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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篇 關於色譜的分析(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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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遲遲沒有披露霍恩的真相,但我怎麼也沒想到,也沒有道理會預見到另一起謀殺案會相繼發生。」他嘆了口氣,「那件事一直讓我耿耿於懷。同時,我竭力裝出漠然無知的樣子開始在牛仔們的周邊活動,試圖在不會引起懷疑的情況下監視霍恩。可是我沒有成功。他們是一個排外、戒備、敏感的群落,我從中得不到任何資訊。霍恩消隱在他們之中了。於是我開始在社交圈與吉特頻繁接觸,以期探出霍恩前來與她聯絡。

「但是就在伍德被殺之後,緊接其後的第二天,有一個牛仔失蹤了。那是個自稱為本傑明·米勒的人。他不僅在演出開幕前一天受到僱用,那是距今一個多月前霍恩本人書面推薦的!而且那個人,至少從表面上看,如果忽略其頭髮的顏色和臉上的疤痕,與巴克·霍恩極其相似。那個人,後來證明這是個關鍵,竟得到霍恩的‘特許’騎那匹‘印第安人’;居然不忌憚會有違常理,因為霍恩沒有道理在隆重的開幕式上不騎自己心愛的馬。從這些事實我可以肯定:那個失蹤了的米勒就是巴克·霍恩本人。從而這個巴克·霍恩也能滿足我對兇手加以判定的第一個條件:兩起命案中,他都騎著馬出現在表演場上。」

我長出了一口氣。

「第二個作案條件是我對關鍵線索的第五條和第六條進行推導而得出的。第五條線索是我憑偵探的直覺得到的,而且也被科比少校新聞攝製部拍下的影片以及諾爾斯中尉的彈道報告所證實。在案發當晚,當格蘭特發令馬隊狂奔的時候,我記得整個馬隊跟著‘霍恩’眾槍齊射。

「那之後幾秒鐘內被害者就墜落在跑道上了,這段時間如此之短,沒有人來得及在所有槍一同射擊之後又單獨開槍殺人,何況隨即馬隊就開始狂奔。全體牛仔表演中只有一次同時對天鳴槍,這個事實是無可爭辯的:為印證這點我們查驗了所有上場牛仔的槍支,它們無一例外地只發射過一顆子彈。

「第六條,也是最後一件事實是這樣的:所有的槍支,包括‘霍恩’屍體手裡的、格蘭特的以及小瘋子泰迪·萊恩斯身上的槍,都不可能射出過那顆奪命的子彈;諾爾斯中尉曾不容置疑地說唯獨點二五口徑的自動式手槍能發射出那種子彈。但是從場上人群中搜查出的槍支通通是點三八以上口徑的。彈道實驗室的檢測結果顯示:萊恩斯的那把點二五口徑自動式手槍也不是殺人兇器。

「這兩個事實並列在一起,說明什麼?你看,它足以說明:如果兇手就是場上的牛仔之一,而所有牛仔的槍又都沒射出過殺人的子彈,那麼兇手用的就是另外一支我們尚未找到的手槍。但這怎麼可能呢?你會問。你還會說,所有人都被徹底搜了身,也沒找到武器。我的回答則是:兇手把作案兇器另處藏匿了。我花點工夫分析了一下:關鍵點是——兇器是一把點二五的手槍,而且場上只出現過一次亂槍齊射的機會;所以他肯定是利用這個機會,即當所有牛仔朝天鳴槍的時候使用那把槍射出了置人死地的子彈。換句話說,兇手身上另外帶著一把槍,裝的是實彈,並且在與其他人一道用左輪槍對天鳴放空槍的同時用第二把槍殺了人。也就是說,他的兩隻手同時持槍射擊。那麼,我問自己,這種情形暗示著什麼?——兇手須是個雙槍客吧?」

「我看未必,」我反對道,「你憑什麼如此肯定他一定是同時放了兩槍呢?牛仔們亂槍齊射,肯定不會那麼同步地只發出一個聲響,你不是也這麼說嗎?」

「是的。但是請記住,牛仔們是舉起手臂朝天放的槍。我想,兇手為避免引起懷疑,肯定也會隨之舉起一隻手臂朝天放空槍,正如我們所有人都看見的那樣。而且,這一陣亂槍響過之後再沒有出現過其他槍聲,由此我推斷出他在對天射擊的同時用另外一支手槍朝目標人物射出了致命的子彈。

