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的第三個條件,就是丟棄以自我為中心的思維方式。前面我們是從人際關係談起的,我們絕對不是一個人活著,光憑一個人也無法得到幸福。因為人具有社會屬性,我們每個人都是在與他人的聯絡中活下來的。與人斷絕了關係,就無法生存。現在你們可能都不記得了,你們在出生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如果沒有父母的保護,是片刻都無法生存的。
孩子一出生,就必須得到父母的照顧。小時候,我們普遍會認為應該沒有什麼太多的事情需要自己處理,只有依賴父母才可生存。這與我前面提到的「自己決定課題」這個話題有關,父母總是覺得孩子無法獨立處理一些事情,總是像小時候那樣看待孩子。這樣撫養起來的孩子,即便將來長大成人,也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別人會為自己的事情負責,完全沒有想過自己應該為他人做些什麼。碰到自己喜歡的人,只在意對方能為自己付出什麼,若是對方的付出沒有達到他的要求,就會感到很失望。
因為從小受到父母的寵愛,很多人覺得,別人的付出都是理所當然的。我很想對這樣的人說,你不能永遠只想著從別人那裡得到愛。衷心希望你能成為一個敢於為他人付出,而不是隻會索取的人。
在演講時我經常這樣想,剛開始站到這裡,沒有一個人是我認識的。暫時聚集起來的共同體或許不會持續很長時間,演講會一結束,大家幾乎一輩子都不會再相見了。當我被允許站在這裡,哪怕是瞬間的共同體,也能夠感受到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員,這是很重要的。但這並不是因為我處在這個共同體的中心位置。
有一種說法叫作「其中之一(oneofthem)」,我們都只是很多人當中的一個。而所謂的「不成熟」,就是指你把別人的給予看作理所當然。這樣的人,必須不斷地把自己置於受人矚目的中心,在家裡也是這樣。而無論進入什麼樣的共同體,他都認為自己必須處於中心位置,這樣的人比比皆是。我們必須丟棄這種不成熟的思維方式。
我可能說得比較嚴厲,這種人很多時候是無法找到自我價值的。那麼,怎樣才能找到自我價值呢?首先,要理解我們不是為了別人而活著,我們也並非處於共同體的中心。其次,雖然我們在人際關係中獲得了別人的幫助,但同時也要想想自己是否能夠為他人做些什麼。當你身體力行,能為他人做些什麼的時候,才會產生貢獻感和成就感,才會第一次感到自己是有價值的,才會擺脫自卑。最終,也將會得到他人的好評。
阿德勒說過,「人只有在感覺自己有價值的時候,才可能獲得勇氣」。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才會認為自己有價值呢?
他接著又說,那就是當感覺到自己對他人有用的時候。當你覺得自己對某人是有用的,是做出了貢獻的,你就能擁有價值感。也就是說,要想感受到自己的價值,首先必須為他人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如果能夠為他人做出貢獻,即使得不到對方的認可,應該也能夠確切地感受到自己是有價值的。比如,如果你學習很好,就必須運用這種才能為他人做貢獻。聽說學習好的孩子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事情,當他們在考慮讀大學的時候,都會討論是去上東京大學還是京都大學,或者是讀醫學院。努力學習考上大學,成為醫生,確實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不能僅僅是為了自己才去這麼做。若是你具有這樣的才能,希望你能夠為他人去發揮這種才能。我想,一個天賦異稟的人,也只能在為他人付出的過程中,才能擁有足夠的成就感。即使覺得學習很辛苦而想要退縮,也一定有勇氣克服困難。
能思考自己可以為他人做些什麼,這就是自己變得成熟的第三個條件。也就是說,不可陷入以自我為中心的思維方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