

為了全面總結自己的工作經驗,來俊臣還與另一酷吏萬國俊合寫了一本《羅織經》。《羅織經》是一本要人命的厚黑絕學,雖然只有薄薄的一卷,數千字。如此短而精的寫作體例,只有在老子的《道德經》裡才出現過。這真是一個天大的諷刺。這樣一本與《道德經》字數相當的小冊子,卻成了酷吏們手中爭相傳閱的《葵花寶典》。它講述的方法十分有特色:先從告密手段講起,再告訴使用者如何給指控物件編造謀反一類的重罪;特別是編造情節、捏造事實的技術講得很詳細——讓編造者自己到最後都無法分辨真假了。

周、來、萬這幫要命的天才還發明瞭更多的刑訊措施,如:定百脈、突地吼、死豬愁、求破家、反是實,等等。武則天故意利用高壓政策,放手任用這些酷吏,被殺的和遭流放的動輒幾十幾百甚至上千人。

有時候我們在讀這些歷史片段的時候,往往只停留在惡的人性層面上,卻忽視了惡的社會層面。酷吏周興、來俊臣等人的生存法則就是對於自身利益的考量,這種利益的考量是他們惡行的最大動力。他們在將利益留給自己的同時,也將惡行帶來的傷害留給了別人。

據統計,在武則天行使酷吏政治的十四年間,宰相被貶斥和殺死的佔十之六七;而放棄酷吏政治的最後七年,宰相無一被殺,被貶的只佔十之一二。有人說皇帝是被官員忽悠的「冤大頭」,那么被皇帝拿著當槍使的酷吏又何嘗不是被皇帝忽悠的「冤大頭」呢?

酷吏的手段看著酷烈無比,但也不是毫無風險的。酷吏們「好殺行威」,使得官員人人自危,這樣就威脅到了皇權的統治。皇帝只有將酷吏斬殺,才能安慰官員的心。皇帝養酷吏,意在放狗咬自己的政敵。但是如果看家狗陷入瘋狂狀態,就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皇帝從自身安全考慮,就會將其除去。比如武則天就出於利益的取捨需要,挑唆酷吏之間展開內部鬥爭。武則天使用周興、來俊臣這幫酷吏,看中的是他們的刑訊手段,而不是他們對法律的見解。皇帝自然有皇帝的利益計算,當虎狼酷吏突破他所能接受的底線,他們也會想辦法將酷吏關起來(下獄或者處死)。

一天,酷吏來俊臣邀請他的前輩周興赴宴小聚。來俊臣既是周興的老部下,兩人還是同鄉。酒席上,來俊臣就審訊犯人向周興討教,並上演了一齣請君入甕的戲碼。沒費什么工夫,來俊臣就將周興定性為謀反。武則天看在周興這么多年為自己披荊斬棘的份兒上,並沒有將其處死,而是改判流放嶺南。流放對周興來說,就意味著讓他去死。身為酷吏的他欠下的血債太多了,連自己都計算不清。還沒有到流放之地,他就被自己的仇家給殺掉了。

宋朝慕容修等人在《新唐書酷吏傳序》中說:「非吏敢酷,時誘之為酷。」不是酷吏敢於一再試探權力的底線,而是時代賦予了他們這樣的威權。

09鄉紳

錦衣綢緞,雙手背在身後,慢條斯理地踱步於鄉間。這是鄉紳給人的外在形象。一個農民從生到死,都得與紳士發生關係。出生時的滿月酒、娶親時的結婚酒以及亡人時的喪事酒中,都得有鄉紳在場,他們指揮著儀式的進行,如此才不致發生失禮和錯亂。在吃飯的時候,他們往往會坐在首席,接受主人家的特殊款待。

社會學家費孝通在他的《鄉土中國》一書中提出了著名的中國社會「雙軌政治理論」: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權,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紳權和族權,二者平行運作,相互作用,形成了一套「皇帝無為而天下治」的鄉村治理模式。

村子裡沒有行政機構,沒有法官、法庭,就靠鄉紳來維護鄉村的秩序。鄉紳之治可以被看作國家權力在鄉村社會的延伸,鄉紳既是社群或公眾的首領,在當地擁有很高的社會威望;又通過自身特殊的政治地位來影響體制內的官吏,而這一過程的上通下順離不開一種制度的保障——科舉制。

有人對明代初期百年間的城鄉中舉人數做過一個統計,毫無意外地發現,鄉村多於城市。在以農業為主體的傳統社會中,鄉村社會自然會比城市有更旺盛的造就人才功能。而在我這樣一個鄉村之子看來,那些與六畜、五穀相生相伴的人群,也要比城市叫賣喧囂中的生命,更具有「仁人而愛物」的情懷。明朝初年,民間社會中計程車人數量被朝廷嚴格控制。隨著時間的推移,士人數量大增,入仕也越來越艱難,大量身有功名之士沉滯於鄉村。

修齊治平,是每一個士子的人生理想。這些鄉紳,當年的他們懷著四方之志,在人生最美好的年華通過科舉、銓選,離開家鄉,為朝廷效力。等到有一天他們迴歸鄉野,則帶著一身的榮耀相見於鄉親父老。他們中的一部分是有官職而退居在鄉者,此即所謂的「紳」或「大夫」;而另一部分則是未曾出仕的讀書人,此即所謂的「士」。

這個群體既有超拔於普通民眾的文化知識和精神素養,又有為官的閱歷和廣闊的視野,在官場上擁有一定的人脈,對下層民眾生活也有深刻地瞭解。鄉紳們通過老師、學生和同年的關係來對政治產生影響,儒家倫理思想的作用和威力在這一過程中得到相當大的體現。鄉紳既可以將下情上達於官府甚至朝廷,又可以將官方的意旨貫徹於民間。在官僚體系中,知縣是最接地氣的。知縣為一縣數十萬人口中唯一的行政官吏。治理如此之多的民眾,因其任期短暫,難度可想而知。

我們可以根據河南鹿邑縣和湖南常寧縣知縣的實際任職時間來窺斑知豹,兩處知縣平均任期從1.7年到短至0.9年。如此短暫的任職時間,使得任何一個地方官都難以熟悉本縣,同時也會大大降低他們對任何施政計劃的興趣。因為他所制定的藍圖,在他短暫的任期內根本就無法實現。

