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在出版社工作。」
「是的。」
「那也許我們可以互相幫助。」他稍作停頓,「我認識艾倫·康威。從視線落在他身上的那一剎那,我就知道他是誰,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才把那些該死的盤子摔碎了。我忘記我還端著盤子,即便隔著餐巾,它們也很燙手。」
「你是怎麼認識他的?」
他用十分異樣的眼神看著我。「你有編輯過阿提庫斯·龐德系列裡的那本《暗夜的召喚》嗎?」
這是那個系列裡的第四本,故事發生在一所預備學校。「這個系列全都是我編輯的。」我說。
「你覺得那本如何?」
《暗夜的召喚》講述了一起謀殺案件,校長在戲劇表演期間被人殺害,當時他正在禮堂裡欣賞表演,觀眾席裡躥出一個影子,接下來發生的事想必你已經猜到了。他的脖子被捅了一刀,作案人的手法精準,一刀斃命。故事的巧妙之處在於,主要的嫌疑犯案發時都在舞臺上,沒有作案的可能,雖然最終發現確實是他們中的一個人做的。案子發生在二戰結束後不久,背後還涉及一個有關懦弱與失職的故事。「別具匠心。」我說。
「那是我的故事。我的創意。」唐納德·李目光灼灼地看著我,棕色的眸子裡一時間怒火洶湧,「你想讓我說下去嗎?」
「是的,拜託告訴我吧。」
「好吧。」他把香菸放到唇間,用力地吸了一口,菸頭的火星亮了起來。「我小時候非常喜歡看書,」他說,「我從學生時代開始,就一直想成為一名作家。我在葛拉斯哥以東的布里奇頓上學,在那樣一所學校,你不能承認有這類想法。那是個可怕的、該死的地方,如果你去圖書館,他們會說你是怪胎。可我不介意。我每日手不釋卷,孜孜不倦地閱讀。間諜小說——湯姆·克蘭西、羅伯特·魯德魯姆的作品;還有冒險小說、恐怖小說。我喜愛斯蒂芬·金的作品,但是最中意的還是偵探小說,怎麼讀都不厭倦。我沒有上過大學或接受過同等的教育。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寫作,蘇珊,我和你說,我有一天一定會實現的。我正在寫一本書。我現在做的這份工作只是為了支撐我堅持下去,直到實現我的夢想。
「但問題在於,事情從未如我所願。當我開始寫作的時候,我就在腦海裡構思這本書。我知道我想要寫什麼。我有想法,也有角色,但當我落筆把它們寫到紙上,卻七零八落不成文章。我一次次地嘗試,我坐在那裡,盯著稿紙,然後重新來過。我能翻來覆去地寫五十遍,可還是無濟於事。總之,幾年前,我看過了一則廣告。那些人會在週末授課幫助新手寫作,有個班我可以報名——只不過要大老遠跑到該死的德文郡去。但它的課程主要圍繞犯罪小說的創作。價格並不便宜。我花了七百英鎊,但那時我已經攢夠了錢,認為值得一試,所以就報名參加了。」
我探過身去,把菸灰彈進常春藤俱樂部提供的一塵不染的銀製容器裡。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我們被集合到一個偏僻的農舍裡。」李繼續說道。他站在那裡,雙手握拳,就好像他之前一直在排練,彷彿這就是他上臺表演的那一刻。「我們這個組有十一個人。他們中有幾個純粹就是蠢貨,還有兩個女人,自以為高人一等。她們之前在雜誌上發表過小說,所以非常自以為是。你也許時常會碰見這種人。不過,剩下的人都還不錯,我真的很喜歡與他們待在一起。你知道嗎,它讓我意識到,不只有我,大家都遇到了同樣的苦惱,我們因為同樣的目的聚集在了一起。有三位導師教授這門課程。艾倫·康威就是其中之一。
