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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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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租的辦公樓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建築,原屬於市公安局,與法院一路之隔。後來市公安局在前海蓋了新辦公大樓,這個舊樓由政府的一個服務公司所有。靠近法院,開律師樓得天獨厚,房峰獨具慧眼,租下了一樓和二樓。後來雖然買了新寫字樓,這地方一直沒丟。每天有不少人上門諮詢,有的是起訴之前,有的是官司敗了之後。雖然房子陳舊,但質量不錯,幾十年來反覆拖洗,水泥地鋥鋥發亮。房間的天花板掉了一個角,那個老式的日光燈上結了一層厚厚的灰。差不多一上午,我是盯著房頂度過的。慢慢地,天花板上出現一片白色的暈眩,越來越大,就像一個巨大的黑洞要把我吸進去。我頭腦發漲,不知道對王宇的律師函怎麼寫才合適,站起來,在房間走來走去。語言要得當,措辭要準確,既要表明我們的立場,又要讓他感到我們還沒有和他攤牌,這樣的律師函我還是第一次寫。通常律師函是代表了一方的立場,是一種宣告,措辭都很強硬。但發給王宇的函絕對不能這樣寫,要讓他感覺到我們是理性的,地位介於好友或親戚層面,既專業又溫和。想了一下,我終於在鍵盤上敲下這樣一些字:

尊敬的王宇先生:

受您太太宮雪的委託,正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正欲與您和她的婚姻事宜進行商談。我個人認為,你們相愛感情真摯,且有了愛情的結晶……

寫完後看了一下,自己都覺得肉麻無比,但能轉達我們的意思就行。關鍵要穩住他,讓他與我們談而不是去上法庭。

門外一陣嘈雜,一下進來四五個人,還拿著攝像機,讓我非常吃驚。原來他們是市電視臺的,不知道從哪裡得的訊息,說我們辦理宇樸公司工人維權的案件很典型,要採訪我。我心想,你們早幹什麼去了?張愛國說,一開始他們也向報紙和電視臺的新聞熱線打過電話,說工廠拖欠工人工資,希望媒體能關注一下,幫他們維權,但沒有人理。

「我們只是做了律師該做的事,幫助委託人維權,討回來了他們的工資而已。」

「這個案件意義非常重大!你沒有意識到。」從人群后面走上來一個人,矮矮胖胖的,聽口氣像個領導。房峰介紹說是市工會的王副主席,他說:「這本來已經釀成了一起群體性事件,被你們依法及時化解,很有示範意義。各級領導都有批示,今後要宣傳推廣。維權的事件要有律師參與進來,配合政府解決。」

原來是這個意思,我明白了,他們要給自己臉上貼金。那個女記者說,要不你說幾句,我們錄一下,別緊張。

我心想,大話空話誰還不會說,我早從電視上學會了。我說不用,清了一下嗓子說:「我們接受了工人的委託後,高度重視,向所領導和司法局領導及時做了彙報;同時挨個做工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們要依法、理性維權,相信各級領導和機關會保護工人的合法利益。」

「我們還成立了宇樸公司工人維權律師團,所裡有三名律師參加,制定了預案,積極和仲裁、法院溝通,使工人在三十六小時內拿到了拖欠近半年的工資。通過本案,我們有三個方面的感受,一是維權工作要從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穩定壓倒一切;二是心裡要裝有工人,全心全意為工人服務,把他們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做;三是維權要依法、理性。新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仲裁條例都有非常明確的規定,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拖欠工人工資問題這一頑疾。」

講到這裡時,有人已經開始鼓掌。

這個案子後來給我帶來很多麻煩。工會和宣傳部門大力宣揚推廣,有一陣時間,我不得不抽出專門時間應對媒體。搞宣傳,做報告,電臺、網站、報紙、雜誌的採訪都參加,處處有我的照片。法院內部還錄了一個勞動合同法的專題宣傳片,有法官有工人,我和楊曉玲都參與了。電話公佈後,我的手機會隨時響起,每天要接到好幾個欠薪工人的電話,常常有工人到律師所來找我。宇樸公司案子除了我們辦理的方法得當外,也有一定的運氣成分。大多欠薪的案件都很難辦,工人又拿不出律師費,我還得耐心地接待他們,常常是有苦難言。當然也有好的一面,這個案子為我贏得了名聲。劉文良說,我現在是「名律」了,不少人慕名而來,也有熟人請託,案源明顯增加。總之,我出名了,至少區司法系統、工會、媒體都知道有一個叫李正的律師,再也不用上街發名片承攬案件了。

我發出的律師函很快得到回應,王宇的秘書來電話說,他們願意談,時間定在後天下午兩點,地點是公司會議室。

我想把談判地點定在一個比較中立的地方,在他們公司的會議室,總有點上門求人、低人一頭的感覺。既然他們定在了公司會議室,那就公司會議室吧。王宇和楊曉玲很熟,她不能參加,我只能是孤身探虎穴。量他們也不會把我怎麼樣,我只是一個代理人,表面看我們是為財產而來,其實不然,主動權仍在我們手上,我們握有煤礦涉嫌內幕交易、欺騙股民、偷逃稅款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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