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動動腦袋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機!
我十一二歲的時候,在家裡搞了個實驗室。它由一箇舊木頭包裝箱構成,我在裡頭加了擱板。我有個加熱器,我平時把肥油放裡邊做炸薯條。我還有個蓄電池和一個電燈排。
為了做這個電燈排,我上小雜貨店弄了些插座,用螺絲釘固定在木座上,然後用電鈴線把它們串起來。通過開關以不同的方式把燈泡連線起來——串聯的和並聯的——我知道我能夠得到不同的電壓。但我沒意識到燈泡的電阻決定於它的溫度,因此我計算的結果和這個電路弄出來的東西不一樣。但不妨事的,燈泡串聯起來的時候,都半亮著,它們都發發發發發光,很漂亮——棒!
我在系統裡裝了保險絲,所以哪兒一短路,保險絲就燒了。現在我必須弄到比我家裡的保險絲弱一點的那種,我就自己造保險絲,方法是把錫紙包在一段燒壞了的保險絲上。我在保險絲的那頭安了個5瓦的燈泡;保險絲燒了的時候,總在給蓄電池充電的點滴式充電器出來的電,會把燈泡點亮。燈泡在配電盤上,在一片褐色的糖果紙後面(後面的燈一亮,糖果紙就發紅)——因此,如果哪兒出了婁子,我就會看配電盤,撐不住勁的保險絲那兒就會有一個大紅點。好玩哦!
我喜歡玩收音機。我先是從商店裡買了個礦石收音機,在夜裡,我在床上將睡未睡的時候,用耳機聽。
父母晚上出去要很晚才回來的時候,他們就來我房間,把耳機拿開——擔心我在睡著的時候,別有什麼玩意兒在我腦袋裡鬧騰。
大約是在那個時候,我發明了一個防盜鈴,一個簡單的傻玩意兒:那不過是一個大電池,用電線連著一個鈴兒。我房間的門一開,門就把電線推到電池上接通了電路,那鈴就響了。
有天晚上,我媽媽和爸爸外出回來,躡手躡腳的沒一點兒聲音,怕吵著孩子啊,開了我房間的門,好拿開耳機。突然之間,那個巨大的鈴兒震天價地響起來——乓乓乓乓乓!我大叫著從床上跳了下來:「管用啊!管用啊!」
我有個福特線圈——從一輛汽車上卸下來的打火線圈——我把打火端弄在我的配電盤上。我打算在打火端裝個rathenonrn電子管,裡頭是氬氣,火花會在真空裡產生紫色的亮光——那可真叫棒!
有一天,我正在玩那個福特線圈,用火花在紙上打窟窿,把紙給點著了。我很快就拿不住那紙了,因為快燒到我的手指了,我就把它扔在裝滿報紙的字紙簍裡。你知道,報紙燒得很快,在屋子裡,火苗顯得挺大。我關了門,那樣我媽媽就發現不了我房間裡起火了——她跟朋友在客廳裡打橋牌呢,我從近旁抓了一本雜誌,蓋在字紙簍上想把火悶熄。
火滅了之後,我拿開雜誌,但房間裡都是煙。字紙簍還是燙得沒法兒動,我就用鉗子把它拖過房間,把它弄到窗戶外散煙。
可是外面颳著小風,又把火吹著了,而我也夠不到那本雜誌了。所以我又從視窗把字紙簍拖了回來,好去拿雜誌。我注意到窗戶上有簾子——非常危險啊!
還好,我拿到了雜誌,又把火撲滅了。這次我抓著雜誌不放,把字紙簍裡發紅的火炭抖落到兩三層樓下的街上。
然後,我出了屋子,隨手把門帶上,對我媽媽說,「我去玩了」,煙慢慢從窗子裡冒著。
我還用電動機幹了一些事情,還為我買的一個光電池造了一個放大器;當我把手放在這個電池前面的時候,這個光電池能把一個鈴兒弄響。我想做的事很多,但沒能都做到,因為我媽總不讓我在家待著。但我常常在家裡,擺弄我的實驗室。
我從清倉大甩賣那兒買了幾個收音機。我沒什麼錢,但東西不貴——都是舊收音機,壞了的。我買來,想修好。毛病通常不大——一眼就看到有電線鬆了,線圈斷了,或者有些地方沒纏緊——因此,我還真能讓幾個收音機響起來。有一天晚上,我從一個收音機裡聽到了在得克薩斯州韋科(waco)市的「韋科廣播電臺」——這可太刺激了!