「我覺得他很出色。他開著一輛漂亮的汽車,是一輛寶馬。他們給他單獨安排了一個小房子住。其他人都需要和別人合住。但他還是與我們打成一片。他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當然,他靠阿提庫斯·龐德系列賺了一大筆錢。我去上課之前,讀了其中幾本。我喜歡他寫的東西,它們和我想寫的東西也沒有太大區別。我們白天聽課,接受輔導。我們還一起吃飯——其實,小組中的每個人都必須要幫忙做飯。晚上大家聚在一起暢飲,聊天放鬆。那是我最難忘的時光。我們都是平等的。有一天晚上,我們兩個人窩在一個舒適的小角落裡,我告訴他我正在寫一本書。」
當他不可避免地進入正題,他攥緊了拳頭。「如果我把我的手稿給你,你會看嗎?」他問我。
這是我通常會擔心的一個問題——但既然不可避免,我屈服了。「你是說艾倫偷了你的創意?」我問道。
「這正是我要說的,蘇珊。這就是他的所作所為。」
「你的書叫什麼名字?」
「《死神在踏步》。」
這是一個嚇人的書名。但是,當然,我沒有說出來。「我可以看看。」我說,「但我不能保證可以幫助你。」
「我只是想讓你看看它。我要求的不多。」他直視著我的雙眼,就好像諒我也不敢拒絕。「我告訴艾倫·康威我的故事,」他繼續說道,「我把我構思的謀殺情節全部講給他聽。那天已經很晚了,房間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沒有目擊者。他問我能否讓他看看手稿,我很興奮。人人都希望他能閱讀自己的作品。而這就是全部的意義。」
他抽完手中的香菸,把菸頭捻滅,立刻又點了一根。
「他很快就看完了。課程還剩最後兩天,最後一天的時候,他把我叫到一旁,給了我一些建議。他說我使用了太多形容詞。他說我的對話不符合實際。老天啊,符合實際的對話聽起來是什麼樣?這不是真實世界!這是小說!他給我故事裡的主人公,我筆下的那位偵探,提了一些十分中肯的建議。我還記得其中一個建議是:他應該有一個壞習慣,比如吸菸、喝酒之類的。他說他會再和我聯絡,我把我的郵箱地址給了他。
「我再也沒有他的音信。一個字都沒有。然後,大概在一年後,書店裡陳列著《暗夜的召喚》。故事圍繞學校裡的一場表演展開。我的故事不是以學校為背景。它是發生在一個劇院。但創意是一樣的。一樣的作案方法,相同的線索,幾乎一模一樣的人物。」他提高音量,「這就是他乾的好事,蘇珊。他偷走了我的故事,把它作為《暗夜的召喚》的素材。」
「你有沒有告訴其他人?」我問道,「這本書出版之後,你幹了什麼?」
「我幹了什麼?你倒是告訴我啊!誰會相信我說的話?」
「你可以給三葉草圖書公司寫信投訴。」
「我的確有寫信給你們。我給負責人克洛弗先生寫信。他沒有回信。我給艾倫·康威也寫過信。事實上,我給他寫過好幾封。可以說,我沒有氣餒,可也沒有得到他的回覆。我給一開始開設課程的人寫信,我收到了他們的回信。他們不屑一顧,還推卸了全部責任,說這和他們沒有任何關係。我有想過報警——我的意思是,他畢竟偷了我的東西。不是還有一種專門的說法,對嗎?但是當我和我的妻子凱倫聊起來這件事,她說算了吧。他名聲在外,受到保護,而我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她說,如果我想要抗爭,只會妨礙我的寫作,最好是向前看。所以,我就這麼做了。現在我還從事創作。至少我知道我有好的創意,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做出那種事。」