紳士是鄉間人士,他的本位意識更強於那些流水的官。所以他所幹的事,往往會取代官府的政事。紳士的這些事或許可稱為「半官方」的。因為他們代政府而行事,但又不是政府的完全代理人。鄉紳計程車大夫官僚身份和種種特權,是由科舉制授予,鄉里民眾不得與聞;帝國期望他們的,乃是擔負起地方教化的責任,同時彌補地方權力的不足。鄉紳不是原子化的個人,他們形成了一個與正式的權力系統有密切關係又相對獨立的「士紳社會」。

紳士是一個社會團體,是在一種自願的基礎上行事。有時紳士受命於官府而辦事,或協助官府辦事。有時官吏們倡議某些事,交由紳士去落實,並給予一定的自主權,讓他們放手去推行。還有的時候紳士倡議做某些事,然後由官府批准,往往還得到官府經費上或其他方面的實際支援。紳士不同於普通小民,他們有自己的利益取捨,所以會常常自行其是。對於這一點,官府也只能預設或者勉強容忍。

鄉紳大都很注重自己的身份和行為,顧及自己的聲望和名譽,講究「面子」。費正清說:「‘面子’是個社會性問題。個人的尊嚴來自行為端正,以及他所獲得的社會讚許。」如果鄉紳在行為上有失檢點,嚴重違反這些道理,那么他在農民中的威望也就喪失了。鄉紳中的絕大多數都不樂意讓自己的桑梓地的農民看不起。

正如江西巡撫沈葆楨所寫的《居官圭臬》所云:「大凡一方有一個鄉紳,便為那一方的表範。鄉紳家好刻薄,那一方都學得刻薄;鄉紳家好勢利,那一方都學得勢利了。若還有一個鄉紳儉樸淳篤、謙虛好禮、尊賢下士、凡事讓人,那一方中,哪個不敬重他、仰慕他。」

那些成為「地方領袖」的紳士,在某些情況下左右地方官吏紳士,充當了政府官員和當地百姓之間的中介人。官吏在處理地方事務時,常常會向他們諮詢。有些能力不夠的官吏更是一再地放低姿態向鄉紳求教並尋求協助。但是當紳士代表本地利益時,他們又往往會與官吏發生爭執。紳士作為本地的代言人,常常去說服政府接受他們的看法。舉個例子,蘇州紳士馮桂芬是一名卸任官員,仰仗其他上層紳士的支援,他通過寫文章著書,通過與巡撫的交往,成功地為本省一大片區域的老百姓爭取到減免賦稅的權利,而地方巡撫在一份奏議中也支援這位紳士的立場。太平天國時期,蘇州一度為太平軍攻陷,上海也處於危境。上海的上層紳士和蘇州逃來的紳士,力勸曾國藩派李鴻章去保護上海,重佔蘇州。

在某些情況下,鄉紳可以利用自己對官府的影響,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地方官吏。而部分鄉紳也可以憑藉其地方領袖的身份來實現這一願望。在嚴格的意義上說,鄉紳一般是不掌握司法權的,但是他們作為仲裁人,參與調解了大量糾紛事務。由於古代中國沒有受過專門訓練的法律專業人才,鄉紳便發揮了這方面的作用。甚至會出現這樣一種奇怪的現象,很多時候,由地方鄉紳出面解決的爭端會多於知縣。

到了十九世紀中葉,內憂外患一起湧出,左支右絀的朝廷難以面面俱到,鄉紳很快就滲入這些領域。由於政府軍隊的腐敗,鄉紳們成為地方武裝組織的軍事首領。政府不得不坐視其勢力的劇增,並設法利用他們去鎮壓太平軍和當時其他的起義軍。幾乎所有的地方誌都記載了當地團練的發展。其組織者和首領主要是鄉紳。例如李鴻章之父李文安是一京官,咸豐三年(1853年)太平軍抵安徽,朝廷即命他回安徽原籍組織團練。當時禮部侍郎曾國藩丁憂在籍,朝廷命他留在原籍湖南組織團練。由於他的努力,致使著名的湘軍發展起來,最終成功地鎮壓了太平軍。

鄉紳活在明與清,所享受的待遇也是完全不同的。明代有紳士又有紳權,清代有紳士無紳權。失去紳權,紳士也只能同地方官員合作,不能任性而為。然而,一旦中央權力式微、大一統帝國內外交困,鄉紳們便會成為改朝換代的中堅力量。

10庫丁

銀庫,從性質上來說,它就是一座倉庫。與普通倉庫不同的是,此處倉庫前面多了一個「銀」字,此地有銀又何止百兩。明清時期,掌管國庫的是戶部,專門負責國家財政執行。當時又沒有電子銀行,白花花的真金白銀只能碼得齊整整地躺在國庫。

錢是最大的誘惑,而誘惑必然會引發人的犯罪。毋庸置疑,負責掌管國庫的官員及安保人員個個都是肥缺。

在清朝,具體負責國庫掌管的是庫銀郎中,他主要負責來往銀子的搬運,收庫。因此,他手下有庫丁、司庫等屬官。庫丁只負責一件事,那就是搬運金銀進出國庫。按照當時官吏任用條例,這幫掌管國庫的人通常是三年一任期。三年不算長,已足夠庫銀郎中賺得盆滿缽滿,幾十萬是輕鬆的事,業務純熟之輩撈個上百萬也不是什么難事。

與庫銀郎中相比,庫丁賺的是辛苦錢。無論如何,這都是一個肥的流油的差事。據清朝對庫丁的管理,每次也是三年全換,每次四十人。而且不招收漢族人,全是滿族人,這也是為了銀子的安全著想。而且,想做庫丁可不是那么容易,因為誰都知道這是肥缺,你必須通過一些非常規手段才能有機會當上。而大多庫丁都是父子相繼,輪換也基本上是老庫丁的親屬家人。

當權力成為開啟倉庫的那把鑰匙,監守自盜的事也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為了防止庫銀被盜,朝廷對那些在銀庫服役的庫丁也是防之又防。庫丁在銀庫工作期間,無論冬夏一律要求裸體入庫。他們在進入庫房時,要排著隊從堂官公案前魚貫而入,進去以後可以換工作服。如果幹活兒幹累了,庫丁可以出去稍微休息一會兒,但出來時依然要裸體走到公案前,兩臂平張,露出兩脅,胯部也要抖一抖,還要張嘴像鵝一樣大叫。雖然監管如此嚴密,可那些要錢不要命的庫丁們仍然有漏洞可鑽。

等到下班回家,庫丁需要脫下工作服,裸體走到「體操室」,在有關負責人的監視之下,一起大聲喊口號、拍手、跺腳、蹦蹦又跳跳、越過十二條橫放的扁擔。如果沒有從肛門、鼻孔、嘴巴、耳朵、肚臍眼兒裡「下蛋」,就是掉出銀子,才可換上衣服回家;如果發現「下蛋」可就慘了,立馬要遭受處罰。然而,即便有如此嚴格的規章制度,一些真正豁出了老命不要的庫丁還是可以每年弄到幾百、上千兩的銀子。

