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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鋒芒畢露,量子躍進(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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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索羅斯基金增長了61.9%,1977年,美國陶氏公司(dow)下降13%的情況下,索羅斯基金增長了31.2%。

1977年末到1988年初,索羅斯和羅傑斯再度決定在技術和國防類股上持有頭寸,這在當時是最逆反的觀點,因為大多數華爾街上的交易員碰都不想碰這些股票。摩根斯坦利的巴頓·比格斯(bartonbiggs)說:「要知道,吉米·卡特總統在談論人權問題,而索羅斯早在華爾街投資者之前18個月就開始談論那些股票了。」索羅斯責怪自己買得太遲,可是他仍然領先於其他人。

1978年,索羅斯基金公司的資產價值增長到1.03億美元,基金有高達55.1%的投資回報率。接下來的一年,即1979年,索羅斯基金的回報率上升到59.1%,資產價值增長到1.78億美元。索羅斯的高科技投資策略仍然充滿活力,絲毫沒有消退的跡象。

1979年,索羅斯重新命名基金,叫做量子基金(quantumfund),以紀念德國物理學家海森堡發現的量子力學中的「測不準原理」。該原理認為:在量子力學中,人不可能預測亞原子粒子的行為。這一理論正好和索羅斯的金融理論吻合。索羅斯認為,市場也總處於不確定和不斷變動的狀態中。如果不去考慮那些顯而易見的事情,而在出乎意料的事情上下注,就有可能賺錢。索羅斯的基金經營得非常成功,以至於基金根據自己股票的供求關係來收取溢價。

可以想象,如果有人像喬治·索羅斯一樣賺那麼多錢,人們難免會質疑:他所有的金融活動都是正大光明的嗎?這些年,索羅斯時不時地會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生一些摩擦,但是沒有一次發展成為大的阻礙。

然而,20世紀70年代的一次衝突似乎很嚴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索羅斯告上美國紐約地方法院,控告他操縱股票。具體的罪名是民事欺詐和違反美國聯邦證券法的反操縱條款。根據原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控訴,1977年10月,在美國電腦科學公司(computersciences)公開上市前一天,索羅斯將每股價格壓低了50美分。根據美國證券委員會的證詞,索羅斯涉嫌指示一位經紀人大批地賣掉電腦科學公司的股票。該基金總共持有40100股,這位經紀人拋售了其中的22400股,佔1977年10月11日電腦科學公司當天交易量的70%。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補充說,上市價格是那一天收盤時「人為壓低的價格」,每股只有8.375美元。加拿大的非營利組織瓊斯基金會(thejonesfoundation)報盤,在1977年6月同意公開售出150萬股,並且以公開上市的價格將另外150萬股賣給了電腦科學公司。這一被指控的操縱行為可能使該基金會損失750萬美元。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控訴,索羅斯基金從報盤經理手中購入了15.5萬股,以更低的價格從其他經紀人那裡購入1萬股。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在上市當天,以及上市後當月稍後的日子裡,索羅斯下令買入電腦科學公司的7.5萬股,將股價維持在每股8.375美元,引誘其他人買進這隻股票。

結果是,索羅斯簽署了法院的判決書,對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指控,索羅斯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就此結案。索羅斯認為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打官司會花費他太多的時間和金錢。1981年某雜誌的文章裡引用了索羅斯的話:「證券交易委員會不能相信,有人可以在不違規的情況下,做得像我這樣出色,他們想找一些理由。」

如果說是索羅斯卓越的投資業績使得證券交易委員想尋找一些可以指控的事情來陷害索羅斯,這似乎不大可能。更可能的情況是,當局幾乎找不到充足的證據來控告索羅斯。索羅斯可能會受到金融訴訟,可能會被認為有罪,可能會被罰款。但是,他的好運始終伴隨在他左右,在他的整個金融生涯中,他沒有進過監獄一天。

即使他被指控,即使付罰款,這對他的業務也不會有什麼重大影響。加拿大的瓊斯基金會控告索羅斯,聲稱由於股票價值下降,基金會蒙受了巨大的損失。索羅斯和基金會最終以100萬美元和解。這起訴訟並沒有使索羅斯退縮,事實上,這對於他的收益沒有什麼影響。

索羅斯在英國的貨幣市場上完美出擊,他在高點時賣空英鎊,同時大舉買入英國債券,當時對債券的需求很大,而債券的價格和價值相差很遠,價格過低。據說,索羅斯買了10億美元的債券。最終他淨賺了1億美元。

索羅斯基金創立10年後的1980年,基金取得了難以置信的102.6%的增長,基金的資產上升到了3.81億美元。1980年底,索羅斯的個人資產達到了1億美元。

說來好笑,除了他自己以外,索羅斯投資收益的主要受益人是一些歐洲顯貴們,在索羅斯基金成立之時,他們提供了資金。吉米·羅傑斯說:「這些人並不需要靠我們變得富有,但是我們卻讓他們變得極為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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