「你有寫過其他小說嗎?」我問道。
「我現在在寫一部。但不是偵探小說。我現在已經不寫那個型別了。我寫的是一本童書。現在我已經有了孩子,感覺應該這麼做。」
「但是你還留著《死神在踏步》。」
「當然。我保留了我寫過的所有東西。我知道我有天賦。凱倫熱愛我寫的作品。而且,有一天……」
「把它發給我。」我在手提包裡摸索,掏出一張名片,「所以,當你在餐廳裡看到他後,發生了什麼事?」我問道。
他在等我遞給他我的名片。這對他來說無異於一線生機。我身處象牙塔中,而他在外面。我知道很多新作家都抱著這種想法,他們認為出版商與他們不同,比他們更加聰明,更加成功,而實際上我們不過是躑躅前行,希望月底的時候還有一份工作。「我走出廚房,」他說,「端著九號桌的兩道主菜和一道配菜。我看到他坐在那裡,在和人爭論什麼,我驚訝不已,愣在原地。盤子很燙,隔著餐巾還燙手,然後我就沒端穩。」
「然後呢?我聽說艾倫走到你身邊。他很生你的氣。」
他搖搖頭。「事情並非如此。我清理了一地狼藉,給廚房下了一個新訂單。我不確定自己想要回到餐廳,但是我別無選擇——而且至少我不用招待他那一桌。總之,等我後來注意到他:康威先生起身去廁所,他正好從我身旁經過。我原本不打算說什麼,但是看見他離我這麼近,近在咫尺,我情不自禁。」
「你說了什麼?」
「我說晚上好。我問他還記不記得我。」
「還有呢?」
「他不記得。或者是他假裝不記得。我提醒他,我們在德文郡見過面,他很好心地讀過我的小說。我是誰,我指的是什麼,我想他心知肚明。於是,緊接著,他發了脾氣。‘我到這兒來不是和服務員說話的。’就撂下這句話,是他的原話。他讓我別擋住道。他壓低了聲音,但我很清楚如果我不小心他會怎麼做。還是剛才那句話——他是成功人士,開著豪華車,在弗瑞林姆還有一棟大房子,我不值一提。他是這裡的會員,而我只是個服務員。我需要這份工作,有一個兩歲的孩子要養活。所以我咕噥了一句抱歉,然後就走開了。灰頭土臉地離開讓我胃裡很難受,但是我能有什麼選擇?」
「聽到他死了,你一定很高興吧。」
「你想要聽實話,蘇珊?我很高興,簡直不能更開心了,要是……」
他沒有說下去,但是我還是追問道:「要是什麼?」
「沒什麼。」
但我們倆都明白他是什麼意思。我遞給他我的名片,他裝進上衣口袋裡。他抽完第二根香菸,把菸頭捻滅。
「我能最後問你一件事嗎?」我們往回走的時候,我問他,「你說艾倫在和人爭吵。你沒有聽見他們在吵什麼吧?」
他搖了搖頭。「我離得不夠近。」
「那隔壁桌的人能聽見嗎?」我親眼見過餐廳的佈局。兩桌客人的肩膀幾乎都能挨在一起。
「我估計有可能。我可以告訴你他們是誰,如果你想知道的話。他們的名字應該還在系統裡。」
他離開露臺,回到餐廳去檢視。我望著他的背影漸漸遠去,想起他剛剛說的那句「在弗瑞林姆的大房子」。他都不用調查鎮名,他早就知道艾倫住在哪裡。
《米德薩莫謀殺案》,即《駭人命案事件簿》,是英國獨立電視臺製作的一部偵探劇,取材於英國當代偵探小說家卡洛琳·格雷厄姆的作品,講述了發生在英國米德薩莫郡(虛構地名)的謀殺案件。
湯姆·克蘭西(tomclancy,1947—2013),美國軍事間諜小說作家,著有暢銷書《獵殺紅色十月號》,這部作品受到了時任美國總統里根的稱讚。
羅伯特·魯德魯姆(robertludlum,1927—2001),美國作家、編劇、導演,一生創作了二十九部間諜小說,發行量超過兩億冊,代表作《伯恩三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