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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燦燦 第14節 去弗瑞林姆的路上(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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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十英里或二十英里的路程裡,我們都沒有說話。我錯誤地判斷了從倫敦出發所需的時間,我們參加葬禮似乎要遲到了。事實上,若非查爾斯及時提醒我右拐,取道布蘭德斯頓,避開了上次我在厄爾索漢姆遭遇的施工路段,我們肯定會遲到。這樣一來,我們節省了十五分鐘。十點零三分,車駛入弗瑞林姆,時間還有富餘。我在負責招待葬禮賓客的皇冠旅館預定了房間,所以可以把車停在他們的停車場。前廳的休息室已經佈置齊備,只等葬禮結束後準備酒水飲料,供前來悼念的賓客飲用,我們匆忙地拿過一杯咖啡,快速走出前門,穿過馬路。

「一場葬禮即將舉行……」

這是《喜鵲謀殺案》開篇第一句話。

敞開的墓穴周圍聚集著前來悼念的人們,等我走進人群中,依然覺得此情此景有些諷刺。

教堂的全名叫作聖邁克爾大天使教堂,與它坐落的這座小鎮相比,顯得太過巍峨——整個薩福克郡隨處可見類似的紀念建築,它們堅決要與周圍的景物一較高下,彷彿每一片教區都覺得有必要大張旗鼓地進入人們的生活。我感覺不太舒服,不僅是因為被圈在一處,還因為完全來錯了地方。當你回頭朝鑄鐵大門外望去,你會驚訝地發現,當視線穿過一條繁忙的街道,映入眼簾的是一家陳先生中餐館。墓地也有些古怪:地面微微隆起,以至於屍體埋葬的位置實際上要高於街道的水平線。綠草如茵,墳墓密集地連成曲折的線條,四周卻是空曠的土地,絲毫沒有節約用地。墓地顯得既擁擠又空蕩蕩,然而,這是艾倫為自己挑選的葬身之處。我猜,挑選位置的時候他還是用了幾分心思。墓穴就選在墓地中央、兩棵紫杉樹之間。人們走在教堂的路上,都無法對它視而不見。離他最近的那位鄰居先他大約一個世紀前故去。新挖好的墓穴裸露著新鮮的疤痕,彷彿它沒有權利出現在這裡。

隨著時間推移,天氣慢慢發生了變化。當我們離開倫敦時還是豔陽高照,而現在天空灰濛濛的,飄著毛毛細雨。我忽然明白為什麼艾倫要以一場葬禮作為《喜鵲謀殺案》的開頭。這是一種成功的寫作手法,他用這種方式來介紹所有主角,在舒緩的節奏下分析每個人物。我現在也可以這樣做。他們中很多人我都認識,也感到頗為詫異。

首先是詹姆斯·泰勒,他身上裹著一件黑色的設計師款雨衣,溼淋淋的頭髮貼著脖頸。他在東張西望,似乎剛從某部間諜小說裡走出來。他竭力做出沉痛而鎮定的模樣,但臉上卻不由自主地浮現笑意——不是掛在唇角,而是藏在眼睛裡,而他的站姿也暴露了他的竊喜。薩吉德站在他旁邊,舉著一把雨傘。他們兩個是一起來的。這麼說來,詹姆斯繼承了遺產。他知道艾倫沒能在他最新修改的遺囑上簽字,而格蘭其莊園還有其他一切都將歸他所有。這很耐人尋味。詹姆斯注意到我,衝我點點頭,我報以微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卻是真心替他高興;我甚至從來沒糾結過艾倫也許是死在他的手上。

克萊爾·詹金斯也來了。她一身黑色打扮,哭得很傷心。她是真的在抽泣,淚水混合著雨水,如涓涓細流般淌過她的臉頰。她拿著一塊手帕,但現在一定也派不上用場了。一個男人站在她旁邊,用一隻戴著手套的手笨拙地扶著她的胳膊。我之前沒見過他,但是如果下次再見到他,應該很容易認出他。首先,他是黑人,是出席葬禮的唯一一位黑人。他的身材也格外引人注目,體型健美,胳膊和肩膀處的肌肉結實,脖子粗壯,目光灼灼。起初,由於他健碩的體格,我以為他之前可能是一名摔跤運動員,但是接著我突然想到,他很可能是一名警察。克萊爾告訴我,她在薩福克警察局工作。難道這位難以捉摸的洛克警司的調查與我同步了?