「現在回到關於雙槍客這個奇特的小問題上去。這可能嗎?當然可能,儘管不是必要條件。而正是由於這種可能性,那麼線索再一次被導向了巴克·霍恩。眾所周知,他多年來一直佩帶並使用兩把槍,而同時使用兩把槍的人,在西部被稱為雙槍客。巴克不僅在邏輯上符合其他作案條件,而且還滿足了作為此案兇手的兩個新的特別條件:他是雙槍客,同時他還是神槍手——這點有供詞為證。兇手是個神槍手,這就無須朝目標多次射擊以求奪命;而在眾人亂槍齊射的共鳴消失之前射出彈倉裡所有的子彈,對他來說也不困難。可能性與事實再次吻合。

「但是,他是如何巧妙地處理第二件武器,從而避過了所有的清查呢?兇器的缺失是兩起案件偵破中最令人苦惱的難題。」他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我也是在獨臂伍德遇害之後才洞察了這個秘密。」

「這也是我迷惑不解的一點,」我急切地說,「據我所知,媒體方面對此隻字未提。他到底是怎麼幹的?難道你不是到了最後才弄明白的?」

「我在伍德被殺當天才解開這個謎。」他憂鬱地回答,「我們不妨回到當時的情境中去。已經明朗化的是,兩件兇案是一人所為:具有共同特點,尤其是在兇器的缺失上——任憑搜查何等嚴密和徹底,就是不見蹤影。這說明兇手藏匿兇器用的是同一種手法。伍德命案中武器的缺失合理地印證了我們所面對的是同一個兇手。

「那麼,霍恩為什麼要在逃跑前殺掉伍德?只用他們職業上的矛盾很難解釋這一點。但從這個角度出發,伍德倒是更有理由殺掉霍恩,因為是後者佔據了他的位置,搶走了他的光環。不,只有一個可能的解釋說得通:伍德可能在某種程度上發現了霍恩設的騙局,猜到可能就是霍恩本人策劃了第一次謀殺。如果伍德知道了米勒即霍恩的事實,霍恩就不得不殺掉伍德才能全身而退。」

「你的這些推理都說得通,」我狡黠地說,「但我想,你應該找到有說服力的證據來。」

「我確實努力去做了,」埃勒裡低語道,「我堅信我能提供一些讓你心服口服的事實證據,你這個疑神疑鬼的銀行家。證據?就跟那些從柯利·格蘭特的綠盒子裡被盜走,又很快在伍德的房間裡被找到的一萬美金息息相關。」

「那跟兇殺有什麼關係?」我不解地問。

「是這樣。對被撬的鐵匣所做的觀察明確了一點:錢並不是伍德偷的。啊,我聽見你嘀咕了,結論下得太輕率了吧?不,一點不輕率。鐵匣子兩面的鎖環被同時扯斷,而且是朝同一個方向——匣子的後方扭開的。現在你明白了?」

「不明白。」我老實地承認。

「這很好解釋,」埃勒裡略帶沮喪地說,「若是一般人所為,通常的習慣是用一隻手(得力的手)逐一扭開每個鎖環,而且是朝著同一個方向用力,從鐵匣子的角度來看,兩個鎖環被扭動的方向應該是一前一後;以上說的是正常人。而伍德,只有一隻手,假若他想開啟鐵匣,無疑只能先扭開一個鎖環,轉過來再扭開另一個;所以鎖環被扭彎的方向也應該是一前一後。然而我們在現場看到的情形是:兩個鎖環被扭彎的方向都是向後的。這說明它是被某人用兩隻手同時向後用力扭斷的。所以這不是伍德干的,進而可知錢不是伍德偷的。

「假設是伍德偷了錢,難道他會把那沓錢幣隨便朝抽屜裡一丟,連鎖都懶得鎖,以致最不經意的巡視都能發現?這隻能解釋為:假如錢是伍德放在抽屜裡的,那麼他絕不知道那是偷來的錢;假如錢不是他本人放在那兒的,那就說明有人栽贓他。」

「再回到被撬的鐵匣。那上面的鎖環是被朝同一個方向扭斷的,這說明有人同時用兩隻手扭開了它。啊,我們看看得到了什麼提示?兩隻同樣有力的手!錢匣是鐵的,儘管很薄,也總歸是金屬打造的;即便是常人,用得力的右手(或左手)扭開它也需幾分力氣;然而這個小偷居然用兩隻手同時扭開了它。這說明什麼?當然,那個小偷是個左右手同樣靈活有力的人!是的,是的!我知道,」他瞥了一眼我的嘴唇,似乎想看看有什麼反應,接著飛快地繼續說下去,「我知道你又要說了,這個結論並不是無懈可擊的。也許是這樣。所以我稱它為‘提示’,這麼說,你總不會有意見了吧?如果那個賊是個雙手同樣靈活的人,而謀殺案的兇手巴克·霍恩也是個雙槍客……顯然是個驚人的巧合,嗯?我完全有理由推斷:正是霍恩偷了柯利·格蘭特的錢。

