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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錯案即錯:遲到的正義非正義(2)(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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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姨,您說,您的兒子是被以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起訴的,可是,這判決書上寫的是故意殺人,沒有強姦罪啊……這受害者林曉娜到底有沒有被強姦?」

趙芬嘆息著,連連嘆息,又忍不住的抹淚兒:

「曉娜是被強姦了,一審二審的時候都說是被強姦了。後來發回重審了,又不說強姦了……因為據說,法醫檢查是強姦,但是,沒有找到那個dna,沒法比對,確定不了是強強強姦曉娜,就沒有說這事兒……」

杜蘅不由得皺眉。

「趙姨。您說,法醫檢查是強姦既遂的,對不對?」

「是啊。一審二審都說的,是強姦了……」趙芬道。

「八點半的時候,開門的大爺才見到鍾志強從正門進,他需要再從偏門出,才能夠到小樹林,對不對?從紡紗廠的正門,到小樹林需要多久?」杜蘅問道。

趙芬瞪大眼睛看著杜蘅,眼中變幻著驚喜,感動,她點點頭:

「是啊是啊,對的……正門是坐南向北開的,他要從南門進去,然後穿到西北側門,才能繞著家屬院的圍牆到小樹林的,這就算是騎著腳踏車也要個六七分鐘吧,我們大院還是挺大的,對吧華子……」

趙芬道,急切的尋找認同。

劉豔華點點頭:

「對的,杜律師很心細很敏銳。這個疑點,其實之前辯護的時候又被提到了。鍾志強最快能到小樹林的時間也就是八點四十;而曉娜媽媽是八點五十一二分下樓的,她到小樹林的時間,最多也就是十分鐘。也就是說,如果是鍾志強是真兇,他作案的時間也只有二十五分鐘,最多的也就二十五分鐘……」

這個案子,是轄區的懸案,其實,劉豔華等人也是熟知道內情的;在司法所工作,劉豔華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這些細節,她皆是明白。

杜蘅記在本子上,又不由得咬著筆:

「照您的分析,曉娜媽媽看到鍾志強其實是在九點十分左右。那麼,鍾志強從正門到路過小樹林是用了三十分鐘,那另外二十分鐘哪兒去了?沒有證人嗎?」

「強強說他的腳踏車掉鏈子了,他耽擱的時間是因為在修車子。他說那天挺高興,他就沒有好好看路,結果騎車子騎到了磚上,一個不注意就摔倒了,膝蓋也磕破了,衣服也破了,還流血了……他起來剛想繼續走,就發現車鏈子掉了,然後他修車鏈子,修完後車鏈子修前車鏈子,就耽擱了一會兒……」

趙芬解釋道。

二十五分鐘,很難完成強姦殺人的動作,如果趙芬沒有說謊,鍾志強很愛曉娜,不會上去就用強……

可是,顯然,從判決的結果看,法官的認定是沒有去理會這些不合情理之處的。

只是,杜蘅知道自己尤其該謹慎,不能輕易發表意見斷言——她只聽了一面之言,當事人的一面之詞幾乎都是不可能公正真實的。

「趙姨幾乎每個月都去市高院和市檢察院遞交材料要求再審,不過,一直都沒有批。前些年,趙姨一直在上訪,我們街道辦壓力很大,也去請法援的律師去申請過,不過也都沒批。律師們都覺得這案子有漏洞,不是鐵案,不過,也沒有新發現的證據去推翻以前的判決,就這麼拖下來了……」

劉豔華道,難得的,她看向趙芬這個給他們的工作帶來了很多麻煩的不穩定人士的目光,依舊是同情憐憫。

杜蘅點點頭,也知道趙芬的話是提示自己。如果答應趙芬,很可能徒勞無功——很顯然的是,趙芬並不能夠給杜蘅任何的律師費。

「我真的老了,我五十好幾了,我喊冤喊了十幾年,也真的喊不動了……前幾天,體檢,我是肝癌,是真的不行了……」

趙芬道,說著自己的病情,都很平淡。

這樣的不治之症,聽得杜蘅與劉豔華都是心驚。

「我的兒子。他在牢裡過了十七年零十個月了,他是冤枉的啊……我死了,就沒人管他了……」趙芬念念叨叨,可憐天下父母心。她及至現在,想到的是沒有人給兒子喊冤了。

「趙姨,這樣吧。您給我寫一份委託授權,我去會見一下您的兒子;再有,我去調一下當年的卷,我試試看,看看能不能幫到您……」杜蘅道。

這些是趙芬的希望,儘管杜蘅也不覺得有怎麼樣的希望,但是,這對她來說不過是奔波辛苦,能夠給趙芬以希望也是好的。

趙芬忙不迭的致謝著,在杜衡拿著的委託書上簽字。

「我們司法局可以出手續,做法援律師去辦,但是這事兒司法局不能出錢了。這一案子實在是援助太多回了……」劉豔華面露難色。

「不用了,我自己解決……」杜蘅道。兩千塊的法援的費用,沒有就沒有吧,杜蘅並不介意。

「我,我給您……」趙芬道。

杜蘅搖搖頭:「沒事兒,阿姨,我不要,您別多想了。您的事情,我試著幫您辦,全力以赴。」

杜蘅說的認真,趙芬感激的熱淚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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