在我的實驗室裡,用的還是這同一個電子管收音機,我聽到了施奈克忒底(schenectady)市的一家叫wga的電臺。現在,我們這些小孩子——我的兩個堂兄弟、我妹妹,還有鄰居家的小孩兒——都在樓下聽收音機,聽一個叫《伊諾犯罪俱樂部》的節目——伊諾泡騰鹽贊助的——就這玩意兒!我發現,在樓上我的實驗室裡,我能提早一小時聽到在紐約播出的這個wga的節目!因此,我知道什麼事兒將會發生,然後,當我們大家都在樓下圍著收音機坐成一圈聽《伊諾犯罪俱樂部》的時候,我會說:「你們大家知道,我們好久沒聽到什麼人的聲音了。我敢打賭,他會來,來挽回局勢。」
兩分鐘後,嘀嗒,他來了!大家果然歡呼雀躍,我還預言了另外幾件事。於是他們才意識到這裡頭一定有什麼門道——不知怎麼,我必定知道這個門道。因此,我也就爽快地承認了是怎麼回事,我們可以在樓上提前一小時聽這個節目。
很自然,你知道這會有什麼結果。現在,這一小時,他們是等不得了。他們都到樓上,在我的實驗室裡,守著這臺嘰嘰嘎嘎的收音機半小時,聽施奈克忒底市的《伊諾犯罪俱樂部》。
那時我們住在一所大房子裡;那是我爺爺留給他的孩子們的,這些孩子也沒有很多錢搬到別處去住。那是個很大的木頭房子。我在房子外邊把電線拉得到處都是,在每個房間裡都裝了插座,這樣我總能聽那臺在樓上的收音機。我還有一個喇叭——不是一個完整的喇叭,沒有喇叭口兒。
有一天,我戴著耳機,我把耳機連到喇叭上,我發現了一點兒東西:我把手指頭放在喇叭裡,而我從耳機裡能聽到這個。我用指甲刮喇叭,而我能從耳機裡聽到這刮擦聲。因此,我發現,喇叭能有耳機那樣的作用,而且你甚至不需要電池。在學校裡,我們講到亞歷山大·格雷漢姆·貝爾(alexandergrahambell),我就把這個喇叭和耳機演示了一番。我不知道這就是電話,但我想這就是貝爾當初用的電話。
因此,我現在有了一個麥克風,我可以從樓上向樓下、從樓下向樓上廣播了,用的是我在清倉大甩賣那裡買來的放大器。那時,我妹妹瓊(她比我小9歲)一定也有兩三歲了,電臺上有個叫唐叔叔的傢伙,她喜歡聽他的節目。他唱些《好孩子》之類的小兒歌,還念父母們寄去的卡片,說「住在弗萊特市布什大街25號的瑪麗什麼什麼的這個星期六過生日」。
一天,我堂弟弗蘭西斯和我把瓊安頓坐下來,說有一個特別節目,她應該聽聽。然後,我們跑到樓上,開始廣播:「我是唐叔叔。我們認識一個名叫瓊的可愛的小女孩兒,她住在新百老匯。她快過生日了——不是今天,而是哪天哪天。她是個聰明伶俐的小姑娘。」我們唱了一首兒歌,然後我們播放音樂:「嘀哆哩嘀,嘟哆嚕嘟;嘀哆嘀哆哩,嘟哆嚕嘟嘟……」我們把這一整套節目弄完了,然後下了樓:「怎麼樣?你喜歡這節目嗎?」
「很好哦,」她說,「可你們為什麼用嘴巴弄音樂呀?」
有一天,我接了一個電話:「先生,您是理查德·費曼吧?」
「是。」
「我這兒是家旅館。我們有臺收音機出了毛病,想修修。我們知道您或許能幫點兒忙。」
「可我不過是個小孩兒啊,」我說,「我不知道怎麼……」
「是啊,這個我們知道,不管怎麼樣,您還是來一趟吧。」
那家旅館是我姑媽開的,但我還不知道呢。我就到了那兒——他們到現在還講這故事呢——帶著一把螺絲刀,插在後褲袋裡。哈,我很小,什麼螺絲刀在我後褲袋裡看起來都挺大。
我跟收音機忙活上了,想把它修好。它什麼毛病,我一點兒也不知道,但旅館裡還有個打雜的,或許是他注意到了,或許是我先看見了,可變電阻上的一個旋鈕,就是用來調節音量的那玩意兒,鬆了,所以拉不動軸了。他到一邊去銼了個什麼東西,然後裝好了,事兒就辦妥了。
我修理的下一臺收音機,完全沒聲兒。這個容易:插頭插得不對。修理的東西越來越複雜了,我的本事也越來越好,越來越精到了。我在紐約買了個毫安表,把它改造成了個伏特計,上面有不同的刻度,方法是用經過我計算過的合適長度的上好銅線。它不很精確,但還是足夠好的,能測準那些收音機的不同接點是不是正常。
大家僱我幹活兒,主要原因是大蕭條。他們拿不出錢修收音機,他們聽說這個小孩兒錢少也願意幹。於是我就爬到房頂上修天線,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情。問題越來越難,我就得到了一系列的教訓。最終我乾的活兒是把直流電收音機改為交流電的,要想把嘈雜聲從系統裡去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做得也不很好。我不該弄不好,可是不知道怎麼弄。
有個活兒幹得實在轟動。那時我在為一個搞印刷的工作。有個人,認識那個搞印刷的,知道我在找修理收音機的活兒,於是他就派了個夥計到印刷所來找我。那傢伙明顯很窮,那汽車快報廢了——我們就到了他家,在城裡的窮人區。在路上,我說:「收音機什麼毛病?」
他說:「我開了它,它就出噪聲,過了一陣子,那噪聲就停了,一切正常了,但是我不喜歡開始時的那個動靜。」
我心裡想:「見鬼!要是他沒錢,他就該暫且忍一忍那點兒噪聲。」
在去他家的路上,他一個勁兒地嘮叨:「你明白收音機,是吧?你怎麼明白收音機的——你還是個小孩兒嘛!」
他一路上都在拿我開涮,我心裡想:「這人什麼毛病?一點兒噪聲,有什麼要緊的。」
但等我們到那兒的時候,我把收音機開啟。一點兒噪聲?我的天啊!怪不得這可憐的傢伙受不了。這東西開始咆哮加上哆嗦——哇啊哇啊啊啊啊啊——聲音大得不得了,接著,它安頓下來,執行正常。我就想:「這是怎麼了啊?」
我開始來回踱步,想轍,我想到,發生這種情況,有可能是電子管發熱的次序不對——就是說,放大器全熱了,電子管準備好了要工作,可是電子管沒有得到什麼輸入,或者說有某種逆著電路走的輸入,或者說在開始的部分(射頻部分)有毛病了,因此它才產生了這麼大的噪聲,是在拾起什麼東西。當射頻電路最終執行起來的時候,柵極電壓得到了調整,一切也就正常了。
那傢伙就問我:「你磨蹭什麼啊,你是來修收音機的,可你光在這裡走來走去的!」
