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安意如曾在《看張·愛玲畫語》中寫道:「人,一生中會和很多人相遇,有些人只是為了擦身而過,有些人是等著一見如故。」
誠然,在時光裡最好的見證是與你一同走過來的人。陪伴像一盞燈,在這世間最為明亮溫暖,可以照亮夜空;也像一把傘,可以為你遮風擋雨。或許,你們是戀人,或許你們就是一路走來促膝長談的好友。
從大王廟到清華大學,楊絳的身邊一直不乏好友,她們曾陪伴她走過一段美好快樂的青春。
周芬是她在東吳大學上學時的密友。周芬個子高挑,楊絳個子小巧,這樣的兩個人常常同時出現,確也是一道風景。
周芬就讀於醫學系,不僅和楊絳很聊得來,而且和她頗有些小淵源。她們在上大學之前早就曾見過,只是彼此沒有留下什麼印象。那時,楊絳的父親楊蔭杭是周芬父親的上司,因為工作的緣故,周芬跟著母親到過楊絳家裡,只不過當時她們倆都還小,沒有什麼交集。
跟楊絳一樣,周芬也是個很優秀的女孩子,不但學習刻苦,而且生活儉樸,還曾獲得過蘇州市演講比賽的冠軍。
兩人趣味相投,才容易結為朋友。除了楊絳和周芬,心似明鏡、眼如冰雪的張愛玲和外國女子炎櫻也是如此。炎櫻和張愛玲有著一樣的真,讓張愛玲這個世間最不擅交際的淡泊女子與她猶如赤子般深交,對她毫不設防,始終保持天真喜悅。
世間的情分為親情、愛情、友情。女子與女子若是生了相悅的心,同樣可以體會到人生的歡喜,這便是友情的好處。
那時,楊絳搬到了周芬所在的寢室。初識之時,楊絳極為靦腆害羞,常常未說話就先紅了臉。不過,時間一久,她便流露出對周芬的依賴來。那時,她喜歡賴床貪睡,每每都讓周芬給自己帶個饅頭回來當飯吃,自己則賴到最後實在不想再賴之時才起來。有時,時間來不及,慌得連臉都不洗,用溼毛巾隨便擦一下就急匆匆衝出去了。
吃饅頭,她可以吃出花樣來。
她把饅頭瓤兒全部吃了,然後故意把饅頭皮搓成細長長的一條,遠觀像極了一條蟲子。她惡作劇地將這些「蟲子」放在周芬的筆記本上,然後佯裝很害怕的樣子故意大叫著好可怕!周芬每每都會中招,以為真的是蟲子,嚇得不敢靠近。這時,楊絳會覺得得逞,哈哈大笑起來,一把把「蟲子」捉過來,再一口吃掉。此時,周芬才會恍然大悟,原來這是她的小把戲,然後追著她打。
室內好生熱鬧,兩人你追我趕,歡喜至極。
她們二人還有共同愛好,那就是音樂。楊絳喜歡吹簫,周芬則喜歡吹笙,如此笙簫合奏,琴音綿綿,足以繞樑三日。
她們相伴著快樂地走過了無數日夜,直到大四那一年。那時,有些學生在有人組織的情況下鬧學潮,學校與外界幾乎被隔絕,陷入癱瘓狀態。對於這一切,楊絳的父母起初還不知道,後來還是振華女校的校長聯絡到楊絳的母親,勸她趕緊將楊絳接回家,母親這才知道學校的糟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