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所言非虛。《金酒與氰化物》的故事發生在倫敦,裡面的人物叫作萊頓·瓊斯、維多利亞·威爾遜、邁克爾·拉蒂默、布倫特·安德魯斯和沃裡克·史蒂文斯。所有這些名字部分或全部取自地鐵站名。兩個兇手,琳達·科爾(lindacole)和瑪蒂爾達·奧爾(matildaorre)都是異位字謎:分別是北線的科林達爾站(colindale)和拉蒂默路(latimerroad)的字母的排列重組。同性戀作家則組成了《送給阿提庫斯的紅玫瑰》一書中的角色陣容。至於《阿提庫斯·龐德來探案》中的字謎,嗯,你自己來解吧。
約翰尼·沃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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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維斯孔蒂
奧托·施耐德教授
伊麗莎白·費伯
第二天早上七點剛過,我就醒了,頭痛難忍,嘴裡還有一股濁氣。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詹姆斯的車鑰匙還被我攥在手裡,有那麼一刻,我竟然有些期待,睜開眼睛後他就躺在我旁邊。我走進浴室,洗了個熱水澡,然後穿好衣服,下樓去買了一杯黑咖啡和葡萄柚汁。我隨身攜帶著《喜鵲謀殺案》的手稿。儘管身體不適,但我沒費太多工夫就找到了要找的東西。
故事裡的人物都是以鳥的名字命名。
當我第一遍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在便箋上記下,要和艾倫討論一下馬格納斯·派伊爵士和派伊府邸這兩個名字。我覺得這有點孩子氣——至少是老氣。它們就像是《丁丁歷險記》裡面的人名。當我從頭又看了一遍後,我意識到,幾乎所有人物,甚至是無足輕重的角色,都是同樣的待遇。有一些顯而易見——牧師叫羅賓(知更鳥),他給自己妻子的暱稱是漢(母雞)。古董商懷特海德(白頭翁)、醫生雷德溫(紅翼鶇)和掘墓人韋弗(織巢鳥)的名字都是相當常見的品種,還有殯儀員蘭納(蘭納隼)和克蘭(鶴)以及擺渡人酒吧的老闆凱特(鷂子)。有些比較難一眼看穿。喬伊·桑德林(三趾鷸)是以一種小型的涉禽命名,傑克·達特福德(波紋林鶯)則以一種林鶯的名字命名。園丁布倫特的中間名是傑伊(松鴉)。十九世紀一位名叫托馬斯·布萊基斯頓的博物學家用他的名字命名了一隻貓頭鷹——「巴君之雕梟」由此得名。
取什麼名字重要嗎?嗯,其實很重要。我很擔心。
人物的名字很重要。我知道有些作家會用朋友的名字,而另一些作家會翻閱參考書:《牛津引語詞典》和《劍橋世界名人百科全書》是我聽說過的兩本。給一本小說裡的人物取一個朗朗上口的名字的訣竅是什麼?簡潔往往是關鍵。詹姆斯·邦德如果音節太多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家喻戶曉。也就是說,名字往往是你對一個角色的第一印象,我認為如果名字起得讓人舒服、恰到好處,它會幫助你加深對人物的理解。瑞比斯和摩斯就是兩個值得讚賞的例子。它們是兩種程式碼的名稱,在偵探實際破解線索、破譯資訊前,光是這樣朗朗上口的名字,就已經將讀者帶入了情景之中。十九世紀的作家,比如說查爾斯·狄更斯,起名字的本事更是爐火純青。有誰會想讓瓦克福德·斯奎爾(性情古怪的人)當他的老師,讓班布林(笨手笨腳的人)先生照顧他,讓拉里·克朗徹(家暴傾向的人)娶她為妻?但這些都是滑稽可笑的角色。當涉及男女主人公時,他起名更加慎重,希望讀者可以與他們產生共鳴。
有時候,一些耳熟能詳的名字卻是作者無意間偶然得之。最著名的例子是夏瑞福德·福爾摩斯和奧蒙德·薩克。如果柯南·道爾當初沒有三思而後行,最後選中夏洛克·福爾摩斯和約翰尼·華生博士兩個名字,他們會不會取得同樣舉世矚目的成功就值得思考了。我曾親眼見過手稿上改動的痕跡:筆鋒一轉寫就了文學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同樣地,如果瑪格麗特·米切爾在寫完《亂世佳人》後沒有改變主意,將女主角的名字從潘茜·奧哈拉改成斯嘉麗,她還能轟動全世界嗎?名字總有辦法在我們的意識中留下印記。彼得·潘、盧克·天行者、俠探傑克、費京、夏洛克、莫里亞蒂……我們能想象他們叫其他名字嗎?
