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報案時說:東波被砍了上百刀,已經死了。
惡人長命。刑警隊的人來了以後才發現,不用拉屍體,東波還沒死徹底呢。
頭骨都被砍塌了的東波活了下來,頑強地活了下來。半年後,東波又開始在街上到處得瑟了,只是臉極其恐怖,見了的人沒一個不怕的。日後,東波靠著自己這張臉,訛錢更容易了。只是,治療時過度的疼痛,使他不得不扎杜冷丁,扎得多了,成癮了。東波又成了個癮君子。
都說扎杜冷丁其實是吸毒的最低階階段,但就是這最低階的階段,人也很難戒掉。
如果是鬥毆時把東波砍成這樣,這樣的事兒在當地經常發生,公安局可能並不會過多地關注。但是有預謀地砍人,性質和鬥毆就完全不同了。而且,這次伏擊手段過於兇殘,嚴打期間頂風作案,刑警隊的人都憋著一口氣要抓到兇手。
如果不是張家兄弟酒後胡言,恐怕刑警隊還真破不了案。因為,東波在社會上得罪的人太多了,刑警隊很難把目標定在近期沒與東波發生任何衝突的李四身上,更別提趙紅兵了。
張家兄弟等三人把事情辦妥以後,如願拿到了3000塊錢。這是他們人生中見到的最大的一筆錢,大到他們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去花。
拿到錢的第二天的中午,幾乎從沒下過館子的張家兄弟終於下了館子,還真是李四說的抻面大骨頭館,應該是當地最便宜的飯店。
只吃大骨頭,不吃抻面,這哥倆要了四份大骨頭,豬骨頭。當地的大骨頭館賣的大骨頭12塊錢一大份,8塊錢半份。二狗自認為食量相當不錯,但也只能啃半份大骨頭,一份肯定吃不完。結果,這哥倆吃了四份。
可能,這哥倆從來就沒這麼痛快地啃過大骨頭。這個趙紅兵從小就不屑於去吃的館子,是張家兄弟每天路過都要咽幾口唾沫的地方。而且,他倆還每人喝了一斤多散裝白酒。在那個被煙熏火燎得骯髒至極的抻面骨頭館裡,在那個滿是油膩的長方形四角桌旁,這哥倆兒全喝多了。
喝點兒酒就瞎得瑟,愛顯擺,這幾乎是所有剛學會喝酒的人的通病,尤其對於窮人乍富的張家兄弟來說,更是希望能讓所有人都知道,這哥倆有錢了。「師傅,再來一份大骨頭!」醉了酒的張二意氣風發。人和人炫富的方式不同,這哥倆,在用可勁啃大骨頭的形式炫富。可笑?可悲?「於二子,過來,喝點兒!」張大看見了以前的同學於二子。張大和於二子關係一般,但是既然在這骨頭館遇上了,就打個招呼。「你們倆喝多了吧?」於二子剛進抻面骨頭館。「扯淡,你看我倆像喝多了嗎?老闆,再上一斤散白酒!」張大惺忪著醉眼,滿臉通紅,唾沫橫飛,拉過了於二子。「別雞巴拽我,我自己坐下。」於二子被醉鬼張大拽得挺煩。「挺牛逼唄?請你喝酒你還不樂意?」「你倆肯定喝多了,兒白。」於二子挺不樂意地坐在了這哥倆兒的身邊。「讓你喝你就喝,哪來那麼多事兒?」張二不認識於二子,看於二子挺不情願,睖了於二子一眼。三人坐在一起又喝了起來。那70度的散白酒,就算是二狗的酒量,半斤下去也該失去記憶了。張大和張二酒已經喝得太多了,舌頭都伸不直了。「我知道,上學時你一直瞧不起我。」張大說。「我沒瞧不起你過,都是同學,你說這些幹啥?」於二子可能的確有點兒瞧不起張大。嫌貧愛富是全世界人的通病,誰也別說誰。
「你肯定瞧不起我。」張大開始胡言亂語了。
「兒白,沒有。」於二子雖然煩得不行,但是還沒喝太多,面子上總歸能過得去。
「不管你以前是不是瞧得起我,但以後,我行了。」張大一臉驕傲。他應該驕傲,因為家裡窮,他自卑太久了,活了多少年就已經自卑了多少年。
「呵呵,為啥?」於二子饒有興味。
「現在我有錢了。再說,我也算是半個社會人了。」社會人就是江湖中人的意思。
「你是社會人?」於二子樂了。
「東波知道不?」張大小聲對於二子說。
「知道,他不是混得挺牛逼的嗎?」
「昨天晚上他被砍了知道不……」張大繼續說。
「哥!」張二挺緊張,趕緊叫停他哥哥。
「沒雞巴事,這是我同學!」張大對張二的謹慎態度不以為然,「東波就是我們哥倆辦的。」