我說:「我在想轍哪!」接著我在心裡說:「好吧,把電子管拿出來,把機器裡的次序來個大顛倒。」(那年頭的許多收音機,在不同的地方用的是相同的電子管——我想是212-a的那種——興許也是214-a的。)因此我把電子管都改了,再把收音機開啟,它安靜得像只小綿羊:它等著熱起來,然後執行完美——噪聲沒了。
當一個人對你瞧不上眼的時候,而你接著就做出了像這種真能挽回面子的事兒,那他們通常對你就百分之百地另眼相看了。他又給我弄了一些活兒,逢人就說我是個多麼了不得的大天才,說:「他動動腦袋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機!」一個小孩子,停下來想了一陣子,就能琢磨出怎麼個弄法——思想,這個東西,能用來修理收音機——他壓根兒沒想到這事兒是可能的。
在那年頭,收音機的線路容易理解得多,因為什麼玩意兒都擺在外邊。你把收音機拆開(找到你該扭的螺絲釘倒是個大問題),你就看出這是個電阻器,那是個電容器,這兒是這麼個東西,那兒是那麼個東西;什麼東西都貼著標籤呢。如果蜂蠟從電容器上滴下來,那就是它太熱了,你可以知道電容器給燒壞了。如果在某個電阻器上有黑炭,你知道麻煩出在哪兒。或者,假定你單憑看卻看不出個究竟,你可以用伏特計來測它,看看是不是有電壓。收音機很簡單,線路也不復雜。柵極電壓總是一伏半或者兩伏,屏極電壓是一百或二百伏,直流的。
因此,修理個收音機,對我來說,不是難事兒,我明白收音機裡頭有些什麼名堂,看出某個東西不轉了,然後修修它。
有時候得費些周折。我記得那一次很特別,費了一個下午,才找到一個不顯眼的電阻,燒壞了。這特別的一次,碰巧發生在我媽媽的一個朋友那兒,所以我有時間——沒人在我背後說:「你在搗鼓什麼啊?」她們卻說:「喝點牛奶吧,要不吃點點心?」我終於把它修好了,因為我有韌勁兒,現在仍然有。一旦我遇到個難題,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如果我媽媽的朋友說:「別管它,太費勁了。」我反倒來了勁,因為我想解決這該死的東西,既然我已經費了這麼大的勁。在我已經發現了它的許多問題之後,我不可能半途而廢。我必須最終找到它究竟出了什麼毛病。
那是一種解決難題的衝動。我想破譯瑪雅人的象形文字,想開啟保險櫃,就是這個原因。我記得那是在中學,在上第一節課的時候,有個傢伙拿著一個幾何難題,或者他的高等數學作業裡的什麼玩意兒湊過來。我不把這個該死的東西弄出來,我是不會作罷的——這要花費我15~20分鐘。但是在一天當中,另外一些傢伙拿著同樣的問題來找我,那我一眨眼就給他做好了。因此,一個傢伙花費了我20分鐘,而另外五個傢伙認為我是個超級天才。
因此,我得了一個虛名。在上中學的時候,人能知道的每一個難題,都一定會弄到我這兒來。人所發明的每一個該死的、瘋狂的難題,我都知道。因此,在麻省理工學院,有一次在舞會上,一個高年級的學生和他的女朋友在那兒,她知道許多難題,他告訴她,我對這些東西拿手。
因此,在舞會上她過來對我說,「大家都說你是個聰明的傢伙,那好了,這裡為你準備了個題目:‘一個人要劈八堆木柴……’」
我說,「隔一堆,劈一堆,把每塊木頭劈作三塊」,因為我早就聽說過這個。
她就走了,可又帶來另外一個,這個我也知道。
就這麼折騰了好一陣子,最後,舞會也快結束了,她又來了,她這次好像要真的難住我,她說,「母女兩個到歐洲旅行……」
「女兒得了黑死病。」
她癱在那兒了!要回答這個難題,好不容易才能得到足夠的線索:那是個好長的故事,說的是媽媽和女兒停下來住在一家旅館裡,各自住在兩個房間裡,第二天媽媽到了女兒的房間,連人影兒也沒有,或者在那兒的是別人,於是她說,「我女兒哪兒去了?」旅館老闆說,「什麼女兒啊?」管顧客登記的那兒,只有媽媽的名字,如此等等,如此等等,發生了什麼事情,是個大謎。答案是,女兒得了黑死病,旅館呢,不想因此關門,把這個女兒的屍體弄走了,把房間收拾乾淨了,把她住在這裡的一切證據都銷燬了。那是個很長的故事,但我聽過,因此,當那個女孩兒開始說「母女兩個到歐洲旅行」的時候,我知道我以前聽過的一個故事就是這麼開頭的,於是我做了一個快速的猜測,而我也猜對了。
我們在中學的時候,有代數小組這麼一種東西,由五個孩子組成,我們作為一個團隊,旅行到不同的學校去進行比賽。我們坐在一排椅子上,另一個隊坐在另一排椅子上。一個老師,主持比賽的,拿出個信封,信封上寫著「45秒」。她把信封撕開,把問題寫在黑板上,說:「開始!」——因此,你實際上擁有的時間超過了45秒,因為她在寫的時候,你是可以思考的。這遊戲是這樣的:你有一張紙,你在這紙上寫什麼都行,你拿這紙做什麼都行。唯一作數的,是答案。如果答案是「六本書」,你寫的必須是「6」,並且在這數碼上畫一個大圈兒。如果圈兒裡的東西是對的,你贏了;不對的話,你輸了。
有一件事兒是肯定的:用常規的那種直腸子的辦法來解決問題,實際上是不可能的,比方說:「a是紅色書的數目,b是藍色書的數目」,你磨啊、磨啊、磨啊,最後算出來了,是「六本書」。那需要50秒,因為為這種題目規定時間的那幫人,已經把題目搞成了竅門題。因此,你一定要想:「是不是有什麼辦法能看出門道?」有時,你一閃念就看到了,有時你必須發明別的招數來對付,那樣才能以你最快的速度來做代數題。那是一種很好玩的練習,我做得越來越好,我最後成了這個隊的頭兒。因此我學會了很快地做代數,到我上大學的時候,這一招很有用處。我們遇到一個微積分問題的時候,看得明白怎麼計算,並且迅速地做代數,那就會很快。
我在上中學乾的另外一件事兒,是發明問題和定理。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做無論什麼數學的東西,我都會找到一些實際例子來說明它有什麼用處。我發明了一套直角三角形的問題。但是,我不是告訴你三角形的兩條邊的長度,讓你求第三條邊的長度,我卻給出那兩條邊的差。一個典型的例子是這樣:有一個旗杆,一根繩子從杆頂上垂下來。當你把繩子拽緊在旗杆根兒的時候,它比旗杆長出1米;而當你把繩子向外斜拉的時候,它離旗杆根兒有1.5米遠。旗杆有多高?
