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訂工作計劃的會議上,上司交給我一項新任務,接管igr的技術工作。當時上司的口氣很不確定,我的直覺告訴自己,這是一份沒人願做的工作,上司很為難,希望我能接受。我想到當年g說過的話,敢死隊就像清潔工,會不聲不響地把別人的垃圾打掃乾淨,於是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下來,上司當著眾人說了一大堆感激的話。
igr是一家合作公司,因為我們公司沒有計劃進入他們的技術領域,但我們的軟體又需要這類功能,一般我們會建議客戶從微軟這樣的著名公司去購買。可有些客戶資金不足,聽說我們的產品不能單獨使用,會打退堂鼓。為了贏得這類客戶的訂單,公司和igr簽下合同,把他們的軟體功能加入我們的產品,每年我們會付給他們一筆年費。本來這是個雙贏的決定,我們公司贏得了許多訂單,igr不但得到我們付的年費,還得到一大批客戶群。他們的公司不大,以前不為人知,靠著我們公司打入市場,他們希望客戶對他們的軟體滿意,會繼續購買更多的產品配合其他產品使用。所以最初簽訂合同時,他們給了我們很好的價錢。
公司對igr很重視,專門組織技術能力很強的僱員成立技術服務組,為公司各部門做培訓,以及解決出現的技術問題。igr也很配合,設了專人與我們定期聯絡。可是客戶使用igr後,對他們的功能很不滿意,尤其一些使用者流量很大的客戶,發現igr在大流量情況下頻頻出現嚴重錯誤,幾乎無法執行。接到客戶反饋後,公司一再督促igr改進產品功能,igr趁機提出種種困難,人手不夠啦,資金不足啦,於是年費一漲再漲,可產品的改進卻微乎其微。最後公司不得不忍痛決定,新產品不再配置igr,可已經發行的版本還需要技術支援,於是年費照付,使用igr的客戶卻越來越少,由於工作量降低,原來的技術服務組被解散,這麼個爛攤子被我接管下來。
我的前任把一大堆原始檔案交給我,一再囑咐:「現在兩家公司的關係很微妙,你一定要小心從事,按規矩辦事。」
那些合同啊,條文啊,我認真讀了一遍,讀得頭大,基本內容記了個大概,也明白了我要遵守的規矩:所有技術問題一定要登記註冊,各種問題解決方法都有詳細規定,每週要和igr開碰頭會,會後要有會議記錄,所有談話、電話都要有記錄,如此等等。於是我走馬上任,igr的負責人是他們技術服務的vp,我們每次電話上的談話都很友好,大家一起核對前一週客戶報告了多少新問題,多少解決了,多少遺留問題,修改版何時提供給我們。每次會後我都會把這些談話記錄下來,寄給對方。時間長了,我開始懷疑前任的話,雙方這不是配合挺好的,問題好像沒有那麼嚴重啊?
一天,我突然接到公司大律師的電話,說是igr又一次大幅度提高年費,被拒後把我們公司告上了法庭,說是我們公司欠款不付。我吃了一驚,在此之前我和公司的律師部門打過交道,但接觸的只是小律師,一般都是討論軟體新版本的條約,和seniorvp級的大律師打交道這還是第一次。我仔細讀了律師寄來的檔案,發現igr所謂的欠款有兩項,一項是他們的工作量上升,大大超過原來合同上籤訂的小時數;另一項是他們為我們公司專門設定了一個測試中心,購置各種機器裝置花了不少經費。大律師要我核實這兩條控告是否屬實。
我不敢怠慢,把我和我的前任做的所有會議記錄都找出來,然後把每週的問題數做了個報表,明眼人都可以看到,這些年問題不但沒有上升,反而在大幅下降,所謂工作量增長純屬無稽之談。那個測試中心機器裝置的報告我看著眼熟,果然在前任給我的那堆檔案裡找到一份附件,上面列的機器裝置和這次igr提供的完全相同,可令我哭笑不得的是,那份附件上明明寫著這些機器是我們公司的,為了幫助igr建立測試中心以提高產品質量,暫時借給他們使用。我知道igr的高層換了新人,可能對以前的情況不清楚,還好我找到了這份原始檔案,讓他們無話可說。
果然,我將這些資料交給大律師後,igr無條件撤訴。從這以後,我更不敢怠慢,每次會議,甚至每次談話我都做了記錄,然後寄給igr負責人。不久又出了一件事,有個大客戶上訴說我們拖延了igr的修改版,高層管理追查下來。原來那個客戶在使用我們軟體時,發現igr有個功能不工作,報告給我們後,兩個月才收到修改版,給他們生產造成很大損失。那家客戶找到igr高層,得到答覆說那個修改版早就給我們了,延誤時間的是我們。我很快找到這個修改版的記錄,不久前曾接到igr負責人的電話,說是這個修改版做好了,通知我下載。我放下電話便給她寫了個e-mail:謝謝你告訴我修改版的完成,我會馬上安排下載測試。這個e-mail只有一行,卻記錄了我得到通知的時間,事實證明我們從得到通知到客戶收到修改版只有兩天的時間,拖延時間的不是我們。這麼一個簡單的e-mail,為我們贏得了一場口水官司。
職場是險惡的,尤其經濟不好的時候,有時使用一些必要的手腕才能保護自己和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