「真的呀?」
「真的。」
「吹牛逼呢吧?」於二子不是江湖中人,但他聽過東波的名頭,打死他都不信,從小就挺老實的張家兄弟能把江湖中鼎鼎大名的東波給砍了。
「我啥時候吹過牛逼?」張大有點兒急,剛剛辦了件大事,說出去還沒人信。
「你他媽的從小就愛吹牛逼。」於二子認為張大喝多了。
「誰吹牛逼誰是兒子!」
「你當兒子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上學時捱了欺負,你就找你那鄰居王宇幫你報仇。你不是認了王宇當乾爹嗎?咱們同學誰不知道?你說說你,捱了欺負不敢還手就不敢還手唄,到處亂認爹幹啥?操,你真他媽的……」
張大小時候捱了欺負確實找鄰居王宇和王亮幫過忙,但是絕對沒認只比他大幾歲的王宇當乾爹。於二子說的這話純屬謠言。
張家哥倆聽了這話,全惱了。
「我操你媽!」張二一拳就把於二子連人帶椅子打倒了。隨後,張家哥倆把於二子一通毒打。於二子滿臉是血地走出了抻面骨頭館:「你們等著!」於二子被從小就
瞧不起的張大打了,很是不服。「等著就等著!」張家兄弟挺不服,真就等在了抻面骨頭館裡,而且還給王宇打了電話:「宇哥,帶幾個人過來。」據說,於二子憋著一口惡氣去找人幫他打架,結果找了一圈,沒找到。於是,於二子惡從膽邊生,想起張大剛才說的砍東波的事,他到路邊的一個公用電話亭,給公安局打了個電話!「東波被人砍了,是嗎?」「是。」「我知道是誰砍的,他們在抻面骨頭館裡……」「我們馬上就到。」
警察到的時候,這哥倆還在抻面大骨頭館裡繼續喝,被當場摁住。喝得太多了,摁住的時候這哥倆兒都沒什麼反應。正好帶人趕來抻面骨頭館的王宇,親眼看見警察把張家兄弟帶上了車,老遠看見的。
「四哥,我得走了。張家那哥倆兒折了,我肯定得被咬出去。」王宇給李四打了個電話。張家那哥倆兒不是江湖中人,平時都挺老實,被警察一嚇唬,肯定得招,王宇清楚得很。
「我也得走。」李四說。
「為什麼?」
「誰不知道你是跟我玩兒的?你走了警察不找我找誰?」
打完電話以後,王宇就跑了。
李四接到電話以後,馬上又給趙紅兵打了個電話。「紅兵,東波那事兒犯了,我得走了。現在東波是死是活還不知道。」「嗯,避避風頭吧。你準備去哪裡?」「廣州吧。」「好!」
趙紅兵做夢也沒想到,這事到最後還能再牽扯上他!趙紅兵從來都沒有
想過因為這件事跑路。的確,對於這件事,趙紅兵其實只是個知情者,並非策劃者。
趙紅兵夠沉穩,但不夠細心。事實和歷史都無數次證明,這是英雄主義的通病。關羽不是死在比他武力強的呂布的手裡,卻是敗走麥城,死在了無名之輩手下。張飛也沒死在長坂坡,卻死在了自己手下的手裡。
陰溝裡翻船應該是常態,起碼對於趙紅兵這樣有些過於自負的男人來說。
據說,張大和張二被警察帶到局子以後,先被帶到了醒酒室。在醒酒室那冰冷的鐵桌子鐵椅子旁,這哥倆兒全吐了,把吃的那五份大骨頭吐得乾乾淨淨。
20年來,這哥倆兒吃得最痛快的一頓大骨頭,全吐了,胃裡一點兒都沒剩。
警察從張二身上,翻出了1900元的存摺;在張大的兜裡,翻出了100塊錢。2000塊錢,一分錢都沒動。
20年來,這哥倆兒賺的最大的一筆錢,全被收繳了。
「東波是被你們砍的?」
「是。」
「還有誰?」
「季×。」
「誰讓你們去砍的?」
「王宇。」
「跟開遊戲廳的李四在一起的那個王宇?」王宇和李四早就在公安局掛號了。
「是。」
「他們怎麼和東波結的仇?」
「不知道。我只聽王宇說,這是幫李四和趙紅兵在辦事。」
「趙紅兵?」
「嗯,趙紅兵。」
張家兄弟抖了個乾乾淨淨。
事隔多年,張家兄弟即將刑滿出獄時,李四和王宇曾有如下對話。
「那張家哥倆是不是快出來了?真該收拾他倆一頓。」
「別了,這哥倆兒也不容易,挺老實的。」雖然王宇也被出賣了,但他還是勸李四。
「老實能把咱們都咬出去?還把紅兵也咬出去了?」李四說。
「他倆從小家窮,膽子小,特別苦,我從小就覺得他倆可憐。從1986年那年的端午節一次事情過後,我就決定,只要我活著,再也不讓這哥倆兒挨欺負。」
