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共需要1000萬,我有點錢但是根本不夠解決問題。」
「我大概有500多萬。給我留幾十萬,其他你全拿走。」
李四雖然剛回來時間不久,但是他卻在當地開了一家洗浴中心和一家海鮮酒店,投入了不少錢,能拿出的現金大概也只有500萬。
「這錢你拿出來,說不定得個幾年才能看到效益。」
「我知道。」李四拍了拍趙紅兵,打了個哈欠走了。
他們兄弟之間是過命的交情,沒必要太多的廢話。
據說趙紅兵和沈公子在拿到了李四的錢後,然後加上自己本來有的錢,又東拼西湊之後,還缺二百多萬。
這時候,趙紅兵和沈公子同時想到了一個人:劉海柱。
趙紅兵、沈公子、劉海柱三人關係最好,十多年來常常在一起喝酒聊天,但卻始終沒有任何經濟來往。
一向看不慣邋里邋遢的劉海柱的高歡,曾經這樣評價劉海柱:「我從小學一年級就認識他。那時候他就是個混子,常年在轉盤街跟人家打架,次次打得滿地是血。春夏秋冬他就一套衣服,沒見他換過,也沒見他洗過。現在你趙紅兵居然和他成天在一起喝酒,我就納悶,你們倆究竟成天聊些什麼?你們倆的關係不就是酒肉朋友嗎?一個酒肉朋友,至於讓你總醉成那樣嗎?」
男人之間的關係,女人很難理解,即使聰明如高歡。
這次,劉海柱和趙紅兵讓高歡見識到了什麼叫「酒肉朋友」。
趙紅兵在借錢的時候劉海柱說的那句話,直到今天,趙紅兵酒後還經常一次又一次地跟別人重複。
「劉哥,借點錢。」
「借啥啊,去我侄女那兒拿去。」劉海柱的侄女是他配件門市的出納,劉海柱還以為趙紅兵要用個幾萬塊週轉一下。
「要借很多錢。」
「多少啊?」劉海柱靠著辛辛苦苦起早貪黑的勞動,也的確算是個大款了。但是在1999年的時候,劉海柱還不像現在這麼有錢,二狗記得那時候他還經常鑽到車底下修車。
「二百多萬。」
劉海柱被嚇著了。
「紅兵,你要做什麼?」
「開發房地產。」
「嗯。」
「劉哥,如果沒這麼多就少借點。」
劉海柱沉吟了一下。
「紅兵,我有。多長時間要?」
「越快越好,就這幾天。」
「三天行嗎?」
「行。」
「三天後來我這裡拿吧!」
「劉哥,這錢說不定什麼時候能還,而且,也有風險……」
劉海柱笑了,笑的時候消瘦的臉頰全是褶子,滿是機油油汙的臉上露出了兩排白牙。他說了一句話:「紅兵,我他媽的活了快50歲,我明白一件事兒。如果我想借錢給你,那我一定做好了你還不上的準備才借給你的。但是呢,我琢磨著就算你還不上我,這輩子你還是我的兄弟,咱們這關係還是和現在一樣。這200萬就算是給你,也值。」劉海柱說完,拿板子重重地敲了兩下車的保險槓。
劉海柱看似粗魯且邋遢,但是大事兒真的比誰都明白:借錢給別人的時候,一定要覺得即使對方還不上也值得的時候再借。如果沒做好對方不還錢的心理準備,就乾脆別借錢給對方。二狗不大認同一句看似名言的話:「如果你想失去一個朋友,那就借錢給他吧!」二狗覺得和這句名言相比,劉海柱看待借錢這件事兒的態度更值得欣賞和學習。
看著劉海柱轉身鑽進修車坑的消瘦的背影,趙紅兵眼睛有點溼:這200萬,是老哥辛辛苦苦半輩子,一個螺絲一個螺絲地擰出來的錢,血汗錢。
四十五、兩隻小海豹