我的目光落在另一個男人身上,他獨自站在一旁,教堂塔樓在他身後赫然聳立。對於這樣一座小鎮,教堂顯得過於巍峨,而塔樓相對於教堂又過於龐大。我最先注意到那人穿著一雙赫特威靈頓靴。那是一雙嶄新的靴子,亮眼的橙色——穿這樣一雙靴子參加葬禮頗為奇怪。我幾乎看不清楚他的面容。他戴著一頂棉布帽子,穿著一身巴伯爾夾克。當我在觀察他時,他的手機響了,他沒有選擇把手機調成靜音,而是接起電話,轉過身去保護隱私。「約翰·懷特……」我聽到他介紹自己的名字,再也沒有多餘的資訊。不過,我立刻就知道他是誰了。他就是艾倫的鄰居,那位在艾倫死前不久與他鬧翻的對沖基金經理。

葬禮儀式還沒有開始。我在人群中搜尋,找到了梅麗莎·康威和她的兒子,他們站在墓地上豎著的戰爭紀念碑旁邊。她緊緊裹著雨衣,似乎要把自己勒成兩半。她的手深深地插進口袋裡,圍巾遮住她的頭髮。我差點認不出她來,而她的兒子已經都快要成年了。他和他的父親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至少是艾倫後來的化身。他侷促地穿著一身深色西裝,衣服顯得有些肥大。出現在這裡,他一臉不情願——我的意思是,他不高興。他盯著墓穴,目光像要吃人一樣。

我至少有六年沒見過梅麗莎了。她出席過《阿提庫斯·龐德來斷案》的新書釋出會,釋出會是在德國駐倫敦大使館舉行的。那是一個美妙的夜晚,空氣中瀰漫著香檳的芬芳和德國小香腸的香氣。那時,我和安德魯還只是偶爾會見面,因為他是我們共同的熟人,我們還勉強能開啟話匣子。我記憶中的她禮貌而疏離。嫁給一位作家並不是很有趣,她明確表示,她來這裡只是滿足丈夫的期待。房間裡的人她一個都不認識,也沒有人和她有什麼共同語言。說來遺憾,我們兩個人之前從未在伍德布里奇中學適當的場合見過面:除了知道她是艾倫的妻子以外,我對她一無所知。她現在仍是一臉茫然,雖然這次要抬上來的不是什麼法式吐司條,而是一口棺材。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要來。

靈車抵達。棺材被一路送進墓地。這時,從教堂裡走出一位牧師。他就是湯姆·羅伯森牧師,他的名字上過報紙。他大概五十多歲,儘管之前從未見過面,我還是立刻就認出了他。「……面龐像墓碑一樣冰冷,長髮有些凌亂。」艾倫在《喜鵲謀殺案》就是這樣描述羅賓·奧斯本的,我還來不及細想,忽然想起一件事。之前進入墓地時,我在一個標牌上看見過這個名字,而視覺提示卻無意間點醒了我。

如果把羅伯森(robeson)的字母交換位置,就變成了奧斯本(osborne)。

這又是艾倫私下開的一個玩笑。詹姆斯·泰勒搖身一變,成了詹姆斯·弗雷澤;克萊爾就是克拉麗莎;這麼一想,對沖基金經理約翰·懷特就是書裡那位有前科的賣二手傢俱的約翰尼·懷特海德——這就是和他為錢爭執的下場。據我所知,雖然他選擇了傳統的葬禮,但艾倫卻從來都不是一個宗教人士。我不得不問自己,他和這位牧師是什麼關係,為什麼會值得他大書特書。奧斯本在我的嫌疑犯名單上排名第三。

