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北京中路最繁華的地方,有兩座連體的大廈,有三十多層高,外面是藍色的玻璃幕牆,看上去氣派光鮮,像兩個人手挽著手站在海邊。但是裡面沒有裝修,還是個框架,樓四周的施工擋板也沒有拆除。自從「9·11事件」後,我們這個叫國貿大廈的樓也好像受到了傷害,開發商蓋著蓋著,資金鍊斷裂,成了爛尾樓,沒法按期交房了。有一天八個業主相約「慕名而來」找到我,說是請我代理他們的官司,追究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我看了他們的合同,離合同約定的交房期已經過了三年多。按雙方約定,每延期一日,違約金按日房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每戶的違約金都在六十萬元以上。他們的代表是一個叫田志國的退休幹部,他們認為我對案件的分析非常正確,決定聘請我,雙方談起了律師費的收法,我直接說:「前期不收,打回來按百分之十五取。」他們說可以,我喊張輝進來給每個人辦理委託手續,影印了他們的合同和身份證,直等著計算完違約金總額就去立案。
田志國退休前在政府的審計部門上班,是個非常細心的人,沒事就來找我,一天能打五次我的電話。問這問那,有個問題他問了多少遍,連我自己都記不清了。「李律師,你說開發商是城市發展投資公司,有政府背景,有關係,有勢力,我們的官司能打贏嗎?」我說:「訴訟的前提是相信法院,相信法官,如果你已經有這種想法,那就別打這官司了。」他說:「聽說法院很黑?」
「我辦理的一百件案子裡,大概有五件不公正,只佔百分之五,你放心吧!」
他高高興興地走了,晚上給我打來電話:「李律師,我們會不成為那百分之五呢?」我都有點哭笑不得。
在網上看了一會nba,掘金和湖人的比賽,科比受傷後,湖人的戰績下滑,掘金已經領先十七分,早早進入垃圾時間,一點意思沒有。我的電話響了,懶得去接,八成是那個田志國,我一見他就煩,快成了神經質。最近發生的事太多,張平、賈作章的案件讓我寢食難安,楊曉玲也走了,我根本沒有心思工作。
那個186開頭電話頑強地響著,我就是不接,看你響到什麼時候。我最討厭用人疑人的委託人。果然,電話在響了五遍後不響了,卻發來一條簡訊:「有急事,請回電。」
我打過去,原來是賈作章,他有多少個電話號碼,連我也不清楚。他說:「你是不是在開庭?」
「沒有,剛才開車,沒聽見。」
「張平帶了三個人,把寶信會計師事務所砸了,窗戶上的玻璃、桌子上的電腦全毀了,重要的是有幾箱資料被他拿走了,這太要命了!你說怎麼辦?」
我心想,你他媽的心太狠,人家尋仇來了,但一想,這事要是處理不好,有可能把自己捲進去,猛吸了一口手中的煙,果斷地說:「報警。」
「能行嗎?」
「砸東西,入戶搶走資料,他已經涉嫌犯罪,派出所會傳喚他。」
「能行嗎?他如果說起,畢竟我們佔有他的公司和破產的錢。」
「兩回事,你和他有合同,你和他之間的股權借貸糾紛是民事案件,屬於法院管轄。公安只追究他損毀財產的行為!再說,你和他總有這一天,正面交鋒最好!把他引向法律,引向法庭,就有勝算的把握,難道去和他拼刀子?」
「好,我明白了。」然後掛了電話。
不知房峰是什麼時候進來的,我合上電話,發現他坐在我對面。
「和誰通話呢?」
「一個委託人,煩死了。」
房峰說,賈作章不但不歸還破產得來的一千一百九十二萬,而且連公司的股權也不迴轉給張平,說張平違約,按當時的合同約定,張平沒有在一百二十天內回購股權,他有權處分。兩週前,賈作章以三千元的價格將天世海貿易公司的全部股份轉給了一家叫信諾金融擔保有限公司的企業,張平一怒砸了寶信會計師事務所!