五年前,二狗的第一任領導曾經教育二狗說:「當今社會中人和人坐在一起能互相溝通的時間越來越少了,能坐在一起安安靜靜地說上兩個小時話的機會也是越來越少了。如果兩個小時的溝通都很順暢,那麼,你們很可能成為朋友。所以,你在見客戶時一定要和客戶多聊聊天,未必是要聊工作上的事兒,只要客戶不表現出厭煩的情緒,你就繼續和他聊就成。聊著聊著,說不定你們就成了朋友。這樣,你不但多了個客戶,還多了個朋友。成了朋友,事情就好辦多了。」
仔細想想,這五年來,曾經和二狗安安靜靜地聊上兩個小時的人,真的都成了二狗的朋友。
趙紅兵和沈公子肯定懂這個道理,他們明白兩件事兒:一是既然韋局長要和小靜一起過生日,那麼晚上肯定不會安排其他的事兒,他們肯定有大把的時間和韋局長聊天,有機會聊天,就有機會成為朋友;二是初次見面,肯定一句正事兒都不能談,最多介紹一下自己是做什麼的。
吃飯的地方在李四新開的海鮮酒店的一個小包房裡,挺安靜。
這天,沈公子和趙紅兵都是西裝革履,很正統的商務人士打扮。在上海西裝筆挺的人到處可見,可在當年的東北,很少有人總是西裝筆挺。沈公子和趙紅兵都當過兵,腰桿筆直而且肩膀也寬,穿著西裝都顯得格外的精神。而且據說他倆還都提著公文包,儘管二狗猜測他倆的公文包裡頂多也就是一包煙和一個打火機。
「來,來,認識一下,這是我們家老韋,在市政府上班。」小靜熱情地剛剛走進門的沈公子和趙紅兵說。
「你好,你好!」趙紅兵和沈公子都上前幾步,和韋局長握了握手。
「這是趙紅兵。和我從小玩兒到大的,就我經常跟你提起的,現在在紫玉集團上班,負責採購……」
「小採購員,呵呵。」趙紅兵做夢也沒想到小靜順口說他是做採購的。但既然小靜這麼說了,他只能硬著頭皮這麼接下去了。
「趙經理,人家都說採購是個肥差啊。」韋局長善意地朝趙紅兵笑笑。
「混口飯吃唄,嗨!」普通人見到平日威風八面的領導通常都很拘束,但趙紅兵絕不。趙紅兵從小見到的官忒多了,他爸爸當年也是市委常委,手中的權力不比韋局長小。
小學的思想品德課總教育我們要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但是真正能做到不卑不亢的人的確不多。多數人在見到比自己強勢的人的時候,總會有些露怯,而當見到遠不如自己的人的時候,卻又多了幾分自得。所以說,多數人都是又卑又亢。真正能做到不卑不亢的人,通常會成大事,趙紅兵和沈公子如此,韋局長也是如此。而且,人只喜歡和與自己能力相仿的人做朋友,在別人面前表現得過於自卑和過於自大,都很難結交到真正的朋友。
「這是申總。北京人,趙紅兵的戰友,現在投資入股了紫玉集團,是紫玉集團的副總。」
「申總,你好。」韋局長又起身,禮貌地和沈公子握了握手。
「你好,韋局長。」
「別局長局長的,煩不?和我一樣,叫他老韋就行了!」小靜插話。
韋局長笑吟吟地看著小靜,沒說話。
「那……不合適吧。我今年才三十四,您肯定比我大,我就叫您韋哥吧!」沈公子笑著看著韋局長說。
「好!」韋局長說話一向乾脆,從不拖泥帶水。
這時,趙紅兵和沈公子都落座了。他倆做出了相同的動作:解掉了領帶,儘管這領帶是他倆十分鐘前在車裡剛繫上的。他們這個動作是要傳達兩個資訊:一是這是家庭聚餐,要輕鬆愉快,打著領帶有些拘束,有些太式;二是之所以還要系領帶,是要告訴韋局長,他倆也是體面人,有正事兒的人。
「你看看紅兵那手,那是當兵留下的殘疾。你看看,基本都不能用了。」
在趙紅兵和沈公子解完領帶後,小靜對韋局長說。
「保家衛國,好!來,喝一杯!我不會喝酒,以茶代酒先敬你一杯!」