瑪麗·布萊基斯頓發現了他桌上的某個秘密。羅伯森有沒有殺害艾倫的動機呢?他看樣子當然有幾分復仇殺人狂的特徵:冷酷、毫無血色的五官,在雨中絕望地飄曳著的一襲長袍。

他形容艾倫是一位受歡迎的作家,他的作品給全世界上千萬的人帶去了快樂,彷彿艾倫正在參加廣播四臺的名人討論,而不是在自己的葬禮上。「艾倫·康威因為一場悲劇早早地離開了我們,但我確信,他將永遠活在文學團體的心中,活在它們的思想裡。」撇開文學團體有沒有心這一問題不談,我認為他說的話不太可能實現。根據我的經驗,故去的作者會以驚人的速度被人遺忘。即使是在世的作家,也很難在貨架上始終佔據一席之地;新書浩如煙海,而相比之下貨架少得可憐。「艾倫是國內最知名的偵探作家之一,」他繼續說道,「他在薩福克郡度過了他人生的大部分時光,他一直都希望死後能夠被埋葬在這裡。」在《喜鵲謀殺案》中,葬禮致辭與謀殺案有某種程度的關聯。在列印稿的最後一頁,當龐德談起解開謎團的線索時,他特別提到了「牧師的致辭」。不幸的是,羅伯森的演講似乎做作平淡而空洞無物。他沒有提到詹姆斯或是梅麗莎,也沒有提及諸如友誼、慷慨、幽默、個人習性、小小的善舉或是特別的時刻這些在逝者身上讓我們由衷緬懷的東西。如果艾倫是一座從公園裡偷來的大理石雕像,湯姆·羅伯森牧師表達的關心也不過如此吧。

整篇致辭只有一段打動了我。當然,我被打動,是因為它也許值得問問牧師。

「現在很少有人能埋葬在這片墓地上,」他說,「但艾倫堅持如此。他給了教堂一大筆錢,幫助我們修繕了天窗和主祭壇的拱頂;作為回報,他要求死後在此處安息,我又怎麼能拒絕他呢?」他莞爾一笑,似乎想輕描淡寫地帶過,「艾倫這一生,性格霸道,我很早之前就發現了。當然,我不會拒絕他最後的願望。他的貢獻確保了聖邁克爾教堂的未來,只有他被葬在教堂這片土地上才合乎情理。」

這部分致辭顯然話裡有話。一方面,艾倫慷慨大方。允許他葬在這裡是他應得的回饋。但是事實卻並非如此,不是嗎?是艾倫「要求」的,他的性格「霸道」,還有「我很早之前就發現了」。艾倫和牧師顯然有糾葛。難道我是唯一一個聽出他表述不一致的人嗎?

等葬禮結束,我要問問查爾斯的想法,雖然我實際上根本沒堅持到最後。雨勢漸漸小了,羅伯森開始收尾。異乎尋常的是,他完全把艾倫拋到了腦後。他滔滔不絕地講述著弗瑞林姆的歷史,尤其是諾福克郡的第三任公爵,托馬斯·霍華德,他的墳墓就在教堂裡面。有那麼一刻,我的注意力開始渙散,而就在那時,我注意到一個遲到的送葬者。他正在大門口徘徊,遠遠地眺望,急切地想要離去。就在我打量他的時候,牧師的聲音迴盪在耳畔,他轉過身,拐到了大門外的教堂街上。

我沒有看清他的臉。他戴著一頂黑色的費多拉帽。

「不要離開,」我對查爾斯竊竊私語,「我們酒店見。」

阿提庫斯·龐德用了一百三十頁才弄清瑪麗·布萊基斯頓葬禮上那名男子的身份。我可等不了那麼久。我衝牧師點點頭,從人群中退出,匆匆追趕那個人。

赫特威靈頓靴,發源於英國蘇格蘭地區,由美國人亨利·李·諾里斯於一八五六年創立品牌,靴型沿襲惠靈頓公爵所創並加以發揚光大,因此又稱惠靈頓靴。

巴伯爾是英國老牌的服裝品牌,由約翰尼·巴伯爾於一八九四年創立,以生產質量上乘、經久耐穿的防水外套而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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