「蠢貨!怎麼能這樣做呢?」我不由拍了下桌子站了起來。賈作章啊,你他媽的聰明一世,糊塗一時,三千元轉讓誰信?雖然公司的財產是看淨產值,三千元其實也可以轉讓,甚至還有國際大公司合併只收一元轉讓費的,但天世海貿易的情況不同,有土地有倉庫,除了賈作章的借款,沒有任何債務。我不知道工商登記和稅控一關他是怎麼樣過的,為什麼不把轉讓費用提高?五百萬、一千萬甚至三千萬都行,對他來說只是從左口袋轉到右口袋,沒任何損失,大不了多交點稅,而那樣他會徹底打垮張平,不但獨佔破產轉讓款,整個天世海貿易名下的財產都會是他的。豬啊!我心裡憤憤不平。
「是,張平不應該這樣做,但人被逼急了,什麼事會做得出。」
我沒有回答房峰的話,他哪裡知道,我是在為賈作章嘆息。後來的事實證明,這個轉讓成了賈作章最大的敗筆,也因為這個三千元的轉讓,張平處處追打賈作章,幾乎成了他的死穴。
房峰說,為了贖回股權,張平在負債累累的情況下,從老家籌資,還了賈作章兩百七十萬元的股權轉讓款及延遲履行的違約金,總計四百二十三萬元。還款的時候,找不到賈作章,他在公證員的公證下,通過電子銀行將四百二十三萬元打入賈作章的賬戶。
房峰說:「現在的問題是,股權轉不回來,不但那一千多萬要不回來,天世海貿易其實也成了賈作章的。」
我心想我早知道,局就是這麼設的。
張平果然被派出所帶走了。賈作章非常高興,給我來電話說:「能不能判了他?讓他一直出不來,那樣我們就安全了。」
真他媽的,一個比一個黑啊!
「不知道他毀了你價值多少的東西,能不能達到刑事立案?否則最多是個治安拘留,過幾天會出來。」
張平老婆找到房峰,房峰四處活動。張平也曾經是區裡有名的企業家,在派出所關了一晚上,第二天下午就出來了,前提是賠償那些被毀的東西。賈作章問我怎麼辦?我說這純粹是人情案,以他砸了的那些東西價值,絕對夠刑事立案了,即使達不到,這種行為也可治安拘留。他這麼快出來,顯然也是找人了。
「那下一步呢?」
「讓你公司那個經理去派出所抗議!找所長,他們不能這樣辦案,砸了那麼多東西,怎麼關一天就出來了?最好把損失說大些,就說電腦裡的財務資料丟失,損失難以估計!說你們要投訴他們,你們是受害者。」
對於那些人情案、關係案,拼不過,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受害人去鬧,這是我的心得。當然這方法並不一定適合賈作章的案件,效果卻同樣。
張平從派出所出來後,有很長的時間我沒有見到他,也不來我們所。這種平靜最讓人害怕。我有事沒事溜到房峰辦公室去,想打探點訊息,總是沒有。我感覺房峰有意不讓我知道,這讓我越發地擔心。
有一天從法院開庭回來,我剛要進門,就看見房峰送了五六個人出來,有張平,還有時學舉。上次海鮮城分別後,我再也沒見過他,快兩年了,他怎麼也在這裡?時學舉還過來和我握了下手,他比以前更瘦了。張平則一臉不屑地從我身邊經過。
房峰說,賈作章用對付張平的手法,如法炮製,通過抵押、簽訂合同,然後造成對方違約,進而佔有抵押物的方式,使很多人上當受騙,房子被霸佔。現在他們知道的有十一戶,實際人數可能比這還多。通過人民銀行的內部人員查到,在全市各商業銀行,賈作章及其關聯公司的現金存款高達兩千七百萬。他們聯合起來,準備追究賈作章的刑事責任。
我說:「這種行為現在很普遍,金融危機後,銀行銀根緊縮,原來是大量發行貨幣,現在又是極端回收,很多企業流動資金斷裂,無法正常經營,只能藉助民間融資,利率奇高,但放高利貸又不是犯罪,無法追究刑事責任。」
房峰說:「雖然《刑法》沒有明文規定,但現在全國都在打擊這種行為。有的地方是按非法集資罪,有的地方按合同詐騙罪,有的地方按非法經營罪或詐騙罪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
打擊犯罪不是使用《刑法》,而是依靠政策!這是我們慣常的做法。回顧我的律師生涯,我所有的行為都沒有違法之處。沒有給法官送過禮,拉過皮條。時學舉的房子、賈作章付的別墅錢都是我的律師費。有些或許違反了律師的職業道德與紀律,如林詩音的遺囑案,但談不上犯罪。可法律有時候得聽政策的,一定要追究賈作章的刑事責任,給他安個罪名太容易了,那麼有可能我也躲不過,這是最讓我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