我說這些的重點是,名字和人物是交織在一起的,他們互相成全。但在《喜鵲謀殺案》中,或是由艾倫·康威創作、由我編輯的其他任何一本書裡,情況卻並非如此。他用鳥的名字或是地鐵站名給所有配角命名(或是鋼筆品牌名,見《阿提庫斯·龐德來探案》一書),使他們顯得無足輕重,進而矮化貶低了他們。也許我在誇大其詞。畢竟,他的偵探小說一向也只是娛樂性質。只不過他的這種行為,表明他對待工作多少有些漫不經心,幾乎是在蔑視,這讓我很沮喪。我也很內疚之前沒有注意到。
吃過晚飯,我收拾好行李,付清房費,然後開車去了格蘭其莊園給詹姆斯·泰勒送鑰匙。我看著這棟房子,心中有些異樣。我十分肯定,這將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它。也許是因為薩福克郡灰濛濛的天空,它似乎散發著一種悲慟的氣質,彷彿它不僅覺察到原先的主人已經死了,還意識到它的繼承人不再需要它了。我勉強抬頭看了一眼那座塔樓,它如今看上去陰森又可怖。我突然想到,如果一座建築註定要鬧鬼,那應該就是眼前這座。不久之後,將來的某一天,新的主人會在半夜驚醒,先是風中挾著似有似無的哭泣,接著不知是什麼東西在輕輕拍打草皮。詹姆斯離開絕對是明智的選擇。
我想過按門鈴,但最終決定放棄。詹姆斯很可能還躺在床上,不管怎樣,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對我也許比計劃中更加開誠佈公。我最好還是避開宿醉清醒後的指責。
我在伊普斯威奇鎮還約了人。克萊爾·詹金斯信守諾言,安排我和洛克警司見面,不是在警察局,而是在電影院附近的一家星巴克。我收到一條簡訊,上面有明確的指示。時間是上午十一點鐘。他可以給我十五分鐘的時間。我有大把時間趕過去,但首先我想去拜訪艾倫家隔壁那棟房子。我在葬禮上見過約翰·懷特,他穿著一雙橙色的惠靈頓長筒靴,但我們還沒有機會交談。詹姆斯提過艾倫和他鬧翻了,而《喜鵲謀殺案》中有一個人物以他為原型。我想了解更多情況。今天是星期天,他很有可能在家,於是,我把詹姆斯的鑰匙通過信箱口扔了進去,然後驅車前往隔壁。
儘管這座莊園名叫蘋果農場,但卻看不見一棵蘋果樹的影子,也完全不像是一個農場。那是一棟漂亮的建築,比格蘭其莊園更加傳統的風格,要我說,就像四十年代的建築。平整的礫石車道;精巧的樹籬;造價不菲的草坪修剪成綠色的條紋狀。正門對面有一間敞開的車庫,門外停著一輛豪車:法拉利458雙座跑車。我不會拒絕開著這輛車在薩福克郡走街串巷——可花二十萬英鎊買下它,我賬戶裡的零錢也沒剩多少了。它讓我那輛名爵b系列看起來有些可憐。
我按了前門門鈴。我猜這棟房子裡一定至少有八間臥室,考慮到它的規模,我想也許要等好一陣子才會有人來開門,但事實上門幾乎立刻就開了。我發現面前站著一個面相不太友善的女人,一頭中分的黑髮,一身陽剛的裝扮:運動夾克,緊身褲,踝靴。她是他的妻子嗎?她沒來參加葬禮。不知怎麼,我覺得她不太像。
「我能和懷特先生說幾句話嗎?」我說,「您是懷特太太嗎?」
「不是。我是懷特先生的管家。你是誰?」
「我是艾倫·康威的朋友。其實,我是他的編輯。我有事想問懷特先生,這件事很重要。」
我想,她正打算叫我消失,就在這時,一個男人出現在她身後的走廊裡。「是誰,伊麗莎白?」一個聲音問道。
「有人在打聽艾倫·康威的事。」
「我叫蘇珊·賴蘭。」我的視線越過女管家的肩膀,對裡面的人說道,「只佔用您五分鐘,我會非常感激。」
我的語氣很誠懇,懷特很難拒絕。「你還是進來吧。」他說。
女管家讓到一旁,我從她身邊經過,進入大廳。約翰·懷特站在我前面。我在葬禮上一眼就認出了他。他個子很小,身材很瘦,相貌平平,下巴上是經年累月留下的深色胡楂的印記,他的鬍鬚剃得很細緻。他穿著一件辦公室襯衫和一件v領套頭衫。我很難想象他坐在那輛法拉利方向盤後面的樣子。他身上完全沒有那股子衝勁兒。
「給你倒點咖啡?」他問道。
「謝謝你!太好了。」
他朝管家點了點頭,她一直在等他發話,聽到吩咐後這才去倒咖啡。「來客廳裡坐。」他招呼道。
我們走進一個寬敞的房間,在裡面可以俯瞰房後的花園。房間裡擺放著摩登的傢俱,牆上掛著昂貴的藝術品,其中包括翠西·艾敏的霓虹燈。我注意到一張照片,上面是一對長得很漂亮的雙胞胎女孩。他的女兒?——我一眼就能看出,除了那位女管家,家裡就只有他一個人住。所以,要麼是他的家人不在了,要麼就是他離婚了。我懷疑是後者。
「關於艾倫,你想知道什麼?」他問道。
這場會面處處透露著隨性,但那天早上我一直在谷歌上搜尋他,知道眼前這位男士為一家大型公司投資過不只一支,而是兩支最賺錢的對沖基金。他成功預測了信貸危機,自己聲名鵲起的同時,也讓其他人賺了錢。他四十五歲退休時,賺了我做夢都想象不到的錢——如果我有那樣的夢想的話。不過,他還在工作。他投資了上千萬英鎊,也賺了不止千萬英鎊,投資領域從鐘錶、停車場到房地產,不一而足。他其實是我很容易討厭的那類男人——事實上,法拉利的存在更招人恨——可是我卻不討厭他。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因為那雙橘色的惠靈頓靴吧。「我在葬禮上見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