「什麼事情?」
「他倆從小就沒爹。1986年的端午節,他媽媽給他們哥倆煮了一個雞蛋。哥倆兒,就這一個雞蛋,早上就煮好了。但是他倆誰也捨不得吃。他倆約定好,每人拿著這個雞蛋一個小時,輪流握著,到晚上太陽落山以後再吃。」
「嗯,然後呢?」
「他倆真的把這隻雞蛋從早上握到了晚上,都忍住了。雖然很饞,但誰都沒吃。」
「嗯……」
「到了黃昏,這哥倆兒站在衚衕口,正想吃的時候,張大班裡總是欺負他的幾個同學從這裡路過,不知道怎麼又發生了口角,和張家這哥倆打了起來。我到的時候,架已經打完了。我看見這哥倆兒全哭了,張大手裡還死死地攥著那個已經捏碎了的雞蛋。雞蛋清和雞蛋黃都分不清了,這個雞蛋,這哥倆誰也沒吃成。太陽落山了,雞蛋沒了。」
「……」
「我和我弟弟老亮第二天去了他們學校,把欺負張大的那幾個學生全給打了。我告訴他們,只要我王宇活著,就不會讓這哥倆受欺負。四哥,我跟你這麼多年了,沒求過你事兒,你就答應我這一次吧。」
「……算了,他倆這事就算了吧。」
「謝謝四哥,喝一杯!」
「要是他們現在太困難,做個小本生意缺錢什麼的,你多幫幫他們。」李四對王宇說。
四十七、跑路
當天晚上,王宇跑路。王宇再回到當地已是7年以後。
王宇跑路的時候,具體做的是什麼,到現在還是個謎,反正是很長的一段時間,連李四都找不到他。
王宇自己說,開始時自己在深圳的夜總會做駐唱歌手,後來又去了成都做歌手,風靡萬千少女,現在帶回的成都老婆就是他的粉絲。
但是根據有些也在廣東跑路的混子說,王宇在深圳根本就不是做歌手,而是做鴨子,是賣的。風靡萬千少女估計是假的,風靡萬千富婆倒還差不多。
更有些人說,王宇根本就沒在深圳,而是和李四一樣一直在廣州,只是李四一直沒有見到他而已。有人稱,曾親眼見到王宇在廣州的「魚吧」裡做男公關,出臺只要300塊。行話來說,就是幹男活兒的,根本就不是乾女活兒的。魚吧據說是20世紀90年代廣州著名的同性戀酒吧。二狗工作以後曾多次出差去廣州,但是一直不知道傳說中的魚吧在哪裡。當然了,二狗對這樣的酒吧也不感興趣。
總之,說什麼的都有。
王宇每當聽見別人這樣說時,總是一笑了之。二狗曾向他求證,已年過而立的王宇說:「男活兒我肯定沒幹過,或許我跟幾個香港有錢的女人睡過吧,但我沒收過錢。呵呵。」
「那別人亂說的時候你怎麼不削他?」二狗問。
「嘴長在人家身上,愛怎麼說怎麼說去吧。話說回來,我是沒被逼到那份兒上,如果真到了窮得吃不上飯的地步,我或許真有可能做鴨子去。」王宇說完,笑了笑。
二狗無語。
和眾說紛紜的王宇相比,幾乎和王宇同時跑路的李四則透明多了,那是因為,李四在廣州混得忒好了,忒牛逼了,忒尿興了。無數在當地犯了事兒的混子,紛紛南下投奔他。
據說李四的成名之作,是在廣州的一個小型工廠的倉庫裡以一敵四十。當然,這是江湖中人的傳說。
李四去廣州時最早找的是他的一個戰友,他戰友在一個小工廠裡當保安。李四當時走的時候帶了點兒錢,並不是太缺錢,所以在廣州也沒找賺錢的路子,經常在他的那個戰友那裡下下象棋什麼的。湊巧,他的那個戰友工廠的老闆,得罪了廣州當地的黑社會。
晚上8點多,40多人手持鋼管、砍刀等,來到了李四戰友的工廠。李四的戰友不在,但李四睡在這個工廠倉庫裡。據說人來的時候,剛點著一根菸躺著看書的李四連煙都沒掐,從枕頭底下抽出一把槍刺就拉開了倉庫的門。
「你們來幹啥?有事兒好好說。」李四囂張習慣了,一向就這麼說話,一副老大的派頭,改不掉,沒辦法。
「砸你們工廠。閃開,否則連你一起剁了!」來砸場子的人看著面前這個睡眼惺忪微駝著背的人,根本就沒放在心上。
「誰砸我捅了誰!」李四把菸嘴咬在了嘴上,有點兒含糊不清地說。
四十人對一人,絕對優勢,領頭的人冷哼一聲就帶人衝到了倉庫裡。
李四咬著菸捲根本沒費話,提起槍刺迎面衝了上去。
兩分鐘後,廠子院裡只剩下了李四一個人,手提著一把滴著血的槍刺。
