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長在中國,都覺得墮胎不是什麼了不得的大事,墮胎問題從未引起過特別的關注和激烈的爭論。但是在西歐、北美那些有宗教信仰的國家,以及那些社會習俗跟我們不一樣的國家,關於墮胎的爭議就非常多,在歷史上也有過非常嚴重的爭議。
在美國,最早有一位女權主義者鼓吹推動墮胎合法化。墮胎在美國原本是非法的,屬於刑事犯罪,這一觀念來自以宗教信仰為依託的社會習俗。有的宗教的教義認為,胚胎進入了母親的身體就是一條生命。從宗教教義來說,這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所以五個月以上的胎兒如果被引產的話就要算謀殺。而中國人的觀念是不一樣的,中國人一般認為,孩子在出生之前還不能算是人。所以在中國會出現引產七個月、八個月的胎兒的情況,這並不被認定為謀殺。
在沒有有效避孕方式的時代,由於法律不允許墮胎,人們都覺得很恐慌,這條法律使得性交成為了一件後果非常嚴重、非常恐怖的事。那時的人們沒有選擇的自由,也不會有心情好好享受性快樂,因為一不小心就會懷孕,懷孕就得把孩子生下來,不可以墮胎。那些想生孩子的人還好,不想生孩子的人簡直視性活動為惡魔,做愛時就像頭上懸著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
人究竟能不能夠去墮胎?人應不應該有墮胎的權利?在長期論爭之後,人們才爭取到這一權利。女權主義者一直堅持認為,女人應該有選擇生育和不生育的權利。女性意外懷孕,應該有墮胎的權利。在美國,墮胎這件事一度是非法的,直到1973年墮胎才合法化。墮胎合法化之後,關於墮胎的爭論沒有止息,一些反墮胎人士在墮胎診所前設定糾察線,阻止醫生去上班,威脅醫生,甚至向墮胎診所投擲炸彈、槍殺做墮胎手術的醫生。
20世紀70年代中國開始搞計劃生育,大規模的避孕措施和墮胎手術在全國範圍內展開。研究中國的生育文化時,我心中暗暗慶幸,幸虧中國歷史上沒有過墮胎違法這樣的法律,沒有反對墮胎的社會心理。如果大眾特別反感墮胎、反對墮胎,中國的計劃生育怎麼施行?根本沒有辦法施行。這也是一種文化差異。當然,西方國家早已實行了墮胎合法化,這一舉措使得墮胎就像一個一般的手術,既非犯罪,也不違反習俗。如果需要做人流的話,去醫院掛個號,花點錢,就可以做手術了。
在墮胎現象中還有一個按性別偏好選擇性墮胎的問題。雖然中國人從未有過源於宗教觀念的墮胎禁忌,歷史上中國人從未認為墮胎是違法犯罪,也從未有過這樣的習俗和想法,但是我們有選擇性墮胎現象。中國幾千年來一直都有重男輕女的習俗,因此在計劃生育政策限制生育數量後,社會上出現了嚴重的選擇性墮胎現象。如果沒有選擇性墮胎,就無法解釋我國性別比持續升高的現象。我國的出生嬰兒性別比遠遠超過正常範圍的上限,達到了一百二十的高峰。而且,這個數字還持續了很多年。人口專家指出,我國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已經嚴重失衡。在出生嬰兒高性別比持續了幾十年之後,中國不可避免地面臨著適婚年齡男性人數比女性人數多出數千萬的局面。性別偏好墮胎把女嬰流掉了,許多人千方百計通過非法b超得知嬰兒性別後把女嬰給流掉了。這種選擇性墮胎規模不小,屢禁不止。儘管政府明令禁止選擇性墮胎,但是人們還是想盡辦法破壞規矩,最終釀成了性別失衡的後果。此外還有人採用有性別偏好的養育方式,比如,同樣是孩子,男孩病了會精心救治,精心呵護;女孩病了就不積極救治,讓她因疏於照料死去,這種不平等的養育方式也與性別比偏高不無關係。
從社會學和計劃生育的角度看,我們要感謝中國社會的習俗和觀念裡從未有過強烈反對墮胎的想法。計劃生育搞了幾十年之後,中國少出生了四億人,這是值得慶幸的。但是我們的問題在於走向了另一個極端,把墮胎太不當一回事了,導致中國出現每年墮胎一千三百萬例這種令世界震驚的數字,在全世界的墮胎總數中我們佔據了相當大的比例。大家太不在意了,太過輕視、忽視墮胎對身體的損害了。墮胎不僅會造成一時的身體損傷,還會造成習慣性流產。頻繁墮胎會對婦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多負面影響。其實這種傷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想做,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有很多安全可靠的辦法可以避免懷孕。大家應該更加重視墮胎對人身體的損害,而不是用輕描淡寫的語言給人留下墮胎無足輕重的印象,忽略它對身體的巨大損害。女性要更加謹慎,認真對待,更加關愛、珍惜自己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