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界有這樣一句話:案源就是生命。沒有案源那就是等死。我剛剛獨立執業,雖然收入大超實習期,但案子仍然少得可憐;拼命地在合夥人前賣力,才換得來他們忙不過來時的小案。這個月我只接了這一個案件。楊曉玲說她父親的案子可以按賠償額的百分之十提成給我。交強險能賠償十一萬元,超過部分就要看責任認定。也就是說,兩人間的責任劃分也關係到我的利益。如果能認定肇事方為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一切都會向有利於我們的方面發展。但這難度很大,除非有新的證據。想了一會兒,我關了電腦,出了律師事務所:與其坐而等死,不如主動出擊。
在出事的路口轉悠,我希望能找到車禍發生時的證據或目擊證人。聽說事發後,有一個人路過,他幫助司機攔了一輛計程車,還把沒知覺的楊海洋送到了醫院。一連幾天,我和楊曉玲穿行在夾雜著脂粉和滷貨味的海邊空氣中,走遍了附近的小吃店、洗頭屋、理髮店、修腳店,人們的回答都一樣:不知道。那是些此前我從未光顧過的地方,回到所裡,我累得像個民工。劉文良佩服我的毅力,但嘲笑我的做法,說還不如掛個橫幅,上書尋找證人云雲,他的話啟發了我。
第二天,我和楊曉玲真做了一個橫幅,「懸賞3·26事故目擊證人」。春風裡,那個橫幅就像一面旗幟,向路人傳遞著它要表達的資訊。我突然充滿了期望,我想會有人目睹事情的經過,我們的案件會因此出現轉機。雖然六點半有點早,但那些勤勞的人已經起床了。果然,看到這個橫幅,一下圍過來好幾個人,他們問起事故,更多的是關心賞金有多少。
下班後,我又陸續接到十多個電話,都聲稱是現場的目擊證人,但說得驢唇不對馬嘴,後來我乾脆不接陌生電話。
三四天過去了,仍然沒有任何訊息,過問的人日漸減少。橫幅上的字已經模糊,我的信心逐漸沒了,楊曉玲也是如此,一臉疲憊,後來我乾脆讓她別去,我一個人守著。
一天下午,我百無聊賴,和一個退休的老頭在路邊下了一下午棋。他棋臭得要死,幾乎每盤都會輸給我,後來我要走,他拉著我的手,非說再來一盤不可。我說我還有事,並指了一下樹上的橫幅。他說:「那你看我能不能給你做證?你讓我說什麼,我就說什麼。」他的話讓我心裡一動,但很快又打消了主意。薛懷讓認識那個人,並和他一起將楊海洋送到醫院。到法庭做證,法官、對方律師都會詢問,要是作假,幾句話就會露餡兒。讓老頭做假證,會坐牢,打死我也不能幹。每個律師都知道《刑法》第三百零六條——律師偽證罪,那是懸在頭頂的一把利劍,隨時會掉下來。律師辦案首先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至於為一個案件把身家性命搭上。一大把年紀,出這麼個餿主意,想到這裡,我站起來說:「滾,一邊去!」
眼看一天結束,又沒有收穫,我滿懷沮喪,將車開進加油站,準備加油回家。最近天天在外面跑,油耗得很快。從年初開始,油價已經漲了兩次,再漲下去,這車都開不起了。
石化妹妹主動迎上來:「93號還是97號?」
「你看我這車值得加97號嗎?」
妹妹知趣地將93號油槍插入車的油箱。年前,我們的頭兒買了輛奧迪a6,將他的捷達扔給我開,動不動要我拿五萬元,說這車皮實,雖然跑了三十萬公里,在二手市場上仍然能賣七萬元。我現在供著房貸,一個人養活全家,不要說沒錢,有錢也不會買這破玩意。他也不好意思要回去,把一些髒、累、差的活扔給我辦,這捷達我就一直開著。
計價器飛速跳著,我兩眼緊盯著,每公升油價六塊九毛三,估計加滿至少要三張「毛主席」。妹妹突然熱情起來:「加個燃油寶吧,對車好?」
我依然是那句話:「你看我這車值嗎?等我開上寶馬一定加。」
「哥,您就幫個忙吧!我這個月任務還沒完成。」她突然變得可憐起來。職業的關係,常常在法庭上爭論,我吃軟不吃硬,她這麼一說,我反而心軟了。
「你們不是油老大嗎?還差這錢?」說著,還是從皮夾裡掏出二十元錢,示意她加一個。妹妹歡天喜地,剛才對我的不滿一掃而光。
我順勢問起來:「上週三這路口發生了一起車禍,一個騎腳踏車的中年人被車撞了?」
「哥,您就別說了,不知道是哪個腦殘,把十字路口設計在坡頂,看不到對面的來車,經常發生車禍,今年有三四起了!」
我把車停在邊上,茫然看著遠處,下午三點多,路口行人和車輛三三兩兩,到哪兒去找呢?