坊間有傳言,這些庫丁基本上都是子承父業,他們打小便在父輩的引領下學會一門獨門技藝——肛門藏物。這是一門童子功,在老庫丁的安排下,會對兒子,甚至孫子進行培訓。先用雞蛋訓練,逐步擴充套件肛門容量,以後再放鴨蛋、鵝蛋等。肛門夾物這門絕活來說,沒有十年工夫是練不出來的。直到能夠在裡面同時放下五個以上價值十兩一個的銀錠子才算大功告成。修煉者先練習夾雞蛋,然後逐步升級,依次換成鴨蛋、鵝蛋,以至於鐵蛋。修煉到最後,這些庫丁每次能夠夾圓錠十枚,足有一百兩之多。等到他們進入銀庫服役,就可以作案了。每逢出入銀庫,庫丁們就把銀錠藏在肛門中,夾帶而出。在各地的官銀中,庫丁最喜歡的是江西官銀,外形光滑無稜,夾帶方便,被稱為「粉潑錠」。

我們可以大致推算一下,當時國庫開庫一個月會有十五次左右,每次搬運庫丁實行輪換制。每個庫丁平均每月輪班三四次,每次出入庫多達七八次,少也有三四次,每次夾帶以五十兩計,四次也就有二百兩了。這也難怪,庫丁這個職業在當時會如此受到大眾的青睞。

對於一個苦役庫丁來說,雖然無品無級,可是他的實際權力的含金量卻非一般官吏可比。庫丁盜銀早就沒有什么秘密可言,《清代野記》的作者張祖翼曾經去戶部轉餉。他在文中記錄下了這一幕:在銀庫的門前有一茅廁,裱糊得密不透風。庫丁到此後就會將贓銀卸出,然後偷偷埋起來。有時為了能夠多偷幾個銀錠,庫丁在搬運官銀時會藉口勞累休息,然後多次夾帶銀錠到茅廁。等到茅廁中的銀錠積累到一定數量,庫丁就會用水桶將其堂而皇之地運出去。水桶通常是庫丁入庫時帶來的,因為每次入庫前都要用清水灑塵,所以庫丁們會把水桶改裝成夾底的兩層,以便作為作案工具。等到堂官走了以後,庫丁們就會若無其事地挑起裝著庫銀的桶走出來。

庫丁的法定權力就是搬運倉庫的銀子,乾的是體力活。在這一點上,他與普通服役人員並無二致,怎一個「累」字了得。對世人來說,他們更為看重的是庫丁的實際權力,那就是賄賂官員,將其拖下水,然後將搬運官銀與盜取官銀有機地結合起來,並將其半公開化。庫丁三年更替,待到役滿的時候,一個人手裡能握有三四萬金的豪資鉅款。他們的管理者銀庫郎中也同樣是三年一任;任滿,貪婪之徒可餘二十萬,就算是一個清廉的官員也能落個十萬八萬。

收益往往伴隨著風險,收益越大,風險值就越高。庫丁雖然能夠通過超越人體極限的技術手段偷盜庫銀,但是與那些能撈會貪的庫官大員們相比,畢竟是一樁小買賣。那些人動輒幾十萬、上百萬地挪用公款,獲取的利益要遠遠低於風險。戶部銀庫自乾隆時期和珅當國後,就從來沒有認真清查過。嘉慶年間,雖然朝廷也曾經派過專官盤查,但由於受到庫吏的腐蝕,那些負責監督的官員也不會管。久而久之,甚至會成為利益鏈條的一環。

時間長了,碎銀子攢多了也就成了小富翁,庫丁開始過起富足的京城小吏生活。就算他們能夠夾起尾巴低調做人,頓頓酒肉自然是少不了。時間一久,鄰近遊手好閒的無賴自然會盯上庫丁這塊肥肉,反正你的錢來路不正,我不搶白不搶,搶了你也沒辦法。這群無賴,專門守候在庫丁工作地附近,等到庫丁晚上下班回家,他們就一擁而上把庫丁圍在中間,去掏銀子。庫丁被搶劫了卻又不敢告官,因為自己身上攜帶的銀兩本來就是偷來的。萬般無奈之下,庫丁們開始踏入鏢局的門檻兒,掏錢僱用鏢師保護自己。

於是乎,只是普通工人身份的小庫丁,便開始了每天在保鏢的護衛之下上班、下班的生活。雖然他們渾身上下都塞滿了銀兩,但有保鏢在身旁,走起路來依然昂首挺胸,再也不用擔心半道殺出個程咬金了。雖然庫丁偷了很多銀子,個個家財萬貫,但是他們很少能夠享受到幸福生活。因為一到老年,其肛門藏銀對肛門的毀壞後遺症就會出來。每個人基本上都會患上肛門痔漏之症,據說十分痛苦,花錢也無法治療,真是一項痛並快樂的事業。

隨著晚清吏治的腐敗,銀庫的侵蝕現象愈發嚴重,就像當時有人寫道:「子而孫,孫而子,據為家資六十餘年矣。」銀庫官兵上下沆瀣一氣,時間一久,不出大問題才是真的有問題。

11督撫

清朝地方長官,尊總督、巡撫為大。可一地只能有一個帶頭大哥。一山又豈能容得下二虎,總督與巡撫相較,誰才是真正的帶頭大哥?若從官銜上看,總督(加兵部尚書銜)是從一品,巡撫(加兵部侍郎銜)是正二品;總督轄地有至二三省者,巡撫則只管一省。

兩相比較,總督是巡撫的上官,是真正的老大,巡撫得聽從總督的號令。但實際情況有差距。總督與巡撫,特別是同駐一省的督、撫,為了爭奪話語權,經常是赤膊上陣,不攪得地方雞飛狗跳、驚動朝堂都不算是真本事。清史還專門為此記下一筆,所謂「督撫同城之弊」。總督與巡撫,在明朝只是一種臨時差事,由皇帝欽派至地方,處理突發事件。到了清代,督、撫才成為固定職位。

