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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錯案即錯:遲到的正義非正義(2)(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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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司法所的接待室內,劉豔華一杯杯的添著熱水,趙芬一句一句的講起那陳年的故事。

這個故事,趙芬不知道對多少人說了多少回,熟悉到每個時間點發生了什麼事情都記得精確,甚至每一個字都不會錯。

她一遍遍的說著,只要有人聽,她都不厭其煩的說。即使是希望微渺,即使是很多人說都沒有希望,她都在努力著。

劉豔華也聽過了無數次,可是,依舊沒有表現出不耐煩。她溫和的倒水,時不時的安慰一下趙芬,平息她激動的心情。

杜蘅專注的認真的傾聽著,時不時記上幾筆。

————

這起案件標註的時間是1998年7月。

趙芬的兒子鍾志強那一年二十一歲,從技工學校畢業,在離家十幾裡地的造紙廠上班,是負責機械維修的工人。拿著一個月二百多的工資,青春正盛,眼裡頭的未來都是閃閃發光的。

趙芬是第二紡織廠的工人,鍾志強自小在第二紡織廠家屬院長大的。他十幾歲的時候父親去世了,是母親拉扯他長大,鍾志強平時住在自己的廠子裡,週末或者倒班回第二紡織廠家屬院,回來看媽媽的。

家屬院鄰居林曉娜是鍾志強青梅竹馬的同學,她比林曉娜小一歲,在紡織廠子弟學校畢業也在第二紡織廠上班。幾乎是自然而然,鍾志強開始追求林曉娜。兩個人有歡樂,也有吵鬧;林曉娜很漂亮,自然也有別的追求者,女孩子飛揚的青春裡,一時間也不知道感情歸屬。

這所有的情節,都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到處都寫滿了理所當然……

無論是林曉娜選擇了哪個追求者,無論是鍾志強的感情歸宿到底是什麼,都該是這個大院裡最常見的感情故事,不該是寫出任何的離奇情節的。

直到那個週日的早上,林曉娜出門,再也沒有回來。

那個早上,鍾志強也是早起從工廠回到第二紡織廠家屬院,卻是他最後一次回家……

早上吃完早飯,七點十五,曉娜跟家裡人說著要出去玩一會兒,曉娜媽媽還叮囑著她,叫她八點半之前回來,跟她一塊兒去照相館照相。

曉娜開開心心的應著,小跑著到了家屬院不遠處的小樹林子裡。

七月的清晨七點多,已經是天光放亮。樹林裡不熱,最是適合青年男女談戀愛的地方。在這裡,曉娜有很多愉快的記憶。

此時,鍾志強騎著腳踏車從十幾裡地以外的造紙廠趕回紡紗廠家屬院。他沒有走常走的大路,從紡紗廠正門進去,再從一個偏門路過,拐進了小樹林的一邊。

「你這小子,繞來繞去的去哪兒呢……」

紡紗廠正門有老大爺在看門,他是看著鍾志強長大的,在他進門的時候吆喝他。雖然是這麼說鍾志強,老大爺也沒有去看住他。鍾志強進門的時候,大爺旁邊收音機里正在報時,是清晨的八點半。八點半開始,會有老大爺最喜歡的劉蘭芳評書。

鍾志強吹著口哨,擺了擺手,就當打了招呼。

鍾志強的手裡拿著一個銀手鍊。他昨天發了二百的優秀員工的半年度獎金,下班就跑到了工廠不遠處的商場買了這個手鍊,準備送給曉娜的。

他想著第一時間見到曉娜,送給曉娜。可是,他又害怕曉娜跟別的壞小子在一起——如果看到曉娜被別的壞小子糾纏,就打跑他們。

八點五十,馬上快九點了,曉娜還沒有回家。曉娜媽媽等的有些不耐煩了。她忍不住的下樓,打算去家屬院後面的小樹林去找曉娜。

然而,曉娜媽媽看到的是曉娜躺在地上,衣衫不整,額頭上汩汩流血……

曉娜媽媽嚇得目瞪口呆,一下子撲倒在地上。她倒下的時候,只看到一個人騎著腳踏車匆匆而過,那個人看起來那麼熟悉,是鍾志強。

鍾志強被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逮捕,他拒絕認罪,表示他沒有殺人和強姦,他甚至不知道曉娜已經死了。一年半後,鍾志強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強強他沒有殺人。那天他穿著工服回來的,他回來就要換衣服,他手裡頭還拿著準備送給曉娜的手鍊,說想去找曉娜,要把這個手鍊給她。當時曉娜已經死了,可是他都不知道,他還在滿心歡喜的要去給曉娜送禮物,怎麼可能認識他殺的啊……」

「強強一直都說自己是冤枉的,我知道我的兒子他肯定不會殺人的,他就是冤枉的……強強從來沒有承認過自己殺人,他一直在寫申訴狀,一直在申訴,他跟我說,他不要減刑,他就是要申訴。他是冤枉的,不是殺人犯,他要清清白白的出來……」

「曉娜媽媽只是看到強強路過了,就說強強殺人了,根本不是那樣的。沒人看見曉娜是被誰殺了,沒有人看見的……他們冤枉我的強強,強強是冤枉的……」

趙芬哭訴著。

劉豔華一次次的遞著紙巾,讓趙芬抹著眼淚。

沒有看到案卷,杜蘅也只是管中窺豹。但是,如果趙芬的敘述沒有問題,這個案子確實是有疑點的。

「趙姨,您冷靜點,我有點不清楚的地方,問問您……」

「律師,您說您說……」聽到杜衡這樣的話,趙芬滿眼是淚水,渾濁的眼中閃著久違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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