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增長和食物增加的比率是不同的——這兩種不同的比率所帶來的必然結果——由此而使社會下層階級的生活境況經常發生擺動——這種擺動為何不像預期的那麼明顯——本書基本論點所依據的三個命題——根據這三個命題來考察人類迄今所經歷的各種不同狀態。
在第一章我說過,如果不抑制人口,它便會以幾何比率增加,而人類所需的生活資料則是以算術比率增加的。
讓我們來考察一下這一觀點是否正確。
在我看來,每個人都應該承認,直到現在還沒有哪個國家(至少就有記載的國家來說)的風俗會如此淳樸,生活資料會如此充裕,以致能夠絲毫不抑制早婚——下層階級不會為此擔心家用不足,上層階級也不會為此擔心生活水平降低。因此,就我們所知道的無論哪一個國家而論,人口增殖力從來沒有完全不受任何約束地發揮過作用。
無論婚姻法存在與否,在天性與道德的驅使下,男人似乎總是傾向於及早愛上女人。即使擇偶不成功而又會有重新選擇的自由,這種自由只要不是沒有限制或者是極其不道德的,就不會對人口產生影響。況且在我們現在假設的社會中,人們幾乎不知道什麼是罪惡。
因此,在一個國家中,如果誰都權利平等,道德風氣良好,風俗淳樸,有非常充裕的生活資料,誰都不擔憂家人的生活,人口增殖力就可以不受抑制地發揮作用,那麼,這個國家人口的增長速度就會比迄今已知的人口增長速度要大得多。與歐洲任何近代國家相比,美國的生活資料一直較為充裕,風俗較為淳樸,所以也較少地抑制早婚。正因為如此,我們發現,該國的人口每二十五年就翻一番。
這種增長率雖然尚未達最高的人口增殖力,但卻是實際觀察到的結果,我因此要把它看作一條規則,即人口若不受到抑制,將會每二十五年增長一倍,或者說將以幾何比率增加。
現在,我們對地球的任何一部分作些觀察,比如某個島國,看看它所提供的生活資料能以什麼比率增加。我們可以先看看這個島國現有耕作狀態下的情形。如果我假定,通過實施儘可能好的政策,開墾更多的土地,大規模地鼓勵農業,在第一個二十五年裡,這個島國的產量可以增加一倍。那麼我想,這便是所能做的最為樂觀的假設了。
在第二個二十五年,假設產量能增加到原來的四倍是完全不可能的,對土地性質的全部瞭解,不允許我們這樣假設。我們所能想象的最大增加幅度,是第二個二十五年的增加額,或許會同原產量相等。這無疑與實際情況相差很遠,但我們且把這看作是一條規則,也就是假定,通過作出巨大努力,該島國每二十五年可以按最初的產量增加其總產量。即便是最富有激情的思辨家,也不能想象有比這更大的增加額了。以這樣的幅度增長,幾百年不到,這島國的每一畝土地就會被耕種得如同菜園一樣。
可是這種增加比率顯然是算術比率。
所以,完全可以說:生活資料是以算術比率增加的。現在,我們把這樣增加比率導致的結果放在一起做些觀察。
據統計,我國的人口約為700萬。我們假設現有產量剛好能養活這麼多人口。在第一個二十五年,人口將增加到1400萬,食物也將增加一倍,生活資料與人口的增加相等。在第二個二十五年,人口增加到2800萬,而生活資料僅僅能養活2100萬人口。在第三個二十五年,人口將增加到5600萬,而生活資料只能養活一半的人口。到第一個一百年結束時,人口將增加到11200萬,而生活資料只能養活3500萬人口,其餘的7700萬人口將無法得到任何生活資料。
如果有大量人口由一國移居他國,那麼顯而易見的,是因為這個國家發生了某種不幸的事情。這是因為,除非原居住國使人實在不能安居樂業,或移住國有可能給人帶來巨大好處,否則,很少有人會願意離棄他們的家族、親戚、朋友和故土而定居異國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