我搞出了一些解決這類問題的方程式,結果我注意到了一些關係——也許它是sin2α+cos2α=1——那使我想起了三角學。在那之前的幾年,當時我或許十一二歲,我已經讀過一本三角學的書,那是我從圖書館借的,但那本書現在早不知哪兒去了。我能記住的僅僅是,三角學講的是正弦、餘弦之間的關係這類事情。於是,我通過畫許多三角來把那些關係搞出來,每一種關係我都自己證明。我還計算了每5度的正弦、餘弦和正切,方法是從給定的5度的正弦開始,用我已經琢磨出的倍角公式和半形公式。
幾年後,當我們在學校裡學習三角學的時候,我當年的筆記還保留著,我發現我的證明和書上的那些不同。有時,我沒注意到有簡單的解決辦法,我就用麻煩的辦法拐彎抹角地也能證明出來。另外有些時候,我的方法才是最聰明的——書上的標準證明方法卻是複雜得多!因此,有的時候我打敗了它們,有的時候它們打敗了我。
在我做這些三角題的時候,我不喜歡錶示正弦、餘弦、正切等的那些符號。在我看來,「sinf」看起來像是s乘以i乘以n乘以f!因此我發明了另外一個符號,像平方根的符號,是一個帶著一隻伸出來的胳膊的西格碼(∑),我把f放在胳膊下面。正切是一個希臘字母τ,但τ上面那一橫伸長了;為了表示餘弦,我製造了一個和Г類似的符號,但它有點兒像平方根符號。
反正弦是同樣的西格碼,但是口兒朝左,因此它是從橫畫開始寫起的,值寫在它的下邊,然後就是西格碼。那就是反正弦,sin-1反而不像——這玩意兒簡直是發瘋嘛!大家卻把這個寫在書裡!在我看來,sin-1意思是1/sine,是sine的倒數。因此我的符號比較好些。
我不喜歡f(x)——在我看來,這玩意兒像是f乘以x。我也不喜歡dy/dx——你真的好想把兩個d約掉——於是我製造了一個不同的符號,有點像&。至於對數,我的符號是l向右撇得很厲害,把一個東西寫在那裡頭,就表示這個東西的對數,如此等等。
比起慣常的那些符號,我認為我的符號就是好,即使不更好——用什麼符號,那是無所謂的——但我後來發現,那是有所謂的。有一次,我在學校裡向另外一個孩子解釋一個什麼東西,連想也沒想,就用開了我自己的符號,他說,「這都是些什麼鬼東西?」我這才意識到,如果我要跟別人談事情,我一定要用標準符號,因此我最後還是放棄了我自己的符號。
我還為打字機發明瞭一套符號,就跟fortran計算機語言似的,那樣我就能打方程式了。我也修打字機,用別針和橡皮圈來修(那種橡皮圈不像洛杉磯這裡的橡皮圈那麼容易斷),但我不是個專業的修理工;我只是修修,讓它們能用。但是,找到毛病在哪兒,還有琢磨出你該怎麼修它,這整個的問題——對我而言,真是有趣,就跟難題一樣有趣。
菜豆
那年,我在我姑媽開的旅館幹活兒的時候,一定有十七八歲。我不知道我能賺多少錢——我想是每月22美元吧——我交替著一天工作十一小時,第二天工作十三小時,站櫃檯,或者在餐廳端盤子洗碗。下午,你站櫃檯的時候,還得給那個迪什麼夫人送牛奶,一個病病殃殃的女人,從來不給小費。世上的事兒就這樣:你沒白沒黑地幹,卻什麼也得不到,天天如此。
這個旅館在旅遊勝地,緊挨著海灘,就在紐約郊外。男人們到城裡去幹活,把一幫老婆留在那兒打牌,因此你得把橋牌桌擺好。然後,到了晚上,男人們打撲克,你得把桌子給他們預備好了——倒菸灰缸什麼的。我總是熬到深夜,兩點鐘的樣子,因此,實際上我確確實實是一天干十三或者十一小時。
有些事情,我不喜歡,比方說小費。我覺得應該多開點錢給我們,那就不必要小費了。可是,當我給老闆娘提了這麼個建議的時候,除了嘲笑之外,我一無所得。她逢人便說:「理查德不想要他的小費,嘻嘻,嘻嘻,嘻嘻;他不想要小費,哈哈,哈哈,哈哈。」這種二百五,滿世界都是,連我的話也聽不明白。
無論怎麼說吧,有段時間,一幫男人,從城裡幹活回來,一來就要冰塊兒,好放在喝的東西里面。跟我一塊兒幹活的那傢伙,原來確實一直是個站櫃檯的。他比我大,也比我內行得多。有次他對我說:「聽著,我們總給安嘎那傢伙送冰塊,而他向來是一毛不拔——連一毛錢也不給。下次,他要冰的時候,別理他。他呢,就會叫你過去給他上冰塊,在他叫你過去的時候,你就說,‘哦,抱歉,瞧我這記性。人人都有忘事兒的時候。’」
我就如法行事,安嘎給了我一毛五!可是,現在,回想此事,我才意識到,站櫃檯的那主兒,就是內行的那個,確實會來事兒——讓別人去冒險找不自在。他派了個活兒給我,就是去訓練那傢伙給小費。他自己可一聲不吭;他倒讓我去做!
我必得像個打雜的那樣收拾餐廳裡的桌子。你把從桌子上撤下來的那些東西,都摞在邊上的一個大托盤裡,摞得足夠高的時候,就端到廚房裡去。這樣你再拿一個新托盤回來,對吧?你應該分兩步來幹這事兒——把原先那個托盤端走,再拿一個新的回來——但是,我琢磨著,「我得兩步並做一步走。」於是我就想把新托盤墊在下邊,同時把原先那個托盤抽出來,可是它滑到一邊了——咣噹!盤子碗兒奔地板那兒去了。接著,自然而然,問題來了,「你搗鼓個啥啊?怎麼弄掉的啊?」嗨,我想發明一種新的端托盤的方法,可這事兒怎麼解釋啊?