韋局長舉起了茶水杯。韋局長絕對是個體面人,他和小靜屬於不合法的兩口子,趙紅兵和沈公子是小靜的朋友,他一定要給足小靜的朋友面子,這樣,小靜才有面子。
趙紅兵也舉起了茶水杯:「來吧,共同喝一杯,也祝小靜生日快樂!」
其樂融融。
在隨後的幾個小時裡,趙紅兵、沈公子和韋局長聊了一些當時的社會話題,聊了國計民生,甚至聊了喜歡的體育明星,聊得很開心,但是一句正事兒都沒提。
趙紅兵和沈公子自身的文化素養和修養都不低,雖然和韋局長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他們畢竟來自於社會,他們瞭解到的東西給關注國計民生的韋局長很大的觸動。有些東西,韋局長這樣高高在上的人是沒法知道的。在聊天的過程中,小靜也在不斷地插科打諢,給聊天平添了幾分輕鬆。
「我們家老韋就一個愛好,打網球。每天早上五點就去單位,只要沒什麼大事兒,肯定就在政府下面的那個網球場打網球。真不知道那個東西有什麼好玩兒。」
「啊,我也愛打網球!」沈公子說。
「是嗎?打得怎麼樣?」韋局長饒有興味。
「還湊合,但是愛打!」
「哪天咱們倆切磋切磋!」韋局長髮出了挑戰帖。
「一定領教一下!」
「好!」
其實沈公子根本就不會打網球,但是沈公子不怕,他可以現學,他的運動神經之發達常人難以想象。他有點像以前墨西哥足球隊的門將花蝴蝶坎波斯。據說坎波斯踢足球當年只是個業餘愛好,高爾夫球、網球、檯球、帆板、板球、乒乓球、籃球,任何一樣坎波斯都可以進國家隊。他當守門員的原因是他踢前鋒時進了不少球,結果本隊守門員卻總丟球,他說:「你不行,看我的。」然後坎波斯戴上手套就當了門將,結果就成了全世界20世紀90年代最有名的門將之一。沈公子就是咱中國的坎波斯,只要是運動,沈公子一上手就會超過身邊90%的人。
趙紅兵和沈公子就是希望有這樣的機會能和韋局長多多溝通,網球外交的確是個不錯的選擇。
小靜的生日宴就這樣圓滿地結束了。
沈公子和趙紅兵直到今天還記得,那是他們第一次吃了一晚上飯但一口酒都沒喝的晚宴。趙紅兵和沈公子喝了一晚上茶水,對於整日和一群江湖中人大吵大鬧喝酒的趙紅兵和沈公子來說,忒不習慣了。
不習慣歸不習慣,但是他們的目的卻都達到了,那就是:以後能經常有機會接觸到韋局長,而且,有可能和韋局長成為朋友。
十天後,沈公子帶著網球拍去找韋局長切磋了。
兩個月後,沈公子稱韋局長為「大哥」了,「哥」前面少了個「韋」字,多了個「大」字。
沈公子和趙紅兵的策略很妥當,很得體。
即使是張嶽案沒有最後牽扯進趙紅兵,但是趙紅兵的事兒韋局長也應該有所耳聞。不管怎麼說,以韋局長的身份和其潔身自好的本性,是不可能過多地和趙紅兵這樣的人來往的。但沈公子不同,沈公子是在派出所沒有任何案底的從北京來的申總,是企業家,絕對的體面人。和沈公子這樣的人做朋友,沒任何問題。
1999年夏,趙紅兵曾經請人吃了一頓飯,這頓飯也是經典中的經典。
他請這頓飯的原因是沈公子告訴他:東郊有塊土地要招標,咱們的機會來了。
趙紅兵要請的,就是可能參與這次土地招標的開發商。趙紅兵請他的競爭對手吃飯。
吃飯的地點,依然在李四的海鮮酒店。李四的海鮮酒店在20世紀90年代末,是當地最奢華的飯店。當然,趙紅兵和沈公子在這兒吃飯從沒付過錢,總把李四的海鮮酒店當自家食堂。
趙紅兵這次請吃飯,只帶了一個人——李四,連沈公子都沒帶。
腰桿筆直的趙紅兵和眯著眼睛駝著背的李四站在酒店門口迎賓,他們請了五個大的房地產開發商,五個老總!
