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王文超便電話過來,告知了杜蘅他多方打探到的訊息。
報警人是莊志明,前天晚上他發現女兒聯絡不上之後給市局打電話,讓他們幫忙找他的女兒。許是莊志明的猜測與授意,市局並沒有與車健聯絡,溝通問詢。
通過手機定位等技偵手段,市局鎖定了藍灣美墅車健的新房是案發地,之後直接強制開門,門裡,是莊詩玲的屍體。
莊詩玲死於前天晚上,藍灣美墅的房間裡應該是案發第一現場。
之後,市公安局與莊志明家所在地的北市區公安局聯合辦案,認為車健有最大的嫌疑,便抓捕了車健。
至於公安局到底是有什麼證據,如何認定車健是犯罪嫌疑人,這些王文超不得而知。
「大致訊息就這些,也有些不是很靠譜的細節流言,估計也有很多謠傳……」王文超道。
「你聽說的都告訴我吧。」杜蘅道。「不管是什麼謠言,都說來聽。」
「有人說是預謀犯案,預謀完美,手段兇殘;不過也有人說是激情作案,案發很快,迅速結束了殺人的過程,所以沒有什麼很多的痕跡。謠言很多,事實不是很清楚,承辦案件的警察可能也會是守口如瓶的,打聽出來都訊息,也未必如實。」
王文超謹慎都說道。
杜衡思索著:
「雖然他們說的都不一定是很準確,不過聽起來有一點可以肯定:不管是預謀犯案也好,還是激情做案,總之,應該是證據不是很充分。」
「你這麼分析的話,似乎也對。那看來真的是因為莊志明的壓力,警察就抓人嗎?可是車健很可能是冤枉的。」
「我始終覺得車健是冤枉的,只不過我們現在知道的資訊太少,我在儘快的去辦理會見的手續,去當面問詢一下車健的情況。」杜衡道。
「那你是不是能幫忙證明車健的清白,替他洗刷冤情?」王文超問道。
普法教育任重道遠,即便是大學畢業,從事行政工作都王文超,也並能理解「疑罪從無」都原則。
「老同學,不是你想的那樣的了,按照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們根本就不負擔證明他是被冤枉的責任。只要警方的證據不齊全,他們的證據鏈不嚴謹,那車健就不會被定罪的。你放心好了,他不會有事的。」
這些話杜蘅說得很篤定。
春節假期結束,杜蘅已經開工。
因為趙雯要回家裡來住,杜蘅與父母溝通了車健的事情。杜蘅的父母極是通情理,都很支援杜蘅的做法。
「那個孩子,也許是選錯了人,走錯了路,但是怎麼看,也不該是會殺人的……他是沒有運氣,辜負了我們姑娘。不然怎麼會遇到這種事兒……」杜母念念叨叨,一邊安撫著家裡極是鬧騰,叼著狗繩過來要求出去遛彎的拉布拉多犬灰灰。
「現在就別說那個話了,不是給蘅衡心裡添堵麼?蘅衡啊,你跟車健呢有感情,願意幫他是情分。但是,你是律師,不能感情用事。我們幫他,該怎麼幫忙怎麼幫忙,但是千萬可別為了他觸犯法律。要真是他殺人了,犯罪了,辯護是行的,也別過界。」杜父謹慎的說道。
杜蘅點頭:「爸爸您放心吧,我有分寸的。我不會做違法的事兒。」
醫者不能自醫,律師行業一般而言也不建議為自己的案件代理,在情緒化的狀態中工作並不是一件高效率的事情。但是,杜蘅這一次很有信心去完成工作。
「要真是他殺了人……他也是我的當事人。」
杜蘅出門前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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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蘅開車先去機場接趙雯,二人一起去看守所提交會見的手續。
委託書,律所的公函,律師執業證一一上交。
看著杜蘅提交的材料,是要求會見車健,看守所的警察有些意外:
「你們這會見的速度很快。不過,現在不能安排你們會見的。」
「為什麼?」杜蘅不由得皺眉。
「嗯,能不能會見,我們還要請示上級。」警察道。「你告訴我聯絡方式,然後先回去等訊息吧。上級批准能夠會見的時候,我會通知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