甜點中有一種早餐點心,漂漂亮亮地放在小墊盒上,擱在盤子裡。要是你到後邊去,你會看到一個人,大家叫他配餐員。他的麻煩,是把東西準備妥當,好用來上甜點。這人以前必定是個礦工什麼的——大塊頭,手指頭又短又粗又硬又圓。他端著一疊小墊盒,用某種沖壓工藝製造的那種小墊盒,全都扣在一塊兒,他得用他那短而粗的手指頭把它們掰開,好放在盤子上。我總聽他說:「這些個倒霉的墊盒!」在他這麼忙活的時候,我記得我心裡在想,「多麼鮮明的對比——有人守著桌子坐著,享受放在墊盒裡可愛的小點心,這位手指頭短而粗的配餐員呢,在後面那兒嘟囔‘這些個倒霉的墊盒!’」世界真的是怎麼樣,和它瞧上去是怎麼樣,這兩者之間,就有這個區別。
我來幹配餐這活兒的第一天,配餐的那女的解釋說,她通常是做火腿三明治的,為那些上夜班的傢伙們做。我說,我喜歡吃甜點,要是晚飯剩下甜點的話,就給我吧。第二天晚上,我上夜班到凌晨兩點,伺候那些打撲克的傢伙。我這兒坐坐,那兒坐坐,沒事兒可幹,百無聊賴,猛然想起有甜點可吃。我就到冰箱那兒,開了門,她在裡邊放了六份甜點!一塊巧克力布丁,一塊點心,一些桃片,一些米飯布丁,一些果凍——全了簡直!於是我就坐下來,吃這六份甜點——棒極了!
第二天,她對我說:「我給你留了份甜點……」
「妙,」我說,「絕妙!」
「但我給你留了六份,可不知道你最喜歡的是哪個?」
打那以後,她就留六份甜點。每天晚上,我來六份甜點。天天晚上不重樣兒,但總是六份。
有一次,還是我站櫃檯的時候,一個女孩兒去吃飯,把一本書忘在櫃檯的電話機旁邊,我就看這書。那是一本《達·芬奇的一生》,我不可能不看它;那女孩兒就把書借給了我,我把整本書都看了。
我在旅館後面的一個小房間裡睡覺,你離開屋子,得費心把燈關了,可我連這個都記不住。受了達·芬奇那本書的啟發,我製造了一個小玩意兒,那是一個由繩子和重錘(可樂瓶子裝上水)組成的系統。我一開門,它就運作,拽動開關拉繩把裡面的燈拉亮。你開門,這玩意兒就動,把燈弄亮;然後你把門關上,燈就滅。但我真正的成就還在後頭呢。
我通常在廚房裡切菜。菜豆必得切成一寸長。你幹這活兒的方法本來是這樣:你把菜豆抓在一隻手裡,另一隻手操刀,你把刀抵著菜豆和大拇指,弄不好就要把大拇指切掉。這切起來很慢的。於是我就在上面用了點兒心思,我想起了個好主意。我在廚房外邊的桌子旁邊坐下來,把一隻碗夾在我膝蓋中間,把一把快刀以背對我45度角插在桌子上。然後,我在刀兩邊各放了一堆菜豆,我拿了一根菜豆,一隻手拿一根,然後飛快地往我這邊拉,一拉菜豆就切斷了,切斷的菜豆就滑到夾在我膝蓋中間的碗裡。
我就這樣一根一根地切菜豆——嚓、嚓、嚓、嚓、嚓——大家都把菜豆給了我,到我快切到第六十根的時候,老闆過來了,「你搗鼓什麼啊?」
我說:「瞧瞧我這切菜豆的招數!」——說時遲那時快,橫在刀刃上的,不是一根菜豆,而是一根指頭。血出來了,流到了菜豆上,這下可炸了鍋:「瞧瞧,糟蹋了多少菜豆!這麼幹活兒,傻不傻啊!」雜七雜八的就來了。這樣我就不可能進行改進了,而那很容易——弄個護板什麼的——可是完了,沒什麼機會進行技術改造了。
我還有一項發明,困難也是相似的。土豆煮熟了,要切成片兒,好做某種土豆色拉。土豆黏糊糊的,頗難操作。我想到,用一大堆刀,平行地固定在架板上,往下一切,整個土豆就一下子成了片兒。我考慮這事兒考慮了很長時間,最後我想了個主意,我可以把鐵絲這樣固定在架子上啊。
於是我就到廉價商店打算買些刀或者鐵絲,卻真真地看到了我想要的那種玩意兒:是用來切雞蛋的。下次來了土豆的時候,我就拿出了我的切蛋器,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全部的土豆切完了,然後送給廚子。廚子是個德國人,一個大胖子,廚房裡的國王,他暴跳如雷,脖子筋都暴出來了,紫青的:「土豆怎麼了啊?」他說:「怎麼沒切啊!」
我切了,但都粘在一塊兒。他說:「你叫我怎麼把它弄開?」
「扔到水裡。」我提了個建議。
「扔水裡?哦、哦、哦、哦哦哦哦呵呵呵呵!」
又有一次,我有了個實在好的主意。當我站櫃檯的時候,我得接電話。有人打進來的時候,一個什麼玩意兒嗡嗡地叫,總機上一個薄片兒吧嗒垂下來,這樣你就知道是哪條線。有時候,就在我幫女人們擺橋牌桌的時候,或者在下午三點來鍾(那時電話不多)我坐在前門廊裡的時候,突然有了電話,而我離總機還有一段距離。我就不得不跑著過去接,但是你必須從櫃檯後的走道上才能跑到總機那兒,先往下跑,然後轉彎兒,再到櫃檯後邊兒,這多跑了不少路,你這才看到電話是從哪兒打來的——這花了些額外的時間。
於是我想起了個好主意。我在總機上的那些薄片上繫了一些線,這些線越過櫃檯垂下來,然後我在每根線上繫上個小紙片。然後我把電話的受話筒向上放在櫃檯上,這樣我從櫃檯外也夠得著。現在,有人打進電話的時候,我一看哪個紙片兒往上走,就知道總機上哪個薄片兒垂下來,我就能及時接電話了,從櫃檯外接,省了時間。當然,我還是要繞回去接線,但至少我可以先搭句話。我說,「稍等片刻」,然後轉過去接線。
我覺得這很完美,但是有一天老闆娘過來了,她想接電話,可她琢磨不透——這也太複雜了。「這些個紙片兒,怎麼回事兒?電話怎麼擱到這邊來了?你為什麼不……哎喲喂、哎喲喂!」
我想解釋——老闆娘是我姑媽——想跟她解釋這麼做很有道理,但是對一個聰明人,一個經營這家旅館的聰明人,這話說不得!那時我明白了:在現實世界,發明創造,太難了。
誰偷了門
在麻省理工學院,不同的兄弟會都有「抽菸聚會」,在那裡他們都想把新生拉過去入夥。在我到麻省理工學院的前一個夏天,有人請我參加「費貝得」兄弟會(phibetadelta),一個猶太人的兄弟會,在紐約開的一個會。那年頭,如果你是個猶太人,或者是在猶太人家裡長大的,你就沒有機會參加別的兄弟會。別人都不瞧你一鼻子。我沒什麼癮頭要和猶太人打成一片,「費貝得」兄弟會的傢伙們也不在乎我在多大程度上算是猶太人——實際上,我對這種事兒不相信的,宗教我是肯定不信的。無論如何,這個兄弟會的幾個傢伙問了我幾個問題,並且給了我一個小小的建議——說是我必須參加一年級的微積分考試,那樣我在將來就不必修這門課了——這到頭來證明是個好主意。我喜歡從這個兄弟會來到紐約的這幫子夥計,也喜歡勸說我入夥的那倆傢伙,後來我們成了室友。