「但是霍恩或說是米勒或隨便你管他叫什麼,幹什麼要這麼做,偷他好朋友兒子的錢?是迫不得已嗎?有急需嗎?貪婪佔了友情的上風?但是看看,如果是霍恩偷了錢,怎麼會當天又從伍德的抽屜裡冒出來了呢?所以無論怎麼解釋,霍恩偷錢不是出於貪婪;我想,當時的情形可以很簡單地構想出來:伍德察覺出米勒其實就是霍恩,也許還揭穿了他的偽裝,並以此相要挾。像伍德那樣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還會怎樣?」

「當然是敲詐勒索,藉此撈上一筆錢。」我說。

「沒錯。所以霍恩必須先穩住伍德,然後再設法讓他永遠閉嘴。他抓住了柯利·格蘭特生日慶典上獲得遺產的機會,偷了柯利的錢並把它給了伍德。後者根本沒有來得及考慮錢會是從柯利那兒偷來的,所以沒理由藏起它來,就隨隨便便放在化妝臺的抽屜裡了。霍恩知道,等到錢財失竊被發現的時候,伍德已經沒命了,而那筆錢無疑會被找回去還給柯利。這樣做,除了伍德,誰也不會受到傷害。霍恩多精明!假如他用自己的錢去堵伍德的嘴,那麼即便那筆錢同樣被發現於伍德的抽屜中,他本人也無法再收回去,因為身為‘米勒’,那筆錢與他必無關係。可是,暫時利用柯利的錢,他本人無須承擔任何風險,柯利也不會真的蒙受損失……一切佐證通通指向一個結論——霍恩是唯一的嫌犯。邏輯上他天衣無縫地滿足了所有涉案條件。」

「儘管如此,他冒的風險也大得可怕,不是嗎?」我說著,打了個冷戰,「萬一他被人識破身份,那該怎麼辦?」

「很難說。」埃勒裡思索著說,「但是風險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麼大得可怕。除了伍德,其實只有兩個人有可能認出他來,吉特和格蘭特,因為他們對他太熟悉了。然而就吉特而言,她很久不在養父身邊且常年難得一見,這是她親口對我說的,也未必認得出;況且即便被她識破,霍恩對女兒的忠誠也完全不必擔心。同樣,他也可以信賴老友格蘭特出於半生的友情也會守口如瓶。事實上我懷疑格蘭特在第一樁謀殺發生後不久就對此有所察覺,他也是個非常精明的人物呢。伍德被殺那天的下午,他就似乎因為看見了什麼人而變了臉色,活像撞了鬼。我堅信他是看見了米勒的臉,從而意識到米勒就是巴克·霍恩。」

埃勒裡重新點燃一支香菸,緩緩地吞雲吐霧。「正是兩人之間這種深厚而牢固的友情提供給我們一個機會,讓已經逃脫在外的米勒,也就是巴克·霍恩自動現身。我知道唯有一件事能把他拉回來:他的好友格蘭特或女兒吉特因他的罪行而遭遇危機。」他停了一下,接著說,「我知道這是個邪惡的招數,可是我別無良策。我選擇了格蘭特,理由是不言而喻的:霍恩他們那一代人把忠誠和友情視為最基本的美德,他不會容許自己坐視無辜的老友成為他的替罪羊的。那麼,製造什麼樣的圈套才顯得有理由把格蘭特作為兩案的嫌犯公然逮捕呢?唯一能促成對他迅速逮捕的因素就是‘有確鑿的證據’,而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在他的私人處所搜出兇器。雖然事實上他根本不可能是兇手——起碼案發時他正站在不符合射擊角度的場地中央;但這並不會影響對他的栽贓,因為顯然沒有任何人正確分析出射擊的方向和角度。我想,一旦抓起格蘭特,局面會飛速改變。