儘管張嶽沒了,但趙紅兵畢竟也是社會大哥,社會大哥請吃飯,面子必須得給,而且,現在趙紅兵還是他們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同行。
都挺準時,晚上六點,陸續地都到了,趙紅兵逐個寒暄……
李四的海鮮酒店入口處養了兩隻小海豹,供人觀賞的,是李四花了三千多塊錢從大連買的。
5塊錢一包飼料,買了就可以喂。這兩隻小海豹很是活潑,人見人愛,每個來李四酒店用餐的人都會駐足看看這兩隻小海豹,多數的人都會買包飼料喂喂。
兩個開發商也站在門口看小海豹,而且,還在聊著天,說笑著。
「王總,這兩隻小海豹真有趣。」
「是啊,我來一次餵它們一次。」
「呵呵,它倆也吃了我不少東西,可是還是不認識我。」
「唉,這海豹真沒良心,吃咱的還不認識咱們。」
「嗯,哪天我非把它倆吃了。」
「你吃過海豹肉嗎?」
「沒吃過。這東西能吃嗎?」
「不知道,哈哈,估計不能吧?」
人齊了,落座。
「感謝各位賞光,我先敬大家一杯!」趙紅兵舉起酒杯。
大家幹了一杯。
「大家還不認識吧,這是我的戰友,從小玩兒到大的,四兒。大家叫他四兒就行,也是這飯店的老闆。」趙紅兵說。
「認識,認識。怎麼會不認識?」
這群開發商應該都在想:李四誰不認識啊?誰不知道李四的陰損啊?你請我們吃飯帶上李四幹嗎?
李四眯著眼睛笑了:「在座的各位老闆我都見過,都是我這裡的常客,但是以前都不太熟。這下好了,你們都是紅兵的朋友,我和紅兵是把兄弟,成天在一起玩兒,以後咱們見面的機會就多了。」
「那是,那是。」幾個老闆都隨聲附和。
「現在我也在搞房地產,請大家來沒別的目的,就是想以後多請你們指點指點。畢竟在這行我是新手,以後還得多多請教大家。」趙紅兵的話說得冠冕堂皇,滴水不漏。
「不敢,不敢,以後多多交流吧!」
「四兒,咱們的酒都喝了好幾杯了,菜咋還沒上呢?」趙紅兵責怪起了身邊的李四。
「哎,紅兵,不急,不急。」幾個老闆紛紛說。
「對,別急,有好吃的!」李四笑了。
足足過了半個多小時,大家又寒暄著喝了幾杯酒,第一個菜才上來。
「好吃的來嘍!」李四說。
「是什麼東西啊?」包括趙紅兵在內的所有人都在問。
「你們都沒吃過的!」
「什麼?」
「海豹肉!」
「哪兒來的海豹?」
「門口養的那兩隻,清蒸了。」
「啊?那……」
「剛才王總你們聊天時說沒吃過海豹肉,我聽見了。宰了給你們嚐嚐,我也不知道咋做,就讓廚師清蒸了。」
「那海豹是讓人觀賞的呀……」
「哎呀,王總,你別管了,這是咱們自己家的東西,想怎麼吃就怎麼吃!」
「李老闆,這面子你可給大了。」這幾個剛才說想吃海豹肉的老總都覺得有點不好意思了。
「怎麼這麼客氣,吃吧!我也沒吃過。」
據趙紅兵說,海豹肉很粗糙,很難吃。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都喝得有點多了……
「聽說過段時間東郊有塊土地要招標了,我想去試一試,大家看怎麼樣?那塊地行不?指點指點兄弟。」
「那地不錯……」
「那地要是建小區肯定有前途……」
「紅兵,你肯定行……」
話說到這份兒上,趙紅兵和李四的事兒辦到這份兒上,這些開發商都是明白人,心裡都十分清楚是怎麼回事兒,不用再多說一句話了。
1.趙紅兵為什麼要帶李四來吃飯?這是個問題。肯定不是因為李四是這個飯店的老闆,而是因為李四是當地最有名的愛背後捅刀子的社會大哥。這些身價上億的開發商,誰不怕自己的妻兒老小哪天莫名其妙地出點麻煩?