清朝督撫同城的並不多,全國也僅有四家。他們分別是,閩浙總督與福建巡撫駐福州,湖廣總督與湖北巡撫駐武昌,兩廣總督與廣東巡撫駐廣州,雲貴總督與雲南巡撫駐昆明。四座城的政治史,也由此成為大半個督撫關係史。朝廷設立總督與巡撫共存體制,算是從理論上對地方權力進行分配。督撫的分工其實非常明確,總督負責軍務,巡撫察吏治民,後者有獨立的政治地位和行政許可權。兩大官府衙門,既相生相剋,又相融相合。總督管巡撫,巡撫監總督,體制的設立就建立在這種纏繞不休的關係之上,況且,官場裡面,吏事比兵事更有嚼頭,也更容易掌控全域性。總督官大一級,卻管不到官員,他的心裡自然不是滋味。官大你一級,憑啥要讓你一尺三寸。總督要霸王硬上弓,巡撫心裡又怎能不生悶氣。於是,他將滿腹委屈化作一紙奏章投到中央,互相拆臺,好端端的地方政務被督、撫兩家壞了和平氣象。

自督撫制設立以來,兩家在地方上的話語權之爭就從來沒有真正消停過。如兩廣總督那彥成與廣東巡撫百齡鬧得不可開交,那總督把百巡撫參劾下臺,繼任孫玉庭又將那總督告得關了監獄;湖廣總督吳文熔被湖北巡撫崇綸百般傾陷,搞得沒有好下場;魏源晚輩魏光燾任雲貴總督,與雲南巡撫、李鴻章侄子李經羲談不到一塊,魏總督就把李巡撫整得開除了公籍;張之洞督兩廣,與廣東巡撫倪文蔚形同冰炭,督兩湖,與譚嗣同之父、湖北巡撫譚繼洵也是鬧得勢同水火……

督撫相鬥攪得地方頗不寧靜。甚至有人提出,換人不如換制度。好端端的體制架構被人為破壞,清朝一度想要廢除督撫制,可最後還是欲罷不能,廢而又起,督撫制棄而又設。督與撫也是各顯神通。一地之政本像是死水一潭,督撫之間日益緊張的關係,就像是攪動池水的那根棍子。當然督撫之間也有異類,既不相互盯著對方的軟肋,也不從背後偷襲。湖廣總督官文與湖北巡撫胡林翼就是其中的典型,他們同在湖北當政,相互補充,又相互呼應。兩人分工明確,官總督負責思想工作——「虛己推誠」,而胡巡撫則專門負責地方上的gdp,使淮南保持了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清政府將他倆樹為榜樣,也不為過。《清史稿》給過他們中肯的評價,隆譽為「世故兩賢之」。「兩賢之」前加個「世故」,很有群眾公認、官方欽定的意思。

清朝督撫從來就是一副有你無我、有我無你的做派,而官文與胡林翼卻打破了這一傳統。按說,官文與胡林翼是兩種人;朝廷從一開始並不看好兩者之間的關係。而清政府派官文督湖廣,其用意就是派官文來監督胡林翼。胡林翼是堂堂正正的湘軍大帥,擁兵湖北,為朝廷所忌憚,生怕他坐大,特派官文來節制他。官文這個人,算不得好人也算不得壞人,骨子裡透著世俗的壞。此人好色而貪,有官而無文。

胡林翼雖然算不得清官,但若將其放在督撫這個圈子裡比較,胡林翼算是有格局的官員,為官一任「專意吏事,懲貪惡,任廉能,吏治蒸蒸日上」。胡林翼是士子出身,與生俱來的文化體氣,與粗人官文並沒有多少共同語言。兩人之所以能夠做到同聲共氣,是因為他們懂得,與其計較長短,莫如攜手共進。有個故事:官文娶了一房小妾,這妾有天過生日,官文印發了請柬,逢人則遞。清朝官場,有三節兩壽的通例,端午、中秋、年節與領導本人、領導夫人生日,下屬吏員必送禮金。問題是兩壽只是侷限於領導本人與第一夫人,其他二奶或者小三,不在此例;而官文是給小三、小四做生日了,他在請柬上寫得模糊,只道是夫人生日,沒說是幾夫人。到了飯館,許多官員憤然離席。比如某副總督級人物,聽說官總督是給小三做酒,「方伯某大怒曰:‘夫人壽辰禮應慶賀,今乃若是!吾為朝廷二品大員,烏能屈膝於賤妾裙帶之下哉?’」兀自走人;分管政法的廉訪使某,分管監察的按察使某,也都是「繼之以罵,紛紛索回手版」,把自己交了的紅包再要回來。胡林翼也來了,別人認為胡林翼不清楚底細,其實他早就知道。但是他昂然入席,並奉上紅包。官文「幾遭大辱,得文忠乃保全體面」,讓他內心暖暖的。

與眾多官員瞧不起官總督的寵妾不同,胡林翼專與其寵妾搞關係。他叫母親喊官總督之小三來打牌搓麻將,並叫母親認她做乾女兒;這寵妾就喊胡林翼大哥,喊胡夫人大嫂。胡林翼反賄賂反得厲害,卻對官文大行賄賂,有說每月一千兩的,有說一年十萬兩的,「歲糜十萬供之」。不管說法口徑多不同,胡林翼給官文大筆銀子,那是無疑義的。在官文看來,既然胡林翼滿足了自己對聲色貨利的喜好,自己贊同他的軍政主張,也算是禮尚往來。於是,胡林翼大刀闊斧厲行改革,穩定湖北局勢,從而在同太平天國爭奪長江中下游地區時處於有利地位。

督撫從誕生之日起,就帶著權力鬥爭的氣息。國家承平日久,對於地方而言並無多少軍務需要打理。若無軍務,貴為封疆大吏的總督豈不成了擺設?不甘寂寞的總督就會想辦法從巡撫手裡分權,干涉所在省份的人事、財政與司法。巡撫既受其節制,決不能直接抗拒,於是,只有私下裡祭起神通,間接抵制。以此,勢成水火,禮尚往來,同城督撫不鬥起來叫不正常。身為當家人的皇帝又豈有看不清的道理,但他仍欲維持這個局面,不輕易更動。

我們要知道,中國傳統政治的理想狀態是在君主專制下施行絕對的中央集權。地方上如果只設有一個最高長官,行政效率雖然高,但地方權力會不斷地凝聚增大。如此一來,也必將會對中央政府造成壓力。小則對中央政令討價還價,大則稱兵作亂。防止地方權力的集中,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打散或混淆地方權力,讓地方長官都不能獨大。於是,一省已設巡撫,再給他配個總督,讓他倆互相鬥一斗,耗一耗,既相互節制,又相互促進。皇帝以中央政府的穩定而犧牲地方行政效率,又何嘗不是一種無奈之舉?