「無論如何我必須找到那把槍。而我真的找到了——你會說,那是運氣使然。其實也並不全仗運氣。可以告訴你我的思路。米勒為什麼會突然潛逃?當然,他的謀殺計劃完成了,必須撤出去尋找未來的出路了。可是米勒並非米勒,而是巴克·霍恩。米勒只是一個虛擬的姓名,代表著一個為特殊目的製造的臨時身份。我可憐的老爸還一直為查不出米勒的身世背景而百思不得其解!殊不知,根本就不存在什麼背景。我從霍恩的角度設想過:如果米勒失蹤了,警方會通緝誰呢?顯然是米勒。所以他接下去要做的是:讓米勒永遠消失,也就是從此不用這個姓名,埋葬這個身份。而警方則永遠要尋找這個永遠找不到的人。但是如果再加上一點創意——讓警方認為米勒就是槍殺了霍恩和伍德的兇手,從而致力於永遠徒勞無益的搜尋,這樣做不僅無害於什麼人,而且對自己也非常有利。米勒的消失再伴之以兇器的出現,就足夠令警方信服。所以,我推測到米勒,或說是霍恩,一定會把那把槍放在警方發現米勒失蹤後必定最先搜查的地方。哪裡?兩個地方——他旅館裡的房間或者體育館內的化妝室。我先搜查了化妝室,不出所料,槍果然在那裡。

「找到槍之後,就在當天晚上,我親自——別用那種眼光盯著我!其實我也不自在——我親自把那支槍悄悄放在格蘭特的房間裡去了,當然是確定他不在的時候。剩下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把警長領了去,結果發現了兇器,結果格蘭特被捕,結果媒體就開始大肆宣揚這一訊息,結果,霍恩就現身了,和我估計的一樣,不讓朋友蒙冤替罪。他重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特意還原成米勒的裝扮,為的是讓我們領悟他曾經就是米勒。到此結案。」說到這裡,埃勒裡苦笑了一下,「一個絕美的結局,不是嗎?」迪居那給杯子斟滿咖啡,我們默默吸飲著,許久無言。

「是很美,」後來我說,「的確驚世駭俗。可是不夠完整。你還沒有破解開霍恩絕妙的藏槍之謎。」

埃勒裡像是被猝然驚醒似的看著我。「哦,那個!」他做了個致歉的手勢,「原想放到最後再解釋,結果忘了說了。當然,這是個很有意思的情節。但終歸只是幼稚的把戲。」

我不滿地哼了一聲。

「哦,真的,j.j.,說出來你就明白了,那真的很簡單。最簡單的謎往往最難破解。我們的老朋友切斯特頓對此做的心理分析可謂精闢之至!而布朗神父竟然不能在座,真是遺憾……」他笑得前仰後合,「好了,問題是什麼呢?那支涉及兩樁命案的手槍一直藏在哪裡?米勒,或者說霍恩,究竟是怎麼辦到這一點的——警方窮其全力兩次大規模清查都不能找出那玩意兒?

「伍德的案子即出,我第二次拜訪了科比少校的放映間,發現了一個重要的枝節:我第一次看到的那捲關於霍恩出事當晚現場錄製的新聞片原來並不是全部的記錄,而只是按固定規格剪接後的成品片,是供劇院放映的‘藝術品’。

「當科比少校把剪裁掉的紀錄片接起來放給我看的時候,我才得知原來還有許多細節是我們沒有看到過的。

「當然以我們有限的精力和能力也不可能毫無遺漏地捕捉到所有細節。但我還是看到了一個蹊蹺的場面:案發後現場各處紛亂的場景中有一組鏡頭拍下了醉醺醺的小個子牛仔布恩把那些跑得大汗淋漓的馬匹牽到場地一角的水槽邊飲水。但有一匹馬特別倔,死活不肯喝水。布恩可能因為酒醉犯渾,採用了通常忌諱的手段——拼命鞭打那匹馬進而強迫它去喝水;這時,突然從牛仔群中跑出一個牛仔,徑直闖入了鏡頭畫面,從布恩手裡搶過了皮鞭,接著毫不費力地把那匹馬撫順下來。我從布恩口裡探出,那個氣勢洶洶奪走他鞭子又輕而易舉安撫好那匹馬的牛仔不是別人,正是我們那位朋友——米勒。而那匹馬,正是那匹閱歷不凡、價值連城、大名鼎鼎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又是誰?巴克·霍恩的愛馬!你體會到其中的含義了嗎?你看,其一,米勒有能力地迅速使那匹躁動不安的馬平靜下來,而那匹馬又是霍恩的,這就印證了米勒即霍恩的設想;另外,是那匹馬與眾不同的反應——當所有的馬都因劇烈奔跑而飢渴得大肆喝水的時候,它卻拒絕喝水,這也使我覺得反常。那麼,那個牛仔‘米勒’從場子上直衝過來,究竟想阻止布恩做什麼?j.j.?」