2.李四為什麼要連在門口的那兩隻寶貝海豹都殺了給他們吃?這也是個問題。這肯定不是李四豪爽大方,而是趙紅兵和李四有求於他們。求他們什麼?求他們別在那塊地上抬價。
什麼叫混社會?這就是混社會的。
先把面子給足你,然後該怎麼辦你就掂量著辦去吧。
如果趙紅兵和李四上來就是威脅恐嚇,那恐怕是最沒檔次的方式方法,而且,也未必能解決問題。這些開發商哪個和政府沒點關係?你趙紅兵敢威脅我?我明天就去找人把你抓起來,給你定個黑社會團伙犯罪的罪名!
四十六、機會,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
如果說當地的那幾個開發商真的跟趙紅兵在土地招標時競爭,趙紅兵和李四真的敢去動他們或者他們的家人?二狗認為未必。如果趙紅兵和李四真的被逼上絕路,他們肯定會這樣做,但是在沒被逼上絕路的前提下,他倆十有八九不會這樣去幹。
趙紅兵這樣做,就是為了震懾。
這有點兒像法律。法律的出現不是為了杜絕犯罪,因為犯罪根本無法杜絕。法律的根本用途在於減少犯罪,震懾那些想犯罪但是還沒下決心的人,讓他們不去犯罪。當地的那些開發商無論是誰,少拿一塊地、少做一個工程對自己而言都沒什麼太大的關係,如果為了這個關係不到生存的專案去得罪「惡名昭著」的趙紅兵和李四,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在趙紅兵請完這頓飯的三個月後,趙紅兵所在的紫玉集團以低於市場價的起拍價拿到了當地東郊那塊地。
這塊地,幾年以後被證明的確是趙紅兵、沈公子發財的風水寶地。
混了這麼多年,趙紅兵和李四的「品牌價值」終於真真正正地轉換成了金錢。
「要幹就幹大事兒,小事兒從來不幹,不屑於幹」,是趙紅兵一向的行為準則。在張嶽代理啤酒、代理電梯時,趙紅兵沒有用類似的手段去做事,但這次,趙紅兵用了和張嶽同樣的方式。就這一次,就做了件大事兒;就這一次,收入就比張嶽賣十年啤酒賺得還多。
二狗周圍更多的是「大事兒幹不來,小事兒不願意幹」的人,趙紅兵絕對屬於特例,趙紅兵不但敢想,而且敢幹。不但能拉下臉皮靠女人去結識有用的人,而且還罕見地去威脅了一些沒有損害自己利益的人。
這事兒放在趙紅兵身上,忒不正常了。因為趙紅兵的臉皮不但非常之薄,而且也很少去幹類似於威脅別人之類的事兒,他一向認為這樣的事有點下三爛。
可是,為什麼趙紅兵這次就這樣幹了呢?為什麼呢?