12佐貳官

職務低的要聽從職務高的指揮,一級管一級,這就是府衙的遊戲規則。佐貳官是相對正官而言,其意在於輔助。按照職級效能來劃分,州縣的體制架構可依次劃分為六個等級:知縣(縣令)是第一等級,其次是佐貳官、屬官和教職、雜職、吏屬、胥役。在這六大等級中,只有佐貳官、屬官和教職、雜職才能真正算得上是知縣的左右手。

佐貳官是縣丞、主簿。縣太爺(知縣)是一縣之主,負責縣中的大小事務。在一縣之中,知縣雖然是列位爺中的「太爺」,但是面對沒完沒了的縣務,光靠一個人戰鬥是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的。所以知縣也需要副手的協助,這就是佐貳官的作用。這些佐貳官也是進入行政序列的朝廷命官,具有正式的國家公務人員身份。

一個知縣處理好與上級官員的關係固然重要,畢竟上級官員具備左右自己命運的權力。有了上級這層關係,知縣就可以在體制內擁有更大的自由度和上升空間。但是在處理與上級關係的同時,知縣也不能完全無視佐貳官的存在。兩者之間尊卑有別,正從有序。比如清代定例:佐貳官不準擅準詞訟,不得擅系犯人算功。可是對於知縣來說,對上級領導還可以欺瞞一些事情,但是對於佐貳官很難欺瞞。他們是一個屋簷下辦公的同僚,在很多時候是知己知彼的。如果他們的關係協調好了,對大家都有好處。如果關係處理不好,爭執起來,往往會落得兩敗俱傷,對誰都不好。

雖然知縣與佐貳的關係好壞關乎彼此的利害,但一為正,一為副,彼此地位有一定的差距。從自身利益來看,副職的總要屈服於正職,但為副者有可能謀為正,取彼以代之。這樣就使知縣與佐貳之間的關係帶有一種權力博弈的意味在其中。

在官缺有限,不可能隨意增加的情況下,有人佔據官位,另外一些人就很難得到,甚至得不到;而得到的可能是官位有缺,或將之趕下官位。這也就容易引起緊張和衝突。早在戰國時期,就有人將官位比之為楊樹,認為楊樹「橫樹之則生,折而樹之亦生。然十人樹之,一人拔之,則無楊矣。且以十人之眾,樹易生之物,然而不勝一人者,何也?樹之難而去之易。今雖自樹於王而欲拔者眾,子必危矣」。一個官位,多人競爭,必然給佔據官位者帶來威脅。對知縣來說,其所佔據的官位,來自同僚的威脅是存在的。對於佐貳來說,知縣去任,雖不能保證自己榮升該職,卻有可能謀得署任。「今佐領官所在貪肆害民。正官有缺,必令署事,入門即徵租稅以圖加收,日夜敲撲,急於星火,俗言署印如打劫,非虛語也。」有此發財致富的機會,佐貳官豈不垂涎,而正官又豈肯失去此缺。佐貳的機會在於正官有缺,故去掉正官是其所願而正官意在保官或升官。在佐貳有覬覦知縣之心,知縣有嚴防佐貳之心的情況下,彼此關係相當微妙。

縣丞和主簿作為輔佐知縣的官員,也就相當於副縣長。為了與知縣的「縣太爺」區別開來,民間將其稱之為「二爺」。他們協助知縣處理縣中的大小事務,並且經常代表知縣直接同老百姓打交道,因此他們是地方體制鏈條中的重要一環。縣丞的職級效能大小並不是統一的,這和他執掌的領域有很大的關係。縣丞職級效能大小不僅跟自身的能力有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主管縣令的收權和放權。通常一個縣令的執政風格、執政能力及其對佐貳官的信任與否,都會影響到縣丞職級效能的多少,究竟是實職還是虛職。雖然說佐貳官在一縣之中的位置僅次於縣令的,頭上也頂著朝廷派發的正八品官銜,但大多數時候只是一個虛職,縣令多半不需要這個分割自己權力之人。

在行政實踐中,佐貳官還可能擁有超越典例的其他權力,如徵收錢糧、勘驗命案以及受理詞訟等。佐貳官的實際權力與其駐守地點密切相關。比如說一個縣丞如果只是駐守在縣城,自然就會受到知縣掌控,也就有了「閒曹」「冗官」之嫌。但是,縣丞如果有機會分駐縣內其他衝要關津之處,那么他就擁有了自己的一方分轄區域,而且有權稽查辦理轄區內盜賊、匪徒、賭博、鬥毆、私宰、窩娼等事。這樣的話,縣丞就能夠獨當一面,具有承督盤查親民之責,實際上可發揮一個次縣級行政管理單位的功能。

但是知縣很少給自己的副手這樣的機會,自己的地盤自己做主,絕不假手於人。雖然佐貳官也是朝廷命官,但並不是州縣官自己挑選出來的心腹。州縣官員寧願佐貳官在地方權力系統中扮演跑龍套的角色,也不願意給他們多少戲份。在實際工作中,一個知縣寧願將權力交予胥吏,也不願意交予佐貳官。如果佐貳官與書吏之間發生矛盾,知縣通常會偏袒自己的書吏。清朝雍正時期的河南總督田文鏡曾就這一現象說過:「更有一等不肖上司,一聞屬員與自己書役作對,外則笑顏可掬,極口讚揚,而內則挾恨懷仇,代為報復,並有愚魯而直率者即形諸顏色,口角之間不責己之約束不嚴,而曰屬官目中無我。」

雖然知縣與佐貳官之間有正副之分,卻並不在一個行政體系之內。比如說州縣衙門是以印官為首,所屬外而有書吏、衙役,內而有幕友、家人。也就是說在同一層權力結構中分佈著不同的權力管道,使知縣與佐貳官之間形成牽制之勢。

13清流

這個世界有它的兩面性。生於濁世,必然會嚮往清明之境。有濁流,才會有清流。

東漢末年,宦官專政將帝國的政治生態拖入黑暗地帶,也人為地損毀了官僚體系。國家選拔人才,都要按照他們的愛憎行事,這嚴重侵奪了士人的上進之路。這一時期,整個國家的太學生已發展到三萬餘人,各郡縣的儒生也有很多。清高的儒生士子以為自己早就學成了文武藝,懷揣著「貨與帝王家」的人生理想,做好了待價而沽的準備。但現實與理想的差距太大。在理想世界裡,他們以為自己無所不能。而現實卻讓他們處處碰壁,上進無門。沒有平臺就沒有話語權,他們只好與那些在體制內混得並不如意的官僚士大夫們走到一起,形成一個龐大的官僚士大夫反宦官專權的社會政治力量。有人說,他們能夠不向體制內的惡勢力低頭,實在是難得,猶如流淌過濁世的一股清流。