在麻省理工學院還有一個猶太兄弟會,名叫「西阿繆」(「sigmaalphamu」),他們建議我坐他們的車到波士頓去,我也可以和他們待在一塊兒。我答應搭他們的便車,頭一晚上,我住在樓上的一個房間裡。
第二天早晨,我朝窗外看了看,看到從另一個兄弟會來的那倆傢伙(我在紐約遇到的)正往臺階上走。「西阿繆」兄弟會的幾個夥計,跑出去跟他們說話,他們展開了一場好厲害的討論。
我朝窗外喊:「嗨,我想我跟那些傢伙是一夥兒的!」接著就跑出這個兄弟會,卻沒意識到他們都在大張旗鼓,爭著拉我入夥。搭人家的便車,我也不怎麼領情。
「費貝得」兄弟會在頭一年幾乎要倒臺了,因為有兩個不同的派系,把這個兄弟會扯成了兩半。一派是社交名流,喜歡跳舞,跳完舞就開車傻轉悠以及諸如此類的事兒;另一派,什麼也不幹,光知道學習,從來不跳舞。
就在我要入夥之前,他們剛開完了一個大會,達成了一個重要的折中方案。他們還是一個戰壕的戰友,彼此都得照應著。每個人的功課,都至少要達到幾等幾等。如果有人落到了後頭,老在學習的那些傢伙,要給他們當老師,幫他們做作業。另一方面,每個人都得參加舞會,場場不落。要是有個傢伙泡不到妞兒,別的傢伙得給他弄一個。要是這個傢伙不會跳舞,他們得教他怎麼跳。一派教另一派怎麼思想,而另一派的傢伙們要教他們怎麼社交。
就我而言,這不錯,因為我不怎麼會社交。我太怯場了,遇到我必得出去發信卻不得不從那幫子帶著女朋友的高年級學生中間走過去的時候,我都發麻:我都不知道怎麼從他們旁邊走過去!即便有個女孩兒說,「喲,他好可愛哦!」那也幫不上我什麼忙。
不久就有大二的學生,帶著他們的女朋友,以及女朋友的朋友,來教我們跳舞。又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有個傢伙教我怎麼開車。他們教我們這些學習好的人物怎麼社交、怎麼放鬆情緒,可真是教得辛苦;我們教他們,也同樣辛苦。這樣,兩方面就扯平了。
「善於社交」,究竟是個什麼意思,我還真難理解。這些善於社交的傢伙,教我們怎麼跟女孩兒相處之後不久,有一天我一個人在一家飯店吃飯,瞧見一個漂亮的服務員。我費了好大勁,鼓足了勇氣,才有膽量請她在下次兄弟會的舞會上做我的舞伴,她說敢情好。
回到了兄弟會,大家都在談下次舞會的舞伴的事,我告訴夥計們,這次不勞各位費心了——我自己找到了一個舞伴。我對自己很是自豪。
等到高年級的發現我的舞伴是個服務員的時候,都目瞪口呆。他們對我說,這個不成;他們會給我找個「合適」的。他們讓我覺得自己好像犯了迷糊,出了毛病似的。他們決定接管這局面。他們到了那家飯店,找到了那個服務員,告訴她,出局算了,他們給我找了另一個女孩兒。這麼說吧,他們試圖教育我這個「任性的兒子」,可我認為他們錯了。我當時還是個新生,還不夠自信,沒能阻止他們毀了我的約會。
到我入夥了之後,他們就有各種各樣的路數來糟蹋你了。他們做的一件事兒,是把我們的眼睛蒙起來,在隆冬季節把我們送到鄉下好遠的地方,把我們放在離一個冰封的湖30米那兒。我們整個兒找不著北了——沒人家,啥也沒有——可我們應該找到回兄弟會的路。我們有點兒怕,因為我們還小,大家都不怎麼說話,除了一個名叫毛里斯·梅耶的傢伙:你沒辦法不讓他說笑話,不用雙關語,也沒辦法不讓他抱那種隨遇而安的態度:「哈,哈,有什麼大不了的。這不很好玩兒嗎!」
大家都對毛里斯動了氣。他總是稍稍落在後邊,對目前的整個局勢大笑不止;其餘的人呢,真不知道怎麼才能擺脫這種困境。
我們走到了離湖不遠的一個十字路口——還是沒人家,什麼都沒有——別人都在討論我們是否應該走這條路,還是那條路,這時候毛里斯趕上來,說:「走這條路。」
「你知道個屁,毛里斯!」大家無可奈何地說。「你總是開這種玩笑,我們為什麼應該走這條路?」
「很簡單:看看電話線。哪邊的電話線多,哪邊就是總機。」
這傢伙,看起來什麼也不往心裡去,可這主意夠棒的!我們一溜煙地回了城,沒走一點冤枉路。
明天即將有一場全校範圍的新生對老生的泥巴大戰(在稀泥裡進行的各種各樣的摔跤、拔河)。晚上很晚的時候,一大群大二的學生,有的是我們兄弟會的,有的是從外邊來的,到了我們兄弟會——來綁架我們:他們想把我們搞得筋疲力盡,好讓他們在明天取勝。
大二的學生們把全體新生捆了個結實,不費吹灰之力——我是例外。我不想讓兄弟會看出我是個「娘娘腔」。(我對運動從來不在行。網球躍過球網,在離我很近的地方落地的時候,我總是不知所措,因為我不能把它打過球網——球通常是奔到離它該去的地方一弧度角的地方。)我琢磨出來了,這是個新境地,一個新世界,我也可以創造一個新名聲。因此,為了不顯得我不知道怎麼打架,我使出渾身解數,跟個王八蛋似的玩命(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三四個人費了不少事,才把我捆住。大二的學生們把我們押到樹林深處的一個房子裡,用鐵釦把我們固定在了木地板上。
我想方設法地逃跑,但有大二的看著呢,我那些謀略一樣也不管用。我記得很清楚,有一個傢伙,他們沒敢綁他,因為他太害怕了:他臉都綠了,渾身篩糠。我後來發現,他從歐洲來——那時是30年代——他沒意識到,把這些傢伙都固定在地板上,不過是某種玩笑;歐洲那些可怕的事兒,他都知道。這傢伙嚇得讓人不忍心看,他簡直嚇傻了。
黑夜即將過去,只有三個大二的看著我們二十個新生,但我們不知道這個。大二的學生們開著汽車裡出外進好幾趟,弄出好些動靜,好像有不少活動似的,可我們沒注意車總是那幾輛車,人總是那幾個人。因此,我們沒辦得了他們。
那天上午,我父母碰巧來看看他們的兒子在波士頓過得怎麼樣,兄弟會糊弄了他們一陣子,直到我們被鬆了綁回來。我拼死拼活想逃跑,加上睡眠不足,只落得個滿臉憔悴、渾身邋遢。兒子在麻省理工學院是這副尊容,著實讓二老驚訝不已!
