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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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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你必須跟著直覺走,但也有些時候你得不顧一切拼命完成某件事。我再次站上哈利窗外的平臺,在我爬出窗戶時,所有的直覺都阻止我前進,要我回到室內另尋他法,因為這次我很可能回不去。

我無視自身的恐懼,再度想到艾米。哈利似乎察覺到我在想什麼。

「她是一個堅強的小女孩,艾迪。他們會讓她活著,而我們會救她回來。我明天得去開民事庭,但我一定會趕回來罩著你。我會坐在派克法官旁邊,隨時注意你的狀態。」

所有的感謝之詞都在我開口前卡在喉嚨裡,我是如此放心、開心,萬分感激自己能有像哈利這樣的朋友。

「你要怎麼──怎麼做到?」

「我會跟嘉布瑞拉說我要稽核她的上訴法官資格,這個你不用管。我很擔心,有太多可能出錯的地方了,我不會放你一個人在那間法庭裡,我會過去。」

我點點頭,再次握住他的手,這讓我回想起多年前第一次握住這隻溫暖大手的時刻。

我第一次和哈利握手時,已經金盆洗手了──呃,幾乎吧。

哈利鬆手並關上窗戶。我往窗臺外移動的同時,想著自己還有沒有機會再握住那隻大手。哈利要為我冒極大的風險,其中一部分原因出於他的道德原則、榮譽感與對朋友的忠誠。但不知怎的,我心裡知道哈利覺得自己對我有責任,他就是那樣的人。

謝天謝地,雨停了。因為這場雨的關係,原先就很溼滑的窗臺更覆上一層潔淨明亮的反光。我往前移動,腳滑了一下,左腿直接飛出去。

剎那間,我的身體彷彿有千斤重,我伸手想抓住砌磚,但手指沒能抓穩,另一隻腳跟著打滑。我任憑自己跌落,拼命想調整落下的角度,直到胸口重摔在某個突出物上,將肺部的空氣給撞了出來。我雙手到處亂抓,試著穩住正順著某個潮溼面下滑的身體。左腳甩了出去,右手抓到一塊露出來的磚塊,我順勢扭轉身軀,努力避免讓雙腿滑出這塊懸壁,背部因此疼痛不已。

我很肯定下背肌肉拉傷了,但我咬牙撐住了。

我的身體自行關機,拒絕再移動,呼吸重新緩了過來。我面朝下趴在狹窄的突起物上,看得到下方的紐約市景。街道似乎安靜下來了,停在夜間法庭外的計程車,不再一路排到建築物的這一側。路上沒什麼人在等車,除了……除了一個人。即使在這麼高的地方,我都能看到一位站在路燈下的光頭男子,橘色的光照在他的腦袋上。那人身穿一件深色大衣,看起來正在等待什麼。一輛白色轎車停在對面的街道上,是早上來接我的那輛,路燈下的男子想必就是阿圖拉斯。轎車後座的車門開啟了,一個大塊頭走出來──格雷戈爾,他拿著一隻大行李箱。我一下想到了他的皮夾,在我口袋裡都要燒出一個洞來了。那個行李箱跟會客室裡裝著案件資料的一模一樣,我把那個行李箱留在維克多那兒,只把資料拿到隔壁辦公室看。

格雷戈爾在路燈下稍稍掀開箱子,阿圖拉斯很快確認過裡頭的東西后,格雷戈爾又關上它。第三個人加入他們,是一名身穿海軍藍制服的男子,我能看見他厚實的胸口上有個徽章被路燈照亮,是我早上在大廳碰到的那個胖警衛。

三人一起等待著。這裡多是辦公大樓,深夜時刻非常寂靜。此時,有兩輛白色廂型車轉進這條街,停在轎車後面。格雷戈爾和司機示意,第一輛廂型車便駛進法院的地下停車場;第二輛停了下來,司機將後座門開啟,格雷戈爾拖著行李箱繞過去,抬起行李箱丟到後座。這就是早上把我像布娃娃一樣拎起來的男子,那箱子裡不管裝了什麼,看起來都重得要命。他關上門,放廂型車開進法院地下停車場。接著,格雷戈爾、阿圖拉斯和那位胖警衛走到牆邊,離開了路燈打亮的範圍。他們還在等什麼,轎車也依然停在那裡。幾分鐘後,兩個男人從地下停車場出來,往格雷戈爾那裡趕去,我猜他們就是廂型車司機。