對於「清流」者而言,既然不能形成潮流,也無力迴天,只能私下裡扎堆「激揚名聲,互相題拂;品核公卿,裁量執政」,是謂「清議」。若整個社會濁浪滔天,「清流」一詞便顯得格外刺目,讓這世上一雙雙貪婪的眼睛睜不開。漢末清流主將範滂與中常侍王甫辯詰,引用孔子的話,說「見善如不及,見惡如探湯」,自己「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汙」。作為一個「清流」,要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努力追求善良的東西,避讓邪惡的東西。

「清流」不是潔身自好,而是匡正於「道」。這個道是士之生存的根本,遠超過具體儒士的個人生命。正因為如此,範滂才會發出慨嘆:「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蹈大戮。」也就是說,以前人們循善,只是為了實現個體生命的價值。而今日循善,就要有犧牲自我、成就大道的思想準備。中國古代士人心中都不失清流理想,這就要求他們在道德操守上極重廉恥。一個讀書人,一旦被清議視為「不入流」,視為「寡廉鮮恥」,就信義全失,無法立足士林。在儒家眼中,道既代表一種形而上的終極價值,又代表個人道德修養的至高境界,同時又是修、齊、治、平的手邊規則。可以說,這個道是士之生存的根本,遠超過具體儒士的個人生命。

「清流」以善惡之分表明了自己的理想,又以聖賢之道規範了自己的修為。如果一個「清流」之士僅僅滿足於小我的再造,顯然是不合格的。這裡有一套「清流」人士的基本標準——「清流諸公,居廟堂,則勤勉朝政,提攜直士,用儒家大義,督促天子循道行事;處江湖,則指撥朝政,品評公卿,用自身的人品為世人樹立楷模。」

在明代官場之上也有所謂的「清流」,其組成人員是以東林黨人為代表的言官。黃宗羲《明儒學案》裡說:「天下君子以清議歸於東林,廟堂亦有畏忌。」由此可見,「清流」在明朝中前期還是個褒義詞。顧炎武《日知錄》裡對其有正面形象的描述:正義凜然、是非分明、決不騎牆。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被朝廷革職還鄉的顧憲成在常州知府歐陽東鳳和無錫知縣林宰的資助下,修復了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然後邀請了一幫名人學士在其間講學。在講學之餘,他們往往會對萬曆年間的時政和權力集團的首腦人物展開點評,他們的言論被稱為清議。這種緊扣時政的講學活動,在當時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一時之間成為一種社會風尚。在朝在野的各種政治勢力都參與到活動中來。這些人以東林書院的東林派為核心,時人稱之為東林黨。

「清流」由褒而貶,不是簡單的失勢問題,而是他們的性質已經發生變化。前期的「清流」,是以身作則、殺身成仁的信仰集團;而後期,「清流」已經轉型為「殺他人之身成自己之仁」的利益集團。這些人既不肯與官場的邪惡勢力水乳交融,也沒有勇氣革故鼎新。當然他們也希望化紙上談兵為點石成金,但始終找不到一個釋放的出口。在他們看來,個人名氣要比朝廷社稷來得更為實惠。他們認為,只有自己先立好身、立好言,才有資格去為官家效力。

在野的「清流」少了體制枷鎖的束縛,自然可以做到身心解放。但那些置身於官場中的「清流」,他們的境遇只能用一波三折來形容。明朝重臣張居正對待那些「清流」下屬有他自己的一套理論。他認為,天下之賢,天下用之。他很少起用那些喜歡逞口舌之快的官員,也不喜歡官場上所謂的「清流」人士。

汪伯昆和張居正是同年,同年就是在科舉考試中跟自己同時打進排行榜的人,是在同一年同一科中舉的哥們兒。同年對於官場中人來說是最鐵的關係,就像我們現在的同學。通過科舉出身的官員,一般都有幾百個同年。

汪伯昆在湖北當過幾年巡撫(省長),一直是地方行政大員。張居正當了首輔之後,就把老同學從地方調到北京當了兵部左侍郎。汪伯昆走馬上任以後,張居正就交給老同學一項任務,讓他巡視整個西北的軍事設施。汪伯昆巡邊的第一站就是薊遼。當時的薊遼總兵是赫赫有名的戚繼光,此人也是張居正的朋黨成員。汪伯昆到了薊遼之後,既不去聽彙報,也不與當地的負責人交流工作事宜,卻跑去和當地的文人學士們在一起吟詩作賦。張居正知道後對老同學十二分地不滿意,原以為老同學會拿自己交代的事當回事,不料卻被放了鴿子。

汪伯昆返回北京後,給萬曆皇帝寫了一份奏章,彙報他視察邊境軍事的情況,字斟句酌,是一篇非常優美的散文。張居正看了奏章以後,只批了八個字:「芝蘭當道,不得不除。」意思就是蘭花芝草,都是好花好草,可偏偏生錯了地方。既然長錯了地方,那就要毫不客氣地剷掉。汪伯昆既然想當一個優秀的詩人,那就應該到詩歌協會去。兵部是研究軍事的地方,不是文人吟詩作賦的地方。汪伯昆這個「清流」官員就這樣被自己的老同學罷了官職。

在張居正看來,像老同學汪伯昆這樣文章寫得漂亮,說話水平趕超專業主持人的清流言官,不過是官場上好議論、好爭鬥的無聊文人,辦事不足,敗事有餘。張居正是一個官場實用主義者,他用人只看中兩點,一是真正是有才之人,二是會做事之人。他寧用穩重之人,也不要那些過於極端的所謂人才。因此,張居正當朝十年,對於那些開書院,以及借書院講學之名,而有事沒事議論朝政的所謂清流,非常反感,他曾經有過封殺書院抄了清流人士老巢的舉動。說的比唱的都要好聽,還要我們這些實幹家做什么?

《明史》稱:「居正憚瑞峭直。」就是說張居正也害怕下屬裡面出現一根腸子通到底的耿介之士。在他看來,清流人士做事實在過於極端。而極端是為官之人所忌的,中庸才是真正的王道。好人不一定就能當個稱職合格的好官。對於張居正來說,好官的標準只有一條,那就是上讓朝廷放心、下讓蒼生有福。而清流人士做官有自己的一套原則,也有自己的侷限,那就是沒器量;雖然有操守,但同時又缺乏處事的靈活性。

待到明朝末年,清兵入關,那些熱衷於高談闊論的「清流」表現更是令人大失所望。他們高舉著道德的旗幟,其中哭著喊著要赴死者多,而真正的救國者少。那些滿口大義的「清流」面對後金的虎狼之師也只能低下並不高貴的頭顱,他們中的大多數已經做出妥協,脫下舊服換新袍,帶頭「剃髮易服」。這難免會讓人想起,這個搖搖欲墜的帝國曾經湧現過於謙那樣的「清流」。放眼朝堂內外,大多是面對外敵束手無策的文弱書生,誰還願意為這個國家去粉身碎骨?誰還願意將「要留清白在人間」作為自己的人生理想?