我脖子也落枕了,我記得那天下午,我歪著脖子在「後備軍官訓練隊」排隊等著檢查。那位司令官抓住我的腦袋,把它扳正,喝道:「挺直!」
我縮著身子,肩膀歪著:「長官,我做不來!」
「哦,對不起!」他說,有些歉意。
無論怎麼說,我戰鬥了這麼長時間,不甘心束手就擒,這個事實為我贏得了了不得的名聲,我再也不需要操心被人罵作娘娘腔了——真是如釋重負啊。
我經常聽我的室友說話——他們倆都是老生——談他們的理論物理課的事。有一天,他們為一件事情費勁不少,可那件事對我來說再清楚不過,我就說:「你們為什麼不用巴倫納萊方程式?」
「那是什麼玩意兒?」他們叫起來,「你在說什麼啊!」
我跟他們解釋我是什麼意思,它在這個問題中有什麼用,它能解決這個問題。到頭來,他們明白了我的意思,是伯努利方程式啊,但我是從百科全書上讀到這個東西的,以前跟誰也沒講起,因此我不知道怎麼讀準那個詞兒。
但我的室友很興奮,從那以後,他們就和我討論他們的物理學問題——第二年,我也修這門課,進步很快。琢磨高年級的問題,跟他們學怎樣發音發得準,這是個受教育的好方法。
我喜歡在星期二晚上到一個叫「雷莫」和「普累莫」的地方——這是相鄰的兩個舞廳。我兄弟會里的哥們兒不去這種「社會上的」跳舞場所;他們偏愛自己的舞會,在那兒,他們帶來的女孩兒屬於上流社會,是他們以「得體的」方式遇到的。我在什麼時候遇到一個人,她們從哪兒來,背景怎麼樣,我全不在乎,所以我就去那種舞廳——儘管兄弟會里的哥們兒對此不很贊同(我那時已經三年級了,他們也擋不住我)——而我玩得很高興。
有一次,我和一個女孩兒跳了好幾個舞,卻沒跟她說太多的話。最後,她對我說:「你虎跳灰常好。」
我聽不大懂她說什麼——她說話有障礙——但我以為她是說,「你舞跳得非常好」。
「承蒙誇獎,」我說,「謝謝。」
我們走到一個桌子那兒,她的一個女友以及和這個女友跳舞的男孩兒在那兒,我們就坐下來,四個人都坐一塊兒。這兩個女孩兒,一個重聽,另一個幾乎是聾的。
這兩個女孩兒談話的時候,前前後後飛快地做出好多手勢,也咕噥一點什麼聲音。這沒使我鬧心,跟我跳舞的這個女孩兒,舞跳得好,人也好。
跳了幾支舞,我們又坐在桌子那兒,又來了好多的手勢,一前一後,一前一後,一前一後的,直到最後,她對我說了點兒什麼,我也能猜出她什麼意思,她是說,她希望我們倆帶她們倆到某家旅館去。
我就問另一個傢伙願不願意去。
「她倆要咱倆到那家旅館去幹嗎啊?」
「見了鬼了,我怎麼知道。我和她談得也不多啊!」
但我也不必知道得很清楚。不就是玩兒嘛,騎著毛驢看唱本兒,走著瞧啊;一場冒險哦!