「不讓他再打那匹馬。」我說。

「不對。是想阻止他強迫那匹馬喝水。」埃勒裡看著我不解的神情笑了,「那把手槍,記得嗎,還沒有找到。整個體育館從房頂到地下每一寸都搜遍了,所有場內的人從演員到觀眾都被搜身搞得幾乎要嘔吐。就連馬身上的套具也全都檢查過了,還是一無所獲。這不是很奇怪嗎?假如說還有什麼地方沒搜到,那就是那些馬本身了。」他停了下來。

我的腦筋受不了了。「我恐怕,」我終於承認,「真的跟不上你的思路了。」

他輕鬆地擺了擺手。「太不可思議了,嗯?我們來看看這點。那把自動手槍到底會藏在哪兒,有可能不在馬的身上,而會在馬的體內嗎?」

我完全愣住了,朝他大睜著兩眼。

「是的,」他咧開嘴笑著說,「其實你已經猜到了。我記得,‘印第安人’不是匹尋常的馬。不,絕對不是。布恩,還有吉特,都曾提到過,印第安人是巴克活躍在銀幕時代就伴著他的坐騎。現在,正是這匹‘印第安人’拒絕喝水。這頓時讓我想起——那個無影無蹤的兇器,那支極為小巧、僅有四英寸長的手槍,有可能就含在它的嘴裡。」

「天哪,我可想不出這個。」我驚呼道。

「你會明白的,」埃勒裡咕噥著說,「從這一結論構想真實的情況其實非常簡單。霍恩在殺了他的替身之後,只需稍微欠身,就可以把槍塞到印第安人的嘴裡。哦,印第安人無疑知道是誰正騎在它的背上!——那人臉上塗的些許化妝色、染過的頭髮、變換了的服飾,通通瞞不過感官敏銳得驚人的老馬。霍恩要做的,只不過是等待大搜查的結束。因為他確信,印第安人會一直含著那支槍,絕不會張嘴。等大隊人馬回到位於第十大道的馬場,他就能從印第安人的嘴裡取出他的槍。這一招果然奏效,所以在第二次殺人之前他毫不猶豫地再次採用了這一手段——同樣的槍和同樣的藏槍方法。」

「可是,如果印第安人含槍過久,累得再也叼不住它,又會如何?」我問道,「想想看,如果它在眾目睽睽之下把槍吐出來,那是多麼可怕的情境!」

「我估計不會。如果霍恩已經決定這種藏槍的辦法,他肯定有把握印第安人不會讓槍掉出來。這個結論還來自另一個自然而然的聯想——印第安人是霍恩一手調教出來的,肯定接受過許多特殊的訓練,包括含住東西絕不鬆口的本事。不管霍恩把什麼東西放在他的嘴裡,沒有霍恩本人的命令它是不會張開嘴的。這也使我恍然大悟——為什麼霍恩有違於多年的習慣,選擇了那麼一把點二五口徑的小槍作為殺人武器:他需要一件體積最小、重量最輕、又最有殺傷力的手槍。它必須小到可以放進馬的口腔。」

埃勒裡站起來伸展了一下四肢,打了個哈欠。我仍然疑雲繚繞地坐在壁爐前,他低下頭來笑嘻嘻地看著我。「又怎麼了,愁眉苦臉的?」他問道,「還有事讓你這麼想不通?」

「太多了。每件事都玄而又玄,虛無縹緲似的。」我抱怨道,「我是說,報紙上的報道只是空洞地敘述經過,對細節緣由似乎無人知曉。我記得幾個星期之前才傳出了一點訊息,那是在霍恩自殺之後……」

「就在這間屋子裡,」埃勒裡眼神傷感地輕聲說道,「好傢伙,真是可怕的時刻!我們可憐的迪居那聽到訊息都昏過去了!迪居那,以後還敢不敢拼命追趕血腥暴力的時髦啦,孩子?」