錢謙益就是這幫「清流」人士中的代表人物。清兵入關,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南明弘光小朝廷,錢謙益的青樓知己柳如是支援錢出任禮部尚書。不久清軍南下,弘光朝覆亡,柳勸錢與她一同投水殉國,錢卻以「水太冷,不能下」為由不肯,反而在清兵入南京時率先迎降,做了清廷的禮部侍郎。

外敵襲來,「清流」的精神氣節竟不如「青樓」。如此對比,令後人唏噓不已。這時候的「清流」人士,早就用自己的實際行動顛覆了當初的氣節精神。道德成為某些讀書人走向朝堂的敲門磚,儘管這塊磚已經碎成了渣。所有人都在問同一個問題——衛道何益?

14官商

中國有一句老話「富貴險中求」。在古代的商業環境中,商人們險中求來的並不是大富貴,只是賺些活命之資罷了。大的富貴只能在權力系統中尋求。

正因為如此,才有了官商這個共同體。官商,一半是權力,另一半是經濟勢力,是權力與經濟的畸形結合。買賣關係是官商結合的基礎,是一種赤裸裸的權力尋租,是權力集團的社會效益,與市場經濟的平等契約精神沒有多大的關係。官商的出現,使社會商業完全成為一種特權者的遊戲,生產經營並沒有按照商業定律在執行。古代政治制度放大了這種以官商關係為基礎的行為,這樣就等於打破了正常的市場規則。

在秦朝統一之前,商業雖然不是社會結構中的主流,但還是足夠發達的,所謂的商業網也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等到秦始皇統一天下,商業活動受到了權力集團的抑制。

在兩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時代,這一傾向也是反反覆覆。尤其是在漢武帝時期,抑商政策達到了巔峰。在當時但凡能夠盈利的行業基本上都被權力集團所控制。

中國封建時代是典型的官本位社會。權力集團作為國家政治勢力的代理人,他們手中掌握著生殺予奪的權力。為了實現集團利益的最大化,他們會選擇將權力直接兌換成財富。商人地位處於「四民之末」,由於其社會地位及其在權力結構中的不穩定性,使得自己的利益無從保證。他們既要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又要承擔買賣虧本的風險,另外還有各級官府的盤剝、地方黑勢力的敲詐和掠奪。為了亂世求得生存,他們就要在權力集團中尋求庇護。因為只有權力才能超越經濟力量。而這種庇護就是一種利益的交換,我出錢、你出權,然後謀取利益再共同分割。在商人們看來,要想獲取更大的利益,就要奉行「是官當敬」遊戲規則。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那些口袋鼓鼓的富商大賈就有「遊諸侯」「交將相」的光榮傳統。一個商人要想立足於規則大於法制的社會,肯定要用手中財富尋求權力的庇護。有了權力的保駕護航,商業在盛唐和南宋時期都曾經有過輝煌的時刻。到了明正德、嘉靖以後,商人的地位有了明顯改觀,國家允許商人子弟進入官家的權力系統,這樣就打破了長久以來不許商人子弟入仕為官的禁錮。隨著商人子弟不斷進入官場,其家族的社會地位也逐漸抬高。而這些進入權力系統的商人子弟,又憑藉著手中的權力反哺商業。這樣就使得官商一體化愈演愈烈,權力與財富一起水漲船高。

沈萬三是元末明初影響力最大的商人,民間流傳一句諺語:「南京沈萬三,北京枯柳樹,人的名兒,樹的影兒。」江南士民反抗元朝之時,江南一帶眾多漢族富商地主都給予積極的支援。對於這些豪族鉅富們來說,這無疑是一場財富的輪盤賭。沈萬三先是資助張士誠,幫助他購糧擴軍,後又投靠了更有勢力的朱元璋。出身草根的朱元璋廣泛吸納這些富商進入權力系統,甚至與他們稱兄道弟。沈萬三就是最重要的金主之一。民間有傳說,他與朱元璋曾經結拜為異姓兄弟。

南京城原有十三道城門,南門又被稱作聚寶門,據說這段城牆是由沈萬三所築。朱元璋定鼎南京之初,國庫空虛,就讓沈萬三出資修築東南諸城。為了討得新主子的歡心,沈萬三不惜花重金買寵。結果皇家出資建造的西北城還沒有建造成形,沈萬三的東南城就已經提前竣工了。築城還不夠表達自己的忠心,沈萬三又獻出進貢龍角、白金二千錠、黃金二百斤、甲士十人、良馬十匹,並在南京城內投資興建廊廡酒樓。帝國上下對沈萬三此舉無不稱頌不已。可是這一切卻觸痛了一個人的敏感神經,這個人就是朱元璋。這個出身草根的皇帝,似乎對權貴有著天生的敵意。他憤怒地喊出:「匹夫犒天下之軍,亂民也,宜誅之!」

明末《雲焦館紀談》說得更加具體,朱元璋和沈萬三約好同時開工,結果被沈萬三搶先三天完工。在慶功會上,朱元璋舉著酒杯對沈萬三說:「古有白衣天子一說,號稱素封,你就是個白衣天子。」這句話表面上聽著像是誇獎,可話裡已經隱隱透出了殺機。大明江山豈能容許兩個天子並存於世?