二狗想起前年春節和趙紅兵的一次對話,對話內容大致如下——
「二狗,你不是跟人家合夥開諮詢公司了嗎?怎麼春節回個家還得請假?當老闆還用請假嗎?」
「我……不做了,現在又回去打工了。」二狗有點不好意思。二狗24歲時就和朋友合夥開了公司。不怎麼成功,也不怎麼失敗,錢是賺了點,但是辛苦搭上了不少。
「這樣……怎麼不做了?」
「有兩個原因吧。第一是專案做完了,但是錢忒難要。不是客戶不付,是客戶付款的週期忒長。我也不好意思總是跟客戶要賬,但是幾十萬塊錢一拖就是幾個月。如果一家拖欠了還可以,但是總是三四家客戶在拖,那麼多錢在外面,頭大得要命。想跟負責人要錢,但還不知道該如何張口。在打工的時候沒必要去考慮這些。第二個原因是錢是賺了點,但是我所在的公司忽然從大公司變成了本土小公司,客戶總是對我們持懷疑態度,這個感覺很不好。競標時也經常輸給一些能力遠不如我們,但是公司名字很響亮的競爭對手,我覺得憋屈。」
趙紅兵點上一根菸,半天沒說話。
二狗點了一根菸,也沒說話。
許久,趙紅兵說了一句話:「二狗,記住一句話,機會,永遠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
二狗呆呆地看了趙紅兵良久,不語,二狗不相信這話是從臉皮最薄的趙紅兵的口中說出來的。
「對,二狗,我知道你肯定聽說過很多格言。比如說:‘機會,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之類的話。我不能說這句話是錯的,但是我要告訴你,最大的機會,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臉皮厚的人,就是在咱們這個社會中有優勢。」
「二叔,誰不煩臉皮厚的人?難道你不煩嗎?這樣的人,會有機會嗎?」
「會!」
「真正臉皮厚的人不多,人多少都會要點面子。但臉皮厚的人,肯定會比臉皮薄的人多一些機會。就是因為他臉皮厚,敢於去爭取。你的缺點就是臉皮還不夠厚,客戶欠你錢,你就天天打電話厚著臉皮去要債就成了……」
「呵呵,二叔,照你這麼說,臉皮厚是一種通往成功的捷徑了?做到臉皮厚是一種崇高的人生境界了?」
「能做到總是臉皮很厚,境界已經很高了,但還不是最高。」
「什麼是最高?」
「總是臉皮薄的人,在機會面前偶爾狠心厚一次,很偶爾地厚一次,下定決心厚一次。」說完,趙紅兵笑了。二狗也笑了。二狗懂了。
「正是因為你在別人面前表現得一向臉皮很薄,所以,你偶爾厚一次,別人更加沒法拒絕。」趙紅兵又補充了一句。
即使趙紅兵不補充最後那一句,二狗也懂了。二狗還懂了為什麼趙紅兵能去求小靜。
雖然很「滄桑」的二狗早已體會到了趙紅兵這句話的真諦,但是二狗在該狠下心來去厚臉皮的時候還是下不了這個決心,所以,二狗到今天依然活得很失敗。畢竟,懂得一件事和去做一件事完全是兩碼事兒。
拿到地後,趙紅兵和沈公子風風火火地幹了起來。趙紅兵手下的那些小弟都成了這個專案中的「骨幹」力量。
文化程度最高的先兒哥負責採購,丁小虎負責雜務……二狗印象中最搞笑的大耳朵曾經有一次跟二狗哭訴:「紅兵大哥讓我去考什麼雞巴安全員。我他媽的多少年沒寫過字了,我也不會寫字,去考試啥也不會。我抄,監考老師不讓,我把監考老師打了。被沈公子罵了一頓,還說要解僱我。解僱就解僱唄,反正我跟紅兵大哥混飯吃,紅兵大哥有飯吃,那我就有一口飯吃……」
趙紅兵的團伙終於形成了公司。雖然趙紅兵的公司組建遠在張嶽之後,但是趙紅兵這個公司,已經可以稱之為「黑社會」了。
在趙紅兵工程動工後的大約四五個月,在逃的大志被捕了。
對於大志來說,這是一種解脫;對於社會來說,少了個喪心病狂的惡魔。
大志在逃期間,衣食無著,只能繼續靠犯罪維持生活。殺人已經殺得順手了的大志不大把殺人當回事兒。在逃期間,大志又殺了兩個人,都是計程車司機。大志跑得不是很遠,就在當地下轄的縣城。