「哥,那個人是您的親人?」不知道什麼時候,石化妹妹又湊了上來。
可能是我茫然發愁的樣子,讓她同情。我苦笑著搖搖頭:「不是,但關係重大。」
「路口沒監控嗎?」加油的車不多,她索性和我聊起來。
「警察說沒,媽的,要是有就好了。」
「我們有,你看頭頂那個圓圓的東西。」
我順著她的手往上看,在加油站的天棚角上,有一個三百六十度的監控探頭,我估計這個路口差不多都能看得到,突然激動起來。
「能不能看看三月二十六日你們的監控錄影啊?」
「這個,可以吧,給我們經理說說。」妹妹直接把我帶到裡面的房間,一個穿著黑色緊身西服的女人正在打電話。不是說加油站不能打電話嗎?我們耐心地聽她打完電話。妹妹說:「經理,這個人有個親人,三月二十六日在咱們加油站前面路口出了車禍,他想看看咱們的監控。」
女經理一言不發看著我,我憨厚地衝她笑笑,生怕她拒絕我。她盯著我看了有幾秒鐘,一聲不吭地帶我到後面房子。這裡好像是員工宿舍,視窗處有臺電腦,她操作了一陣,調出三月二十六日的錄影。那時候你會感覺科技進步對人類生活帶來的好處。我們找到了當日早晨的錄影,當時的情景清晰再現。
錄影顯示,楊海洋騎著車,在人行線上過馬路,一輛麵包車減速過來,讓騎車的楊海洋通過。這時候從後面急速開來一輛白色小轎車,沒有減速,直接繞過麵包車超車,瞬間和楊海洋撞了個正著。身著黑色雨衣的楊海洋騰空而起,像一隻斷了線的風箏,平行飛出十多米才落到地下。轎車衝出去二十多米才剎住,雖然光線有點暗,但清晰地看出車牌號是魯u8n2××。
真是老天開眼!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我急忙向經理提出要複製錄影的要求,她有點警覺,問我幹什麼用?這份證據對我和楊曉玲無疑是救命稻草,一定要想辦法得到。
我長嘆一聲說,那個死者是我親叔叔,事故發生後那輛車逃逸,我嬸子心肌梗塞住了院,我奶奶哭得眼睛快瞎了,我侄女也不上學了。只要能複製到錄影,不要說我叔叔已經不在人世,就是他還活著,我也想不了那麼多了,就讓他再死一回吧!中國的律師很可憐,沒有一點職權,處處受打壓,還被百姓當壞人看。要是我提出自己是律師,牽連到官司,女經理肯定不會給我複製。我看她是一位女性,只能採取這樣的辦法,贏得她的同情心。
一陣訴說後,女經理同意了。我連忙從包裡取出隨身攜帶的u盤。劉文良說了,律師的包裡要有「四大法寶」:一是律師工作證,用來出入等級森嚴的公檢法;二是一盒印泥,簽字後隨時讓委託人摁上手印,要是抵賴,立馬鑑定;三是一個數碼相機,用來取證或翻拍案卷;四是一個20g的u盤,用來儲存資料。女經理很快就把三月二十六日早晨六點三十分的那段錄影拷下來給我,僅僅三分多鐘,但這三分鐘比金子還珍貴,因為這份證據,整個案件將會逆轉。當她把u盤給我時,我差一點激動地喊起來。
我向女經理鞠了一躬,連聲說謝謝,又向加油妹妹鞠了一躬。這不是表演,而是發自內心的。鞠躬時,我看見那個石化妹妹的胸牌上寫著「012號:李敏」。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只因一瓶燃油寶,換來了如此大的收穫。
出了加油站,我給楊曉玲打了個電話,說找到他父親遇難的錄影了,把她叫到所裡,楊曉玲看了錄影,非常高興,但看到父親被撞的經過,又難過地哭了。
我寫了兩份書面材料,隨楊曉玲一起送到交警大隊。一份是《關於提交3·26事故案件證據的說明》,一份是《關於3·26事故案件的律師意見》,說明錄影的來源與取得,並提出證據保全申請,另外,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應當拘留肇事司機。
王警官非常重視我們的證據,反覆看了我提交的錄影,說他還要去加油站核實一下。真擔心我的撒謊會敗露,但也管不了那麼多了。下午,王警官來電話說肇事司機已經拘留了。楊曉玲很高興,非要請我吃飯,我說,你最應當請的人是李敏,那個加油站女孩。
我們到加油站去請李敏,她堅決不來,說你叔叔剛去世,她只是做了應該做的,怎麼好意思讓我們請吃飯。一副做好事不留姓名的樣子,說得我非常不好意思。楊曉玲問我怎麼回事,我把下午謊稱她父親是我叔叔的事講給她,並向她道歉,說這是沒辦法的事。
「這沒什麼啊,我謝還來不及呢,憑空賺了個哥哥。」
楊曉玲動情地說,上帝帶走了她的父親,但給她又送來一位哥哥,說得我慚愧不已。我也暗暗發誓,一定要像對待自己的親妹妹一樣呵護她。
那段時間,我無事可幹。做律師就是這樣,有幾天忙得焦頭爛額,有幾天又無所事事。
一天,楊曉玲的母親到所裡找我,她問案件的進展情況。我說快了,司機被逮捕,檢察院正在審查起訴,我們已經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讓她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