朱元璋對商人有著天生的敵意。他應該是中國歷史上最仇富、最歧視商人的皇帝,沒有之一。朱元璋的邏輯來自小農的利益計算方式,簡單而現實,他認為:沈萬三既然有養活軍隊的龐大財力,那么他就有發動叛亂的可能性,即使沒有叛亂的現實行為,也應該將其列為打擊的物件。

當剪滅豪族成為帝國的戰略之後,沈萬三也就此走到了命運的終點。在此之前,他已經從朱元璋的一系列鐵血政策嗅到了撲面而來的風險氣息。為免樹大招風,沈萬三主動將偌大的家族資產分割為四戶。沈家有人被舉薦到京師為官,沈萬三總會找各種理由推辭:「臣等田地家財都是上位保全底,又蒙賜俸,難以消受,敢辭。」沈萬三希望用財富為當權者分憂解難,也藉此利用皇權為自己的財富之路保駕護航。可是他哪裡曉得,他的這種做法,不但沒有博得朱元璋的歡心,反而適得其反。

財富散發出來的光芒是朱元璋這個帝國的當權者無法容忍的。任何時候,壟斷都是要付出代價的,無論是權力的壟斷,還是財富的壟斷,高利潤往往會伴隨著高風險。沈萬三被安了個「莫須有」的罪名,充軍雲南。

15寄生人群

在中國古代,社會各階層有著巨大的鴻溝。在上等階層和中等階層之下除了富人和奴僕,還有一些身份模糊的人群,在這裡我將其稱之為社會人群的「第三層」。因為這些人並不處於民間社會的最底層,下面也許還有第四層、第五層。為了能夠佔有極少的一部分生存資源,「第三層」中的很多人合法地或是不合法地依附於特別富裕的和有權勢的人。我們也可以稱其為「寄生人群」。

明朝中晚期,一個農民如果交不起賦稅,他可以把原用於交納賦稅的錢物以及地產所有權交給當地的某個鄉紳,這樣就可以免除賦稅。這些人不光可以在賦稅冊中把那塊土地勾銷,還能夠接受那塊土地的地租。當然地租通常是低到不能再低。

這樣對於這塊地的前任所有者(現在是他的佃戶)來說,與早先不得不交賦稅的狀況相比較,他們的負擔要輕鬆許多,不過生活質量卻不見提高。在這裡我要提到一個詞「依附」。「依附」的基本意思,是為獲得某個官僚的保護而交出土地和勞動。「依附」意味著尋求一個身在官籍的鄉紳家族的保護,因此它與簡單地自賣為奴有些不同。後者稱之為「賣身」。「賣身」階層依附於另一個人是以提供食宿為交換條件的。

一句話概括,「依附」意味著財產所有權的轉移,「賣身」則代表勞動的支付。一般說來,一個人為僱主幹活兒的時間越長,那么被奴役的程度就越深。而短工則是根據日工作量來支付工錢的。比如說晚清時期,在江蘇武進縣佃戶是世襲的。而離它不遠的無錫,主僕關係則相當靈活多變。實際上,許多無錫的奴僕就像一種職業的家僕階層,在全國各處受僱。據說在晚明的北京城,大多數豪勢人家的傭人中至少有一個是來自無錫的奴僕。

大多數被僱用的勞動力被認為是奴僕,他們受僱的條件包括一種債務奴役,有時叫作「佃僱」或「佃傭」。因為這家的主人可以抵押他的勞動力或其家庭的一個成員以換取穀物和銀錢。對這種勞動者的工資我們可以從明朝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在江南使用的小學算術書中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在這個小學讀本中有一個問題是:「今有四人,來做工八日,工價九錢銀。二十四人做半月,試問工錢該幾分?答曰:一十兩一錢二分五釐。」那么一個勞動力一天的報酬就是兩分八釐。換句話說,在明清時期,在法律條文中僱工是從奴僕形式的「短期化」而來的。

明代的奴僕更接近於一種人的法律地位,他們中間有窮人也有富人,對其主家承擔特殊的或一般的契約性義務。人口或是通過買賣、收養、僱用和強制,或是通過結婚和投靠,而淪為奴僕。其義務、為奴時間和報酬,都不大相同。這些奴僕中有一種一般被稱作‘佃僕’的田間奴僕,幾乎占城鄉人口的五分之一;他們的奴役地位常常是限於地主的特殊義務,即使有被強制的情況,他們也很少被束縛於土地上,或很少完全附屬於主人。

在萬曆十六年(1588年)的一個法令中,短工被認為是良民,因此應以自願方式按計件或計時方法簽訂合同。而長工在法律上卻被視為「賤民」,對長工要支付收穫物的極少部分。他們像農奴一樣,生活的尊嚴被剝奪得接近於零。不能和一般老百姓通婚,不能參加科舉考試,而且在犯下同樣罪過時比平民量刑更為嚴酷。

實際上,在法律禁止非官僚家庭佔有農奴以後,收養開始成為一種依附關係的變相形式。許多「世僕」原來是一些孩子,被他們窮苦的父母賣給了那些願意收養他們的富有人家。這樣的「世僕」改從主姓,甚至有時還被列為家族的成員,不能與同姓的家族成員結婚。有的甚至到了這種程度:奴僕的主人常常是一個家族而不是一個個人,可以把「世僕」從家中拉出來像牲口一樣賣掉。但也有會混的「世僕」,他們把主人伺候舒服了,主人也就拿他們當自己人,這樣他們也就有了半獨立的身份,常常替主人擔任管事或莊頭。就像是宮廷太監的小小縮影一樣,這些「豪奴」通曉了主人的事務,因而他們可以倚仗主人的權勢,撈取個人利益。

16盜匪·打黑

1885年,張之洞在擔任兩廣總督時曾向中央朝廷打報告稱:「粵東山海交錯,民情獷悍,盜匪之熾,甲於他省。」

1898年,岑春煊在出任廣東布政使,陛辭時光緒皇帝囑咐他:「廣東土匪甚熾,到任後宜設法剿辦。」

而當時的《廣東日報》,在《說賊》一文中說:「今日廣東,賊之密佈如棋局,遍地皆賊,官無文武,皆以防賊為慮;家無貧富,皆以防賊為慮……翻閱省港各報,其內地紀聞一欄,紀賊之現象者,十事而六七。」

一個壟斷行業的壟斷利潤足夠高,就會引起社會各方勢力進場參與角逐。如果對於競爭的手段沒有任何約束,並且有些人對於競爭失敗的代價又估計不足,那么他們可能會選擇加入遊民行列,也就是「盜匪(黑社會)」的最初形態。這樣的人一般都是吃不上飯的窮人,因為他們貧苦的境況使得他們過分低估自己的生命價值;另外還有一部分人屬於經濟學中所說的「風險偏好的人」,他們會為了高額利潤而鋌而走險。這樣,在民間社會層面,那些低估生命價值的貧苦人群與那些偏好風險的亡命之徒就會達成合作意向。

當國泰民安,官家秩序趨於穩定,此時選擇出來當盜匪的風險就會大於當農民的風險,那么他們就可以脫下盜匪裝,華麗地轉身做自己的農民;如果災荒連年,戰禍不斷,那么當盜匪的收益就會大於當農民的收益,這樣他們也就可以利用盜匪的身份在亂世中求得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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