「真他媽的。」傳說中,李四從嘴上拿下還沒熄滅的香菸,抽了一口,摸了摸短得只剩下青茬的頭髮,優哉遊哉地說。
二狗也曾求證過:「四叔,打成那樣你還叼著菸捲跟人家幹?」
「我當時叼著菸捲了嗎?我忘了。要是叼了,那也是沒時間拿下來,呵呵。」
「聽說你一個人兩分鐘捅了四十個?」
「扯淡,就算是給我四十隻小雞崽子,我兩分鐘也殺不完啊!」
「大家都這麼說。」
「我一共捅了四個。我第一下就捅了領頭的那個,隨手又紮了他身後那個。這時候,他們的人開始逃跑,我追上了兩個,各來了一下。我再追的時候,工廠的院裡已經沒人了,連被扎的都跑了。」
所以,二狗說:江湖傳言,信三成即可。
李四這個「東北仔」一戰成名,很快被一位有香港黑社會組織背景的老大納入麾下。極短的時間內,李四又成了這個團伙裡的金牌打手,到回來時,已經是該團伙的二號頭目。
廣州畢竟是個大都市,有著海納百川的氣魄,能讓李四這樣的外地人有一席之地。但二狗的家鄉,就算是到了今天,依然沒有任何一位來自外地的社會大哥。
話說回來,無論王宇和李四在廣東混得是好還是差,和本文都無關了,他們都消失在了故事之外。再次聽到他倆的名字時,已經是六年之後。
李四和王宇分頭跑路的當天晚上,趙紅兵在飯店內被捕。被捕時,趙紅兵、高歡、小紀、孫大偉等人正在一起吃飯。
趙紅兵被捕時就知道了事態的嚴重性,因為刑警隊是把他銬走的。
「照顧好你們嫂子,陪她吃好喝好。」趙紅兵只說了這一句,對小紀和孫大偉說的。說完,被警察戴上手銬,走了。這個世界,最值得趙紅兵牽掛的,就是高歡了。和上次不同,這次,趙紅兵是在高歡面前被銬走的。
這天,距離趙紅兵和高歡重逢,正好半年。
以嚴春秋為首的刑警隊的一批人,都從心裡恨趙紅兵,早就下了決心:只要找到機會,一定判了趙紅兵。
有趙紅兵這樣的人在社會上存在,對於他們警察的權威,是極大的挑戰。
1994年,我國法律還沒有黑社會犯罪一說,趙紅兵最終被定了指使他人故意傷害罪,而且定的是故意傷害致殘,理由是東波被砍以後左手活動不怎麼利索了。東波沒死,是趙紅兵的萬幸。
有期徒刑四年,儘管判得有些勉強,但最終只判四年,還是沈公子等人拼命活動的結果。
趙紅兵說過不要毀在鼠輩手裡,這次,雖然他沒徹底「毀」在鼠輩手裡,他還是「栽」在了鼠輩東波手裡。即使他沒自己去和東波這個「瓷器」碰,但最後還是把他給牽扯了進來。
趙紅兵當時心裡肯定在苦笑:跟趙山河打翻了天都沒人去管,這次僅僅過問了一下黑東波的事兒,就被判了四年,上哪說理去?
但是沒辦法,誰讓他趙紅兵是有前科的人呢?誰讓他趙紅兵是全市男女老少都知道的江湖大哥呢?誰讓刑警隊的人恨他恨得牙癢癢呢?據說,當時刑警隊已經不是嚴春秋一個人恨他,而是全刑警隊都恨他。這是因為,社會上的混子打架把事兒弄大了,都不願意去找警察,都去找趙紅兵等人解決。趙紅兵、張嶽等人在社會上比警察說話管用得多,哪個警察接受得了?這下,可算有機會判趙紅兵了。
當然,這次入獄對於趙紅兵來說,可能並不算是壞事。他起碼從這次入獄明白了倆道理:
1.在中國,社會上混得再好,早晚也有一天得把自己扔進去。
2.不涉及自己和自己兄弟利益的江湖恩怨,能不參與就不參與。說不定再有個芝麻大的小事兒,就又把自己毀了。
中國人講究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但是二狗認為,成大事者通常都毀在了小節上。通過這次,趙紅兵應該是明白了這個道理。李四肯定不是第一次找人背地裡黑別人,但是這次就犯事兒了。可能有人會說:「李四找的人也太不專業了,這算什麼社會大哥啊!就找這哥倆兒,都是廢物。」
可能是各位香港電影看得太多了,一想到打手殺手,就想起一身黑衣黑褲、戴個墨鏡,手裡掐著一把ak47一通亂突突,幹完以後從上百層的高樓哧溜一下就沒影了。張家兄弟的形象和這相差也太遠了,穿著五塊錢的髒兮兮的t桖衫,坐著兩塊錢的三輪車流著大鼻涕去埋伏,去砍人,砍完還喝九毛錢一斤的原漿散白酒。這是不是有點兒太衰了?
