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citizen/citoyen一詞實際上形成於18世紀,它指的是英、法、美各國那些享有個體自主性和參政權,並結合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公民。用拉吉羅(guidoderuggiero)和雅諾斯基(thomasjanoski)的說法即是:「在公民意識產生之初,所有束縛人的自由平等的社會障礙都已被清除。」公民意識的萌發是一個與公民們在政治、經濟、司法和文化上具體實踐同步的過程。
與之有所差別的是,後起的德國更重視血統和集體精神。citizen/citoyen一詞到了德國,如果要突出強調原詞的政治性,在德語中通常就要用volk一詞來表達,而volk實際上相當於英文的nation,指的是具有血統關係的人民全體,抑或民族的意思,這就與強調個體自主性的公民概念有很大不同了。
日本比德國還要落後。明治初期,日本啟蒙思想家已經從英、法、美引入了citizen/citoyen的概念,雖然譯為「國民」,強調的也是「天賦人權」、「四民平等」、「民為國本」和人人有參政權的思想,但19世紀末20世紀初,日本開始進入產業革命時期,再加上甲午戰爭和日俄戰爭的勝利,自由、平等、博愛的和平崛起觀念受到了嚴重衝擊,大批政治精英從德國強勢成長的經驗中看到了與列強爭雄的發展前景。於是,citizen/citoyen等概念開始被揚棄,「國民」一詞轉而與德語的volk和英語的nation相對接,主張國主民從的「國民主義」開始氾濫,血緣、文化神聖的觀念和國民與國家同體同構的「國民共同體」思想急劇膨脹,最終建立起以「忠君愛國」為原則的絕對主義政制,並一步步擁有了政治、經濟和軍事的強大動員能力。
國人最早引入「國民」一詞的時間,恰逢日本主流政治觀念開始發生轉變的19世紀末20世紀初。這時日本人對中國的看法也在急劇轉變中。經過甲午戰爭、庚子之變,許多日本思想家都已經在主張「脫亞入歐」,並認定中國不可救藥了。日俄戰爭以後,日本更是「產生了作為軍國稱雄世界的自負心理,視支那等為狗屁不如」。日本著名思想家德富蘇峰就明確認為,中國人不僅無國家觀念,且無獨立資格。
由此可知,中國人使用的所謂「國民」,或「國民意識」的概念,其實具有兩種含義:一種是現代西方的觀念,指的是享有個體自主性和參政權的公民;一種是軍國主義日本的觀念,指的是絕對服從國家需要的臣民。很顯然,即使是處處以「國民」代表為標榜的孫中山國民黨,也不會有誰認同日本人這種「國民」觀。但是,英、法的公民意識和公民權利的興起,是建立在高度工業化和城市化基礎上的,其公民身份是由市民身份發展而來的。以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程度,具有自治能力的市民階層尚未形成,公民意識及其權利又從何而來呢?
面對列強各國,特別是日本的擴張,中國的一切問題首先都與經濟落後聯絡著。據施堅雅、姜濤等估算,中國的城市化比例從1840年到1937年一直沒有多大改變,始終在百分之六七上下。而日本1895年就已經有12%的人口生活在超過一萬人的城鎮中了。1897年,其農業人口已減少到68.5%。1902年,日本初小入學率已超90%,基本上普及了小學教育。到1935年前後,日本全國有超過1/4的人居住在十萬人以上的城市中,城鎮人口基本上達到了全國人口的半數。
城市化水平低,農業人口占絕大多數,不僅意味著工業化尚未到來,而且意味著國民教育水平、知識水平、衛生水平等等一概很低,整體文明素質很差。這也難怪梁啟超等人在20世紀初就認定,國人不僅「腐敗墮落」,而且多自私、奴性、卑屈、依賴、怯懦、保守、巧滑、畏葸、骯髒、缺乏群體觀念和公德心,國家意識尤其薄弱。
全國人口絕大部分是農民的結果,影響到受過些教育、能夠出國留日的青年學生也不可能好到哪裡去。他們中一些人常因「放縱卑劣」,如在宿舍高聲喧譁,亂扔垃圾,隨地吐痰、擤鼻涕,長時間不洗澡,打架鬥毆,而倍受日本輿論指責。1905年,對此痛心疾首的陳天華甚至不惜以死發出勸告。他在所留遺書中慨嘆道:吾國不少同學「以東瀛為終南捷徑者,目的在於求利祿,而不在於居責任。其尤不肖者,則學問未事,私德先壞,其被舉於彼國報章者,不可縷數」,自己的死能否對這些人有所警醒呢?
有著多年留學日本經歷的不肖生也記述稱,東京神田區有中國留日學生千人左右,平均每天就有一件犯罪案發生,每月警署至少會抓到十來件賭博案和二十幾件嫖娼賣淫案。中國人的形象和名聲正因此而愈遭汙名化。
相比之下,當年凡赴日本考察或留學者,多對日本印象頗佳。1907年清廷兵部主事楊芾在日本各地走了幾個月後看到的,就是日本人教育程度高,做事認真、規矩並守法。其記述稱:「東京電車絡繹,自晨至夜半,來往不絕,行人稱便。車有黃色綠色紫色區別,各行地段,沿途設無數紅柱,粉筆標明某處停留場,以便陸續上下。登車買票,無論遠近,每人五錢……如擬往某處,而本車不能徑達,本車另給一單,在擬到之地名上,剪一小洞,可持此換坐他車,不再取錢……如不識路途,詢之路旁警察,無不詳晰指示。仍有電車案內人,在軌道旁指點。東人辦一事,即盡一事之責,大率類此。」遍遊日本,「目不睹悖義之事,耳不聞非理之言,問何以故,曰:法律嚴而一也。問盡人知守法律,又何以故?曰:教育普且早也」。
對國人的文明開化程度,人們當年看得一清二楚。問題是,現狀如此,如何能一步把國民變為公民,並承擔起愛國、建國的責任呢?
在這方面,梁啟超主張循序漸進,先行「開明專制」。康有為主張學歐美,先按財產及教育水平實行公民資格制。孫中山則想出了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路線圖,主張通過訓政訓練人民的政治能力,完成選舉縣官、議員,再推及各省選舉省長、省議員,最後選舉跨省的國民大會,頒佈憲法,舉行全國大選,成就建國大業。
現實是,中國的一切都還沒有變。祁老太爺從晚清到民國,一輩子只是納稅完捐,盡了一個國民應盡的責任,但國家一會兒換一個總統,一會兒復辟一個皇帝,一會兒成立一個國會,一會兒推翻一個大元帥……即使是南京國民政府北伐西討,漸漸削平了武力反抗的各地軍閥,大張旗鼓地宣佈通過了一個什麼「五五憲草」,一樣還是與他這個平頭百姓毫無牽涉。不管是孫中山一再許願過的國民權利,亦或是實行民主憲政理當具有的公民權利,祁老太爺等一點味道都沒聞到過。如今連政府都跑了,日本人來了,他不顧自己又有誰來顧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