另外那傢伙心裡發怵,他說他不去。我就把倆女孩兒弄上計程車奔了旅館,卻發現那裡有一場聾啞人組織的舞會,信不信由你。他們都屬於一個俱樂部。結果我發現,他們有許多人能根據感覺到的節奏跟著音樂跳舞,在每支曲子結束的時候,還向樂隊鼓掌呢。
這可太、太有意思了!我覺得自己好像在異國他鄉,不會說那兒的話:我能說話,但沒有人聽得見我說什麼。每一個人都跟其他人用手勢說話,而我什麼也明白不了!我讓我的那個女孩兒教我幾個手勢,我也學會了好幾個,就跟你學外語似的,僅僅是為了好玩兒。
大家都興高采烈,互相之間,也很放鬆,不停地開玩笑啊,笑啊;他們隨心所欲地這樣那樣交流,不顯得有什麼真正的困難。這和任何其他語言是一樣的,只有一件事是例外:在他們互相做手勢的時候,頭總是一會兒轉到這邊,一會兒轉到那邊。我明白了那是怎麼回事兒。當有人想在邊上插話,或者想打斷你的話頭的時候,他不能嚷:「嗨,傑克!」他只能做一個手勢,備不住你看不到這個手勢,除非你習慣於一直眼觀六路。
他們互相之間,都非常自在。不自在,卻成了我的問題。這是一次很好玩兒的經歷。
舞會持續了好長時間。舞會一結束,我們就到了一家飯店。他們要什麼,都拿手指頭指那東西。我記得有人用手勢問:「你—從—哪兒—來?」我那位女孩兒就拼出了「紐—約」。我仍然記得一個傢伙跟我打手勢「你很有風度啊!」——他蹺起大拇指,又觸動一下一個在想象中的西服翻領兒,這表示「風度」。他們可真有一套。
大家都圍坐著,開玩笑,我不知不覺地就跟他們打成一片。我想買一瓶牛奶,於是我就到櫃檯那兒,用口形說「牛奶」,但不出什麼聲音。
這傢伙不明白。
我就弄了個關於「牛奶」的象徵姿態,握著兩個拳頭動來動去,看那架勢,好像我在擠母牛的奶似的,而他仍然不知道我搞什麼名堂。
最後,旁邊一個不認識的人要了牛奶,我就拿手指那牛奶。
「啊!牛奶呀!」他說,我點頭,意思是,是啊。
他遞給我一瓶牛奶,我說:「非常感謝!」
「你個王八蛋!」他說著,笑了。
我在麻省理工學院的時候,常常喜歡跟人家惡作劇。有一次,在機械製圖課上,有個喜歡逗樂的傢伙,拿起個曲線板(一個塑膠板兒,好用來畫平滑的曲線,樣子挺古怪的一個玩意兒),說:「我鬧不明白,這玩意兒上的曲線,是不是有特別的方程式?」
我想了一會兒,說:「當然有啊。那些曲線是非常特別的曲線。讓俺弄給你看。」我就把我的曲線板拿起來,開始慢慢轉動。「曲線板之所以造成這個樣子,是因為每一條曲線的最低點,無論你怎麼轉,它的切線總是水平的。」
全班的傢伙們都以不同的角度,把他們的曲線板舉起來,拿著鉛筆跟曲線板的最低點湊合在一塊兒,然後比畫著,他們發現,可不是嘛,切線就是水平的啊。他們都為這個「發現」歡呼雀躍——儘管他們學了不少微積分,也已經「瞭解」到任何曲線的最小值(最低點)的斜率(切線)都是零(水平的)。他們不是根據事實推理。他們甚至不知道他們「知道」的東西。
我不明白大家是怎麼了:他們不是通過理解事情來學習:他們憑別的什麼方式來學習——憑生搬硬套,或者別的什麼名堂。他們的知識如此脆弱不堪!
四年後,我在普林斯頓大學,又把這個惡作劇如法炮製了一遍。當時我在跟一個挺老練的人物拉話兒,他是愛因斯坦的助手,確實一直在忙活關於引力的事情。我給他出了個難題:你坐在火箭裡,給崩上了天,火箭裡有個鍾,地上也有個鍾。我的意思是:地上的那個鍾報告過去了一小時的時候,你必須回到地面。現在,你所希望的是,當你回到地球的時候,你火箭上的那個鍾,一定要儘可能地比地上的那個快。照愛因斯坦的說法,你跑得越遠,你的鐘就越快,因為一個在引力場中的東西走得越遠,它的鐘就走得越快。但是,如果你企圖飛得過分遠,因為你只有一小時的時間,那你不得不非常快地到那麼遠的地方,速度快到把你的鐘都減慢了。問題是:你究竟採取什麼速度和遠近,才能使你鐘上的時間過得最少?
愛因斯坦的這位助手,忙活了好一陣子,才意識到答案就是一般的運動。如果你以慣常的方式把一個東西拋上了天,要它上去和下來所需要的時間是一小時,那麼這就是正確的運動方式了。這就是愛因斯坦引力的根本原理——那就是說,被稱作「本位時間」的玩意兒,對於那條實際的曲線而言,是處在最大值上的。可是,當我把這個說給他聽,用一個帶著鐘的火箭的方式說給他聽,他卻沒明白我說的是什麼。這和在機械製圖課上的那些傢伙的情況差不多,但這次可不是一些木頭腦瓜子的大一新生啊。所以說,這種脆弱的情況,事實上,很是普遍,甚至比較有學問的人,也是如此。
無論我是新生還是老生,我通常在波士頓的一家飯店裡吃飯。我自己去那兒,常常連續幾個晚上都去那兒。大家對我也熟悉了,給我上菜的服務員總是同一個人。
我注意到她們總是急匆匆的,忙得團團轉,因此,有一天,僅僅是為了好玩兒,我把小費(通常是一毛,那年頭通常就是這個數兒),兩個五分硬幣,分別放在兩個玻璃杯子的裡頭:我把兩個杯子都裝滿了水,滿滿的,把硬幣扔進去,然後蓋上一張撲克牌,反過來,底兒朝上,放在桌子上。然後我抽掉撲克牌(水漏不出來,因為空氣進不去——杯子邊兒緊扣在桌面上,所以才這樣)。
我之所以把小費放在兩隻杯子底下,是因為我知道她們總是急匆匆的。如果小費是一枚一毛硬幣,扣在一隻杯子下面,那麼女服務員急著為後來的顧客收拾桌子,就會拿起杯子,水流了出來,事兒也就完了。可是,在她把第一隻杯子弄得洪水氾濫之後,她究竟會怎麼對付第二隻杯子?她現在可就沒有堅強的神經,來把第二隻杯子拿起來了!
我出門的時候,對我的女服務員說:「蘇,當心點兒。你給我的那兩隻杯子,有點兒好玩兒——水都裝得滿滿的,杯子底兒卻敞開著!」
第二天我回來了,上菜的是一個新服務員。通常為我服務的那個,對我不理不睬。「蘇生你的氣了,」我的新服務員說,「她把第一個杯子揭開後,水流得到處都是,她把老闆喊了出來。他們研究了一陣子,可他們不能花一天的工夫琢磨這個啊,所以他們最後把另一隻杯子也拿起來了,水又流出來了。他們都跟你急眼了。」
我笑。
她說:「有什麼好笑的!要是別人跟你也來這一套,你什麼感覺——你怎麼辦?」
「我會去找個湯碗來,然後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滑到桌子邊兒上,把水放在湯碗裡——水不必往地板上流嘛。這樣呢,我就把硬幣取出來了。」
「哈,這主意不賴。」
那天晚上,我把小費扣在了一隻咖啡杯子下邊,杯子底兒朝天,扣在桌子上。
第二天晚上我來了,為我服務的,還是新來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