二狗想說,其實,這才是打手或者殺手的真實形象。最起碼,是當時二狗家鄉打手或者殺手的真實形象。張家哥倆滿足作為打手或者殺手的最基本的四個條件:1.缺錢;2.手黑;3.生面孔;4.不是當地的江湖中人。
趙紅兵再次進去,倒沒受什麼罪。而且,這次再進去,對其他犯人根本連歸攏都不用歸攏了。
這時趙紅兵的江湖地位,和1988年那次入獄已是大大的不同了。
趙紅兵再次入獄,倒是真把高歡給坑了。高歡這邊離了婚,那邊趙紅兵
卻又進了笆籬子,孩子沒過哺乳期,高歡不是一般的苦。「要不,你再復婚吧。你孤零零的一個女人,怎麼過啊?」別人都這麼勸高歡。高歡的老公很愛高歡,如果高歡回去,她的老公一定不會拒絕。「不可能,我現在終於想明白了,我寧可一個人過,也不會和一個我自己不愛的人過。對我前夫,我只能說句對不起了。」高歡的主意特正,八匹馬也拉不回來了。「你別再上班了,每個月工資連一千塊都沒有,又當班主任,又帶著孩子,太苦了。你要是實在閒著沒事,來飯店當會計吧。這飯店是我和紅兵的,當然也是你的。」沈公子勸高歡別再上班了。的確,飯店每天的營業額就要上萬,高歡那點兒工資和飯店的利潤比起來,九牛一毛。「當老師,總歸是有點兒正事,日子一忙碌,時間過得就快了。不就是四年嗎?沒多久。等他出獄了,我就不上班了。」高歡微笑著說。高歡希望用日子的忙碌來打發時間,等趙紅兵出獄。「你一個女人自己住不安全,乾脆住在我家吧。我家有空的房間,人多點兒,熱鬧。」李洋讓高歡住她家。「好吧。」高歡也沒客氣。趙紅兵和張嶽是過命的交情,李洋和高歡是最好的朋友,高歡真就住在了張岳家。日後,曾有江湖中人偶爾開玩笑說:「張嶽,你真行啊,家裡養著倆老婆,長得都那麼漂亮,而且倆老婆關係還特好。」「別你媽的扯淡,高歡是我嫂子!」張嶽每次聽到這樣的玩笑就上火罵人。張嶽就是這樣,嚴格恪守著中國江湖的傳統。高歡是趙紅兵的老婆,張嶽絕不多看一眼。
一年多以後,張岳家裡就剩下高歡和李洋了。張嶽又進去了,兩年勞教。如果說趙紅兵進去還有點兒原因的話,那張嶽被判勞教可能連原因都沒有。張嶽這次被勞教,二狗到現在也不知道張嶽被定的是什麼罪。或許根本就沒什麼罪,就因為他是社會大哥,組織流氓團伙,曾指使或參與過流氓鬥毆。
當然,也有可能,張嶽的確是在那時候幹了點兒壞事才被抓起來的。但可以肯定,他肯定沒幹什麼太大的壞事,否則也不可能是「兩年勞教」。
1995年、1996年,張嶽、趙紅兵、表哥、費四四個人都在服刑,但服刑的地點頗有不同。張嶽和費四是在勞教所,趙紅兵是在當地的監獄,表哥是在本省的重刑犯監獄。
趙紅兵在看守所還沒被宣判,李武出獄了。
四十八、趙山河之死
正所謂:五百年自有王者興。
沒了趙紅兵、張嶽、李四、費四的江湖,群龍無首,一樣的熱鬧,一樣會有新的江湖大哥出現。
但是沒了趙紅兵、張嶽、李四、費四這樣豪氣干雲、義薄雲天的江湖大哥的江湖,只剩下了東波、趙山河等人的江湖,總是讓人覺得少了點兒什麼。
趙山河生得並不是十分的偉大,死得是十分的憋屈。
讓我們把時間暫時推進四年,到1997年。在1995年,陳衛東由於吸毒過量已死亡。不久,趙山河迴歸,繼承了北郊流氓大哥的地位。
1997年的趙山河是最囂張的一年,這是趙山河最意氣風發的時候,最橫行無忌的時候,最得瑟的時候。那時的趙紅兵、張嶽等人都在裡面關著,李四在跑路,根本沒人能製得住他。
趙紅兵、張嶽等人有了名氣後,或者開飯店或者開夜總會,總歸是有點兒實業,有點兒營生。但趙山河卻是依然故我,還是以訛錢活著。而且,他憑著自己的名氣還真訛到了不少錢。
他訛錢的方式二狗略知一二。