迪居那的臉有點發白了,他害羞地一笑,走出了房間。

「我想說的是,」我繼續亢奮地纏著他,「我到處蒐羅訊息,可是找不到關於兇殺動機的說辭。」

「啊,動機啊。」埃勒裡若有所思地應了一聲。接著他快步走到書桌前停住,皺著眉低頭望著桌面。

「是啊,動機,」我固執地重複說,「這一切都是為了什麼?為什麼霍恩非得殺掉那個與他合作多年的可憐的替身演員?總得有個理由吧?一個人不會因為覺著好玩就費那麼大勁謀劃一個那麼複雜的殺人計劃,而且又冒著險實施那個計劃吧?何況據我所知,霍恩也不是瘋子。」

「瘋子?哦,不,他不瘋。」埃勒裡突然顯得有點難於表達自己的想法了,「啊,你看,既然他非得殺什麼人不可,那麼就會有方法和途徑的問題。難道他會公然殺掉替身,接著就坐等自己被捉拿歸案、接受審訊以至服刑償命嗎?自衛的本能和避免女兒蒙受羞辱的意識使他必然選擇相反的做法。他應該殺掉替身後就自殺嗎?不會,理由同上。所以他也不能做此打算,最終絞盡腦汁設計了一條曲折的途徑。你可能會說……」

「我是要說。」我狠狠地打斷他。

「你要說,他這個計劃最終會使他失去作為霍恩的真實身份,這不是很傻嗎?但實際上這是否真的很傻?他會損失掉什麼?他的錢?他早就把錢從銀行裡取出來帶在身邊了;他的事業功名?啊,但那已經是窮途末路,無疑,他對此也看透、服輸了;一個多年來執拗地不肯向歲月低頭、拒絕臣服於必然衰老命運的老人,現在終於看到了自身的盡頭和希望的滅絕,承認自己已經是棵沒用的朽木了。格蘭特不惜重金協助他東山再起,也只能是一種友好的姿態,於事無補。這裡我必須重複一下:他作為巴克·霍恩在公眾眼前最後一次出現。

「好處多了,從他的立場來看是這樣。他會得到平和的心境,會享受他不可能再失去的頂峰榮譽,會因他的消失給吉特帶來豐厚的收益。吉特曾對奎因警官和我說過——霍恩投了十萬美元的人壽保險,而吉特是唯一的受益者。現在再看這個事實:他曾經在亨特的賭場受到誘惑,因小試牛刀而債臺高築——欠下四萬兩千塊錢!他如何償還得起?可是他又必須償還。他也是個有頭有臉的明星。然而事業上財源已盡,手頭積蓄又杯水車薪,唯一的可能是賣掉牧場了。但是我估計他捨不得,他要把那座牧場留給吉特。總而言之,他無法脫離這個困境。到了這一步,對他來說真可謂‘生不如死’了——死了比活著值錢得多!所以他讓霍恩的身份消失,他那十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就生效了,既夠還清賭債(他深信吉特的為人必會使她為他還債),餘下的,他知道,還能讓吉特得到一個小有保障的生活。如果你相信他面前擺著如此多的難題他還會苟活世上,那就錯了。霍恩就是霍恩,他必須死掉——而藉助他的替身實現自己的死亡;的確有的是難題要做。」

「是的,是的,」我不耐煩地說,「那些都會是真的,但是你繞開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把話題兜出這麼遠,你這傢伙!你先前說過,‘既然他非得殺什麼人不可……’這我可不能苟同!他為什麼非得殺什麼人?尤其是,為什麼非得殺掉他的替身?」

「哦,我想這一定是有原因的。」埃勒裡頭也沒回地說道。

「你想?」我叫道,「你到底知不知道?」

埃勒裡轉過臉來,我看到他那雙眼睛裡有種傷感而冷硬的神情。「是的,我知道。但在霍恩親口告訴我和奎因警官之前,我也一直猜不透……」

「可是那天傍晚,霍恩小姐和柯利也在。」我說。

「霍恩讓他們迴避了,」他又停了下來說,「他是在朝自己開槍之前說出來的。」

「格蘭特知道嗎?」我困惑地問,「老格蘭特?」

他把菸捲在手指上彈了彈。「格蘭特知道。」

我嘀咕著說:「他讓女兒避開……嗯,我想,她對他來說意味著一切,而他會盡其所能去保護她——他的養女——保護她的安全,她的名聲。不允許對她是他女兒的身份產生任何懷疑,不允許任何人說吉特是個孤兒。難道你不這麼認為嗎?」

埃勒裡沉默了很長時間,以至於我以為他根本沒聽見我說的話。然後,他大聲說:「你覺得新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j.j.怎麼樣?好像……」

面對我的茫然和胡亂猜測,他又陷入了沉默。

萬籟俱寂,那是巴克·霍恩的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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