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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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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詩人出差

嗜酒者

寫給《正午》的話

我給那些想要寫作的年輕朋友的建議就是:離開家。

——保羅·索魯

通往寫作的路徑

文_何偉(peterhessler)譯_黃昕宇

1991年春天,我在普林斯頓讀大三時,選修了一門非虛構寫作課程,老師是約翰·麥克菲(johnmcphee)。那時,我讀的是英語文學,夢想成為一名小說家,因此也上了一些虛構寫作的課程。在那之前,我對非虛構沒什麼興趣,也從來沒有在校刊上發表過任何文章。關於寫作,我所喜歡的那些東西——人物性格、幽默感、營造場景氛圍——在傳統的新聞範疇裡似乎沒有位置。但約翰·麥克菲很有名,他在《紐約客》寫過許多題材各異的文章,從環保主義、體育到地質地理,都有涉獵。他幾乎每年都出一本新書。而他在普林斯頓開設的這門課程,口碑非常好,對年輕作家很有影響力,因此我報了名。

這堂課限定人數十六個,每週交一篇習作,麥克菲會親自批改。在我的讀書生涯中,從來沒有收到過這樣批改的作業。他用鉛筆批註,左手書寫,字跡很密;他把不合適的字眼劃掉,把需要重新組織的段落勾畫出來。他還在空白處寫下長長的評語。他從不打分——不同於普林斯頓的絕大多數課程,他的課是沒有成績的。但如果你已得到了麥克菲的關注,這些就無所謂了。常常是交上一頁三十四行的稿子,一週後發回來,有二十行都被畫上批註。有一次,我寫了350個字,其中80個字被標註出來,空白處還多了另外90個字評語。

這些評語也和其他老師所說的截然不同。「這裡頭可織不出錦繡來(youcan’tmakeasilkpurseoutofthis)。」在一個不可救藥的壞句子旁邊,麥克菲寫道。另有一次,我用形容詞和從句堆砌了一段話,他寫道:「把嘴裡那些小石子吐出來再說話。」在一篇人物特寫中,我在兩句話裡四次使用了主角的名字,麥克菲寫:「聽聽,這人的名字響得跟馬蹄聲一樣。變一下,多用代詞。」他有時候無比直接。有一句評論是:「這類東西囉唆得令人抓狂。」另一句很簡單:「拙劣的小聰明。」有時他只在空白處寫一個大寫的單詞,還加上了下劃線:「《新聞週刊》。」

第一次看見這個詞,我不太確定這是什麼意思。《新聞週刊》是好,還是不好?畢竟我父母也訂閱這份雜誌。於是在兩週一次的師生單獨見面時,我問他:「‘《新聞週刊》’的意思是,那是個好句子,還是個壞句子?」他很明確地說——不好,「《新聞週刊》」不是出色語句的標誌。在麥克菲的世界裡,傳統的新聞寫作是應該避免的,而非去效仿。

不過,有時候我也會受到表揚,他會在我作業的某些語句邊上寫道「沒錯」,或「啊哈」,或者「一個閃光點」。我第一次意識到,一個人的寫作完全可能兼具優點和缺點,關鍵在於找出自己的薄弱之處,並試著改善。我一直有重複詞彙和短語的傾向,但此前從沒有老師留意到這點。在某一份習作的末尾,麥克菲寫道:「你必須注意你的段落寫作,去掉不必要的重複,讓敘述更緊湊。你要仔細審讀你的作品,檢查出那些散落在各頁中的重複。你完全有能力自己完成。」

在那堂課上,我第一次意識到,寫作真的是一門手藝。我們總習慣把優秀的寫作當成一種天賦,有時人們會說,寫作是不能教的。但事實上,每一個優秀的作家都曾經很糟,都曾寫出充滿缺點和惱人瑕疵的平庸文字。他最終獲得成功是因為他找到了讓自己進步的方法。麥克菲的課程結束後,他的話一直伴隨著我:「你完全有能力自己完成。」作為一個寫作者,我必須依賴自己;我不能指望編輯或其他人來幫我改進自己的作品。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麥克菲的評論促使我在寫作時大聲朗讀自己的作品,因為這能幫助我避免重複。這也使我得以傾聽行文的節奏:當我聽到自己正在寫的文字時,我對一個句子如何與下一個句子相互作用、一個段落如何受到前後部分的影響,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大聲朗讀的習慣一直持續到現在——當我寫作時,我時不時地朗讀出聲,並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改。(正因如此,我只能在房門緊閉的屋子裡獨自工作。我無法在咖啡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寫作,否則會打擾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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