例一:第十中學的兩夥高中生起了衝突,其中被打的一方通過關係找到了趙山河。然後趙山河就會派小弟去找打人的一方索要「醫藥費」,通常情況下醫藥費在5000~20000元之間。如果給了趙山河錢,趙山河就拿出1000~3000元給被打的一方,其他的錢自己留下。如果不給錢,那麼趙山河就把打人的一方打到給錢為止,堪稱惡貫滿盈。趙山河當時沒30歲也差不多了,但還總是欺負那些十七八歲的小孩子,很為江湖中人所不齒。但趙山河武力超強,被他訛錢的通常是敢怒不敢言。
例二:那時候正是當地國企改制的時候,政府下轄的一些礦的工程開始需要外包,一些擁有幾輛剷車、挖掘機的車主開始出現。這時候趙山河就去找挖掘機的車主「租挖掘機用幾天」,然後在不付租金的前提下一「租」就是2~3年,等快把挖掘機用壞的時候再還人家車主。
例三:……
總之,趙山河從來都不事勞作,一直就是以武力為基礎的連訛帶騙為生。
所以二狗認為,一個人究竟能有什麼成就,當然與機遇有關。但是對於某些人來說,他就註定是個小打小鬧的混子,機遇再好,也絕不可能達到很高的成就,比如趙山河。
趙紅兵與沈公子、劉海柱、李老棍子,天生就是賺大錢的料,在社會上的知名度,更讓他們迅速積累財富。
而東波和趙山河等人,則完全是扶不起的阿斗。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山中無老虎的大好形勢下,不去認認真真地做自己的事業,依然只是靠著自己在社會上的知名度以坑蒙拐騙為生。所以,他們註定就是個小混混。
但就是這個小混混趙山河,在1996年、1997年,卻是當地懷春少女心中的偶像。和平年代,世無英雄,豎子趙山河居然成為大眾的夢中情人。當然,這也得益於十幾年前,《古惑仔》系列港片的熱映,徹底摧毀了那個年代青少年的價值觀。一部《古惑仔》對社會的危害,可能遠甚於一百部三級片,或許,它本來就是三級片,暴力三級。
人需要有偶像,需要有正確的偶像。當身邊沒有正確且有血有肉的偶像時,年輕人就會自然地彷徨,從身邊尋找偶像。
當時,就有這樣一個懷春少女喜歡趙山河,而且很是痴狂。
這個女孩,二狗暫且把她稱之為阿嬌。在20世紀90年代,她是當地有名的美女,長著一雙大大的眼睛,長長的睫毛,高挺的鼻樑,下巴微翹,身高約170cm,身材很是火爆,而且著裝很前衛,當地最早穿超短裙的就是她,雙腿修長,走到哪裡都是男孩子的目光的焦點。當年,追求她的狂蜂浪蝶公子哥兒無數,但阿嬌視所有人為無物,只鍾情於趙山河。
阿嬌,一心想當壓寨夫人。
她是在1995年認識的趙山河,兩人很快就同居了。他們是1996年結的婚。據說她和趙山河結婚證都沒有開,因為趙山河是通緝犯。儘管沒有警察真去抓他,但他也不能大搖大擺地去起結婚證。
但即使是這樣,阿嬌也願意。
趙山河出事是在1997年,出事時,阿嬌臨產。
事情的起因又是趙山河向某中專學校的三名農村窮學生訛錢,訛得不多,6000塊。但就是6000塊,也是這些窮學生一年的生活費了。據說當時這三個窮學生曾苦苦哀求他,少給一點兒。但趙山河根本理都不理,而且放出話來:「三天之內不給錢,動人。」
到了第三天上午,這三個學生湊了3000塊,給趙山河送了去。趙山河把錢收下後,給了他們每個人一記耳光,說:「今天晚上不把錢給齊,我砍了你們。」
這三個窮學生一合計,今天晚上無論如何也湊不齊3000塊了。與其被趙山河砍死,不如直接弄死趙山河。
做人千萬不能把事做絕,差不多就行了。放人家一條生路,也是放自己一條生路。趙山河把三個老實的農村窮學生逼上了絕路,更把自己也逼上了絕路。
趙山河中午拿著這3000塊錢開始喝酒,喝到下午四五點鐘,又開始到黃老破鞋經營的一家當時本地最大的洗浴中心去嫖娼。