大志殺計程車司機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搶車,因為他也不會開車。他的目的很簡單:搶錢。殺一個計程車司機,翻遍司機的口袋,翻出幾百塊錢。他拿這幾百塊錢吃飯,吃完以後,再殺,再搶。
多活一天,大志就「賺」一天,他早已知道了自己的結局。
如果說大志失手殺了袁老四是出於「階級仇恨」,雖然過分,但是尚在情理之中的話,那麼大志後來在逃時的所作所為完全可以稱作是社會的敗類,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農民朋克大志,終於不再朋克了。
大志那一頭烏黑的、厚得像氈子一樣的鄭伊健式的長髮終於被剃了。監獄幫他剃的。二狗不知道在行刑時大志是否曾四處張望,看看那個讓他下決心殺人賺錢買諾基亞手機的女孩子是否來看他最後一眼。二狗只知道,動力大火車的手機已經換成了摩托羅拉998。
大志,可能就是「當代中國」小混子的縮影。他這一輩子,沒有過真正的愛情,沒有過幾天真正有錢的日子,進城以後,大志也沒睡過幾個安穩覺。
但是大志,有善良的父母。
很多認識大志父母的人都說:大志的父母是最善良的人,尤其是大志的爸爸。當年,大志的父母在農村開商店時也收糧食,有一次收糧食時發現裝糧食的袋子裡放著500塊錢。不知道是哪個村民把錢藏在了糧食袋子裡,賣糧食時忘了拿。大志的父母拿著糧食袋子到處找失主,找了兩天才找到。在平時,如果有過路的借腳踏車打氣筒之類的,大志的爸爸不但會主動借給人家,還會從家裡拿出一瓢水給人家喝……
的的確確,大志的父母是一對淳樸善良的老人。
但是這對善良的老人,卻有個惡魔般的兒子。善有善報,誰說的?
在大志被捕後,受不了精神打擊和社會輿論的大志媽媽瘋了,成了全市為數不多的女瘋子之一。每天在馬路上抓到一個人就說:「城裡的人都是壞蛋,是城裡的人害死了我的兒子……」
在大志被槍決的兩個月後,大志那已經瘋癲的媽媽凍死在了他的墳前。
大志的爸爸不但是個善良的人,而且還是個堅強的人。處理完大志媽媽的喪事後,他典當掉商店,回到了農村的老家。
返鄉了。
進城時,一家三口,其樂融融,被村民們羨慕。
返鄉時,只剩下了一個老頭,一個形容枯槁有如行屍走肉的老頭。
進城時大志的爸爸希望城市裡優越的學習條件可以讓兒子好好學習,希望兒子有朝一日飛黃騰達。哪想到,兒子學成了殺人犯。
如今,兒子沒了,在城市裡,還有意義嗎?
這次進城,雖然只有短短的兩年多,但對於大志的爸爸來講,完完全全是一場噩夢,一場讓人痛不欲生的噩夢。
幾年以後,大志當年的兄弟曾經去過大志農村的老家去看望他的爸爸。
據他回來說:大志家院子裡全是雜草。鄰居都說大志的爸爸自從從城裡回來後,基本什麼都不幹,從不出家門,就靠著租出去的十畝莊稼地的租金活著。十天半個月的才能見到大志家裡生一次火、冒一次煙,也不知道大志的爸爸冬天是怎麼過的。
大志的兄弟見到了大志的爸爸。
大志的爸爸眼睛是渾濁的,彷彿已經看不見東西;鬍子是灰白的,已經好久沒有刮;身上披著一件破舊的羊皮棉襖。他盤著腿坐在家裡的炕上抽著菸袋,呆呆地看著自己家裡那隻在窗臺上曬太陽睡懶覺的大黃貓,一言不發。
二狗不知道,大志的爸爸在看著家裡養的那隻溫順的大黃貓時,是否在想當年他的兒子也是如此的溫順,在沒進城之前也是如此的乖巧?
大志的鄰居都說:「這老頭,抽著菸袋看著自己家的那隻大黃貓,一看就能看一天,一動不動。」
死去的人並不痛苦,死了還知道什麼痛苦?
真正痛苦的,是活著但心已經死了的人。
是苟活著但心已經死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