我的呼吸停了一秒。

格雷戈爾伸手到外套裡,接著他摸了外套其他口袋,拍拍褲子,重複一次剛剛的步驟,最後用他的大手指摸了摸外套,不解地雙手一攤。他發現皮夾不見了。阿圖拉斯拿出自己的皮夾分別給兩位司機一小疊鈔票,兩人進到轎車後座,車子開走了。皮夾裡被夾起來的鈔票顯然是要付給司機的。阿圖拉斯跟格雷戈爾好像在互開什麼玩笑,大塊頭舉起他巨大的爪子,做出無辜的表情。他大概經常弄丟或拿不出錢包,他們不可能會懷疑是我偷的。他們不知道我的過去,對他們而言,我只是個律師,律師是不會偷錢包的。俄羅斯人和胖警衛走到街上,右轉走出我的視線,往法院入口走去。

跟我早上進去的流程一樣,阿圖拉斯和格雷戈爾會用同樣的方式進到建築物裡──通過安檢,穿過大廳,去坐電梯。我估計這一路會花90秒。搭電梯上19樓需要60秒,走回房間要花10秒。他們會叫醒維克多,然後來檢視我的狀況──也許再多個10到15秒。保守估計,在他們發現房內空無一人、打電話結束艾米的生命、按下真正的引爆器以前,我有大約兩分半鐘的時間趕回辦公室。

我已經習慣幫自己的互動詰問計時了,而且挺令我開心的是,我的心理時鐘相當精準。我拉出卡在身體底下的雙腿,站起身開始移動。等我來到雕像那裡時,已經過了大概45秒了。灰色的女神不像窗臺那樣溼滑,我花了20秒讓自己站上她的肩膀,雙腳卡在她的背上,兩手抓著她頭部兩側。我來的時候弄掉了幾塊磚頭,剛好在雕像和安穩的窗臺間形成了一個長約1米,可攀爬的凹槽。

我一動也不動地緊抓著雕像,5秒鐘過去了,我把一隻腳踩到她的右肩上,起身抓住長劍來取得平衡。

阿圖拉斯稍早跟我說的一切都是假的。如果他想的話,弄架大鋼琴到法院裡都不成問題──他剛剛就讓兩輛廂型車和一個行李箱在毫無安檢的情況下進來了。放在我背部下側的那個炸彈,如果要放在格雷戈爾丟進廂型車裡的那個箱子,完全沒有難度。他們不需要我或傑克來偷渡任何東西進法庭。我暗罵自己愚蠢,如果這些俄羅斯人能花錢買通一位聯邦探員,他們絕對拿得出錢來買通安檢警衛,放他們拎個袋子進去。事實上,他們的錢大概夠讓法院裡每個警衛都變成百萬富翁了。我在腦海裡重播早上進法院的每一幕──巴瑞大喊出我的名字,那個叫漢克的金髮警衛想要搜我身,而早在我通過x光掃描器之前,那個胖警衛就在盯著我了。我當時以為胖警衛認識我,但我認不出他。看到他幫俄羅斯人偷渡廂型車進地下室,讓我重新評估了一下他早上出現在大廳的意義。漢克叫我身體擺正的時候,那胖子朝我們晃過來,我之前以為他是來支援漢克的,現在曉得他是來監視我,確保我完好無缺地通過安檢,沒有被漢克或其他人發現炸彈的事。

我一旦失去利用價值,他們就會殺了艾米。我想不通為什麼,究竟為什麼要把我扯進來?

我爸曾經告訴我,你要對狀況全盤瞭解才能開始行騙,然而這個情況一點道理都沒有。我有種預感,我只是在一起更大的陰謀中扮演人質的角色。不過,至少我開始明白場上的對手都是哪些人了,這代表我可以自己開一盤新的賽局。

我放開劍,吐氣,然後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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