這三個窮學生找到趙山河時,據說趙山河剛嫖完,正自己趴在包房裡睡覺,光著膀子,穿個大褲衩子。
有兩個學生進了包房以後二話沒說,手持錘子等鈍器連續擊打趙山河的腦和背部多下。趙山河的身體素質不是一般的好,睡夢中突被砸了多下後,還翻身下床,殺出一條血路衝到了門外。
二狗姑姑曾經說過,趙山河可能的確是會武術,會運氣。據說會運氣的人,即使是在睡覺時被人砸到後腦也砸不死。在洗浴中心門外,已經身負重傷的醉鬼趙山河力敵三個農村窮學生。「單挑還是群毆?」趙山河又問了一句。據在場的黃老破鞋後來回憶說,雖然趙山河當時已經被打得十分狼狽,但他光個膀子,穿個洗浴中心的短褲,依然十分威風。三個農村窮學生捨命一齊撲上,醉鬼趙山河最終不敵,被打癱在地,後又被無數次狠擊。穿著洗浴中心的肥大白色短褲,渾身是血,身上全是被鈍器擊傷的痕跡。這些,成為趙山河在當地混子鬥毆中的謝幕演出。
趙山河在嫖娼時,沒有穿防彈背心。
一代大混子,沒毀在張嶽這樣的江湖大哥手中,卻毀在了三個名不見經傳的孩子手裡。
這次,趙山河又沒死,但,高位截癱。
趙山河畢竟在社會上名氣不小,在他癱瘓的第一年,有很多社會上的朋友來看望他,每次看望,都扔下千八百塊錢。趙山河這一傷,倒是一下收入了二三十萬。雖然,這和趙紅兵在2004年再次入獄時飯卡上收到的錢有數量級的差距,但在當時還是相當可觀的。
同年,阿嬌生了孩子。是兒子,長得特像媽媽,大眼睛,長長的睫毛,虎頭虎腦,人見人愛。
在趙山河癱瘓的第二年,只要逢年過節有一些朋友來看望他,還是會扔下千八百塊錢。趙山河,就憑這點兒錢活著。阿嬌雖然還是不事勞作,但是對趙山河始終不離不棄。
在趙山河癱瘓的第三年,只有當年和他一起從小玩到大的幾個兄弟來看望他,還是扔下千八百塊錢。趙山河雖然已經入不敷出,但是靠著老本,還能勉力支撐。
在趙山河癱瘓的第四年,當年和他一起從小玩到大的那些兄弟還是來看望他,還是扔下千八百塊錢。但是趙山河的積蓄已經花光,開始四處借錢。
開始,那些兄弟還願意借給他,但是後來,都知道這就是個無底洞,每當阿嬌開口借錢時,都避之唯恐不及。
在趙山河癱瘓的第五年,他家的經濟已經徹底崩潰,吃了上頓沒下頓。
在趙山河癱瘓的第六年,阿嬌工作了,職業是蹬三輪車,也就是「板的」,和當年的老五是同一個職業。但是人家老五這時候憑著自己的汗水已經開了三家小超市,儼然一個小老闆。
在當地幾百個三輪車伕中,女人蹬三輪加起來不超過十個。而在2003年,這不到十個女性人力車伕中,有阿嬌一個。在八年前,她還是全市出名的美女。阿嬌以前絕對是個懶人,讓她幹活簡直比登天還難。據說在1996年的時候,她閱讀的刊物就是《瑞麗》,那在當年,絕對是前衛的雜誌,絕對的「敗家老孃們兒培訓手冊」,當時全市也沒有幾個人知道有這麼本雜誌。
但當家裡揭不開鍋,她跪借無門的時候,看著自己那虎頭虎腦聰明伶俐的孩子,和躺在床上一動不能動的當年她心中的偶像趙山河,她上街了,蹬三輪車了。據說,她不去做售貨員而去蹬三輪車的原因是:蹬三輪車每個月大概能夠收入900~1000塊錢,而當售貨員每個月大概只能收入600塊錢。二者之間,差距是300塊錢,沒了這300塊錢,她兒子連學都上不起。1000元,或許還買不了她當年的半條裙子。
二狗認為她還是可敬的。如果她選擇去當妓女,那肯定要比這收入高,她肯定會是頭牌。但她沒去。究竟是因為對趙山河忠貞還是為了不讓自己的兒子被人說三道四,二狗不得而知。總之,她選擇了靠自己的體力和汗水吃飯,最原始的。
阿嬌在蹬三輪車時,頭上總是蒙著個紅紗巾,蒙著臉,怕別人認出是她。即使是夏天當地中午達35度的高溫,阿嬌也從不摘下臉上的紅紗巾,但還是有人能從她那雙水汪汪的大眼和長長的睫毛認出是她。後來,她又剪掉了長髮,戴了頂帽子。
