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小律師辦案記》小說信息

第二十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魏九依然搖頭:「要是她老公根本就外面沒有人,他們不去喝茶逛街,也不去開房,你讓我怎麼樣得到?總不能偽造、ps吧!有些女的捕風捉影,總是懷疑老公外面有人!其實是庸人自擾!」

他說的不無道理,我說:「好吧!你們努力工作,我們協助配合,為了共同的目的——拿到照片和錄影奮鬥,可以了吧!」

「本來就是這樣。」

「那麼如何收費呢?總得有個價吧!可能性有一萬種。」我有些不耐煩了,這錢是宮雪出,又不是我的,斤斤計較什麼?

魏九把頭靠在椅背上想著什麼,我真想過去一腳踹翻他,上門生意,有錢就賺,還不計有無結果,媽的擺什麼譜!

「你不報價我走了。」我站起身來說。晚報中縫的小廣告上調查公司有的是,離了張屠戶,還吃連毛豬?

魏九坐起來,向我伸出一隻手,並且搖了搖。

「五萬?太高!」我從包裡掏出兩萬現金拍在魏九面前,這還是上次去山西時宮雪她爸給的。「你要是覺得行,咱們就馬上籤協議,兩萬元,如果拿到照片或錄影外加一萬元!」

魏九看了一眼我,把錢收進抽屜:「唉!你們律師太厲害了。」

魏九從資料夾裡拿出兩張空白的合同讓我看,說沒有意見的話就籤。我看了一下,全是些不平等條款,對他們全是權利,對我們盡是義務,如同我們和委託人之間簽訂的格式合同一樣。我知道這是不平等協議,但是還是簽了。因為你要提出和他修改,那就沒完沒了,再說合同就是一張紙,不誠信履行那就是一張廢紙,唉!或許像他講的,只能靠信譽了。

我拿出本子,告訴魏九王宇經常出現的三家公司,「他經常去重慶路上的這家公司,一家在開發區,偶爾也去,這家農業公司你就別考慮了,那就是十幾畝地,遠在嶗山,種了些菜,養了群雞鴨,找兩個老頭看著,其實就是供他們家人自己吃!」

「得給他的車上裝個定位儀,用來跟蹤,他走到哪裡我們就會知道。」看來他們的確有自己的辦法!

「怎麼裝,一個多大的裝置?」

「一個小小的東西,我用幾分鐘就能裝上,關鍵是要靠近他的車,並且不能被發現。」魏九自信地說。

從網上找了一份舊式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又打電話問了一下賈作章,水產公司都有什麼裝置。他說冷庫裡有空調,那些漁船還使用柴油機。想了一下,將時間定在三年前,合同故意寫得不太規範。合同的甲方寫遠洋水產公司,乙方寫成賈作章本人。打了一張收條,又做了一張欠條,想了一下把六百萬寫成六百八十九萬元,又在旁邊注了句:按此格式,用手寫。

宮雪的案子雖然標的很大,也有可能是個肥皂泡!如果沒有共同財產,她就什麼也分不到,律師費自然泡湯。賈作章的案子收的卻是實實在在的人民幣。工作有輕重緩急,我的精力應該放在這邊。

做完這些,我把頭靠在椅子上養神。楊曉玲推門而入。「哥,這個事我感覺你不能做!」

「說過多少次了,工作場合喊名字或李律師,又忘記了。」

楊曉玲現在是我所簽訂合同的實習律師,可她總是忘記叫我名字或李律師,一個單位,哥長哥短,很不好,我給她說過很多次,她總是忘。

「這幾天我一直研究這個事,雖然訴訟欺詐不是犯罪,但是極有可能牽連其他犯罪,甚至還有按詐騙罪定罪量刑的判例。你想想,時學舉不是傻瓜,當賈作章貸到款,不給他房子或錢,他不拼命?那時候他不找你?十二套房子不是小數啊!」

我給自己點上一支菸。

楊曉玲接著說:「我感覺這裡面有問題,既然時學舉只想貸款,為什麼自己不去銀行用房子抵押,非要經過賈作章?太不可思議了。」

我吐口煙說:「說得對。我也想過這個問題。賈作章說公司當年的改制缺少個批文,遠洋水產名義上還是國有企業,國有財產不能抵押,所以時學舉從銀行貸不了款。」

楊曉玲說道:「這下我明白了,通過訴訟把房子轉到賈作章名下,就可以申請貸款了,可為什麼不直接轉到時學舉名下?」

「國企改制非常亂,後來叫停了,而轉到時學舉名下,那將來更涉嫌國有資產流失,不如通過訴訟轉到賈作章名下,那時有問題也追究不了。」

「以訴訟的方式,這隻能是律師想出的辦法,哥,這主意是你出的吧?不要把自己掉進去,我還是建議不辦。」

「我現在是箭在弦上——律師費已經收了,辦也得辦,不辦也得辦!」

「退回去,咱可以不辦,委託合同隨時可以解除。」

「你說的牽連其他犯罪我都想過了。依〔2002〕高檢研發第十八號覆函的解釋,訴訟欺詐不定為犯罪,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當初立法的人可能以為要訴訟欺詐,必然會偽造公文或印章,同樣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可如果印章和公文是真實的呢?這樣他們就為我們律師留下了所謂法律的空子。本案不存在這個問題,所有的印章、公文都是遠洋公司自己的,時學舉這個大傻瓜會成就賈作章,所以咱們放心做。」

「我知道你精心考慮過,但如果賈作章案發,他和時學舉鬥個你死我活,那時會不會把你扯出來呢?」

「這個我真的沒想過。世上沒有萬全的策略,一件事有七成的把握,就值得去做!我們要生存,一個多月了,除了那個法律援助的案子,我們一個案件沒接到。」

「生存?你為什麼不站在時學舉的立場上去考慮?難道他不生存?作為法律人,你要維護正義!」

「淺見。律師只維護他的委託人。維護正義的是法官、檢察官,律師沒這個義務。律師是通過鑽法律的空子,以破壞而促進正義的實現。當然,在一種情況下律師維護了正義,即當他為弱者代理時,可律師的客戶不光是弱者。」

楊曉玲吃驚地看著我,張張嘴又閉上了。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