「你是阿嬌嗎?」認出她的乘客有時會問一句。大家都不敢相信,當年的那個絕色美女,就是今天眼前的這個髒兮兮的女人力車伕。
「你認錯了,我不是。」每當這樣回答時,阿嬌總是下意識地向上拉拉紅紗巾。
這就是阿嬌,無論嚴寒酷暑,用她那雙當年被幾乎全市男孩子垂涎的修長的雙腿,勉力地支撐這個已經敗落的家,勉力地。每當看到兒子那雙充滿渴望與希望的眼睛,阿嬌就會充滿動力,從鐵南蹬到北郊,從東郊蹬到城西。任憑雨水沖刷,任憑塵土撲面,任憑風霜刺骨……
可以說,一年後,即使阿嬌不帶絲巾,也沒人能認出她了。她那時30歲的年紀,看起來已經至少40歲。
這個家,在阿嬌的努力下,還勉強能算是個家。
2003年春的一天,阿嬌因為違章,三輪車被罰沒,罰款500元。據說,阿嬌當時口袋裡只剩下40多塊錢,根本不夠交罰款。
那天晚上,阿嬌步行回家。
走到家門口,她看見了渾身血淋淋、臉上掛滿了土的兒子。
「你和誰打架了?」阿嬌很生氣。雖然當年她是因為趙山河能打架才喜歡趙山河,但她現在太怕兒子再走上這條路。
「我沒打架。」趙山河的兒子看起來挺委屈。
「那你怎麼弄成這個樣子?」阿嬌很瞭解兒子。兒子是個好孩子,很少和別人打架。
「是別人打我!」趙山河的兒子哭了。
「誰打你?」阿嬌問。
「隔壁的餃子館的那個大孩子。」
「為什麼打你?」
「……」
「說啊,為什麼打你?」
「媽……我看見他家飯店有人在吃餃子,我在盤子裡抓了一個吃。」
「你怎麼能拿人家東西吃?咱們家不是有東西吃嗎?」阿嬌打了一下兒子。
「媽,我餓……」
「餓也不許拿人家東西吃。」
「……媽,我想吃餃子,我沒吃過餃子……」趙山河的兒子哭著說。
阿嬌哭了。是啊,兒子自從記事以後,還沒吃過餃子呢。連春節的時候,她都要上街蹬三輪,哪有時間和精力去包餃子啊!以她家的經濟情況,更不可能去飯店吃了。
「……兒子,先回家,媽媽現在上街。咱們今天晚上吃餃子。」阿嬌流著淚,撫摸著兒子的頭說。
「媽,你真好!」兒子蹦蹦跳跳歡天喜地地走了。
「今天晚上要吃餃子嘍!」走了老遠,阿嬌還能聽見兒子的歡呼聲。
阿嬌去了農貿市場,花光了口袋中的40多塊錢。買了兩斤白麵,兩斤豬肉,一斤芹菜,還有,一包耗子藥。
阿嬌唯一的生存本錢被沒收,看著躺在床上的趙山河和受人欺負的兒子,再也沒了活下去的勇氣。這個女人,已經到了女人所能忍耐的極限。
晚上趙山河家吃了餃子,究竟吃得有多幸福多飽,無人知曉。大家都知道的是,當夜,趙山河一家三口暴斃,個個七竅流血。阿嬌和趙山河躺在床上,兒子躺在地上。
趙山河折騰了半輩子,沒被張嶽殺死也沒被趙紅兵打死,卻死在了最愛他的人的手下。在他臨死時,是否想到了當年他囂張跋扈不可一世逢人就欺的時光?
阿嬌,青春年少時風光無限,選擇了趙山河。雖然她得瑟過,但她後來的行為無疑是值得尊敬的。在她臨死時,是否想到了自己當年娉娉婷婷笑顏如花不顧所有人的勸阻,心滿意足地嫁給了趙山河的時光?
兒子吃了記憶中的第一頓餃子,也是最後一頓餃子。這朵花,還未盛開即已凋謝了。或許,他本就不應該來到這個世上。
九泉之下的趙山河肯定不知道,和他當年名氣差不多但是不怎麼得瑟的社會大哥們,都已住上了別墅,開上了賓士。
九泉之下的阿嬌肯定不知道,當年的「敗家老孃們培訓手冊」《瑞麗》,如今已經不再是當年的一本書,服飾家居應有盡有。
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衰草枯楊,曾為歌舞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